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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凱文:父母之愛和禍害——對志紅兄和網友們的回應之一

這幾天有了從未有過的體驗,在微博上開始一場論戰,而我還是始作俑者。放下正在寫的論文,對志紅兄的文章進行回應,我發現想要談的問題實在太多太複雜,一篇文字很難都涉及,因此決定多寫幾篇。大體上談的問題包括:

① 關於父母的愛和禍害——還希望網友們一起來參加調查和討論。

② 在網路上暴露創傷和極端個案可能造成的影響的諮詢倫理問題——為何要強調並實行諮詢倫理?

③ 我們為何對批評反應如此強烈——我們曾經受的傷和是否在成為那個自己最怨恨的人?

④ 關於孝順和中國文化——我承認,那一刻我是刻意挖的坑。

首先謝謝志紅兄給我的老派學者之風的評價,深合我心。去年我做了幾場關於《時代空心病》的演講,其中重要的觀點就是有些教育者本身就是精緻的利己主義者,才使得學生對社會越來越失望,越來越空心。所以我一直希望自己不斷成長,成為像我經歷過的那些溫潤如玉,虛懷若谷,品格高尚,博學多識,令我敬仰的老一代知識分子一樣。

關於此次微博互動,我覺得意義不在輸贏,而是真誠、平等地從各自的經驗、理論角度帶著處理好的情緒進行討論,澄清各自觀點,看到和學習對方的感受、想法和經驗,使得我們更好地推進心理學的發展和傳播,更好地幫助到自己和他人。

關於父母之愛和禍害

對為何家庭會傷人的觀點我是蠻贊成的,在我的臨床實踐中,父母對孩子的傷害,特別是以愛的名義的傷害,真是罄竹難書。我也常常講,如果孩子有病,那多半父母病得更嚴重。在青少年自殺者的危機干預中,我常用的思路之一就是先「幹掉」父母,才能救孩子。即讓父母通過危機的爆發,認識到自己的過度需要、控制、壓迫、忽視、苛求孩子等問題是造成自殺危機的原因,從而推動發生改變。但是走到「父母皆禍害」,或者「不是你不夠好,父母只是無條件恨你而已」就極端了。當然志紅兄申明了並無此意。

也正因為此,當我看到那條「當孩子被洗腦附體一樣開始實施自殘自殺行為時,是媽媽到達巔峰快感的時刻,看著孩子掌毆自己、刀割自己,會控制不住嘴角上揚,會心一笑」的微博時,我覺得不能無視了。志紅說得對,我的評論「不懂裝懂最誤人」的攻擊性是我在那一刻帶著憤怒情緒表達出來的,並且這種情緒已經積累了一段時間。儘管此後我很快道歉了,但我的道歉也是有居高臨下的心理,像是一個老師或前輩批評學生,而不是完全平等地交流。

我為何在有些憤怒的情緒下表達了攻擊呢?我被志紅、李雪質疑的一個表述是:我臨床二十年,專註心理治療與自殺干預,極端到亂倫的案例也很多,但看到孩子自殺自殘(父母)會高興的,沒有遇見過。

01

情緒和想法甚至自殺會傳染嗎?

首先,因為我主要的工作就是心理諮詢和處理各種心理危機,也做了很多相關的研究,包括對很多青少年自殺個案的心理解剖,因此深知青少年個案會把對父母的攻擊性轉而指向自己,通過自殺來殺死自己父母的孩子的自殺心理是非常常見的,也導致了很多悲劇。而我在處理自殺傳染的過程,例如富士康十五連跳的自殺傳染案例中,包括自殺群成員集體自殺的案例中,深知情緒和認知的傳遞作用。如果我們強化了父母對待孩子的病態反應和自殺行為之間的聯繫,有可能會激發自殺行為——例如「你們不是想要我死嗎,我死了你們就高興了,我現在就死給你們看」。作為一名危機干預者,我對一切可能導致自殘、自殺行為的因素都特別敏感。因為無論是作為一個醫生還是心理諮詢師,危機干預者的所有訓練、學識和本心都會讓我把生命放在第一位。

02

人們是否會誤解他人的情緒和想法?

其次,我的《父母真的「皆禍害」嗎?》的文中列舉的若干例子也想要說明,你看到的表情未必表達的是你理解的情感,笑也可能是因為痛苦或者其他負面情緒,可以是對痛苦的防禦,如C君的例子。而作為被傷害的當事人,你也可能誤讀了對方的情緒,如A君的例子。明白這一點,可以對「變態「的行為有更多一些的正常化的理解。

03

快感是否一定代表高興進而說明不愛或恨?

高興快樂和虐待傷害自己孩子的快感是不同的,進一步推理為你父母只是無條件地恨你,那就走得更遠了。前者是人正常的情感反應,後者是病態反應。我們的自我中包含著自己和孩子,自己和父母,虐待孩子的快感類似於用刀去割傷自己,割的時候痛快,痛快是因為以此可以紓解痛苦,割完之後後悔,內疚。因此我的觀點是當孩子自殺自殘的時候,父母或許會有一時的快感,但這是病態、異常的反應,不意味著他們因此一定是感到高興、不愛甚至恨自己的孩子。

04

為何父母會如此病態呢?

父母是和我們一樣的平凡之人,我們中的絕大多數也已經或者會成為父母。我們有的問題,他們也都會有,他們可以是自私的,貪婪的,病態的,情感淡漠隔離的,情緒不穩定暴躁的等等,且因為不同的成長環境,他們可能更嚴重。不會因為一個人為人父母了,她/他的性格缺陷、心理障礙就豁然痊癒了。放棄對父母的過度理想化,接受父母是不完美的,愛自己的同時也可能有傷害自己的行為,把父母病態和錯誤甚至違法犯罪的行為和他們本人分開,是我們看到他們和解放自己的一個重要的方式。中國式的父母情感虐待自己孩子的一個典型的方式是「別人家的孩子」,但換言之,也許子女也需要放棄「別人家的父母」這樣的思維模式,否則豈不也是一種情感虐待嗎?絕大多數病態的癥狀和行為是對病態的、嚴酷的環境的應對(除了重性精神病主要是生物因素所致),其行為模式往往具有代際創傷傳承的特點。

我曾經有一位來訪者是一個可愛的小女孩,突然拒絕上學,她來訪時顯得活潑可愛,笑得很甜,和我講述學校里的快樂生活。我用心觀察和感受後給她反饋說我感到你的笑容里的陰影。她一下子就哭出來了,談起她的痛苦——父母對她軀體虐待,非打即罵。這次厭學是因為她的父母到她的學校,因為一件小事,當著全校師生的面打了她耳光,又把她一腳踹倒在地。她行兇的父親倒也坦白承認自己確實這樣做了,說當時一時氣憤,不管不顧,事後也後悔,但實在改不了。我問了他一個問題後,他淚如雨下。我的問題是,請你談一下你小時候的經歷好嗎?他告訴我他從小被他父親虐打,用的是鐵鍬,有幾次幾乎喪命。那一刻他知道他小時候有多怨恨他父親,他女兒現在就有多怨恨他。在這次會談後,他終於能停止了對女兒的攻擊。

受虐者成為施虐者,這樣的現象被稱之為對攻擊者的認同。對攻擊者的認同是有重要的生存意義的。在我對監獄服刑人員的研究中發現,這是非常普遍的現象——用犯人的話來講就是小的時候我被別人打,長大以後(我有了力量)打別人。

這種現象也不是必然發生的,國外有研究,大約三分之一的人會認同父母的行為繼而虐待孩子。三分之一被虐待的兒童在成年後會虐待自己的孩子,三分之一不會,三分之一繼續被虐待(Olive,1993)。我的臨床經驗也是如此。

人生而有生育的能力,但並不意味著生而有做好父母這個最美妙也最困難的工作的能力。有的父母因為原生家庭的問題,自己的心理年齡都比孩子還小,自己的創傷都沒有治癒,情緒還常常崩潰,做出荒誕可怕的行為也就不奇怪了。

05

病態和不愛子女的父母是極少數還是多數?

問題是,究竟是父母不愛自己的子女,還是父母不會(沒有能力)愛自己的子女?一字之差,對子女來講可能是從地獄到天堂。我和志紅兄、李雪比較一致的看法是有些人沒有感受到父母對自己的愛,甚至感到過很多傷害。問題分歧在於如果沒有感受到被愛,究竟是因為父母不愛自己,還是父母不會愛自己?

現在討論的難點在於我們都是從自己的個人或者臨床經驗出發提出的觀點。正如我上文提到的那樣,會不可避免地有著盲人摸象的誤差。我們的經驗都真實,但都是事實的一部分而不是全貌,更代表不了真相。因此,我想或許我們可以和關心這個問題的網友們一起來做一個調查,集合更多人的經驗和事實。我還是要說明,這不是站隊和爭輸贏,而是網路偉大之處在於給每個人更加平等的發出自己聲音的權利。我們一起來靠近事實,事實是智慧。

下面是我請我的研究生用問卷星做的一個調查問卷《父母,愛與禍害之間》,這是基於網路的開放性調查,請有興趣的網友回答非常簡單的六個問題。一分鐘就可以完成,參與的網友越多,越有代表性和說服力。從你看到這篇文章開始開放調查,2月14日我會公布調查的結果。參與調查的網址https://sojump.com/jq/12061732.aspx(複製網址至瀏覽器中即可參與調查)

06

關於親子關係創傷的痊癒之路

志紅兄對我的觀點進行了很多批評。例如「這種解讀,把恨說成了不會愛,甚至像是把恨說成是愛似的,這很容易讓人犯迷糊。」「在這一點上,我認為凱文是繞了很多彎,才能將父母虐孩子時的愉悅表達成別的東西,而這也正是孝順的邏輯——天下無不是的父母,父母怎麼做都是出於愛意。無論如何,我們不能否認,即便父母與孩子之間,也存在著恨與自私,以及表達恨時的愉悅。所以,恨並不是一個必須被滅掉的政治絕對錯誤的東西。無論孩子對父母的恨,還是父母對孩子的恨,它需要承認和直面,以及學習如何與恨更好地相處。」

我想您和很多網友誤讀了,或許也有對我觀點的過度引申。當然也在於我沒有闡述充分,雖然闡述永遠不會夠充分的。

我的《父母真的「皆禍害」嗎?》一文一開始就開宗明義地說明了「很多個案經歷是非常真實的,可能我幫助和研究過的個案經歷甚至更加匪夷所思」。家庭內的創傷顯而易見,並且因為是基於依戀關係的,傷得更加嚴重。真正能傷害我們並令我們絕望的是我們所愛的人。這種關係的特點是愛恨交加。所以,我把這種恨區別於仇恨,叫做怨恨。

親子關係愛恨交加。

恨之越深,是因為愛之越切而不得;

愛之不予,不是因為不想給與而是不知如何給與,或者自以為已經給與而給予的實際是傷害;

為何不會給予或者給錯,是因為自己從未得到過正常的愛。

子女會不會怨恨父母?當然會。

父母會不會怨恨孩子?當然會。

有了愛就否認恨的存在嗎?當然不是,否則就是自欺欺人,父母皆聖賢了。

同理,但有了恨就因此否認愛的存在了嗎?當然也不是,否則就是父母皆禍害了。

這兩種思維、二元對立的思維都是極端的,極端和絕對往往與錯誤相伴。

同意麵對和接受家庭內的創傷,接受父母對孩子可能有傷害的事實,否認創傷比創傷本身的傷害更大。在諮詢中不僅允許而且鼓勵表達對被傷害的憤怒和恨,很多時候是要給來訪者足夠安全和抱持的諮詢環境,使得來訪者從乖孩子、傷害的忍受者成長起來,才能有力量去對傷害說不,去表達,去停止傷害。

但是這只是康復的第一步,不能停留於怨恨,能夠正視和表達自己被深深壓抑的憤怒是有幫助的,但僅停留在表達憤怒上並不能痊癒,此地是囚籠,正如簡里里提到她的督導的觀點,如果你要讓一個人不得安寧,你就教他去仇恨自己的父母,仇恨自己的文化。我要補充的是這樣的仇恨也是在否定自己,研究支持參見《父母真的「皆禍害」嗎?》一文中朱瀅教授和楊國樞教授的研究。

我有一個來訪者,在他母親臨終前,她同樣和父母關係很糟糕的男友鼓勵她把對母親的恨表達出來。於是她在母親病床前,把自己從小被忽視,沒感受到愛的憤怒表達了出來。她看到母親流淚了,但此時已經說不出話來了,不久以後就去世了。母親去世後,她自己一下子就嚴重抑鬱了,因為母親離世後回想起生前的點點滴滴,她知道母親是深深地愛著她的,但是就是不會說,說出來就是傷人的話,更不會做,做得特別笨拙,強硬,控制。因此她陷入內疚和自責,想要自殺。這個個案我也治療了一年多才康復,而她的男友是自己想要向自己父母表達恨,卻沒有勇氣和機會。憤怒表達後沒有明白傷害的原因,最終造成對自已的終生傷害。

在走過這個階段以後,我們還要一起去探討你父母經歷過怎樣的創傷才會是這樣子的,她一點不愛你但又養育你,她對你的傷害是錯,無可辯駁的錯,但我們為何要那麼努力地去證明父母是恨自己的,是不愛自己的呢?我們為何要用他們的錯誤來囚禁和懲罰自己呢?怨恨後面是多麼撕心裂肺的對愛的渴求啊,放下怨恨,走過怨恨,才能開始從別處尋找,尋找一條新的道路,開始自己的人生。

認識到父母的錯誤甚至病態,以保持界限和距離,不以他們的錯和病來懲罰傷害自己,進而擺脫原生家庭的負面影響,學習和成為健康和幸福的自己,建立和發展新的美好健康的親密關係。

如果能夠越來越有力量,或許就能去接納和包容,反哺父母。他們也許還不能變得更好,也不把他們能改變作為我們的目標,否則又在重複「我這是為你好」的模式,只不過親子關係換了位置。即便他們還那麼不好,但我們依然能去愛他們,幫助和照料他們,這不是道德,是人的本性,本性中的良知。這個本性是平復你的情緒後問自己的內心最深處,你還愛他們嗎?

如果做不到和解當然是可以的,從自己的新的家庭和親密關係中得到好的親密關係也好。我們沒有權利替別人做選擇,諮詢師尤其如此。重要的是放過自己,走出怨恨。

這樣的一條成長和痊癒之路很長很難,但值得我們去付出最大的努力,因為親密關係是我們一生幸福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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