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居正改革
人亡政息啟及後人但是,張居正的改革,不管取得多大的成果,也只能是短暫的輝煌,猶如曇花一現,旋即凋謝。張居正離世後,保守勢力得勢,進行了迅猛的反撲,張居正的長子不勝刑罰而自縊,次子和其他幾個孫子充軍遠方,家屬因被查抄餓死十餘人。支持改革的官員如吏部尚書梁夢龍、兵部尚書張學顏、刑部尚書潘季馴、薊鎮總兵戚繼光、寧遠伯李成梁等,均遭到排擠迫害;而從前遭到張居正打擊的人,大都被重新起用,以致朝政發生重大變化,考成法、一條鞭法被廢止,張居正改革在其身後慘遭失敗的厄運。
在以人治為主體的明代,具有絕對權威的皇權的反對,是改革失敗的重要原因。張居正改革之所以能夠順利得以推行,一個很關鍵的原因,在於皇帝年幼,未能親政,事事依靠師保首輔,於是張居正代行皇權,從而推行改革。因此,可以說,其取得壓倒反對派的優勢,實際上只是皇權對於臣僚的優勢,他擁有的掃除一切障礙的力量,實際上只是皇權的力量,而不是張居正本身的優勢或改革本身的力量。這裡就包含有很危險的因素,即一旦皇權不再由張居正掌握,張居正便會失去一切優勢,一切足以推進改革的力量。
張居正執掌皇帝權柄只是暫時的,隨著萬曆皇帝年齡的增長,親政能力的加強,其好權多疑、追求驕奢淫逸生活的習性也日深,與張居正希望其勤政恭儉的要求相去甚遠,因此,君臣之間的矛盾潛滋暗長,並且向著日益緊張的方面發展。特別是萬曆六年(1578)皇帝大婚後,對各種貪圖享樂的慾望越來越不加以掩飾。但他每每下詔斂財或倦於上朝,都遭到張居正的諫諍勸阻。如針對萬曆七年春皇帝諭令取用光祿銀十萬兩之事,張居正雖然被迫飭令光祿寺繳付,但同時又諫言道:「此後希望皇上力行節儉,若再取用國庫,臣也決不敢奉詔了。」按封建的君臣關係,公開聲明「決不敢奉詔」,是極其嚴重的不敬,實屬罕見。萬曆皇帝對張居正越來越不滿,急於收回自己的權力。此外,隨著改革的推行,國家政治、經濟形勢好轉,皇帝已感受不到危亡的威脅,統治者的本能也使他要突破改革對他的種種限制,維護自己至高無上的權威。
於是,在張居正身歿不久,明神宗即對其進行殘酷的清算。曾有力地支持改革的皇權,這時轉而反對改革,而原來受到張居正打擊的保守勢力,這時都迅速集結在皇權之下,群起而攻之。張居正生平展覽館的太岳堂正是在這種情勢下,張居正改革落得人亡政息的下場。
張居正改革觸動了統治階級保守勢力的利益,使改革無法徹底進行。改革是在封建統治出現危機,吏治腐敗、經濟蕭條、軍備廢弛的情況下進行的,儘管改革的目的是維護封建統治階級的長遠利益,但仍然遭到保守勢力的堅決反對。豪門地主階級以及社會上保守的習慣勢力,為了維護和擴大既得利益,對改革大肆阻撓、誹謗和攻擊。譬如,清丈土地,實行一條鞭法,推行均平賦役,便得罪了朝野一大批的官僚地主;推行考成法之後,嚴格的考核使得官吏們不得不如履薄冰,埋頭工作;破格用人,選拔了人才,卻得罪了那些無德無才只憑資格升遷的人;裁減冗官,減輕了國家的財政負擔,卻敲掉了不少人的飯碗,從而引起相當一批士大夫的不滿;整頓驛站之後,官員不能私自使用公家的交通設備,而不得不自己掏腰包,自然使得他們怨聲載道……這些,都讓張居正陷入了兩難境地。
張居正改革也缺乏廣泛的社會基礎。張居正的改革,是利用皇權的強制力而推行的自上而下的改革,均賦役雖然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社會矛盾,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最根本的問題,即土地兼并的問題並未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因而改革並沒有在勞苦大眾的心中引起共鳴,缺乏廣泛的社會基礎,必然遭受失敗的命運。一條鞭法的推行,雖然減輕了無地或少地的商人、手工業者的負擔,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但是,這並未能促成一股足以支持改革的政治力量的出現。由於張居正在「奪情」之後許多舉措失當,以致一些開明之士最後亦放棄了對改革的支持。這樣,張居正在各個方面得不到有力的支持,與保守勢力相比,改革的力量並不具有優勢,因而,也就難以維持了。
此外,張居正在生活上妻妾成群,奢侈無度,也留下了道德上的瑕疵,這自然不能不貽人以口實。在江陵,他建造太師府第,神宗不但親筆為他書寫了堂匾、樓匾、對聯,而且還拿出一筆內帑,作為建造資金。上行下效,於是全楚官員紛紛出資納賄。張居正故里石碑這座豪華的府第,歷時三年才建成,耗資達二十萬兩白銀,而張居正拿出來的還不到十分之一。他還在京師建造了一座同樣豪華的官邸,據目擊者說,其壯麗不減王公府邸。張居正家被抄時,抄出黃金萬餘兩,白銀十萬餘兩,這數字雖然遠遠比不上嚴嵩、馮保,但張居正並非世家大族出身,明朝官俸又極薄,皇上所賜有限,他何以能夠過上奢侈的生活,是不言自明的。張居正整頓驛傳,禁止官員及其家屬的濫用,然而,張家的僕人甚至親友的僕人卻可以任意向地方官索用車馬船隻。張居正回籍葬父,排場浩大,氣勢也相當顯赫,不僅有錦衣衛等的護送,而且他所乘坐的大轎,是真定知府錢普特意製作送上的、豪華之極,被人稱為同齋閣的步輦。此轎碩大無比,前半部是起居室,後半部是寢室,兩旁有走廊,各立一童子左右侍候,為之焚香揮扇。如此龐然大物,絕非「八抬大轎」可比擬,須由三十二名士卒扛抬,是聞所未聞的「三十二抬大轎」。戚繼光還派保鏢護送。行經各地,不僅地方官一律遠迎,就連當地的藩王也打破傳統出府迎送,與之行賓主之禮。顯然,張居正要求其他官員厲行節儉,他自己卻不能以身作則。
他雖然曾禁止子弟、家人結交官場,但又抗拒不了功名的誘惑,在科舉上作弊,為其家人謀求進身階梯。張居正當權時,其諸子皆登上第,一狀元,一榜眼,一進士,皆通過社會關係得之。萬曆五年(1577),張居正次子張嗣修參加會試,廷試拆卷後,嗣修排在二甲。出於李太后、馮保的授意,神宗將嗣修列為一甲第二名榜眼。事後,神宗對張居正說:「朕無以報先生功,當看(顧)先生子孫。」神宗帶頭作弊,張居正欣然接受,遂使科場風紀大為窳壞,權貴子弟紛紛仿效,競相獵取功名。張居正憑藉權勢為子弟謀取進身階梯,其政治聲譽不能不受到嚴重損害。一般來說,明朝建國以來,科場作弊雖然屢有所聞,但基本上還是公道的,然而從張居正開始,已經沒有公道可言了。
針對「奪情」風波,張居正處理不當,使自己更加孤立。所謂「奪情」,是施用于軍前的將帥偶遇父母之喪的一種變通的辦法。因為在出征之際的將帥,若忙著奔喪回家,必會貽誤軍情,為患不小。為了免於此患,皇帝可以命他移孝作忠,仍在軍中任事。這麼做,便被稱為「奪情」,所以叫「奪情」,乃是以國事為重,而奪去親子之情的意思。但「奪情」的限制很嚴,只限於徵戰之時的軍前將帥,如果官居將、帥之職,而並無征戰之事,仍然不能適用。至於文官,則永不會有「奪情」之舉的。
而張居正父親死後,神宗皇帝卻以政務繁忙、不必離職守孝為由,下詔挽留張居正「奪情視事」。從當時的形勢來看,「奪情視事」確實有利於改革。因為此時正值改革的關鍵時刻,整個國家百廢待舉,而內閣、六部和督撫之中,還找不出第二個人能夠代替張居正推行改革,故而倘若張居正於此時回家守孝,就有可能中斷擘劃已久的政治改革。然而,「奪情」畢竟違背了「祖制」和「綱常」。因為根據慣例,丁憂者必須離職居喪守孝三年,否則便是違反倫常。故而張居正「奪情」一事,讓許多士大夫深感不滿。一些反對改革的政敵如吳中行、趙用賢之流,便以此為口實,趁機群起而攻之。他們打出維護封建禮制的幌子,指責張居正貪戀利祿,要求朝廷罷黜張居正。雖然他們不僅沒有得逞,反而分別受到了懲處,但張居正的威望卻因此在一些士大夫中間急劇下降。
此外,張居正與宦官馮保的關係,也使他陷入了一個兩難的境地。自從明太祖朱元璋廢除丞相之後,明朝內閣對皇權的依賴性大大強於前朝宰相,而皇權的伴生物——宦官勢力,也始終成為左右明朝政局的一股重要力量。內閣大學士倘若無法取得皇帝、宦官等宮廷方面的支持,就不可能長期執政,故而張居正不得不殫精竭慮地採取妥協的方式處理與宦官的關係,以求得宮、府一體,將決策、行政權合而為一。在當時,馮保是張居正與宮闈內的皇帝、太后交通信息的最佳人選。然而,馮保其人貪財好貨,張居正不得不竭力滿足他的奢欲。為了取得馮保的支持,史載張居正先後送給馮保名琴七張,夜明珠九顆,珍珠簾五副,金三萬兩,銀二十萬兩。當馮保給自己修好生壙(墓穴)後,張居正親筆給他寫了《司禮監秉筆太監馮公預作壽藏記》,字裡行間,極盡頌歌;張居正還先後兩次贊成馮保收進六千多名宦官,擴大了宦官的人數,從而造成了萬曆中後期宦官勢力的惡性膨脹;他還曾主動要求封賞馮保的子侄,並壓制攻擊宦官的朝臣,盡量減少朝臣與宦官的摩擦,以此鞏固他和馮保的聯盟。這一方針雖然在穩定政局方面有著策略上的益處,但卻不能不引起朝野士大夫的非議。一些講究氣節的文人,認為張居正阿諛逢迎宦官,人品卑下,因此對他產生了反感。張居正以馮保這樣一個腐敗的人物做自己的政治後盾,使他陷於一種兩難的境地:拒絕馮保的支持,他便根本沒有機會實現自己的政治抱負;而與馮保結盟,則必然會被他拖入惡濁的深淵,以致馮保被抄家之後,張居正也「禍發身後」。
上述的這些,均給反對改革者留下了口實。儘管張居正在世時人們害怕他的赫赫威勢,不敢不恭維他,但在這種恭維的後面,卻積蓄著怨恨和蔑視。這種怨恨和蔑視,一旦時機成熟隨時都可能爆發。萬曆十年(1582),張居正齎志以歿。他剛死,新政即告廢除。張居正執政十年所進行的改革遂以失敗告終。
張居正及其改革人亡政息的歷史,給後人留下的啟示是深刻的。綜觀張居正改革,他整頓吏治,大力選拔人才,實行檢查公文落實情況的考成法,大大提高了國家權力機構的辦事效率,使之成為能夠有效推行改革的工具;實行清丈土地,推廣一條鞭法等措施,緩和了財政危機,促進了社會經濟的發展;此外,他支持對蒙古首領俺答的議和,加強蒙漢的關係,擴大互市規模,整頓軍備,取得了邊境的安寧,促進了明王朝和蒙漢等族的經濟交流。這些改革客觀上收到了積極的成果,有利於社會生產的發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促進了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因而對歷史的發展作出了有益的貢獻。但是,張居正改革發生在明代後期,明王朝處於由盛轉衰的歷史時期,它只能是帝國暮靄中迴光返照的最後一抹餘暉。張居正墓碑這種總體趨勢是任何人都無法改變的,政治上的腐敗,腐朽的封建生產關係的桎梏,決定了張居正改革不可能取得進一步的成效。
此次改革的最終失敗,對於晚明政壇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在張居正執掌權柄期間,大明帝國擺脫了嚴重的危機,政治、經濟、軍事等各方面都有很大的改觀。但張居正改革被廢止後,由於明神宗怠於政務,此後的內閣首輔平庸無為,致使整個統治階級腐敗不堪,朝廷官員結黨營私,相互攻訐愈演愈烈,王朝衰頹之勢日益明顯。各種社會矛盾急劇發展起來,一發而不可收拾,直至最後滅亡,再也沒有一個能人志士脫穎而出力挽狂瀾了。對此,黃仁宇先生在《萬曆十五年》一書中指出:「張居正的不在人間,使我們這個龐大的帝國失去重心,步伐不穩,最終失足而墜入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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