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發 | 科學認識「衝突」:什麼樣的「吵架」方式才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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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段親密關係中,你可能難免會和另一半吵架,每次吵完都感覺兩敗俱傷。但事實上,親密關係之間不可能沒有摩擦和矛盾,越是相互依賴,在一起的時間越長,要協調的活動和任務種類會越來越廣泛,衝突就越可能發生。年幼的兒童就會開始與父母爭吵,戀愛中的伴侶亦然。
但從另一個角度看,吵架也是溝通的時機,正確地應對衝突是長久發展親密關係不可缺少的能力。今天我們一起來理解「衝突」,並討論什麼才是好的應對「衝突」的方式。
為什麼會發生衝突?
衝突是不可避免的。
這一方面是因為,任何兩個人在情緒和偏好上都會存在差別;另一方面是因為,親密關係中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矛盾,它們遲早會引起一些緊張,我們將在後文中進一步解釋這一點。
調查顯示,以下4對矛盾能夠解釋夫妻三分之一以上的打鬥和爭吵,而這些矛盾帶來的緊張會在一生的親密關係中持續存在。
1. 個體的自主性和與他人的聯繫性
你更想追求什麼,親密還是自由,獨立還是歸屬?一旦接受一種,就意味著或多或少要拒絕另外一種。
人們希望能按自己的意願自由行事,珍視自身的獨立和自主。但另一方面,他們又尋求與他人溫暖而又親密的聯繫,希望能長久地依賴特定的伴侶。
我們無法一方面保持高度的獨立,另一方面又與伴侶保持緊密的相互依賴,因此總有一些時候,我們要有所取捨。在面臨選擇時,人們會更多地受到最近沒有得到滿足的需要和動機的影響,偏好則也會隨之來回搖擺。
2. 開放和封閉
親密包含著自我表露,親密的伴侶們希望能相互分享他們的思想和情感。然而,人們也希望有自己的隱私,保守一些自己才知道的秘密。一方面是坦率和真誠,另一方面是慎重和剋制,二者必然產生矛盾。
3. 穩定和變化
有伴侶的人希望能維持和保護親密關係,但人性也喜好新奇和刺激,過於呆板、規律化和可預測,將會使愛情變得平庸而單調。因此,「熟悉的安全感」與「陌生事物產生的吸引力」之間的張力,會讓人產生猶豫和衝突。
4. 聚合和分離
節日的夜晚,你是願意和朋友一起參加聚會,還是在家裡依偎在愛人身邊?個體渴望「與更多的他人待在一起」的動機,和「待在浪漫的伴侶關係中」的動機是相矛盾的。有時候,當我們陷入愛情時,就會較少探望朋友,與伴侶之外的人相處的時間比例往往很難令雙方都滿意。
另一個研究中,Peterson將激發衝突的事件分成4個常見類別(批評、無理要求、拒絕、累積的煩惱)。不過,激發衝突的事件往往是特異性的,在不同的伴侶關係中有著各種各樣的激發事件。
但從根源上說,歸因是引起憤怒爭執的一大原因。任何兩個人在社會交往中都會持有不同的視角,對自己行為的解釋與他人相比總會存在差異(行動者-觀察者效應:actor-observer effect ),當事人容易對自己的行為做出比他人更好的評價(自利偏差:Self-serving bias),在他們的感受中,自己(事實上)帶偏見的知覺是公正、公平的。
因此,兩個人歸因方式的不一致就會造成衝突,為彼此行為原因的孰是孰非而爭鬥。這樣的歸因式衝突是很難解決的,因為對事件的解釋並不存在最終客觀正確的單一解釋。
當衝突發生時,由於解釋不同,苦惱和憤怒的程度也不同。如果把伴侶的行為解釋為無心之過,歸因為外部的、不穩定的原因,就相對無可指責;而如果歸因於內部和穩定的根源,惡劣行為是故意的,有著不可告人的行動目的,伴侶就顯得惡毒、自私、猥褻、愚蠢,憤怒顯得順理成章。
我們對伴侶的判斷也會影響我們的態度。如果我們判斷伴侶能夠改變有害的行為,我們解決衝突的努力能夠得到報償,就更可能宣告不滿並建設性地尋求解決辦法。而認為問題不可改變時,我們則會束手無策,焦躁不安。
哪些人更容易發生衝突?
從個體來說,有些人本身的特質決定了ta更容易與人發生衝突。具有以下一些特質的人最容易和伴侶產生衝突:高神經質水平、隨和性低的人,經常憂慮被棄的人,較為年輕的人(25歲以下)。
·人格上:高神經質的人更易與人產生爭執,隨和性高的人則少衝突,並在面對衝突時更能作出建設性的反應。
·依戀類型上:憂慮被棄(anxiety about abandonment,痴迷型、恐懼型)的人由於過度擔憂伴侶離開自己,並緊張地預期最壞的結果,他們會在親密關係中有更多的衝突(他們自己也這麼認為),並且認為衝突對親密關係造成的損害要比對方所認為的更嚴重。而他們的憂慮,反而會製造出令他們恐懼的爭執和緊張。
·生命階段上:年輕人與伴侶的衝突更多。根據對美國紐約州年輕人的研究,從18歲到25歲,人們與伴侶的衝突穩步增加,而在25歲左右,人們會建立持久的愛情關係,開始職業生涯,衝突此後會變得平緩。對於中年夫妻來說,最大的兩個衝突來源是孩子和金錢。在老年期,親密關係則變得更加平靜。
·相似性:戀人的相似性越低,衝突越多——你所以為的「相異相吸」可能並非如此。結婚後,有類似品味和期望的夫妻,比那些共同點很少的夫妻遭遇的衝突更少。事實上,研究認為,相似程度越高的人越容易彼此吸引,也越合適。
·酒精:醉酒對衝突的加劇可能超乎你的意料。醉酒時,你會比清醒時更有敵意,怨言更多。
如何應對憤怒和衝突?
當激發事件出現時,我們會有兩種選擇:
一種是介入衝突:介入有兩種結果,有可能雙方進入談判協商階段,通過理性方式來解決;也有可能衝突升級和加劇。
另一種則是接近/退避模式,這是非常危險的:一方不斷批評、嘮叨和向對方提出要求,另一方則逃避正面接觸,退避和採取守勢。最可怕的是,這種模式是能夠自我延續的(self-perpetuating),在退避者不斷消極退縮時,接近者將更加執著於解決爭端;這種增加的壓力則使退避的一方更加抵觸、寡言,又使得接近的一方更加忽視和誤解;從而一直持續下去。久而久之,這種模式對夫妻雙方親密關係的損害巨大。在這種模式下,往往是一方尋求親近、希望修復關係,另一方則希望保護自身的獨立自主,抵抗表達的要求。
儘管衝突是不可避免的,衝突研究的主流觀點認為,衝突本身就是促進親密感必不可少的工具。因為衝突能夠暴露出業已存在的爭端和矛盾,這樣才有可能尋求解決方法。如果處理的好,衝突能夠避免困難的惡化,引發更嚴重的問題。
研究證明,那些爭吵嚴重的伴侶的確是能夠改變的,當伴侶的衝突方式具有建設性時,雙方經歷了一種處理衝突的風格,就可能持續下去。
避免罪責歸因是問題的關鍵。當你認為伴侶疏忽或惡意對待你,憤怒馬上就要發生時,可以自我對話,告訴自己伴侶是不想故意傷害你的,然後再去思考,伴侶在不想故意傷害你的情況下為什麼會那麼做。
Dana Caspersen總結了一些解決衝突的方法,是以談話為核心的:
1. 在傾聽時,不要總是聽到那些攻擊型的內容,而是接受情緒背後的信息。當你認為自己在被攻擊,你就會從對方的話語中聽到攻擊性。
2. 改變你對話的方式,傳遞你真正想說的信息,而不是表達攻擊。比如,用「我」而不是「你」來表達:「我覺得很累,不想洗碗了。」而不是攻擊性地表達,「你真懶。」
3. 當你在傾聽時,不要急著提出建議。不管你覺得解決問題的方法有多明顯,你都應該首先聽完ta在說什麼。你的伴侶也許會從完全不同的角度提出意見。
4. 檢查你的猜測,如果是錯的,就放棄這些猜測。
5. 假設建設性的對話是有可能的,即便看起來不是這樣。如果你始終覺得,最好的將會發生,很有可能就真的會。
6. 當你意識到你自己在將事情變得更糟時,停止爭吵。保持開放的心態,認識到你可以是阻止事情向更壞的方向發展的那個人,並可以導致一個更積極的結局。
7. 認識到衝突雙方都有責任,而不是某一個人的錯。不要彼此責備,學會用「我們」而不是「我」的角度去思考問題。
8. 假設有還沒背被考慮到的更多選擇存在。以積極的心態跳出來(比如停下來休息一會,給彼此一些空間和時間),你會創造性地找到解決衝突的好辦法。
9. 考慮到未來可能的衝突。我們很有可能會為了相似的主題爭吵,所以這一次你們彼此對衝突的交談、傾聽、探究越多,就越可能解決衝突,達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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