從「講條件」的擇偶觀說起

——照片攝於跨年,作者是萌萌姐妹

你們要謹慎,

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

不照著基督,

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

就把你們擄去。

——歌羅西書 2:8

摘要

一、這個世界的擇偶觀是講條件的

二、講條件的實質

  1. 「講條件」是一種「要求對方」的擇偶觀

  2. 「講條件」是一種「倚靠自身能力」的擇偶觀

三、婚姻是一個呼召

四、放棄要求得釋放

  1. 我不用逃避自己的軟弱

  2. 我不用再追求別人的肯定

五、關於屬靈的要求

六、追求感覺不可靠

  1. 關於「以外貌待人」

  2. 關於「心靈契合」的感覺

  3. 關於「靈魂伴侶」


    一、這個世界的擇偶觀是講條件的

    這個世界從小就灌輸給我的擇偶觀,是一種「講條件」的擇偶觀。

    我們自古就有所謂「門當戶對」的說法,但是實際上門當戶對只是在說家世。現在這個世道的實際情況,講得不好聽點,就是大家好像做買賣一樣地相互PK條件:

  1. 一般女生找男生,最在意的前三項,就是男生的經濟條件、工作、學歷、身高。

  2. 男生找女生,也沒有好到哪裡去,最在意的也是外貌、身材、學歷、身高。

  3. 這些條件把一個人給數據化了,好像每個人的情況就可以用幾個短語來概括。最後彷彿就演變成了:條件好的就好像可以在市場上挑挑揀揀,而條件差的遇見有人竟然能接納自己就好像要感恩戴德。

    我發現這種觀念好像魔咒一樣影響著我的看法,及至影響到了我的行為。

  4. 我單身的時候,我是這樣找對象的;

  5. 我結婚了以後,我是這樣來判斷老公的;

  6. 甚至是我給別人介紹,我還是或多或少地持著上面這些想法。

  7. 及至我的觀念被更新,我意識到我過去整個思路都是不對的,我嘗試用基督徒的角度來看待擇偶和婚姻的時候,我發現我周圍單身的弟兄姐妹,大部分還是或多或少地持有這種想法。

    哇,這真是很可惜的,因為世俗的想法讓我們不得自由,所以就想到了寫這樣的一篇文章。


    二、講條件的實質

    我覺得「講條件」的實質有兩條:

    1、「講條件」是一種「要求對方」的擇偶觀:我希望對方滿足這樣那樣的條件,實際上是為了讓我自己可以得益處、少舍己。

    因為「要求對方是合乎情理的」,所以抱著這樣的觀念,這個世界在討論擇偶觀的時候,基本討論的就是「這個擇偶要求是不是合理?」

    舉例來說:

  8. 我如果說希望弟兄經濟條件特別好,大家就會覺得「這個要求不合理」;

  9. 我如果說希望弟兄經濟條件過得去,那大家就會覺得「這個要求可以理解」;

  10. 我如果說希望弟兄「非常愛主」,那大家就會覺得「這個要求很合理」。

  11. 在這樣的機制下,我的擇偶過程就變成了「不斷修正自己的要求」,因為這樣就可以讓我自己「所有的要求看起來都很合理」,然後我就可以避開自己要求背後的原因,是不是自己的軟弱和罪呢?可因為大家都覺得很合理嘛,就遮蓋過去了。

    2、「講條件」是一種「倚靠自身能力」的擇偶觀:我覺得我各方面條件不錯,所以我就理所應當配得上一個各方面都不錯的男士。

    這樣就會出現的一個問題是:

  12. 平時我很自高,一般人我看不上,因為覺得對方有點配不上我。

  13. 可是當真正出現了一位優秀男士的時候,我又變得很自卑,覺得自己配不上他。

  14. 我單身的時候就總是在這樣極度自高和極度自卑之間搖擺。然後因為自己心裡還是持有「講條件」的觀念,所以我的思路就是:我要讓自己變得更優秀。

    但是現實是很殘酷的,不論我怎麼優秀,似乎也總是達不到人家的要求。而且學歷、工作還相對容易改變,脾氣、性情改起來就困難了,容貌、身材勉強還可以倚靠手術,但是身高、年齡之類的事呢?這些就是擺死的事情,我永遠都沒法改變。

    所以最終,因為追求人家的肯定,我越努力就越失望,越失望就越自卑。


    三、婚姻是一個呼召

    可是,「擇偶是不是一定非要有要求有條件」呢?

    我想,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想法會出現不同,本質是因為我們的信仰不同。

  15. 不信的人認為,人是生物進化來的,是要講遺傳講基因的。

    我是基督徒,我相信我們每個人都是神親手所造,我們在祂看來都是獨一無二的。神給了我們每個人不同的長相、性情、家庭環境、品格。神把我們造成不同的樣子,是因為祂愛我們,在我們身上賦予了祂的美意。

  16. 不信的人認為,尋找好對象是要靠自己的智慧和眼光的。

    我是基督徒,我相信我的婚姻是有神做主的,我的婚姻是神所配合的。

  17. 不信的人認為,婚姻的目的是為了讓今生的日子過得更好一點。

    我是基督徒,我相信婚姻是有永生的意義,它的目的是為了讓我在婚姻里有生命成長,讓我有機會操練舍己,讓我們學習彼此相愛。

  18. 基於上面這些「相信」,我現在就有一個突破過去的觀念:我認為擇偶不需要談要求、談條件,因為我的配偶不是我來選擇的,是神所為我配合的。

    所以我如今把婚姻看成是一個呼召,是上帝呼召我去做楊先生的合適的幫助者。

    現在我回頭看,就覺得當初自己所作的很多都是無用功。我很為單身的自己惋惜,因為我在婚前沒有勇氣和神作這樣一個禱告:

    「天父爸爸,我在這裡,請你呼召我。請你告訴我,哪個弟兄是你所預備給我,讓我去作他的合適的幫助者的那一位,請你明確地告訴我。我就在這裡,我放下我所有的要求,我就等著看你的作為,我就等著你給我配的那一位。你給我,我就順服。」


    四、放棄要求得釋放

    我在單身的時候沒有勇氣和神作這樣一個禱告,是因為害怕神會給我配一個歪瓜裂棗,說到底其實是對神沒有確信。當時覺得如果要做這樣一個禱告,是很嚇人的事情。但是現在,我看到,在我有了這樣的觀念以後,我是很得釋放的。

    1、我不用逃避自己的軟弱

    首先,我可以不用再去給自己的要求找一片無花果樹的葉子,也不用裝得很屬靈的樣子,也不用逃避內心的糾結,我可以大大方方地來到神面前:

  19. 我看到我很多的要求是源自於自己的軟弱和不信,我想要找一個經濟條件好的,是因為不信我的生活都是因著神的供應,那我就為著這些事情向神認罪。

  20. 我也把我的軟弱放在神面前,也求神憐憫我真的就是這樣一個軟弱和小信的人。我是真的願意順服祂,也願意交託我一切的要求——但若祂允許,也求祂可以給我一個這樣那樣的人。

  21. 2、我不用再追求別人的肯定

    其次,我可以不用再對自己各種不滿意,我可以接納我自己現在的樣子。

    我過去有一個觀念,就是要自己成為一個「對的人」,好像就是要努力使自己變好。但是什麼是對的人呢?

    羅馬書說: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的肉體之中,沒有良善。

    ——羅馬書7:18

    在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這是一句多麼震撼的真理!它不是說,在我的肉體之中有那麼一點點良善,所以我就努力去活出來。它是說,在我的肉體之中,是一點點良善也沒有的。

    所以真理就是,如果我要靠我自己去改變這個那個,在外在行為上成為一個「對的人,這條路是走不通的——所以所謂成為對的人的唯一途徑,就是親近神,把我自己裡面那個基督的新生命活出來。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舍己。

    ——加拉太書 2:20

    世人看我還是看外貌看行為,所以他們可能還是會看「配得上」或者「配不上」的問題,但是如果是神配的,他們又有什麼話好講呢?

    所以我也不需要去努力追求人家的肯定,也不用為人家的否定而憤憤不平——因為我知道上帝愛我,上帝已經完全接納了我、肯定了我!

    這樣,我就不會為了我日益增加的年齡而難過,也不會為了自己事業一直不順而難過,因為這些說到底都是上帝愛我的憑證啊!

  22. 上帝特別愛我,好像父親特別寵愛的那個女兒捨不得她嫁人,所以多少年祂都親自照顧我!

  23. 上帝特別愛我,親自給我供應,讓我雖然事業不順可是卻一無所缺!

  24. 我知道神已經把各種力量加給我,讓我足夠成為我另一半的幫助者。我知道在我感覺軟弱的時候,我的能力和智慧都是不可靠的,神才是我一生的倚靠。在婚姻里出現問題的時候,我堅信的是:天父爸爸,因為楊先生是你給我配的,所以哪怕他看起來再不堪,你也一定給了我能力去愛他。求你幫助我,讓我做他合適的幫助者。


    五、關於屬靈的要求

    說到這裡,也許會有人會質疑,楊太太你自己不是也說基督徒要嫁一個基督徒嗎?(見《從「基督徒一定要嫁給基督徒嗎」這個問題開始剖白》一文)——那「對方是一個基督徒」就肯定是你的要求呀。

    並不是這樣。

    我相信,如果沒有特殊的異像、帶領、呼召,那上帝爸爸給我配的一定是一個基督徒,這是不需要我自己去要求的。我若是一個尊神為大、一心要跟隨祂、願意一生去服侍祂的人,神難道不知道嗎?祂豈會糊裡糊塗地給我配一個不信主的人呢?

    但反之,如果神真的給我一個異像、帶領、呼召,好像祂在聖經里對何西阿那樣,那我在清楚明確地知道了就是祂的意思以後,我也願意舍己,順從祂的旨意——但這一定是非常不尋常的情況,而且也一定是我會去反反覆復和神確認的。

    基於這樣的想法,我如今就不認為「屬靈的要求」就是合理的。

    因為真正愛主的人,是順服神的人。我完全同意我們可以把自己的各種想法帶去和神禱告,也求祂憐憫我的軟弱——但這樣一個人,是絕不會拿自己認為合理的要求去要挾神,非就要祂答應的。

    我遇見過很多姐妹,想找一個「愛主的弟兄」的背後的原因,是覺得「愛主的弟兄靈命比較好,可以在婚姻里為自己舍己」、「兩個人都相信同一個信仰,起碼有矛盾的時候有同一價值觀」等等——說來說去,還是希望嫁一個基督徒老公,自己結婚以後的日子可以好過一點。

    有一個弟兄曾灰心喪氣地和我說:「很多主內的姐妹在擇偶這個問題上,比世界上的女人更貪心」。是啊,這樣的想法,說來說去,只是變相的對對方一個要求,和「舍己」還是沒有什麼關係。如果內心的真實想法是這樣,那這個所謂「愛主弟兄」的擇偶要求,對姐妹自己又有什麼益處呢?


    六、追求感覺不可靠

    還有一種「講條件」的擇偶觀,和前面說的「對對方提要求」有一些不同。就是看似沒有要求,但一定要「有感覺」。

    這種感覺也說不上來,反正看到了就知道喜歡。有時候遇見一個其實可能也不錯的對象,也不願意深入接觸,原因就是「沒感覺」。——反正一見鍾情也好,日久生情也罷,最終是要有這樣一種「感覺」。

    細究這種「追求感覺」的堅持,背後的原因有三點:

    1. 我自己忍不住以「以外貌待人」

    2. 我尋找一種「心靈契合」的感覺

    3. 我被「靈魂伴侶」的觀念所影響

    1、關於「以外貌待人」

    我以前是顏控,基本上遇見長得一般的我就直接軟弱了:不行啊,這個人長得不好看,我沒感覺,我愛不起來。

    但「以外貌待人」也不單單是在說顏控的問題,它是指我以自己的眼光來判斷一個人,所以有時候人家雖然長得不錯,可是我發現性格上有一些缺陷,我又想要逃避了。

    這種模式帶來的問題是,當我去接觸不同的人,隨便哪個人都一定有他的「致命缺點」,區別無非是結婚前被我發現,還是結婚後被我發現——結果就被變成,自己越聰明,看得越通透,反而被剩下當剩女的可能性就越高。

    在這裡摘個經文:

    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認人了。雖然憑著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他了。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哥林多後書 5:16-17

    所以看到「以外貌待人」這明明白白是我裡面的罪,我如今不願再向過去那樣,給自己的罪遮上一片無花果樹的葉子,說「明明就是他不好啊,他這樣子我怎麼可能和他在一起呢?」

    既然不只是對方,連我自己也是一個新造的人了,我就不要再看自己和過去一樣:我已經不再是過去的我了,不是因為神命令我要愛我就愛,而是因為基督活在我裡面,我一舉一動就是基督的樣式,基督的品格就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

    所以我就願意到神面前去認自己的罪,和神很誠實地說:

    「天父,我以外貌待人,我在論斷你怎麼把這個人造成這個樣子,我有罪了,我藐視了這個你愛的人,也得罪了你;我也在自己挑選我的結婚對象,我想自己要做主,不把你當做是我的主。但婚姻是你配的,我這樣是奪了你的主權,我有罪了。我得罪了你,請你赦免我。

    也請你憐憫我,我真的就是做不到『不以外貌待人』。我也很惱怒自己,但是我實在是做不到。我知道耶穌基督就是為我的做不到而上的十字架,感謝神你在我還是罪人的時候就賜下了你的兒子為我的罪死。願我真正了解你的救恩,願我你在裡面不斷更新。」

    2、關於「心靈契合」的感覺

    關於這一點,我想,究其本因,是因為從小到大看的電影、電視劇好像都給我灌輸了一種觀念,讓我相信愛情的目的是追求這種「心靈契合」的感覺,好像找到了這種感覺,就可以填補我心靈的空虛,可以讓我整個人煥發出新的生機,讓我的生活變得不同。

    在這個世界上說的「幸福的婚姻」,往往帶有一種「對現在生活的救贖」的味道。就是好像只要找好了對象,我現在生活里的問題就會一掃而空,我就能過一個完全不同的全新的生活,我就可以成為一個全新的人,我也可以努力去給別人帶來幸福。

    聽上去很不錯,但我們都知道這不是真的呀!耶穌是我們的救贖。如果我真的把耶穌當成是我的救主,那我現在生活里的問題就會一掃而空,我就能過一個完全不同的全新的生活,我就可以成為一個全新的人,我也可以努力去給別人帶來幸福。

    ——這是真的。其他的偶像都是假的。包括婚姻也是這樣,如果把婚姻當成是生命的救贖,那必然是失望的。因為婚姻不具備這個功能。

    婚姻給我帶來了一個不同的形式和機會,讓我可以深度地操練自己的生命。將來去天國的時候既不娶也不嫁,但是我現在所經歷的生命的成長,對上帝的信靠,是可以帶去永恆里的。

    3、關於「靈魂伴侶」

    我發現很多人,包括我自己,有意無意間,是被「靈魂伴侶」這種說法所影響的。

    以下定義來自百度百科:所謂靈魂伴侶,起源於希臘神話:最初的人是球形的人,宙斯和眾神擔心人類過於強大,不敬神靈,於是把球形的人劈成兩半,所以「我們每個人都只是半個人」,「我們每個人都一直在尋求與自己相結合的另一半」。

    我當然不信希臘神話,我是相信婚姻是神所配的。我也相信婚姻里的美好,好像亞當看到夏娃的時候,亞當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聽起來,聖經的觀念和這種「靈魂伴侶」的觀念還挺類似的。

    但是,這其中是有很本質的差別的。在這個世界上所謂「靈魂伴侶」的意思有點,兩個人「天生就很合適」,所以「相處起來就很合適」,彼此就不太需要很大舍己,「感覺很舒服」——說到底,還是在追求今生的好處。

    如果真的相信這個,那我每當看到對方有問題,第一反應就是「我的先生肯定不是這樣的」。然後就果斷放棄,繼續尋找下一個。甚至就覺得「找不到對的就大不了不找嘛,我一個人也挺好的」。

    我相信,神在很多時候是憐憫我們的。我一直到結婚也死抓著自己的想法不放,但神也給我恩典,也允許了。但是對我自己來說,我是交託我的條件,順服神;還是我要堅持抓住我的軟弱,繼續要求別人——那不但在今生是有差別的,在永生里的差別更大。

    (老實說,作為一個過來人,容我說一句:其實婚前沒做完的功課,婚後補起來更難——這個功課不是說我婚前的缺點沒改掉,缺點是改不掉。這個功課是說「順服上帝、完全交託自己」的功課。)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基督徒的「神所配合的婚姻」和非基督徒的「靈魂伴侶」的概念最大的不同,就在於,我是不是真的看重永恆的生命,願意在婚姻中學習舍己,是不是知道說今生的婚姻再美好也要過去,永恆的價值觀才是真實的。

    所有本著這樣的觀念,當我認識了一個弟兄,看到他有問題,我就知道操練的機會來了,我是和世界上逃跑的人不一樣的,我是可以向神禱告的。我禱告的內容包括:

    1. 主啊,我老毛病又來了,我又忍不住以外貌待人了,我得罪了你,我向你認罪,請你憐憫我。

    2. 主啊,我看到了他有這樣那樣的問題,我知道如果和這樣的人進入婚姻,是真的很艱難的。神啊,請你告訴我,真的就是他嘛?如果是,我也願意順服,也求你堅定我!

    3. 主啊,我知道這個弟兄也正在尋找他的另一半,你也是愛他的,求你也可以把他的另一半領到他面前,讓他看到就知道那個姐妹是你所配的。

    我原來喜歡打量對方,可越打量就越驕傲,看誰都有毛病,這樣對彼此的關係也沒有好處。但是一旦我開始禱告,我就看到自己才是最有毛病的,而且這樣不斷對彼此的關係有益處,我自己還可以借著這些事情來操練謙卑、順服、愛心等等。

    最後,用一節經文結尾。

    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

    惟獨遵行神旨意的,

    是永遠常存。

    ——約翰一書 2:17


    後記

    首先,為我過去寫的兩篇文章向大家道歉。

  25. 我以前寫過一篇《八八那些身邊嫁得特別好的太太們》,當時寫那篇文章想表達一個觀點,就是單身的不要老是去想著對人家要求這個要求那個,如果要求人家先看看自己的配不配得上,自己去好好努力,比做夢來得靠譜。也許聽起來也有點道理,但這絕對不是一個基督徒的擇偶觀。

    時隔幾年,經歷了很多以後,我現在的觀念有了一個翻轉,那篇文章是整個公眾號里最令我最羞愧的一篇文章。所以今天也借著這個機會,鄭重向因為那篇文章而受傷害的弟兄姐妹道歉:我當時的生命光景真的就是那樣,想來也是很可悲的……懇請原諒。

  26. 我還寫過一篇《這篇文章寫給單身的姐妹》,裡面有一句話說得不當,引起歧義:

    所以,基督徒可以嫁給非基督徒嗎?我覺得,沒有什麼不可以的。因為基督徒本來就凡事都可以做。可是,我們凡事都能做,卻不是凡事都有益處——如果真的嫁了非基督徒,那之後的日子,可能艱難的程度超乎想像。

    我當時想說的就是,基督徒嫁給非基督徒,除非是神特別的呼召,不然是沒有益處的。但這句話表述不當,當時讓很多弟兄姐妹有了誤解,我也在此鄭重道歉。這個問題其實我後來寫了另一篇《從「基督徒一定要嫁給基督徒嗎」這個問題開始剖白》,觀點也闡釋得非常清楚,如果有興趣的弟兄姐妹也可以翻來一讀。

  27. 其次,就算撇去這些話,這些觀念,這些文章如今看來也很幼稚,我今天在翻看的時候自己也覺得無比羞愧。——但轉念又覺得很高興,因為發現我自己的生命真的有成長。感謝神。

    但是我也知道,哪怕是這篇文章,可能真理的部分是比以前要清楚,但也還是沒有體恤到單身弟兄姐妹的軟弱,因為單身弟兄姐妹的難處,也許是我這個結了婚的人永遠也無法清楚的。但是好在,耶穌基督一定是明白的。我雖然不一定明白,但我也是可以為大家一直一直禱告的。

    最後,這個跨年應邀參加了我們教會的「單身餃子會」,餃子很好吃,遊戲很好玩。現在寫了這篇文章,我也算沒白吃單身弟兄姐妹們包這些餃子了。


    楊先生的讀後感

  28. 楊先生:「這篇文章不適合我。擇偶對我來說沒有很大的問題。」

  29. 我:「其實婚後也要做這樣的交託和順服的禱告,也是一樣的。雖然我不是單身,但是我在婚姻里也做過類似的禱告,就是楊先生,隨便你怎樣,可能你會越來越糟糕,但我非但不要放棄,我還是願意順服你,幫助你,因為這是神造我的目的。」

  30. 楊先生:「你說得對。所以當我在婚姻里遇倒挫折的時候,我更難走出來,因為我的觀念沒有更新。我還是按照自己過去的方式,因為過得去,就很難養成倚靠神的習慣。」

  31. 我:「聽你這樣說我很感動呢!然後呢?」

  32. 楊先生:「然後遇到過不去的坎就習慣性地靠自己呀。有知識沒感動,為我禱告吧。」

  33. 我:「哈哈哈。好的。我是你的幫助者嘛,為你禱告是我的本份。」


  34. 楊太太

    基督徒,結婚七年,家有二寶,在職媽媽

    ——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杆直跑

    抱歉大家發的消息我常錯過回復時間,

    如有要事請按右下「寫留言」,

    或郵件:wxyangtaita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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