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關懷——福音派教會的覺醒

社會關懷——福音派教會的覺醒作者: 郭秀娟

  十九世紀末興起的社會福音(social gospel)運動,以及解放神學(liberation theology),鼓吹社會改革,強調教會應該照顧窮人與被欺壓者。極端的社會改革者,甚至主張神的國度可以借著社會進步或革命而在今天實現;非福音派逐漸遠離「拯救靈魂」的工作。這樣的運動自然遭到傳統基要派的排斥,為了保護教會單純傳福音的功能,福音派教會遂走向與社會運動完全脫節的另一個極端,這種兩極性的發展對福音有很大的傷害。

偏離對社會公義的重視

  一九四○年起,在美國有許多福音派人士,開始把自己和基要派劃分開來,他們一方面持守基要派對聖經的默示與權威性的保守態度,一方面棄絕基要派對文化與社會議題的漠不關心。他們稱自己為新福音派(neo-evangelicals),以韓客爾(Carl F. H. Henry)為首,在葛理翰(Billy Graham)的支持下,一九四二年創辦了國家福音聯盟(NAE),一九五六年韓客爾離開富樂神學院,接受《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雜誌的主編工作,從此該雜誌成為新福音派的發言管道。韓客爾的重要貢獻是他在一九四七年出版的書:《現代基要派的良心不安》(The Uneasy Conscience of Modern Fundamentalism),在書中他指責基要派是「現代版的祭司與利未人,對受苦的人類視若無睹……基要派只敢痛責個人的罪行,對社會的邪惡與不義卻不聞不間。」這本書在福音派教會中,像一顆炸彈爆炸開來。它喚醒了一些福音派的領袖,看見福音派已經偏離了聖經對社會公義的重視,已經失去了像主耶穌一般,對人類需要的敏感與憐憫。韓客爾指出:「現代人的危機,基本上不是政治、經濟或社會危機,而是信仰危機。只有福音能真正解決人類的問題,但是福音的傳揚,必須落賈在現代人生活下的政治、經濟和社會體系。」現代城市的娼妓、吸毒、酗酒、失業、色情、性病泛濫等問題,誠然不是任何一個地方教會有能力解決的。教會因此袖手旁觀,除了憂傷的禱告以外,無能為力。韓客爾提醒教會,神借著先知以賽亞對選民及猶大國的責備,豈不也是今日對我們的責備:

  「我所揀選的禁食,不是要鬆開兇惡的繩,解下軛上的索,使被欺壓的得自由,折斷一切的軛么。不是要把你的餅,分給飢餓的人;將飄流的窮人,接到你家中;見赤身的,給他衣服遮體;顧恤自己的骨肉而不掩藏么……」(賽五十八6~7)

  在這段經文的光照下,韓客爾認為從一八六○到一九六○年間,福音派教會整體對社會的貢獻是失敗的。是愛的虧欠。這世界已經病得很嚴重了,而我們還不聞不間,無所行動要到幾時呢?主耶穌拿起準繩,量一量我們的虧欠,我們肯定是罪孽深重。葛理翰很早就把自己定位在新福音派,雖然對靈魂的拯救一直是他的首要使命,但他沒有停止過對窮乏者的關心與支持。一九七三年葛理翰佈道協會,開始對窮人和受災者的救濟,成立了世界緊急救災基金。這樣的改變,也開始在英國出現,50年代帶進學生團契的復興,像大學基督徒團契(Inter-Varsity Christian Fellowship),就鼓勵畢業生在他們的專業領域上,活出並見證他們的信仰。

柏林會議的覺醒

  一九六六年柏林的千人福音會議上,與會者曾樂觀地預測在本世紀末,能達到普世福音遍傳的目標。當時就有少數有心的代表,強調:傳福音,非有社會行動的結合,否則果效不彰。尤其是來自第三世界的代表,他們身處世界最貧窮的所謂「窗型區域」,深深了解傳福音不能脫離社會行動。當一個人處在飢餓、疾病的折磨下,你很難向他傳講福音這個好消息。而來自南非的白人宣教士,更深感種族不平等的巨大差距,是他們向黑人傳福音的最大難處。社會關懷原本並非柏林會議的主題,但是透過這些第三世界代表的經驗分享,西方世界開始傾聽這些來自曠野的呼聲。六個月後,另一個千人宣教大會,發表的惠頓宣言(Wheaton Declaration),福音派領袖更是坦誠:「我們深深懊悔,我們偏離了聖經上的教導,與社會隔離。我們沒有把屬靈的原則,應用在種族、戰爭、人口爆炸、貧窮、家庭破裂、社會革命等種種問題上。」雖然宣言里還是強調傳福音為首要使命,但這是第一次全球性的福音派代表們,對社會關懷的覺醒。

  這二、三十年,神也的確興起了許多福音派基督徒,以舍己的服事來響應這愛的呼召,開始回歸對社會的關懷,尋求社會行動在福音事工上所該有的適當地位。這不僅是愛在行為上的彰顯,也是愛在聖經與神學真理上的落實。誠如使徒約翰所說: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拾命。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凡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小子們,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真理上。(約壹三16~18)

來自傳福音的無力感

  在神學與宣道學的理論基礎上,也展開了真理的辯論與探討。六○年代起,時代主義的前千禧年派逐漸在英國喪失影響力。因為照前千禧年的末世觀,這世界在基督回來以前,只會越來越糟。如此任何的改革豈不是無太大意義,只要等基督回來更新一切即可。到了二十世紀末,英國大多數福音派人士,尤其是贊成社會行動的,多轉向後千禧年派或無千禧年派。不過在美國,前千禧年派倒是歷久不衰。一九七一年慕瑞(Iain Murray)的《清教徒的希望》(The Puritan Hope)一書,為後千禧年派提出歷史根據。此派認為借著福音的廣傳和影響,並社會改革,才能帶進基督化的國度,等候基督在國度末期的再臨。關於國度的性質與實現,神學界一直處在長期的辯論中,福音派的喬治賴德(George Eldon Ladd)所寫的《耶穌及其國度》(Jesus and the Kingdom)影響最大。他認為神的國乃是神對所有受造者的治理,國度有它現在和將來的層面。基督徒必須一方面活出現階段國度的要求,一方面等候將來國度的降臨。不過福音派人士對社會關懷的覺醒,多半不是來自神學思想的轉變,乃是來自傳福音的無力感;乃是在面對著各式各樣的社會、時代需求,迫使他們回到聖經尋求答案。美國的世界展望會(World Vision),英國的眼淚基金會(Tear Fund),印度救災福音團契(EFICOR)等機構都是在現實的需要下成立,隨著這些機構不斷成長,逼得福音派人士深思如何響應社會的需要。

  在美國,馬丁路德.金恩的民權運動,也大大影響福音派對社會參與的反省。六○年代在黑人社區傳福音的約翰培金司(John Perkins),在密西根的貧民區,開始宣道工作,環境逼得他們必須面對一個人全人的需要。在他們的社區里,少年人因為要照顧年幼的弟妹,無法上學。教會因此開始了託兒所的工作,以及營養午餐的提供。然而貧窮的根源,不僅在教育的改善,更在於社會結構的不公義,他們開始為民權運動禱告。就這樣,現實的需要迫使宣道工作不只參與了關懷社會的行動,更引導他們走向抗議社會的不公義。有效的傳福音,除了必須兼顧身體和靈魂的需要,還得伸張正義。這是一個宣教士的親身體驗,也代表了所有在第三世界貧窮地區的福音工作者,對宣道工作新的看法,一個逐漸脫離西方白人文化的宣道策略。

  對社會和文化的參與,是否意謂著在正統信仰上的妥協呢?堅持聖經無誤性的極端保守者,薛華(Francis Schaeffer)博士,給了我們最有力的辯護。在面臨一次屬靈危機之後,他重新思考屬靈真義,他寫道:「真正的屬靈,乃是基督的主權,在生命每一層面,實際而均衡的彰顯。」屬靈的生活不是從世界隱退,乃是以基督的心腸和基督的方式過生活。庇蔭所(L"Abri)的事工就在一九五五年成立,薛華開放自家農舍,歡迎任何人前來尋找信仰,或尋求如何把信仰應用在現代人的生活上。他主張基督徒要個別的,甚或集體的來見證基督的美德,憑著信心過一種超自然的生活,讓世人真能體驗到鹽與光的真實,讓基督徒的生命流入整個文化當中。

  第一屆洛桑宣教大會在一九七四年召開,「末得群體」(unreached peoples)的觀念首度獲得普遍共識。大會的重點不在於討論福音是什麼,而是如何傳的問題。許多探討傳福音與社會責任關係的論文被提出,斯托得(John Stott)強調「愛的大使命」,必須與對觀福音的大使命平行進行,以達到使萬民作門徒的目的。根據約翰福音二十21,「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耶穌基督就是以道成肉身的方式,來服事人,來完成救贖的計劃。遵此愛的服事原則,宣道事工必然包括傳福音與社會行動,這才是真正神愛世人的表現。斯托得並且堅持在洛桑宣言中,加入這樣一條:呼召基督的跟隨者,過簡單的生活。這實在是他和貧窮的第三世界接觸後,所衍生出的反省與信念。

福音與行動不可分割

  社會行動的參與已逐漸為福音派所接受,然而兩者孰輕孰重?關係如何定位?是教會宣道事工馬上面臨的問題。一九八二年在美國大急流(Grand Rapids)舉行的福音與社會責任會議(CRESR),試著尋求這問題的答案。與會者提出的論文,立場尖銳對立。如何達成共識,實在只有在聖靈里的謙卑,能叫人改變、調整各人不同的立場。出人意外的,這是一次相當成功的會議,大會對傳福音和社會責任的關係作出下列三項結論:(1)社會行動是福音事工的結果,也是福音事工的目標之一;(2)社會行動可以作為福音事工的橋樑,但不是誘人信主的賄賂;(3)社會行動與福音事工彼此同工,一如夫妻間的關係。因此社會行動可以在福音事工之前、之後或同步進行。當然,只有肯關懷社會的基督徒,才會產生基督徒的社會參與;福音事工只有基督徒能作,在這兩點前題下,福音事工在邏輯上具有優先地位。不過以主耶穌的服事為榜樣,這兩者實在無法分割。

  到了一九八九年,在馬尼拉舉行的第二屆洛桑會議,社會參與在宣道事工上終於獲得正式肯定,不是僅僅依附在福音事工之下,乃是與傳福音同等重要、並行不能分割的。洛桑宣言中呼籲基督教會以全人的服事,向全世界,宣揚全備的福音.這樣大的轉變,賽德(RonSider)一九七七年出版的書:《富有的基督徒處在饑荒的時代》(Rich Christians in an Age of Hunger),居功不小。作者把富裕的西方社會和貧窮的第三世界,對比成路加福音十六19~31節中的財主與拉撒路。他引證聖經中的神是站在窮人那一邊的。神的百姓理當主持社會正義,確實地幫助一切有需要的人。他向富裕的基督徒發出挑戰,在一個到處還有饑荒的時代,你能多富有呢?富餘的該補那不足的,如經上所記:「多的也沒有餘,少的也沒有缺。」他並且強調,在社會的不義之罪上有份,或者參與公司機構的邪惡行為,與個人的不道德是沒有兩樣的。這本書給西方教會帶來莫大的震撼。

是信心缺乏的問題

  主耶穌引用以賽亞書六十一章,「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新約里的窮人到底是指靈里貧窮,還是物質上的貧窮o這一直是爭辯中的重要關鍵。馬太福音五章3節(註:中文聖經翻作「虛心的人」,照原文應是「靈里貧窮的人」,貧窮在原文也作乞丐,似更能表達主一連串反傳統法利賽人的屬靈原則),的確是指靈里破產的人。但耶穌回答約翰門徒的一段話,馬太十一5「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麻瘋的潔凈、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如果說窮人必須靈意解經,那麼瞎子、瘸子呢o可見窮人不是每次都指靈里貧窮。而且耶穌來,報告神悅納入的禧年,從舊約的背景來看,禧年正是一種在社會與經濟上對受壓制者的解放。我們更不要忘了,主呼召門徒「你們要變賣所有的,賙濟人。」(路十二33)我們的問題,是信心缺乏的問題,不是神學的問題。

  強調神跡、奇事、聖靈能力等的靈恩運動、第三波運動,在教會中引起相當大的爭議。我們姑且不討論其神學論點是否正確,不過靈恩運動中普遍強調肢體間的扶持、照顧,恩賜的更新,往往能有力地見證基督徒該有的新生命表現。在英國,一年一度於復活節舉行的春季收成(Spring Harvest)福音大會,深深影響英國靈恩教會對社會的關懷。這個福音訓練營的目標為:「裝備神的子民,在教會社區里,彰顯鹽和光的功能。」早期的支持、參與者多來自靈恩派。這樣的門徒訓練目標,很自然地就結台了社會行動和宣道事工。在英國,另一個不屬於任何宗派的基督徒魚的團契(Ichthus Christian Fellowship),更是鼓吹地方教會對社會行動具體參與。他們鼓勵會員,開放家庭給需要幫助的人,如酗酒的、吸毒的、精神受創傷的;他們為長期失業者提供轉業訓練;在社區開辦休閑中心、託兒所,甚至開辦社區銀行,提供無息貸款給低收入家庭度過難關;他們辦青年人住宿中心,並提供門徒訓練;為老人、盲人服務等等。這些事工都是由教會會眾或家庭團體,針對個別社區需要來辦理。像這種方式的見證,不知帶領了多少人歸主。團契創始人羅傑弗斯特(Roger Forster),同時也是英國眼淚基金會的副總裁,舉例說,一個老婦人的房子,遭受水患,團契幫忙她清理善後。沒幾日,老人的孫女來敲羅傑的門,她問道:「你們就是幫我祖母清理房子的人?我也想要認識這樣的基督教信仰。」這就是基督的愛在行動中的彰顯。

華人教會的省思和挑戰

  回顧了西方福音派教會,在這二、三十年來,對社會關懷的逐步覺醒,在社會活動參與上的悔改歷史,是否給了你一些省思與挑戰呢?在台灣早期的宣教歷史中,華人教會均十分注重社會關懷的參與。尤其在社會服務方面,如醫療、教育、育幼院等等,基督徒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打開基督教在台宣教史,第一章就離不開醫療宣教。「從最早期的馬雅各、馬偕、蘭大衛,分別建立了南部的新樓醫院、北部的馬偕醫院與中部的彰化基督教醫院,奠定了現代醫學在台灣的重鎮。他們都是採用醫療與佈道並進的方式進行宣教,效果甚佳。到目前散布全省各地的基督教醫院,對台灣人民提供了極有價值的醫療服務。尤其是在偏遠地區和山地,教會醫療機構更扮演過開創性與獨撐大局的角色。」在一九九三年的「醫療奉獻獎」,十一位獲獎人中,外籍醫療宣教士就佔了五位之多,這也反應了我們在社會服務資源上,長期倚賴外籍宣教士及外國經費。本地的路加在哪裡呢?如果我們再不起來接棒,恐怕慈濟的醫院工作將趕上並淘汰我們在醫療宣道上的美好果實。近二十年,在社會服務部份,有多元化的趨向,如晨曦會在戒毒,更生團契在監獄方面的工作;如勵馨園在關懷雛妓上的工作:還有校園團契在學校的福音工作。早期宣教士,如韓婆婆,繆叔叔以個人投入學生工作,許多青年學子蒙受其惠,今天也是各教會起來接棒的時候了。許多教會都有專為青少年開設的團契,台北靈糧堂甚至為重考生設立南陽之家,提供他們課業上的協助,生活與心靈上的關懷,值得各教會借鏡。

  在社會行動部份,以台灣長老教會有較明顯的參與,其它教會在台灣特殊政治環境下,一向以支持政府政策為原則。台灣基督教長老會過去曾發表過三次宣言。一九七一年的「國是聲明與建議」,主張國會全面改選。一九七五年的「我們的呼籲」,主張徹底實施憲法,革新政治,突破外交困境。謀求教會自立、自主,建立世界關係,關心社會公義。一九七七年的「人權宣言」,主張前途由所有住民自決。鄉土神學就是在這樣的政治氣候下產生的。台灣長老會激烈的路線,與昔日不公義之政警措施有關,但今天的政治環境,已經容許相當自由的言論空間,相信長老會會走出激烈的抗爭方式。在過去十年,我們也欣見長老會以外的教會,在社會行動上的覺醒,例如台北的信望愛專業見證社,高雄的整全福音社的成立。教會需要扮演先知的角色,以社會立法的手段來改善不公義、不合理的制度。福音派的基督徒多持保守原則,但保守不等於沒有反應、沒有行動。雖然在同樣保守的原則下,基督徒對各項社會、政治議題,也可能產生完全相反的立場,但這不能成為我們對社會漠不關心的借口。體貼耶穌基督的心腸並神的公義,聖靈能帶領我們走向合一。

台灣基督教公益團體式微

  今天在台灣,明顯舉著基督旗幟的公益團體,有式微的趨勢。我們的參與熱誠已經遠不及佛教團體。從板橋瓦斯爆炸、台中衛爾康餐廳大火,慈濟功德會的迅速支持,實在叫我們警惕。然而更讓人憂心的,是基督徒麻木不仁的心態;筆者的丈夫在教會查經班,分享這樣的感想,弟兄姊妹的結論竟然是:「佛教作的那些工作,都是沒有生命的!」唉,現代版的祭司與利未人啊,主耶穌不只吩咐我們要傳福音給鄰舍,要有好的見證,他更告訴我們要愛鄰舍如己!面對台灣社會道德的脫序、解體,面對著這麼多失喪者的需要,我們應該反省我們的信仰。現代基督徒的責任在哪裡?打著神愛世人旗幟的基督教會,角色應當如何定位?教會對社會關懷的切入點又在哪裡?心態上,我們需要悔改,愛心上常感虧欠。找出時代的需要,如何讓教會的宣道策略落實在對社會的關懷與責任上,是每一個教會當前的挑戰。當教會整體或個別基督徒,在所處的社會,缺少愛的見證,我們還有甚麼更有力的見證呢?今天社會需要的是愛,許多許多的愛。

  怎樣的愛能讓人勝過恐懼,對愛滋病患伸出援手?怎樣的愛能讓人去照顧那些被社會唾棄的?怎樣的愛能讓人超越慈善行為,而願與全球的基督徒同甘共苦?怎樣的愛能讓人有勇氣宣揚基督的真理和標準,即使眾人耳朵發沉?只有基督在十字架上舍己的愛能,而祂豈不是呼召我們,舍己並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祂。今天,我們已經離棄了這起初的愛心。而阻攔我們愛心成長的,是信心與盼望的失落。

  缺乏信心,導致我們把安全感建立在地上的事物。當耶穌教導我們,「不要憂慮說,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祂不僅僅是安慰我們,如何面對經濟難關,更是提醒我們,「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馬太六31~33)我們缺乏這樣的信心,我們活得和外邦人沒有兩樣,也難怪我們無力響應神對屬天子民的呼召。

(本文主要取材自Timothy Chester 的Awakening to a World of Need Inter-Varsity Press,1993)(文中略有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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