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允芃訪張愛玲:人生往往是樂不抵苦的 | 單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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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愛玲說:「我常常覺得我像是一個島。」能夠越過水域,抵達這座島的,也都是有緣之人,可以傾慕她的敏銳,察覺她的羞澀,在生死的悲涼之中找到一些滿足這篇文章是台灣《天下》雜誌群創始人及總編殷允芃對張愛玲的採訪,讀來平緩細膩,也可以算是寒冬之中的一點樂事。人生往往樂不抵苦,更要儘力與有緣人做快樂事

人生往往是樂不抵苦的

文:殷允芃

那天晚上,雨勢稍歇。離會見張愛玲女士的時間還早。傘下,踱過波光燈影的哈佛廣場和附近郁綠的小公園——當年華盛頓誓師抗英的地方。走在清濕的空氣中,恍若是漫步在台北植物園的小路上。心中卻惴惴然,因為「張愛玲是向來不輕易見人的」。而且也自懼於她寫小說的洞徹一切的「冷眼」。學物理的青雲,走在旁邊,也幫著緊張。但開門迎著的,是她的謙和的笑容和緩慢的語調,即刻使人舒然。她的起居室,陳列得異常簡單,但仍然給人明亮的感覺,或許是因為那面空空的、黃木梳妝台上的大鏡子。旁邊是個小小的書架,擺著的大半是些英文書,右角上有本《紅樓夢》。書架頂上斜豎著一張鮮艷的、阿拉斯加神柱的相片。並立的,是一幅黑白的舊金山市夜景。窗旁的書桌上,散亂地鋪著些稿子、剪報和一本翻開了的《紅樓夢》。最惹眼的,是那張指示如何去填所得稅的表格。記起她初接電話時的推辭,「真對不起,您那麼老遠跑來,不巧得很,我這幾天不舒服,真的是病了……而且這兩天還得趕著交一篇東西。」有點不好意思似的,她加了句,「嗯——就是那個IncomeTax表。」一般人順口的客套,她說起來卻生澀而純真。她又極易臉紅,帶著瘦瘦的羞怯,但偶爾射出的專註眼光,又使人一凜。

張愛玲的《沉香屑:第一爐香》這位在三十年前,就以短篇小說和散文享譽上海和香港的「才女」,當被稱為是作家中的作家。夏志清先生在《中國近代小說史》中,推崇她為「今日中國最優秀、最重要的作家」。夏濟安先生生前也屢次把張愛玲和魯迅並論。於梨華女士更爽直地說:「現在寫小說的,我最佩服的是張愛玲。」但對世間的一切毀譽,張愛玲女士卻都能泰然處之。雖然好話聽著也高興,但她卻似立身於方外的,並不受到影響。她又很真。在《傳奇》再版的序中,她寫著,「我要問報販,裝出不相干的樣子,『銷路還好嗎?——太貴了,這麼貴,真還有人買嗎?』啊,出名要趁早呀!來得太晚的話,快樂也不那麼痛快。」她的客觀、冷靜和敏銳的觀察力,不僅使她難以對人虛偽敷衍,對自己,她更是忠實,絲毫也不欺瞞。因而,她不願,也無法介入。她說,她是在一切潮流與運動之外的。她像是踢腳坐在雲端,似正經,似頑皮,泛覽周王傳,流觀山海圖,俯仰終宇宙。而興趣最濃的,卻是由上眺望人間世,和那些她所寫的「三三兩兩勾搭住了,解不開的;自歸自圓了的;或淡淡地挨著一點,卻已事過境遷了的」各式各樣人與人間的相互關係。有人錯以為她是絕情的。其實她的同情與慷慨已經是超個人與超主觀的。像納蘭性德所說,「人到情多情轉薄」,這只是因為她看得明白與透徹。她對一切生活的點點滴滴都有著強烈的感受。一片梧桐葉的飄落,能使她駐足;一個化緣的道士,能使她在後面跟上半天。她喜好嘈雜的市聲,車馬的喧鬧,濃烈的色彩,甚至油漆和汽油的氣味。「我喜歡紐約,大都市,」她說,「因為像上海。郊外的風景使我覺得悲哀。坐在車上,行過曠野,渺無人煙,給我的感觸也是一種荒涼。我還是喜歡走在人多的地方。」她認為人生的結局總是一個悲劇,但有了生命,就要活下去。「人生,」她說,「是在追求一種滿足,雖然往往是樂不抵苦的。」寫作對於張愛玲或許也就是一種滿足。「只要我活著,就要不停地寫,」她說,「我寫得很慢。寫的時候,全心全意地浸在裡面,像個懷胎的婦人,走到哪兒就帶到哪兒。即使不去想它,它也還在那裡。但是寫完後,我就不大留意了。」她的寫作生涯或許要追溯到她孤獨的童年。在她四歲的時候,她母親就因家庭失和而遠走留學法國。父親是位典型的遺少,生活在舊朝習氣的陰影下。小時候,凡是能抓到手的一切書,這敏感而愛幻想的女孩,都熱心地看。她記得在她一遍遍翻閱《水滸傳》後,竟起了學寫章回小說的野心。碰到不會寫的字,就咚咚地跑下樓,去問賬房先生。但是到底太麻煩了,認識的字也很有限,所以那第一回,翻來覆去地寫,卻總是沒法寫完。那時,她才六歲。在十四歲的時候,她寫成了部《摩登紅樓夢》,訂成上下兩冊手抄本。一開頭是秦鍾與智能兒坐火車私奔到杭州,自由戀愛結了婚,而後來又有「賈母帶了寶玉及眾姊妹到西湖看水上運動會,吃冰激凌」。她看的第一本英文小說,是蕭伯納的。那時她十三歲。從此她開始接觸到西洋文學。她的《秧歌》,是先用英文寫的,曾獲美國文學批評界的各種讚譽。LibraryJournal的書評更提出說,「這本動人的書,作者的第一部英文創作,所顯示出的熟練英文技巧,使我們生下來就用英文的,也感到羨慕。」雖然,她被稱讚為是將現代西洋文學手法,融入中國小說中最不著痕迹的一位作家,她仍自認,對她影響最大的,還是中國的舊小說。有一次她曾坦然地說,《紅樓夢》與《西遊記》當然比《戰爭與和平》和《浮士德》好。她又認為世界時時刻刻在改變,人的看法也隨時會變。因而她的小說,只有在剛完成時,她才覺得滿意,過久了,再看看,就又不喜歡了。「以前在上海時,」她笑著回憶,「每寫完一篇小說,我總興高采烈地告訴炎櫻(她的斯里蘭卡女友)這篇最好。其實她又是看不懂中文的,聽我說著,總覺得奇怪——怎麼這篇又是最好的啊?」曾在《皇冠》上連載的《怨女》,是她根據《傳奇》中的《金鎖記》重新改寫的,原有的故事輪廓依稀可見,但風格、手法都已改變。《怨女》的英文本,也於去年(一九七○年)在倫敦出版。一個作家,如果一味模仿自己早期成名時的作品,她覺得是件很悲哀的事。譬如海明威的晚年作品,她說,漫畫似的,竟像是對以前的一種諷刺。寫小說,她認為最重要的,是要對所寫的事物有了真感情,然後才下筆寫。她對一般所謂的研究工作,不太有信心,也多少是因隔了一層,較難引起作者自發的情感。寫《秧歌》前,她曾在鄉下住了三四個月。那時是冬天。「這也是我的膽子小,」她說,緩緩的北平話,帶著些安徽口音,「寫的時候就擔心著,如果故事發展到了春天可要怎麼寫啊?」《秧歌》的故事,在冬天就結束了。許多人都認為純小說已經消失了,她說。現代的小說或是趨向於平白直述的歷史記錄,或是抽象難懂的詩。她認為,如果可能的話,小說應避免過分的晦澀和抽象。作者是應該盡一份努力,使讀者明白他所要表現的。而且一個小說的故事性,也仍然需要保留。「好的作品是深入而淺出的,」她說,「使人在有興趣地往下看時,自然而然地要停下來深思。」初看她的小說,常為她優美的文筆、細膩的描寫和傳奇的情節所吸引,進而欣賞到各種豐富的意象,那些異想天開、令人意會、忍俊、詫異或恐怖的各種比喻。她描述胡琴的嘎嘎慘傷的音調,是「天地玄黃,宇宙洪荒,塞上的風,尖叫著為空虛所追趕,無處可停留」。她寫冷天鄉村裡的太陽,「像一隻黃狗,攔街躺著。太陽在這裡老了」。她比喻在伴娘眼裡的新娘,是「銀幕上最後映出雪白耀眼的『完』字,」而伴娘自己卻是「精彩的下期佳片預告」。她寫一個遊方的道士,「斜斜揮著一個竹筒,托——托地敲著,也是一種鐘擺,可是計算的是另一種時間,彷彿荒山古廟裏的一寸寸斜陽」。被虐待將死的媳婦,則是「直挺挺地躺在床上,擱在肋骨上的兩隻手蜷曲著,像宰了的雞的腳爪」。而她最耐人尋味的,如同藏在海面下的大塊冰山的,卻是她對氣氛的孕育與襯托、角色的刻畫和對高潮過後人物個性發展的淋漓盡致。她說她看書沒有一定的系統或計劃,唯一的標準是要能把她帶入一個新的境界,見識新的事物或環境。因而她的閱讀範圍很廣,無論是勞倫斯、亨利·詹姆斯、老舍或張恨水,只要能引起她興趣的,她都一視同仁地看,沒有興趣的,即使是公認的巨著,她也不去勉強。她坦然地說:「像一些通俗的、感傷的社會言情小說,我也喜歡看的。」而她最近的長篇小說《半生緣》,就是她在看了許多張恨水的小說後的產物。像是還債似的,她說,覺得寫出來一吐為快。「但是我寫《半生緣》的時候也很認真,我寫不來遊戲文章,」她說,「就算當時寫得高興,寫完後就覺得不對,又得改。」她屢次很謙虛地說:「我的看法並不是很正統的。」說時語氣淡然,並不帶一絲自傲或歉意。一般人認為理所當然的事,她並不一定會贊同。而她,也不是能用常理去衡量的。「我是孤獨慣了的。」她說,「以前在大學裡的時候,同學們常會說——我們聽不懂你在說些什麼。我也不在乎。我覺得如果必須要講,還是要講出來的。我和一般人不太一樣,但是我也不一定要要求和別人一樣。」也許她信服「讓生命來到你這裡」,「生命有它的圖案,我們唯有臨摹」。她是心如明鏡,事物都公平自然地映射出去。因為不執留,所以不易為外物所影響。即使連書,她也是不買不存的,借來的,看完後就還去。「我常常覺得我像是一個島。」她說,習慣性地微揚著頭。斜斜地看去,額上映出的單純與平靜,彷彿使人覺得,她是在歲月之外的。她是最自由的人。記起她二十幾年前拍的一張半身照片,刊在《怨女》英文版的封背上,也是揚著頭的微側面,眼神中同樣露出慧黠的光。所不同的是,那時如滿月的臉,而今已成橢長,那時披肩的散發現在已梳起,而那件異常寬大,劇裝似的皮襖,卻已換成無袖的寶藍短旗袍。

她自己說她的動作是很笨拙的。可是她起身前小心地整著下擺,走起路時的綽約緩然,並不使人覺得。反而使人聯想起,在書上看到關於她小時候的一段,「我母親教我淑女行走時的姿勢,但我走路總是沖沖跌跌,在房裡也會三天兩頭撞著桌椅角。腿上不是磕破皮膚,便是瘀青,我就用紅藥水擦了一大搭,姑姑每次見了一驚,以為傷重流血到如此。」她很熱心地走出走進,「看你們,還像孩子似的,就想著要拿點東西給你們吃。」於是,煮了濃咖啡,端出核桃甜餅,倒上兩小杯白葡萄酒,又拿出花生米來。可是誰也沒有喝咖啡時加糖的匙。她解釋著,像是理所當然的,「真對不起,湯匙都還放在箱子里沒打開。反正也在這兒住不長久的,搬來搬去,嫌麻煩。」那時她在劍橋已經住了快半年。她是在一九六七年末搬到劍橋,應雷德克里芙女校(哈佛的姐妹校)之請,當「駐校作家」的。當時,她正在埋首將《海上花列傳》翻譯成英文,已經翻譯完了前二十回,約全書的三分之一。她認為以現代的眼光來看,《海上花》也仍然是一部很好的中國小說。那是第一部用上海話寫成的小說,出版於一八九四年。但她也不確定,西方讀者們是否能接受這本曾經兩度被中國讀者摒棄的書。「可是,」她加了一句,「做哪一件事不是冒險的呢?」目前,她也正在寫著一篇有關《紅樓夢》的文章。同時還打算把十年前就已開始著手的一個長篇重新整理一番,繼續寫完。天南地北地談著,從亨利·詹姆斯的《叢林野獸》到老舍的《二馬》,從台灣的文壇到失了根的中國留學生,從美國的嬉皮運動到男女學生的道德觀念。聽著的人、說著的人都覺得自然而不費力。因為她對任何話題都感到興趣,而又能往往意會在言發之前。走出門後,卻忽然想跑跑跳跳起來,便跑著跳著地趕上了最後一班開往波士頓的地下車。那時雨已停了,時間也已過午夜。

——一九六八年七月《皇冠》

附錄:整理那次訪問後所記的筆記,發覺有幾段話沒寫進去,實在是不應該遺漏的。她說:「一個作家應該一直在變,因為一個人不可能是靜止的。」「以前的人多半是過的集體生活,從描寫動作和談話,就可看出一個人的個性,譬如像《紅樓夢》。但現在每個人的自己的時間比較多,小說以心理描寫才能表達深入。(心理描寫)不必過分的obscure(晦澀)。如果必須,當然沒話說。」「電影是最完全的藝術表達方式,更有影響力,更能浸入境界,從四方八方包圍。小說還不如電影能在當時使人進入忘我。自己也喜歡看電影。」「我很驚奇,台灣描寫留美的學生,總覺得在美國生活苦,或許他們是受家庭保護慣了的。我很早就沒了家庭,孤獨慣了,在哪兒都覺得一樣。而且在外國,更有一種孤獨的借口。」「一般美國通訊寫得並不深入,沒有介紹美國真正的思想改變的,譬如現在的道德觀念的不同,幾百個男女大學生同住在一起。」「我不喜歡他們(嬉皮們)的成群結黨,但他們的精神不錯,反對(既有)社會制度,不願做現在的這種organizationalman(組織里的人)。但我希望他們的出發點是個人的真正體會。他們的表現方式,details,我不贊成。」「人生的結局總是一個悲劇,老了,一切退化了,是個悲劇;壯年夭折,也是個悲劇。但人生下來,就要活下去,沒有人願意死的。生和死的選擇,人當然是選擇生。」——一九七一年


「人生下來,就要活下去,沒有人願意死的。生和死的選擇,人當然是選擇生。」 輕與重的選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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