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會思想的枕木
姓名:江平簡介:浙江寧波人。1948年-1949年,燕京大學新聞系;1951年-1956年,莫斯科大學法律系。1983年-1990年歷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校長;還擔任七屆人大常委、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1988年-1992年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1985年至今任中國經濟法研究會副會長;1995年至今任北京仲裁委員會主任。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待遇。江平在凱迪社區已經成功發布 5 篇論壇主帖/博文,0 篇中途島微評,收穫 113 點影響力,4 個追隨者。 「我經常對賀衛方說,社會主義是個好東西,不是和憲政水火不容。斯大林和『文革』那一套是專政,不等於社會主義。」在寶隆溫泉公寓的住所里,83歲的江平如此談起近來的「社會主義與憲政」之爭。這是他近來思考得最多的問題。 江平心目中的社會主義,是公平正義,和憲政代表的自由法治不可分割,並可互相借力,尋求最大公約數。 半個世紀以前,正是這兩者關係的畸變,造成了一代人的災難,也讓青年江平遭遇了被打成右派、婚姻變故和身體廢殘的厄運。用江平的話來說,自己是時代覆巢之下倖存的一隻蛋,雖然蛋殼上已有了裂痕。 但從江平的經歷看來,更適合的比喻毋寧是列車下的枕木。雖然被出軌的列車碾壓負傷,卻沒有腐朽碎裂,仍舊承擔著時代的重量,鋪成通往法治的軌道;並且抽枝發芽,布下思想的綠蔭。這或許也是江平口述自傳取名《沉浮與枯榮》的一種寓意。 眼下,這段「會思想的枕木」仍舊在思考、吶喊、尋找。 疼痛的機緣 1960年9月12日,是江平前半生命運的谷底。 那天上午,在下放勞動中的一次火車事故里,江平遭遇碾壓,左小腿被壓斷,巨大的疼痛使他昏迷,卻仍舊在病床上受到了「是否企圖卧軌自殺」的調查。 從「反右」運動開始,江平已經從命運的高峰急劇下墜。因為曾經散布「斯大林的錯誤是蘇聯制度問題」,以及帶頭張貼聯名大字報向學校提意見,其中有質疑「肅反擴大化」和「工會不民主」條目,江平被打成第五類處分的「右派」,開除團籍,撤銷職稱,下放勞動。43年後,江平在「七十自序」中提及,這是自己最刻骨銘心的時刻,「有時夢中還雜亂地回放那驚心動魄的情景,醒來心有餘悸」。 更猝然的打擊則是,被打成右派後的一周內,從莫斯科留學開始戀愛、新婚不足一個月的妻子,因為「預備黨員不能轉正」的壓力斷然與江平離婚。據說,兩人曾「吃告別飯」又抱頭痛哭。妻子很快別有懷抱,江平卻陷入幾乎是終生的綿長追思中。 命運的捩折,雖然肇因於「反右」的大背景,卻是此前看似被時代寵遇的江平難以預料的。 作為新中國第一批留蘇的紅色法學生,本來想要學新聞、搞體育,或者參加南下工作團的江平被意外選中,留學五年待遇優厚,「只比培養飛行員差一點」。回國後分配到新成立的北京政法學院(現為中國政法大學),擔任民法教師,又成為院長錢端升眼裡的「才子」,被校內「革命幹部派」和「北大教師派」兩方寄予厚望,可謂風光無限。但在這樣順風順水的生涯中,也悄然布下了特殊的機緣或曲折,勾勒著江平以後命運和思想的軌跡。 雖然作為「紅色新人」培養,江平的家庭出身卻並非完全和政治年代的要求一致。 在自傳《沉浮與枯榮》中,江平並不諱言父親在「漢奸組織」的銀行中做事,在抗日的民族厄運中「過著安逸而舒適的生活」。江平的傳記作者陳夏紅說,出身是江平的「人生痛點」之一。 江平的中學是有著教會背景和燕京大學富於淵源的崇德中學,以後又考入燕京大學新聞系,希望從事記者的自由職業。江平的兩個姐姐也在北大和清華念書,身處民主自由思想的大本營。對於燕京大學的校長、著名的「司徒雷登」,江平雖然在赴蘇之前仿效領袖在心中默念「別了,司徒雷登,別了,燕京」,心中卻並未拋下「因真理得自由而服務」的校訓信條,以及隨英美式教育而來的自由、民主、人權信念。 這種英美自由主義的血統,正如同多數教會或英美血統學校出身的「兩頭真」(是指在年輕時和年老時說真話、認識真理)老人一樣,在投身革命後仍沉埋於血液,會在特定時機自然顯現。 對於江平來說,則使他在留蘇學法之初迴避了政治氣味過強的國家公法——憲法、刑法和刑訴法體系,本能地被私法——民法吸引,從而站在了一生「為私權吶喊」的路徑入口。而蘇聯雖然處於階級鬥爭思維中,卻由於不願否認俄羅斯民族作為「第三羅馬」傳人的身份,在民法中保留了羅馬法的體系,甚至要求學生學習拉丁文。羅馬法則正是大陸法系的鼻祖。出身西式教育的江平,對這種淵源敏感而執著尋求。這樣,身處蘇聯的江平意外接續了西方法學的血緣。 自由民主的理念,又使江平在「蘇共二十大秘密報告」事件發生後,為斯大林侵犯人權的罪惡深深震驚,認定是蘇聯制度的問題,因而在「反右」中提出糾正肅反擴大化和工會民主的要求,遭遇了人生中最大的災難。 「文革」後期,江平讀到了德熱拉斯(又譯為「吉拉斯」)的《新階級》,震撼之餘,思想從「反右」之後的「繳械投降」中走出,確認了早年對於「無產階級專政」制度的認識。 「江平的學術與精神資源互相矛盾。」陳夏紅分析,這種矛盾,終其一生都存在且活躍,成為思想上的痛點。時代的巨變,把政治和靈魂的分裂加在了一代知識分子身上,很多人面臨著和江平類似的矛盾。 江平的獨特之處在於,後者戰勝了前者又吸納了前者,使疼痛變成了饋贈,即使其中包含了22年時光和半條腿的人生代價。 而更多的人,已經在疼痛之中遇難,或變得麻木。江平留蘇法律班的同學中,一位回國之初跳樓自殺,一位在「文革」中跳井。其餘的人大多離開法學領域,隨政治潮流顛沛,一生碌碌。江平的摯友康潔仁,原為公安部局級幹部,因「右傾」降調至北京政法學院,「文革」中被捕死於獄中,江平為其寫下了「欲將杯酒祭君魂,萬里壟土不知何處尋」的悼辭。 江平的前一代民國法律學人,如東吳大學盛振為、楊兆龍和朝陽大學「台柱子」曾志時,在建國之後被作為舊法人員排斥,所學盡廢;至於後一代人,生逢法律實用主義向法律虛無演變,習於政治思維,學術根基薄弱。 「只有我們這一代,在舊中國受過一些教育,外語還可以,又是新中國第一批留學生,學到了一些法律知識,對西方法律也有所接觸。」江平說,這個建國之初小小的窗口期,被他們幸運趕上了。 而在「反右」之後的境遇,他們雖然離開了法學領域,付出人生代價,卻因為整個國家處於法律荒蕪中,個人並沒有落在時代後面。「改革開放以後,學術斷檔,我們也就從右派帽子下被解放出來,派上了用場,搭建學術『人梯』。」 清華大學法學教授許章潤分析,在江平這一代「重新起步」的法律學者中,可以區分出兩類群體。當初「靠邊的」,包括「蘇東」淵源的,因為原來受教育的基礎較好,出頭露面機會較少,讀書思考的時間相對較多,此時整體而言成就相對突出,內涵亦相對紮實。其餘按等遞減,以迄於無,或負數,「所賴為官位權勢,如流沙翻舞於天」。 在「蘇東淵源」的學者之中,江平很快像當初在北京政法學院一樣嶄露頭角,成為翹楚。當初在蘇維埃法學體系外對西方法學的有意尋求,使他很快能擺脫意識形態局限,接軌國際理念,追尋法治真義。 「雖然有痛苦,但是活了下來。比起那些死去的人,在國家的不幸中,我仍然是幸運的。」對於命運機緣的領會,讓江平度過了艱難歲月。 「文革」年代,江平寄情於詩詞。這部近年來出版的詩詞集,以「信是明年春自來」題名。 從羅馬到大西洋 1979年,回到北京政法學院講台上的江平,在全國率先開設了羅馬法和西方民商法課程。 其間也含有命運的機緣。「文革」之初的「破四舊」中,江平忍痛將自己在留學期間儉省購置的一箱法律書籍賣為廢紙。但走到廢品站,江平又抽出兩本有關羅馬法和資本主義國家民商法的著作留了下來,成為此時僅有的課程參考書,而且是國內少有的資料。 以後北京政法學院民法教研室編印的課程講義,曾經風靡全國,並引發「非法出版物」風波。江平的學生、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趙旭東,就是因為看到了這本講義而對江平生出最初的仰慕。 在「文革」結束之初開設羅馬法課程,對於江平來說,既是一次冒險,又含有「托古改制」的嘗試。 趙旭東分析,當時國內的民法課程一般是照搬蘇聯民法,階級鬥爭氣息很嚴重,江平則直溯羅馬法源頭,為下一步開設西方民商法破局鋪路。這使江平很快站在了民商法教育的前沿,他的課程為學生所喜愛,並在1984年出版了《西方國家民商法概要》,「為中國民法學打開了一扇窗」。 趙旭東認為,江平對於時代的法學需求有一種獨特的前瞻性,從20世紀80年代的開拓私法到90年代的傾力市場,他總是善於做出方向和價值判斷。江平的另一位弟子龍衛球則總結為「從大處著眼」。趙旭東本人正是在江平的引導下,將公司法確定為自己的碩士論文題目,並從此走上了商法的研究方向。 台灣學者、被視為兩岸民法第一人的王澤鑒則稱,江平有一種超乎常人的宏觀思維,「對於民法、商法以至整個中國法律制度的發展,有獨到而清晰的研判,並提出獨特的架構和理念」。 江平對於中國法治「四個階段」(法律實用主義-法律虛無主義-法律經驗主義-法律理念主義)的劃分,即是顯例。 20世紀80年代初,從告別集權體制、保護私權(以至人權)的趨勢著眼,江平全力開拓私法領域,並以私權為紐帶加強民法和商法的聯繫,適應了此後市場經濟發展的需求,體現了他對法治的洞察力。 在當代法學的發展趨勢下,江平從自己出身的大陸法系逐步走向比較法和英美法,是另一例證。 雖然江平始終有濃重的「羅馬法」情結,並且推動了中國政法大學和羅馬法發源地義大利大學的直接交流,用王澤鑒的話說是「使中華法系和另外一個重大法系有了交集」,卻沒有停留在對大陸法系成文法典的愛好上。這在江平對於民商法的推動中越來越清晰。 龍衛球認為,羅馬法形成時期的「裁判官」制度啟發了江平。在羅馬法體系中,正式的法律之外,裁判官上任時可以發布文告,因襲成為有效的法律文件,裁判官受理和審判案件的判例也影響了以後的法律。而這和英美式的法院判例法相通。 但在江平自己看來,他轉向英美法更多還是出自改革開放年代以後的接觸,觀察到國際法律發展的潮流,以及中國法治的需求。 民法典的制定過程,或許是江平的認識契機。最初中國試圖模仿蘇聯制定一部宏大的民法典,以後卻被領導人彭真否定。彭真認為,中國的市場經濟還沒有建立,會出現許多不好預見的現象,一部成文《民法典》難以應對,不如先制定總則和單行法。這一意見決定了20世紀80年代民法典的立法方向,雖然打擊了很多學者心中的民法典情結,卻也為後來的市場經濟發展所證實。而在本世紀初,擔任人大委員長的李鵬再次提出制定民法典,在一年半的時間內拿出一部厚達216頁,長達10萬多字的民法典草案,卻因為卷帙浩繁、臨時拼湊而遭遇眾議,江平表示:「這難道就是新中國成立50多年後,我們拿出來想要達到世界水平的民法典嗎?」民法典草案最終為《物權法》出台取代,也引發了江平今天的想法:「是不是非要制定一部統一、嚴謹的民法典?把市場經濟生活全部歸納為一部統一法典,可能嗎?有必要嗎?鬆散型的單行法齊備,也可以說民法典完成了。」 這對於一個大陸法系出身、長期致力於「民法典之夢」的學者,看似「自我背叛」,卻是出自對中國實際需求的考慮。 江平說,歐洲法學界長期看不起英美法,認為無理論,不成體系。但看現代的發展趨勢,英美法的理論並不貧乏,並且成了西方法學和法律制度的主要推動力量。在國際法領域如此,在商法領域,英美法重視商業,顯示出更大的市場實用性。譬如侵權行為,德國民法典只有十幾條規定,而美國法律有900多條,劃分很嚴格。「我始終主張,中國需要特別注意吸收英美法制度。」 「他是一個理性絕對主義的反對者,也是民法系統論特別是德國民法典形式主義的最重要的反對者。」龍衛球說,江平在法學觀念上,重視的是歷史方法、比較方法和經驗方法,而不是純粹理性,這樣就接近了英美法的經驗思維。 在中國政法大學,江平擔任了比較法研究所所長,集合一批比較法學精英,其中包括了新秀賀衛方、米健等人,也兼容了潘漢典這樣的老學者、傳承英美法血脈的東吳大學舊人。 在20世紀90年代,江平主持翻譯了《外國法律文庫》和《美國法律文庫》,並擔任中國比較法研究會會長,進一步為比較法研究打下根基。在《沉浮與枯榮》中,江平自稱他的比較法情懷「始終如一,縈繞於心」。 自民國以來,大陸法系一直是正宗。秉持英美法傳統的東吳大學法學院,在建國後遭遇厄運,一代精英沉埋於政治底層。直到改革開放以後,由於傳統和人事脈絡,大陸法系仍是法學界主流,英美法舊人僻處邊緣,只是在國際關係和貿易糾紛中臨時救急(參見《財經》2013年第19期、20期「東吳法統的餘暉」)。 江平出身於正宗的蘇聯大陸法系,又在改革年代受重用,卻鍾情英美法並推動其復甦,不能不說是歷史的某種補償回歸。 在法治的天平上 「與其說我是個法學家,不如說是個教育家。」江平曾對王澤鑒說。 從20世紀80年代到90年代,江平堅持親自講授羅馬法課程,並在學校推動民商法、比較法的教學,搭建法學「人梯」,為培養賀衛方、米健、趙旭東這樣的比較法、民商法人才不遺餘力,將原為二流的北京政法學院打造為一流法律學府中國政法大學,在同代學者中無人比肩。 到今天,中國政法大學已經培養了兩代學者,不僅在學術領域成名成家,還廣泛分布於司法實務領域,「現在司法部門(到處)都是我們的人才成果。」 陳夏紅還提出,江平在20世紀80年代主持編寫的《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卷》以及在90年代主持的《外國法學文庫》《美國法律文庫》,對於法學傳播亦有不可替代的哺育之功。賀衛方則直稱之「時代的法學教師」。 在《江平文集》的序中,江平又說,「我是一個法律活動家。我以社會為舞台,在立法、司法、政府部門、企業等諸多領域為建立現代法治國家助力。」 在講壇和書齋之外,江平的大部分精力投入現實中一系列民法、行政法、商法的立法,尤其是從民法典起草到《物權法》出台的立法進程,長達近30年。 在最初的民法典起草中,江平並不是核心參與者。但到了《民法通則》的制定時代,他卻成為「民法四老」之一,並在以後擔任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作為專家持續參與民事、行政和市場立法,為「法治市場經濟」打下了根基。 在趙旭東看來,江平「立法家」地位的上升,來自於他的宏觀思維和現實精神的結合,這一點準確地適應了時代的需求,幾乎無人能及。 「我和立法機關的人聊,他們說江平老師既有理論高度,又非常務實,發表的意見都是既有宏觀根據,又有對現實的考慮。因此,他的意見被採納的機會也比較高。」趙旭東說,江平善於找到理想和現實之間最恰當的結合點,也就是法學家和立法機關意見的最大「公分母」。另一方面,出於思維的清晰和法學根基的紮實,江平能把晦澀艱深的理論問題講得深入淺出,容易為人接受。 一個例子是,在《物權法》起草時,曾經提出要不要寫入「居住權」的問題,眾人困惑居住權為何能算物權?江平舉一個保姆為例說,這個保姆已經在主人家服務幾十年,主人過世時承諾她可以終身在主人家居住。這種權利並不是繼承權或所有權,但也不是租賃,因此是一種物權。在夫妻之間也有類似情形。這一解釋讓眾人疑惑冰釋。 在長期複雜曲折的立法進程中,曾經有民法學者因為無法適應立法機關的思維和領導意志而選擇退出,江平卻一直堅持下來,最終催生了《物權法》。 在回顧這段歷程時,江平說,最重要的是法學家應擺正自己在立法中的位置,「立法是三結合:立法機關、實務部門、法學家。你只是三分之一,不是主導者。自我定位過高,很容易出現失衡。」 法學家偏於理念,立法機關注重實際。在理想和現實之間,江平對法學家參與立法的定位是:「借鑒世界法律好的東西,講明各類法律體系優缺點,供立法機關參考。」 在法治理想和現實的天平上,江平也遭遇過無奈的失衡,其中主要是領導和行政意志的干預。從彭真到李鵬,領導人的想法更替,直接決定了民法典以至《物權法》的起草一波三折,法典形式一再改變,原主要起草者之一梁慧星黯然退出,《物權法》草案還受到了來自鞏獻田公開信「背離憲法和社會主義原則」的批判;被江平寄予厚望的《行政許可法》,則沒能起到限制公權力干預市場的作用;最終出台的《物權法》也大為模糊化。「我們實際上是政治家立法,立法機關思維是政治思維。」江平說。 《監督法》中違憲審查制度的萎縮,則是另一挫折。2003年的孫志剛案件和「三博士上書」,將違憲審查問題推向了前台。在最初的設想中,有人提出建立憲法法院,因為擔心無法被當局接受,調整為草案中的在全國人大設立憲法監督委員會,結果仍然被否決,最後僅規定在全國人大之下一個司局級部門承擔違憲審查職責,「級別太低,擔不起這個分量」。 雖然如此,法學家參與立法進程還是有意義的,也是一種進步,建立了一個比較完整的物權制度。「中國的立法不可能一步到位,那是理想主義。」江平明言,在立法上,「我始終是一個現實主義者。」 對於近年來的法治態勢,江平漸漸由「進兩步退一步」到「進三步退兩步」的評價發展到一再警告「某些地方在倒退」,甚至坦白承認「法治可能直接倒退」。但他同時又認為,中國法治的進步是有希望的,即使是在現行體制下暫時倒退,他仍舊不願意去做體制外的反對者,因為力量還是在體制內。 這種現實主義精神,不僅易於被體制內力量接受,也得到了像賀衛方這樣偏於批判體制的學者的認可。 「他的努力終究是可以推進歷史進程的。漸進改革的希望總是存在的。」賀衛方說。 學者許章潤則在《書生事業,無限江山》中總結說,用世而不阿世,從道但不拒絕合作,明確法律的世俗性,但卻堅守法學的精神品格,決不在二者之間做交易,是理想的法學家狀態。在堅持法治理念與立法現實的結合上,江平庶幾近之。 龍衛球認為,江平對於自己法學家身份的貶抑,對法學教育和參與立法的堅持,提醒了眼下一代法律學者的使命,主要是法律教育和法律活動。對於民法學者來說,除了做必要的民法學問研究,還要經營民法事業,推進現實的民商法制度建構。 許章潤則說,以江平等人為代表的第四代法學家,「若從長遠學術史看,也僅著眼於學術,則多乏善可陳,可得流傳後學者絕無僅有」。但對於20世紀後期的法律教育,「這輩人親力親為,擔綱挈領,傾注心血最多,貢獻最大,有奠基之功,啟蒙之效。」 在法治的天平上,這正是一段「人梯」或「枕木」的重量。 憲政公分母 2003年12月,在一次和經濟學家吳敬璉的對話中,江平回顧了過去的「天真」:「(以為)只要有了法律,我們就走上了法治建國的道路。20多年過去了,我們發現,真正缺乏的是法治精神和法治的觀念——有憲法不等於有憲政,有法律不等於有法治。」 20世紀90年代晚期,江平由一個私權的推動者變成了憲政的吶喊者,開始明確呼籲政治體制改革。 江平自述,這來自於思想家李慎之的影響。李慎之是江平在人大法律委員會的同事。 「他對我說,你們搞法治的,最終會發現法治的困惑在於政治,中國現有的政治制度,是繞不開的。」江平在《沉浮與枯榮》序言中說。 在親近的法學界同人看來,江平由民商法轉向憲政,則有其清晰的法理路徑。 「據我的觀察,江平首先是從私法和保護私權的角度出發,早在20世紀90年代初期就強烈地意識到,沒有一個良好的公法制度,私法秩序以及私人權利就無從得到保護。在此過程中,在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的任職經歷也讓他具有了一種立法者的視野,從而能夠通觀全局,將私法與憲政建設的問題聯繫在一起。」賀衛方描述。 江平認同賀衛方「從私法到公法」的描述。他描述,自己最初關注私權是著眼於經濟體制改革。到本世紀初,對於私權觀念的爭議已經減少,私法體系已有一定的建構,對私權的侵犯主要不是來自於私人,而是公權力、行政權力的侵犯。而行政權力又更深層地體現為抽象行政權力,即文件、政策、長官意志的侵犯,而現行《行政訴訟法》規定抽象行政行為不可訴。這樣就從具體法律上升到了憲法層面,私權需要求諸憲法保護。憲法的權威性需要落實,而行政機關不願放權,這樣就要求實行政治體制改革,也就是民主憲政。 另外一面的路徑則是從法制到法理。 「江平一直不是一個單純的法律制度研究者,他同時是一個法理學家,擁有清醒的法治理念追求,也就是思想中根深蒂固的自由、民主、人權,這使他必然從具體的法律出發走向對憲政的追求。」趙旭東說。 江平自己解釋,如同當下法治需要從法律經驗主義走向法律理念主義表明的,法律包含了三個層面:具體的法律制度、法律思維方法和法治理念,俗稱「刀制」與「水治」。民法如是,憲法亦如是。他回憶當初的「天真」說,「不是有法制就有法治,法制背後的理念決定了善法和惡法。希特勒也有法制。」憲法背後的一系列價值理念,普世共通的自由、民主、公平、正義,就構成了憲政的追求。 在江平看來,說憲政是資本主義或者階級社會產物,或者把中國已經有的憲法和憲政分開,卻仍然侈談建設法治國家,是邏輯不通的。 「把憲法和憲政割裂,也就是把法律的制度層面和理念層面分開,只講刀制不講水治,那也就談不上建設法治國家。」江平直言,說穿了這是以政治思維偷換法治思維,回到法律虛無。在眼下的憲政爭論中,江平持守自己的「憲政社會主義」立場,「也就是謝韜講的民主社會主義」。 江平認為,民主社會主義和自由憲政沒有根本區別,至少有共同的憲政理念,正如北歐和美國社會沒有本質區別。他和自由主義學者的不同,只是在於對1982年憲法的態度上,肯定或者批評的程度有多少之分。江平也不認為八二憲法是完美的,「但需要區分兩個層面,首先是把憲法權利落實好,樹立憲法最高權威;其次是對不理想之處修憲」。 賀衛方和江平近來常有交流的機會,他分析,江平和同輩的學者如郭道暉、李步雲教授等,都更傾向於在社會主義學說內部尋找憲政建設的合法性依據,更願意以一種可以與現行意識形態相兼容的話語對憲政作出論證。而他自己或許是屬於不大考慮策略的學者,更希望能夠在理論上正本清源,回歸憲政的本來面目,「不喜歡在憲政前面加上種種修飾語」。 「江平不是一個法律先驗主義者,他心目中的法治、憲政不是一個絕對、終極式的狀態,而是適應社會發展的需求。」趙旭東說。譬如在私權的保護上,作為私權吶喊者的江平,卻在重慶釘子戶事件上主張私權不能濫用,因而飽受非議。 學者趙國君曾經就拆遷問題和江平對話,江平說,拆遷的合法性問題已經讓位於社會急速轉型的現實,不是探討合法不合法的問題,關鍵還是補償合理,這是沒辦法的事,社會的變化多麼劇烈,能夠阻止嗎?這個回答讓趙國君錯愕,「法律人的思維是先解決合法性,再說公平性啊。江平老師的觀點莫不是對現實就範嗎?」 但對經歷了民國的戰亂、民族危機到「文革」災難的江平來說,現實和理念不是簡單的先後問題。「中國不能大亂,很可怕,回到軍閥割據是完全可能的。」大亂的前提是社會趨於極端。抗戰勝利後社會兩極分裂,所有人別無選擇,「非左即右」,給青年江平留下了終生創痛。 林達的《西班牙旅行筆記》是對江平影響深刻的一本書。書中所描寫的西班牙內戰時期狀況,和江平青年時代面臨的態勢完全相似——而西班牙後來走向憲政的途徑,卻是左右兩派的漸進趨同。 這正是江平對眼下中國所抱希望:憲政社會主義概念雖受人詬病,卻可能成為左右兩派趨同的最大公分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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