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曹著書名的演變過程(十七)——曹雪芹最後將自己的書定名為《石頭記》
06-10
(接上文)一、曹雪芹為自己的書最後的定名——《石頭記》曹雪芹雖然曾為自己的書先後用過三個名字——《風月寶鑒》、《紅樓夢》、《石頭記》,但最後確定的書名為《石頭記》。關於曹雪芹最後確定的書名問題——主要看他臨終前正在修訂的本子中是怎樣確定的?戚序本第一回開篇寫道:此開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歷過一番夢幻之後,故將真事隱去,而借「通靈」之說,撰此《石頭記》一書也。請看!曹雪芹將自己所「撰」之書稱作《石頭記》。此回,還談到為何將此書定名為《石頭記》。書中詳細地講述了「石頭」與空空道人的對話,最後寫道:空空道人聽了此語,思忖半晌,將這《石頭記》再細閱一遍。在《石頭記》的後面有夾批曰:「本名。」「本」意事物的根本、根源。「本名」即該書原本的名字、基本的名字。或說其他的名字與此相比都是其要的,補充說明的。或者說曹雪芹的著作將來應該叫做《石頭記》,而不是其他名字。該書雖有其他名字,但均屬於題名,或過去的稱呼,而非最後的定名。曹雪芹為自己的書最後的定名是《石頭記》。二、曹雪芹在確定《石頭記》的同時,完全否定了《紅樓夢》書名戚序本在談及曹著的書名時,只提了四個——《石頭記》、《情僧錄》、《風月寶鑒》、《金陵十二釵》:空空道人聽了此語,思忖半晌,將這《石頭記》再細閱一遍,因見上面雖有指奸責佞,貶惡誅邪之語,亦非傷時罵世之旨;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倫常所關之處,皆是稱功頌德,眷眷無窮,實非別書可比。雖其中大旨談情,亦不過實錄其事,又非假擬妄稱,一味淫邀艷約、私訂偷盟之可比。因毫不干涉時世,方從頭至尾抄錄回來,問世傳奇。因空見色,由色生情,傳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為情僧,改《石頭記》為《情僧錄》。東魯孔梅溪則題曰《風月寶鑒》。後因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則題曰《金陵十二釵》。在書名中,唯獨沒有提及《紅樓夢》。上面所述依據的是戚序本。而且不僅僅是戚序本,此前的庚辰本、蒙府本也都是取消了《紅樓夢》的書名,這裡不再贅述。三、至今發現的曹著的早期抄本書名均為《石頭記》——是對上述觀點的驗證曹著的早期抄本有兩種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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