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北京東路小學附屬幼兒園 吳邵萍) 幼兒園韻律活動包括律動、舞蹈、音樂遊戲及歌表演四個內容,它們都是在音樂伴奏下,讓幼兒根據音樂性質,以動作姿態和表情來表達音樂形象的。近年來,我園開展了優化韻律活動教學過程的研究,經過反覆實踐論證,將其教學步驟分為三個部分: 一、感知理解韻律活動的音樂及所要表現的形象 韻律活動的重要特徵是在音樂伴奏下做動作,動作的節奏、風格必須和音樂相吻合。因此在活動過程中,教師就要善於根據不同的教學要求來指導幼兒感知、理解韻律活動的音樂。如讓幼兒通過看圖、看錄像、看幻燈、看錶演、看實物(需要表現的花草樹木、蟲魚鳥獸等各種形象)、聽錄音、聽教師彈琴、聽打擊樂演奏、聽故事等途徑,獲取與動作表現內容相關的信息。由於韻律活動內容不同,感知理解音樂的要求及方法也就有所不同。 律動音樂較簡單,一般可在用動作表現的前一個環節,重點讓幼兒感知音樂的旋律、節奏及性質,使幼兒理解音樂和動作間的聯繫,為按照音樂的內容、性質和節拍進行動作表演做好準備。如學小鳥飛,可先聽《小鳥飛》音樂,引導幼兒注意聽音樂像什麼東西在活動。接著教師演示幻燈,使幼兒初步理解《小鳥飛》樂曲的性質。 舞蹈音樂較複雜,經常是多段體的,可作為獨立欣賞活動。幼兒不僅要熟悉音樂的旋律、節奏、性質、結構,而且應感受、體驗音樂所表現的舞蹈風格和情緒。如大班幼兒感受《孔雀舞》音樂時,教師採取邊聽音樂邊看錄像的方法,讓幼兒欣賞傣族舞的風格及特點,並介紹傣族的典型民俗「潑水節」及孔雀的象徵等知識,使幼兒在感知理解音樂的同時,相關的舞蹈信息得到豐富。 感知遊戲音樂時,除要求幼兒熟悉理解音樂性質和結構外,還要體驗到某個角色形象的音樂特點,以及音樂的變化和遊戲規則的關係。如小班幼兒在感知《野貓和老鼠》音樂時,教師首先出示幻燈形象——機靈的老鼠和兇猛的野貓,提出要求:聽辨野貓和老鼠的音樂。接著關閉幻燈,請幼兒聽錄音。這樣通過提供形象使幼兒有範圍地聽辨感知,幫助其準確體驗出老鼠和野貓的音樂形象特點:靈活輕巧的音樂是老鼠,較緩慢沉悶的音樂是野貓。然後教師邊放錄音邊演示幻燈,使音樂形象和動物形象匹配,幫助幼兒進一步體驗角色形象的音樂特點。同時引導幼兒發現野貓音樂出現時老鼠藏起,老鼠出來玩耍正是野貓睡覺時,從而掌握遊戲規則:野貓出來老鼠不動表示已藏好。 歌表演音樂的感受就是動作表現前的學唱歌,在學唱中幫助幼兒感知歌曲內容和音樂形象。 二、引進新的動作表演經驗 新的動作表演經驗,是每次韻律活動的學習重點。這裡需要提及的是,所謂新的動作經驗主要是指:1.新的舞蹈動作或複雜的律動動作。2.動作組合的規律,指前後動作銜接自然合理的技能,有按音樂句子結構或歌詞兩個維度來組織的,有按方位順序由上而下或由下而上來組織的,有按情節的邏輯順序來組織的。3.創編動作的規律,指幼兒進行動作創編時應掌握的經驗,有對稱規律、隊形及空間位置的變化規律等。組織這一步驟主要採用以下方法: 1.示範法:指教師準確、形象生動、富有感染力地示範表演韻律動作。它主要適用以下幾種情況:①需要提供對活動要求的直觀解釋,如一些無法用語言表達的抽象動作。②需要提供觀察模仿的範例,如難度較大且幼兒沒有基礎或初次出現的不同風格的動作。③需要提供探索創造的線索,如教師示範一種動作,啟發幼兒舉一反三創編出其餘動作。④需要提供激勵的榜樣或追求的目標,當幼兒已知道怎麼做,但不知道究竟要做到什麼標準時,可通過直接示範來完成。 2.發現法:指讓幼兒反覆欣賞教師或錄像中的表演,教師通過問題引導幼兒重點觀察某動作,待欣賞完,請幼兒模仿表演。此法適合完整舞蹈的學習。一般來說,第一遍欣賞主要請幼兒找出舞蹈中最喜歡的動作,幼兒可根據自己的喜好來選擇模仿舞蹈動作。第二遍欣賞主要觀察發現舞蹈中已會的動作(或是已學過的動作),幼兒可根據自己的水平來選擇模仿的動作,增加學習的信心。第三遍欣賞主要是觀察尋找出不會的
或認為最難的動作,教師逐一重點示範講解,從而有針對性地幫助各層次水平的幼兒解決難點。 3.替換法:指用一種新的表現方法或新動作替換掉某一樂段(樂句)原有的動作。它適合於多段體且結構較複雜的舞蹈和多角色的音樂遊戲,這一方法能增加幼兒的學習新鮮感。一般第一課時開始熟悉音樂時,只要求幼兒在符合音樂性質的前提下,選擇同性質動作難度較低的或已掌握的動作。第二課時可根據每段音樂特點,根據各年齡班動作要求,逐段替換動作。如中班遊戲《轉動玩具》,第一課時A段音樂到玩具店的舞步可採用剛學過的踵步,達到鞏固舞步的作用。B段玩具及上發條的人分別由教師和幼兒擔任表演。待幼兒熟悉玩法及音樂性質結構後,第二、三課時可逐步將A段踵步換成符合中班要求的新動作踵趾小跑步等。B段改成結伴遊戲,兩個角色全由幼兒擔任,並增加與同伴友好合作的社會性要求。 4.匹配法:指在幼兒熟悉音樂性質及結構的基礎上,教師將舞蹈內容以故事形式出現,幫助幼兒理清舞蹈順序,並根據情節線索創編系列相關動作,將動作和音樂恰當匹配。此法適合於情節性強,且性質變化明顯的舞蹈或遊戲音樂,學習對象應是已具有創編經驗和一定舞蹈動作語彙的中、大班幼兒。如我園教師設計大班舞蹈《歡樂的鼓》就是採取此法。第一步教師將根據音樂風格設計出的舞蹈情節提供給幼兒:「有個小朋友發現一面鼓上蓋著布,就掀開蓋布嘗試用鼓槌敲了一下,靠近想聽聽,結果鼓聲如雷,他嚇了一跳,接著高興地圍著鼓跳舞。」第二步引導幼兒根據情節線索逐句創編動作。第三步將完整的動作與音樂匹配,使幼兒輕鬆地掌握舞蹈動作。 三、鞏固和遷移新的動作經驗 引進新的動作經驗後,還需要提供實際練習的機會,使幼兒更好地掌握這些經驗。因此最後一個步驟就是鞏固遷移新的動作經驗,具體做法有: 1.音樂改變,動作不變。即換一首同性質結構的樂曲進行原動作練習,以達到鞏固的目的。 2.音樂不變,豐富原動作組合,即將原動作的單一重複變成幾個系列動作的組合。如小班律動《開火車》,在單一開火車動作練習基礎上,開火車的動作可豐富變成拉汽笛、起動、剎車等系列動作組合。雖然音樂不變,但由於表現內容豐富了,增加了新刺激,幼兒學得都很積極。 3.音樂改變,發展原動作組合。將原動作從不同角度變換,並將變化的動作加以組合,選擇新樂曲練習,此法給幼兒提供了一個擴展或延伸原動作的表現機會。如當幼兒掌握踏點步後,啟發幼兒加以變化:改變姿態,可點在前、後、旁或空中;改變節奏,可一踏一點,也可三踏一點;改變方向,可左右邁步,也可變成前後邁步;改變幅度,主力腿可直立也可半蹲;改變步距,邁出的步子可大可小。這樣的創編過程,可使幼兒真正掌握原動作本質特徵,同時初步了解一些基本動作的變化規律,達到鞏固遷移的作用。 韻律活動組織的三個步驟是一個完整的過程,缺一不可。但三個步驟的安排可以是三課時,也可以是一課時,主要由教師根據韻律活動教材的特點及學習內容本身的難易程度靈活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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