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寶齋 | 論明清時期「八分」與「隸書」觀念的流變(下)
宋拓《西嶽華山廟碑》 故宮博物院藏
二、「八分」與「隸書」的引申觀念
統視上文,明清文人頻將「隸書」與「八分」相比,但對「隸書」 本體論述則遠不及「八分」,而且多針對「八分」而言,明代王雲鳳《八分存古書·序》的旁徵博引便是一例。此外尤可注意者:其一方面既專門論述二者的不同,一方面又在一般的行文中將二者混用。如明代趙宧光在《寒山帚談》中既獨具發明地將「隸書」劃分為分隸、漢隸、唐隸、徒隸以及近代隸書,但其他章節似乎又沒有對這數者以區別。當然,基於數目龐大的明清文獻,本文無法面面俱到,因為「八分」既可以是「隸書」的別稱,成為文人作詩、行文的文學手段,其含義又免不了與時而變,甚至同一時代、同一人也有前後所指不一的現象, 所以試圖歸納所有觀點是不現實的。但通過研究,至少可為其提供部分合理解釋。
里耶秦簡
在學習「隸書」的風氣還方興未艾的明代,許多文人會區別自己所學究竟是「八分」或是「隸書」,舉兩例以證。舒頔「習字尤喜樸拙,識者曰:『宗漢隸,非八分也。』」將「樸拙」 同漢隸關聯。又,謝肇淛《五雜組·人部三》:「今之隸書皆八分也,其源自《受禪碑》來,而務工妍,無古色矣。文徵仲、王百穀二君,工八分者也。」如此的觀點在明代並不鮮見,即使是後來「八分」「隸書」並稱時,在書面語上仍頻用「八分」——其與當時對「隸書」一詞的態度相關,雖然此「隸書」 未必是後世觀念中通行於兩漢的「隸書」,但由於「隸」字所透露出的「下層」「民間」「卑微」「世俗」的意味,被很多自恃清高而又好古尊經的文人所迴避甚至不取就是情理之中的了。早在唐代,韋續《五十六種書》:
二十七、古隸書,秦程邈系獄中,變大篆所作。始皇嘉焉, 拜侍御史,名徒隸之書,今為八分。
二十八、徒隸之書,因程邈幽囚為徒隸書也。
里耶秦簡
宋代董逌亦云:
或謂書家但言邈在雲陽獄,初從簡便作書,主於隸徒,故號「隸文」,當多事時,用之適當,遂公行之。
元代趙孟更是一語道破天機:
秦滅典籍,廢先王之教,李斯變古篆,程邈創隸書。隸之為言,徒隸之謂也,言賤者所用也。漢承秦弊,舍繁趣簡,四百年間六義存者無幾。
「賤者所用」確乎是尖銳的說辭,同「八分」相關的蔡邕及《熹平石經》等彰明史冊者相比,「隸書」所具有的文化光環自然難望其項背,因而許多好古之徒自雲所學非「隸書」而是「八分」也就成為邏輯的必然。趙孟所云絕非個案,明清多有同謦咳者,若明代趙宧光謂「徒隸」:
一曰徒隸,六朝諸碑文多作此字,絕似童子初執筆不成文者,然有古色,披沙揀金,往往見寶,不可盡廢。
趙宧光此前曾論及「分隸」「漢隸」,因而這裡的「徒隸」很顯然不是後世觀念中的「隸書」,從今存古代書跡看,也很難明確其究竟是何面目。然而將「徒隸」與「童子初執筆不成文者」相對應,出於對書法史的常識可知,該詞在明代的書學環境中畢竟不屬於「雅俗共賞」的範疇。又,明代李日華《六研齋三筆》:
古人不貴小楷,謂之隸書,為胥隸所書耳。
此「隸書」雖指「小楷」,但也因「隸」字的含義受到輕視。
明拓《乙瑛碑》 故宮博物院藏
「八分」同「隸書」相比,至少在字面含義上給人好感。「八分」 的「創造者」王次仲或蔡邕,前者生平無考,後者是東漢文化巨子,而「隸書」的「創造者」程邈確卻社會底層,其「出身」差異體現在相關文獻上,便分化出頗為複雜的文化信息。而明清的文獻對於「八分」以詳細論述和頻繁使用至少可傳達以下三方面的引申含義:
1.正式與主流。不論對「八分」的起源持何立場,明清文人提及「八分」 者大多會把部分東漢和曹魏碑刻作為該書體的判斷標準品,加之東漢蔡邕領銜書刻《熹平石經》一事的巨大影響,「八分」具有規範、正式的意味也就自然成立。如清代顧炎武《日知錄》:「南北朝以前,金石之文, 無不皆八分書者。是今之真書,不足為字也。」雖然唐代張懷瓘僅說「八分」是「章程書」,但由於銘石之作在流傳過程中的特殊優勢,因而顧氏將其劃為「金石之文」——即銘石書,也是順理成章的了。而認為「八分」具有明顯左右向背及波磔特徵者,也基本認同銘石書於漢、魏時期發展成熟並成為當時的主流。
明拓《乙瑛碑》 故宮博物院藏
2. 復古與規範。中國文人對於古代典範的推崇是自古而來的文化傳統,在書法方面則集中體現於對古老書體(如早已退出實用領域的篆、隸等)的學習。而明代尤為彰著地體現了「以篆為源」的觀念,今人對此研究已甚多。從唐代張懷瓘在《書斷》中所說「小篆古形猶存其半, 八分已減小篆之半,隸又減八分之半」來理解這一點也並不困難。另, 從文字演進的角度看,雖然八分制於隸書之後(認為東漢王次仲、蔡邕造者多持此論),但其創製顯然是針對自秦代程邈以來「自下而上」所進行的文字簡化的一次系統的規範和修整,清代劉熙載云:「由大篆而小篆,由小篆而隸,皆是浸趨簡捷,獨隸之於八分不然。蕭子良謂『王次仲飾隸為八分』,『飾』字有整飭矜嚴之意。」雖然民間的書寫簡化是任何時代都存在的事實,但隸變過程中的謬誤眾多、改變六書造字原則也確有其事。因而通過增加字體中篆書的比例來規範字形,實際上就是恢復以「六書」為代表的古代文字構型及經典文化。這種文化心理與趙孟恢復魏晉筆法及明代「前七子」「後七子」的文學復古,具有相似的理論邏輯。
明拓《乙瑛碑》 故宮博物院藏
3. 文化與精英。「八分」與「隸書」的爭論在一定程度上同董其昌提出的「南北宗」之辯類似,隱隱帶有文人階層與平民階層的對立。與「八分」相關聯的辭彙,若「王次仲」「蔡邕」「《石經》」「篆」「漢」, 等等,除了王次仲屬生平無考的特例外,其餘都或多或少地與精英文化相關。相比之下,能與「隸書」相聯繫的辭彙,若「秦」「程邈」「隸人」「雲陽獄」,等等,從一開始就沒有占居「文化制高點」。雖然明清文獻對於這兩者的論述比較混亂且不乏交互,但從大的格局上看,「八分」所具有的文化符號要高於「隸書」。這也就無怪乎趙孟要說「隸書」是「賤者所用」了。雖然隨著清代碑學運動的興起,數目龐大的漢、魏碑刻逐漸被「經典化」並為時人所認同,但這種文化上的心理仍具有強大的慣性:很多並不刻意區別「八分」與「隸書」者在作詩、行文時, 仍然願意在標題上以及某些特定的地方用「八分」一詞。54這固然有文學創作角度對聲律、用典的考量,但這種「古稱」「別稱」似乎並不與重視經典和精英文化的心理相悖。
明拓《乙瑛碑》 故宮博物院藏
三、餘論
明清易代,清代文人對既有辯題保持熱情,但也多對這種爭論開始冷靜的反思。外因層面:這一方面歸功於數目龐大的漢、魏碑刻逐步成為實證考據的重要資料,一方面歸功於鄭簠、郭宗昌、朱彝尊等人通過自身書寫實踐和訪碑活動所產生的社會影響。內因則是由於對二者概念的糾纏造成了愈辯愈不明的狀況,而且難有新意,漸成桎梏。如劉熙載《藝概》:
隸於八分之先後同異,辨而愈晦,其失皆坐狹隸而寬分。夫隸體有古於八分者,故秦權上字為隸;有不及八分之古者,故鍾、王正書亦為隸。蓋隸其通名,而八分統矣。
凡隸書中皆暗包篆體,欲以分數論分者,當先問程隸是幾分書。雖程隸世已無傳,然以漢隸逆推之,當必不如《閣帖》中所謂程邈書直是正書也。
清 楊峴 七言聯 143cm×33cm×2 故宮博物院藏
正是由於不斷的反思和追問,清人對於「八分」與「隸書」 的論述遠比明人清晰、務實,在分類發展中逐步走向客觀,並在較為宏闊的書法史觀中得出了延續至今的一般認識。清人的觀點大致有以下三類:
1. 沿襲舊說,只對既有文獻進行梳理。由於相關文獻比較有限,且難以建樹新見,遂沿襲舊說如「八分」有波磔、篆法、左右舒展若「八」字、與「隸書」存在隨時代變遷而名實改易的現象,等等。以上雖然無多新意,可也是守成持重之舉。如徐樹丕《識小錄》、朱履貞《書學捷要》等。
2. 生硬考辨,往往流於自相矛盾的境地。對於這樣的歷史公案,能夠為其作出蓋棺定論的結論自然極為困難,而搬弄陳說、沿襲舊辭似乎也無可厚非。但依既有文獻強加分析, 生硬地提出自家說法;或者前後矛盾、無法自圓其說的也不乏其人。如孫承澤《研山齋雜記》、王棠《知新錄》,等等。此外值得一提的是,還出現了一些專門考辯二者概念的著作,如方輔的《隸、八分辨》,雖然作者已經接觸了當時新出土的材料,表述中也有創見,但他更願意停留在運用既有材料駁斥宋代以來的金石家如何錯誤的層面上,論述古代常見的詞義變遷缺乏靈活性,故難免流於刻舟求劍。
清 楊峴 七言聯 143cm×33cm×2 故宮博物院藏
3. 停止爭論,簡單認為八分就是隸書。面對有限的傳世文獻和難以區分的漢、魏碑刻,撇開生硬的名詞之爭,以快刀斬亂麻的方式結束古老命題的現實幹擾,確乎可以說是務實之舉。而將「八分」統攝於廣義的「隸書」之下,逐漸成為清代文人的首選,這樣的做法也一直延續到今天。清代碑學興起以降,除了專註於文字沿革和金石考證的學者之外, 一般文人特別是書家多不再把二者的區別當做重要的討論命題。若姚鼐《惜抱軒詩文集》、錢泳《書學》、羅汝懷《綠漪草堂集》等。
王鐸跋《西嶽華山廟碑》
今人對於「八分」「隸書」的認識大致依照上述清人的第三類觀點延續下來,但回顧明清兩代的隸書發展,特別是清代碑學運動中隸書寫作的豐富實踐時,相關文獻對二者的辨析的確是極有價值的參照。尤其在當今學術成果的基礎上,可以發現,某個特定時段或個人對於此二者的認識亦可以與其隸書寫作的取法範本、風格面目乃至思想觀念相互發明。例如明清時期都有大批作者將曹魏隸書《上尊號奏》《受禪表》等奉為圭臬,並以東漢《熹平石經》為經典範本,這些風格取向和審美好惡的背後,顯然在觀念層面上有著複雜的原因。而崇尚經學正統、重視淵源與譜系、推崇古代典範、彪炳文人的精英地位等,無不與諸多書法史乃至藝術史上種種事件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換言之,古代社會中某些思想母題只是以某種形式投射到了書法史上,故區區如「八分」「隸書」的概念辨析,亦可在古代思想史中找到相應的關聯甚至是出處。進一步講,將文學史、繪畫史和書法史、印章史上種種概念辨析特別是涉及復古的說辭一併參照時,尤其可以察覺某些相似的理論邏輯和思想母題。至少從明清時期諸人圍繞著「八分」「隸書」的聚訟看,「書」作為「六藝之一」 的古老定位和「書如其人」等觀念的複雜影響,仍舊灼灼可見。
(摘自榮寶齋《藝術品》,文/陳 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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