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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是不是二流作家,我會在乎嗎? | 悅讀

『 文學 點亮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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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與批評家,真可以說是一對兒「歡喜冤家」。自從有了文學,就相應有了作家和批評家,相同的文字對象,不同的角色分工,因為進入文學的方式不同,也就有了不同的「看法」。說來,這對關係複雜的「冤家」,有時候他們親密無間、你唱我和,有時候卻是怒目相視、大打出手,在外人看來既熱鬧又糊塗,在內行人看來,又能看出其間涉及到很多文學之外的種種因素。究竟什麼原因造成了這個局面呢?所謂的「文人相親」是一則,對作家和批評家各自功能的誤解是另一則。往深了說,特定的現實和歷史語境、意識形態背景以及作為個體的不同作家和批評家的特殊個性,都有可能影響到作家和批評家的關係。在這個問題上,那些文壇八卦無益於解答這個問題,我們不如找一個作家來細細看看他們之間那些說不清理還亂的關係。這個作家,就是毛姆。毛姆與批評家之間的恩恩怨怨,可以寫厚厚的一本書。作為二十世紀世俗意義上最成功的作家,他和他的作品一直以來備受爭議,乃至在他去世後,這個爭議聲也並未就此結束。毛姆快80歲生日時,專門負責出版他作品的海涅曼公司委託小說家喬斯林·布魯克編一本紀念文集,收集毛姆的文學同行們的文章給他做生日禮物。布魯克很敬業,他向很多當年最優秀的文學界人士組稿,有詩人、出版商、小說家和評論家,但都被他們一個個禮貌地回絕。只有兩個人接受了,他們是安東尼·鮑威爾和雷蒙德·莫蒂默。但兩個人寫顯然不夠,面對這種過分挑剔的退縮和對毛姆作品普遍的缺乏尊重,布魯克不得不放棄了這個計劃。

這簡直是文學同行們公開對毛姆表示集體蔑視。當時,毛姆的作品銷量巨大並被翻譯成多國文字,可謂是世界級暢銷作家,這也是他在很多文學同行心目中的定位,是「暢銷作家」,而非「經典作家」。在他的祖國英國,他基本上是被知識階層集體漠視了。1930年,三個最具影響力的文學調查幾乎完全忽略了他。當時,英國有一個極具影響力的文學批評流派:布魯姆斯伯里團體。毛姆感覺到他一直遭到這個團隊精英不公正的藐視。小說家大衛·加涅特的說法代表了他們的普遍態度,加涅特曾傲慢地告訴一位詢問者:

「至於毛姆在布魯姆斯伯里團體中的聲譽,我無可奉告,因為我從來沒有聽人談起過他。」

在很多人看來,毛姆是孤獨的,他不被周圍的人群理解,卻留在了萬千讀者的心裡。圖為1948年12月,毛姆凝視著另一個自己——他的頭像雕塑。

那在美國呢?美國最有影響力的評論家埃德蒙·威爾遜在《紐約客》雜誌上撰寫了一篇長文,評論《刀鋒》。他認為毛姆作為一名作家的聲望被荒唐地高估了。埃德蒙·威爾遜可以說是毛姆非常欽佩的評論家,1946年他還建議並說服納爾遜·道布爾迪於1946年出版了一本埃蒙德·威爾遜的短篇小說集。毛姆在一篇戰時文章中說他是「美國最尖銳的批評家」,這種「尖銳」,毫不留情地刺向了毛姆。毛姆後來跟他朋友艾倫·道布爾迪說:「他向來不喜歡我,不過,沒有人會被所有人喜歡,所以,我心平氣和地接受埃蒙德·威爾遜的不喜歡。」這話,雖然說得很冷靜超然,但我們還是能感受到那種刺痛感的存在。為什麼評論界的人這麼不喜歡毛姆呢?尤其讓人費解的是,毛姆和布魯姆斯伯里那群人一貫蔑視公眾對宗教、階級和性道德的態度是一致的,但他還是被如此可恥地藐視。或許,他令世界矚目的巨大成功,以及成功帶來的財富也是布魯姆斯伯里團體不把他放在眼裡的原因。那些別墅、游泳池和配備專職司機的豪華轎車,那些高得令人咂舌的稿費和版稅,那些奢侈的生活方式,都是讓人心生反感的原因。一個事情往往有兩面或多面,前文提到毛姆八十大壽,文學同行們紛紛回絕表達對他的敬意之時,媒體卻給予了熱情的回應,小說家同行也發出了不同的聲音。西里爾·康諾利將毛姆的《木麻黃樹》收入由他主編的最有影響力的合集《現代主義運動——1880至1950年英、法、美現代主義代表作一百種》,毛姆的作品和《尤利西斯》《印度之行》《了不起的蓋茨比》《太陽照常升起》《到燈塔去》一起被列在「20世紀20年代」的條目下,並稱讚毛姆是「體裁大師」。

瞧瞧這個書名:《毛姆的秘密生活》「被神秘化」的毛姆,是那個時代評論家們對他的普遍印象。這些都是零星的,給予毛姆最大鼓勵的則是市場。毛姆擁有龐大的讀者群。埃德蒙·威爾遜在《紐約客》雜誌上撰寫了一篇長文,專門評論《刀鋒》,認為它不堪一讀。但《刀鋒》出版後,道布爾迪公司印了250萬冊,兩個星期就賣了將近100萬冊,電影版權也以20萬美元的價格售出。毛姆的小說和劇作取得一次又一次盛大的成功,當時幾乎無人能敵。隨意一個例子,他的劇作《周而復始》於1921年3月3日在秣市劇院上演,連續演了近半年時間,票房極好,後來於9月登上紐約的舞台,每個星期入賬兩萬美元(大約有十分之一的收入歸作者所有)。他作為一個劇作家,從市場意義上來說,是相當成功的。他的這些劇作,雖然有一些不受歡迎,絕大部分都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功。他的小說也是如此。毛姆之所以是毛姆,他的超然和清醒也是足夠讓人欽佩的。毛姆對自己的職業地位有清晰的判斷。「我知道自己所處的位置」,他不止一次說到:「我處於二流作家中的最前列。」但作為普通讀者來說,毛姆的小說無疑是非常好讀的。他的小說里,第一人稱中的「我」簡直就是毛姆本人,溫和、友善、喜歡讀書、打橋牌,對他人生活充滿了永不知足的好奇心。毛姆真正愛寫的是短篇小說,他特別喜歡聽別人講自己的故事和經驗。知道他有這個習慣,他的朋友們會主動為他提供有用的素材。而他的小說呢,通常以一種隨意的口吻開頭,提供很多自傳性的細節,讀者毫不費力便被帶入當時的情境,然後小說就變成了朋友講述的趣聞軼事。毛姆經常選定的敘述者,常常是「我」,擁有無窮的誘惑力,這個老於世故之人目光敏銳,有著充滿譏誚的幽默感,他悠閑地抽著雪茄、喝著酒、專心向讀者講述隨便哪一天在酒吧或俱樂部里遇到的普通人身上某些令人著迷的東西。作為小說家,毛姆是個現實主義者:他的想像力需要真實的人物和事件做基礎,因此,廣泛的旅行讓他可以從私密的個人和家庭的立場探索主題。不過,由於他的小說太過寫實,也引起了很多麻煩。當小說的原型看到自己在毛姆的小說中,以一個小丑的面目出現,其怒火中燒的模樣可想而見。不過,毛姆才不在乎呢。對於我們讀者來說,更是不用在乎了。小說的原型跟毛姆都已經離開了這個人世,而他的作品還將繼續流傳下去。是不是二流作家,喜歡毛姆的讀者才不在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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