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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與虛無講的是什麼

《存在與虛無》,作者是:法國作家、社會活動家、哲學家讓·保羅·薩特(1905-1980) 。 其內容有以下五個方面: 1、對存在的探索(導言);2、虛無的起源;3、自為的存在;4、我和他人;5、擁有、作為和存在。 它是一部關於存在主義代表作,在哲學史上有著重要的地位。 《存在與虛無》 內容講的是: 雖然薩特的思想一生都在變化,但他始終以「人」作為他的思考焦點。因此薩特把他的存在主義稱作「人學」。在薩特看來,自由是人存在的基礎,人之所以比物高貴,正是因為人可以自由地決定自己的存在,自由地選擇自己的本質。因此薩特提出來:存在先於本質。弄清楚「存在」、「虛無」、「自由」和「他人」的關係,就基本理出了《存在與虛無》的精神脈絡。 《存在與虛無》分四個部分:第一部分是論述虛無問題;第二部分論述為自身的存在;第三部分論述為他人;第四部分論述為有、做和存在。 傳統哲學對物質世界的認識是以區分認識的主體和客體為前提的,薩特卻要用現象一元論來取代原先的二元論。在他看來,現象本身就是存在,超越本質、超越現象的本質是沒有的。研究人的本質就必須從現象入手。 通過這種現象本質一元論,薩特將存在分為「自在的存在」和「自為的存在」兩種。一塊石頭是一塊石頭,一點也不多,一點也不少。就石頭來說,它是其所是,這件事物的存在總與它本身相合,這就是「自在的存在」。這樣的存在就是物質世界的存在,是完滿的、充實的、無知覺的。它不被創作,也不創造任何東西。它對人的自我意識來說是無法理解的荒謬的,讓人感到噁心。 與此對比,「自為的存在」實際是指人的存在,是作為人的意識的自我存在。它永遠不是什麼東西,但總想成為什麼東西,它是一種要求「存在」的願望。自為的存在是虛無的。儘管如此,它卻具有主動性、活動性,不斷超越自身又否定自身。 兩種存在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繫,沒有「自在」,「自為」就是某種抽象的東西,一個無物的意識;沒有「自為」,「自在」就是不可說明的東西。 由於人總不能忍受人的本質的不固定性,所以,人要努力尋找使自己由「自為的存在」變為「自在的存在」,變得像那磐石一般有不可動搖的堅實性。但是人的意識使人總處於搖擺之境。只要人活著,他就找不到他的堅實性。世界對他是一片虛無。這種個人意識既是人存在的條件,也是人的自由的源泉。沒有自由,人則變為虛無。人的自由不受任何理由的支配,它是絕對的。一個人要對自己的存在負完全的責任,要自己主宰自己。這樣的理論在遭受法西斯摧殘的法國大地上,無疑是自由女神的呼喚。 「他人即地獄」是薩特流傳深廣的思想。個體有了自由,必須面對他人。我們兩個人不能成為一個人,其根源就在於我們的意識多樣性。你想的和我想的不一樣,這使我常常覺得恐慌,因為我看見我所設定的世界突然間從我的手指尖逃脫了,逃向另一個人的設計之中,這個人不斷地注視著我,因為我也是世界的一部分,所以他也企圖設計我,於是我被迫要變成他者的存在,我原始的墮落就是因為他者的存在造成的。 與自由理論相聯繫的,是薩特的行動哲學。他認為,存在主義崇尚人的自我意識、人的自由和自由選擇,是樂觀的,是主張行動的。它告訴人們,不要怯於行動,行動是使人活下去的惟一事情,是人的希望。因此薩特積極主張作家應該介入生活,知識分子應該關注社會。 作者簡介:讓·保羅·薩特(Jean Paul Sartre,1905一1980)。1905年6月21日生於巴黎,法國作家、社會活動家、哲學家。19歲入巴黎高等師範學院攻讀哲學,後任中學哲學教師。1933年在柏林法蘭西學院哲學系學習。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被應徵入伍。1940年被德軍俘虜,次年獲釋,後參加法國地下抵抗運動。 1955年,薩特和終身伴侶女作家西蒙娜-德-波伏瓦訪問中國。1964年,瑞典文學院決定授予薩特諾貝爾文學獎金,被薩特謝絕,理由是他不接受一切官方給予的榮譽。1980年4月15日在巴黎逝世。 法國20世紀最重要的哲學家之一,法國無神論存在主義的主要代表人物。他也是優秀的文學家。戲劇家、評論家和社會活動家。主要哲學著作有:《想像》、《存在與虛無》、《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辯證理性批判》和《方法論若干問題》。 長篇小說《自由之路》 中篇小說小說《噁心》 短篇集《牆》、 劇本《蒼蠅》、《問隔》、《恭順的妓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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