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和綠頭巾的故事

和幾個朋友相約,晚上到一家餐館點了幾個小菜,隨便吃了點飯,然後到旁邊的茶館中喝茶聊天。先是聊了會國際國內政治形勢,覺得沒啥意思,轉而談風月。談風月必然談偷情談通姦。值得注意的是,最近一年的政府反腐敗,幾乎每個腐敗官員都有養情人小三的問題,一開始叫生活腐化、道德敗壞、生活糜爛,後來就直接叫通姦了。最近網媒上報道最多的八卦就是出軌偷情,從高級官員到下等小吏,從娛樂明星到龍套配角,從豪富商人到下層小販,覺得普天之下慾海滔滔,背叛欺騙成風,反而是忠誠貞操顯得不正常,顯得不合時宜了。最近有幾則新聞很值得注意。一則說,一男子結婚十多年後才發現孩子不是自己的,自己白白替老婆及其姦夫養了十幾年的孩子,法院判決的結果是准許離婚,女人向男人支付賠償,包括精神賠償。另一則消息說,一男子懷疑孩子不是自己的,於是將鋼針扎進孩子的體內。這幾則消息說明,即使在縱慾成風的今天,忠誠貞潔等等依然十分重要,因為這不僅關係到名譽,更關係到血脈的延續。從這一點上說,要求女人守節操是有必要的,因為女人懷的孩子一定是自己的,但有可能不是丈夫的。一個女人背著丈夫與別的男人偷情,懷上別人的孩子,不僅讓丈夫戴綠帽子,還讓丈夫替別人養孩子,這對丈夫很是不公。正因為如此,從古代到近代,婚外偷情一直被認為是犯罪。

莎士比亞的《一報還一報》改編自一義大利悲劇,故事講維也納的紳士克勞狄奧與女友未婚先孕,被判處死刑。在當時的歐洲,一切婚外性行為都是重罪。古希伯來人《舊約·出埃及記》的「十誡」中的第七誡就是「不可姦淫」,法律允許將犯有婚外姦淫罪的男女雙方用石塊活活砸死。不過如果女子未婚,則不會被處死,但必須嫁給男子,聘禮由男方支付。在中世紀的歐洲,多數國家將通姦罪定為死刑。古羅馬帝國的皇帝奧古斯都生活放蕩,喜歡上了比他大十七歲並懷孕六個月的麗維亞,休掉了自己的妻子,但他卻頒布了嚴懲通姦的法令。在十七世紀的日本,江戶幕府制定了嚴酷的家法《御定書百個條》,嚴禁通姦,通姦男女都處以死罪,因此當時流行一首歌:「偷人家的妻子,驚心動魄有美味,有如嘗河豚。」在伊朗,男女通姦被捉住,要被捆起來埋在土裡,露出上身,用亂石砸死。2008年,伊朗司法部門宣布暫停這種刑罰。韓國刑法規定,通姦罪要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阿富汗,通姦者要處以鞭刑、石刑,鞭打至死或亂石砸死。在柬埔寨,通姦罪判監禁一個月至一年。義大利對通姦罪處以重罰,而且規定丈夫或妻子與第三者之間不涉性的精神關係也是對婚姻忠誠關係的背叛,以通姦罪論處。土耳其的一個女子因通姦而遭槍殺,接著土耳其議會就通姦有罪法進行投票。後來為了加入歐盟,土耳其政府宣布放棄將通姦視為違法的法律,但一項民意測驗表明,百分之八十的土耳其人認為通姦是刑事犯罪。

相對說來,中國古代法律對通姦罪的處罰比中世紀的歐洲輕很多。在商周時期,通姦的懲罰是男子去勢,女子幽閉。去勢就是宮刑,幽閉指重擊女人胸腹,最終使女人喪失生育能力。西漢初年的法律規定,通姦的男女「完為城旦舂」,也就是服勞役,但如男性是官吏,就按強姦罪處罰,處以宮刑。在唐代,已婚者通姦,徒二年,未婚通姦則各處徒一年半,日後二人不能結婚。元朝規定,丈夫捉姦告官,處姦夫姦婦杖七十七。明清法律則規定杖九十,未婚男女通姦則杖八十。民國時期頒布的《新刑律》規定,通姦者處四年以下徒刑。但古代法律又允許用對通姦者用私刑,而私刑則嚴酷得多。從秦朝開始,男子殺死通姦的男女就被允許。元代刑法規定,在通姦場所當場殺死淫妻姦夫,無罪。明清法律允許丈夫當場殺死姦夫姦婦,但不允許妻子殺死通姦的丈夫。

很多國家的法律明顯不利於通姦的女性一方。在中世紀歐洲的一些國家,男子發現妻子與人通姦,必須離婚,通姦的女子被放逐到小島上,一半的嫁妝和三分之一的財產被沒收,不允許其他男子再和她結婚,讓她孤獨終老。不過如果女人是登記在冊的妓女,就可以不受處罰,於是很多有名望的女人申請登記為妓女,以便於通姦。中國的宋朝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男人與別的女人通姦,妻子不能請求離婚,而妻子與別人通姦,男人則可以將其離棄。元明刑法都規定,女人受杖刑時,要剝光衣服,也就是「去衣受刑」,以示羞辱。秦朝到明朝的法律都允許本夫捉姦,並可當場殺人,但女人沒有這個權力。民間對通姦的懲罰很另類也很殘酷,而通姦處罰更多地是加於女性身上。與別的男人通姦的女人會被石頭砸死,被水淹死或弔死。在有的地方,通姦的女子全身衣服被剝去,捆起來,頸項上掛著巨石,被沉入水底,即沉潭。在男性主導的社會中,對已婚女性通姦的嚴厲懲罰是有原因的。相比之下,社會對未婚男女的偷情則寬容得多,即使受到懲罰,也很輕,只要兩人結婚,以前的偷情可以一筆勾銷。

對婚外通姦中女性的厭惡,可以用日本所謂的「穢的文化」來解釋。在日本男人心目中,男人的外遇是排出體外的一種行為,只要釋放出去就結束了,與之相對,女子的外遇是從外面進入體內的一種行為,男人一想到妻子身體里殘存著別的男人的排泄物,會產生一種無比厭惡的感覺。另一方面,女人一旦將自己的身體給了其他男人,在精神上也就會愛上這個男人,男人可以與女人發生無愛的關係,但女子則不大可能。正是由於這兩個方面的理解,日本男人不容許自己的妻子和所愛的女子與其他男人交往,這也是所謂「妻敵討」時有發生的原因。與婚外情相對的是忠誠。忠誠是情愛的重要因素。通姦的男女各自背叛了自己的配偶,卻希望情夫或情婦對自己忠誠專一。即使是在青樓中,嫖客也希望青樓女子對自己專一,有錢的話就包下,青樓女子也假裝忠於所謂的恩客。短暫快感過後,快樂主要來自情感交流,而情感交流的基礎是忠誠專一相互信任。

即使是表面開放的西方國家,對忠誠也特別在意。前段時間炒得很熱的某傳媒大亨的離婚事件,據說就與婚外情有關。表面上越開放越浪漫,內心越保守,比較典型的是法國人。表面上浪漫的法國人實際上對婚外情特別小心,即使發生了婚外情,男女之間也講忠誠專一,像中國現下流行的公共情人,法國絕不會出現。美國人對婚外性不是很在意,但痛恨欺騙,美國人認為:問題不是性,而是撒謊。翻開英國的報紙,最醒目的新聞往往都和偷情有關,似乎英國偷情成風,偷情故事的男主角,從皇室成員、政客到足球明星。但英國人又特別在意不忠行為,即使是一次不忠行為,也足以結束一場婚姻。英國一家公司推出了一項特殊網上服務,專為偷情者編造故事,以免丈夫或妻子生疑,好保住婚姻。

中國傳統文化比較保守,但私下裡則很亂。從神話時代直到今天,可以寫出一部偷情史。文學作品中的偷情故事是現實生活的反映。比如《詩經》中的風詩,大都寫男女,特別是《齊風》中的詩歌多寫牝牡相誘,婚外偷情。如一首詩寫男女野合,而且是一女兩男:「子之還兮,遭我乎峱之間兮。並驅從兩肩兮,揖我謂我儇兮。」相比之下,中國人連偷情都不講規則,不講基本的道德。極少有婚外情,大都是婚外性,總是肉慾夾雜著物慾,更多的是權色財色交易。正因為如此,才有女人同時與幾個男人保持關係,於是有公共情人的說法。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古代的偷情故事,偷情的已婚男女大都沒有好下場,常見的結局是偷情雙方死亡或女性被轉賣為娼。最值得注意的是另一類故事,女性放蕩,背著丈夫與別的男人通姦,對自己的丈夫加以辱罵折磨,甚至想毒死丈夫,好和情夫做得長久,情夫激於義憤,將女人殺死。情夫的行為受到了肯定讚揚。這類故事表明了男人的悖謬,一方面享受與淫蕩女性偷情的快樂,一方面對出軌女性進行道德審判,充滿了鄙視甚至痛恨。

對女人的這種態度也出現在西方文學作品中。法國作家拉伯雷的《巨人傳》中有幾章評論女人。小說三十二章中,隆底比里斯告訴巴奴日,一個男人只要結婚,都有做烏龜的危險。希波克拉鐵斯有一天去看望哲學家德謨克利特,臨行時給老友狄奧尼修斯留下一封信,請狄奧尼修斯等他走後把他太太送回娘家去,請狄奧尼修斯注意她在娘家有沒有與別的男人交往,他在信里說:「我並不是不相信她的品德和貞操,這個,我過去考驗過,也有認識,不過,她畢竟是女人,如此而已。」女人的個性像月亮,當著丈夫的面總是躲躲閃閃,等丈夫一走,就自由自在了。女人是一個脆弱、乖僻、多變、無恆、不完整的性別,大自然創造女人的時候,缺少創造其他萬物時的那種理智,疏忽了女人個性的完美。柏拉圖弄不清該把女人分到哪一類里,是有理智的動物呢,還是獸性的畜生。馴服女人的唯一辦法是使她獲得滿足,而男人很難總是讓她滿足。在第三十三章中,隆底比里斯講述了避免做烏龜的方法。女人的天性渴望被禁止的東西,越是嫉妒、猜忌、防範她們紅杏出牆,她們越是渴望嘗試紅杏出牆的滋味。

在現代社會中,男人的絕對優勢和權威不復存在,因為女人可以掙錢養活自己,而且偷情不再被當作刑事犯罪,只是受到道德譴責,而道德譴責的力量很微弱。男人偷情,女人當小三,不僅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特別是小三戴著恩客給買的首飾,拎著恩客給買的GUCCI、LV等包包,恥高氣揚,洋洋得意,甚至自以為高人一等。提到現代男女的偷情,想到前段時間看到的一則報道。報道中說,上海地區的女人紅杏出牆成風,上海男人戴綠帽的機會大大高於其他城市,給他們戴綠帽子的是主要是白領、商人,包括外商,而在其他大城市中,給男人戴綠帽子的官員、商人占差不多的比例。據說上海的離婚率全國第一,而提出離婚的大都是女方,有婚外情的女人常常以夫妻生活不和諧為由起訴離婚,真正的原因還是嫌棄丈夫沒有能力,不能給她買奢侈品,讓她享受。在很多大城市中,因為沒有情感,只有色相與物質交換,一切都遵循商品等價交換的原則,於是整座城市充滿了銅臭與肉慾。有人說,在大中城市裡,找如花的女人不難,找如玉的女人很難。相比之下,男人顯得純情幼稚了,總以為能找到真愛,總想著找個女人廝守一生。女人則比較實際,虛榮也要,物質也要,兩者可以兼得,那就是先找一個痴情男做丈夫或男友,再找一有錢的男人做情夫,滿足物質追求。

妻子對丈夫不忠,丈夫就戴上了「綠帽子」。綠帽子的由來與古代的顏色文化有關。古代有「天地玄黃」之說,天未明為玄黑色,地為黃色,於是黑和黃被認為是正色,貴者的衣服,上衣像天,用玄色,下裳像地,用黃色。綠色為間色,下層百姓使用。史料記載,春秋時貨妻求食者都要裹綠頭巾,以別貴賤。在漢代,綠頭巾是賤人之服。到了唐代,官吏有罪,就讓他裹綠頭巾加以羞辱。到了元代,綠頭巾成為娼妓的男性親屬的專用服飾。明代律令明文規定娼妓的男性親屬著綠巾。到了後來,凡是妻子與別的男人通姦,丈夫就被視為戴綠頭巾,由綠頭巾又演變為「綠帽子」。綠色與淫亂聯繫在一起,在別的國家中也有例子。英語中有一個俗語「have a green gown」,直譯就是「有件綠袍子」,指的是女人與人私通淫亂。據說最初的日爾曼人看見女子衣服上有綠色斑點,就懷疑是女子與人淫亂時在青草地上打滾沾上的。英美女子的婚服可以純白可以純紅,卻不能純綠。英語里用「綠袍子」指私通,與漢語的「綠帽子」有相通之處。

提到綠帽子,朋友講了一個故事,他說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某男特喜歡帽子,無論春夏秋冬,出門必戴帽子,家裡有一個櫥子專門收帽子,各式各樣的帽子,各種顏色的帽子,當然沒有綠色的。一天,某男之妻某女收拾卧室,打開男人的帽櫥,吃了一驚,因為櫥子的上層整整齊齊擺著八頂綠色帽子,之所以吃驚,是因為自己先後和八個男人偷過情,有官員,有商人,甚至有電腦維修工,而且現在還同時與其中兩個男人保持關係。她出了一身冷汗,但又覺得有點不對頭,因為極少有賣綠色帽子的,也沒見過自己的男人買過綠色帽子。她轉過身來,看到卧室陽台上晾的深綠色半透明床罩,知道是咋回事了,原來是陽光透過床單,綠色光線投射到櫥子上層一排白色、淺灰色的帽子上,帽子就變成綠色的了。她呼了一口氣,關上櫥門,上班去了。某男打開櫥子換帽子時,也看到了櫥子里的八頂綠色的帽子,也吃一大驚,他想到了妻子每次出門都打扮得很妖艷,經常說要陪客戶吃飯、給同事慶生等,深更半夜才回家,甚至整夜不歸。當然他最後也明白了是綠色床單弄的,但他仍覺得這是個暗示,於是開始對妻子進行追蹤調查。某女沒有辦法偷情了,很是鬱悶。正好她所在的單位有個規定,工作滿一定年限後,可以提前離休,她於是申請提前離休,假說要找第二職業,到了南方某城,實際上是投奔十多年前的一個情人去了,那個男人後來到了某城做生意,賺了一筆錢。她在某城又聯繫上了一個做官的同學,於是形成了一個三角關係。某男追到某城市,查到了真相,起訴離婚,在法庭陳述時講述了前後經過,連法官都覺得離奇。因為某女不願離婚,法庭需要調解,至今還沒有判決。

男女偷情成風,不僅僅是道德淪喪的問題,因為偷情養小三的將近半數是官員,所以偷情之風必然影響政治生態,風月場的偷情演化為官場的「偷情」,那就是欺騙、背叛、貪腐。本不想談政治而談風月,繞了一圈,又繞回了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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