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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食鹽會專賣?撈錢唄!

前段時間有個新聞大家都還記得,河南一個餐館老闆因為跨區用鹽被罰款,引發了大家很多的討論,討論的焦點是:鹽巴這玩意兒居然還不能跨區購買?事實上,提出這樣的問題的人不太了解國家相關的法律。在我國從古至今,很多時候鹽業都是壟斷在國家手裡的;不但是我國,古羅馬、印度也曾經實行過鹽業專賣(印度是英國統治時期實行的,聖雄甘地的反抗也有鹽業專賣的因素在裡面)

眾所周知,鹽是人類的必需品之一。食鹽的來源主要有以下幾種:海鹽、井鹽、湖鹽、礦鹽。不管是從儲量還是從生產規模來說,中國都是世界上屈指可數的產鹽大國(那些動不動就瘋搶鹽巴的人,真的是情何以堪)。現在問題來了,為什麼這麼多鹽巴,政府還要管制呢?

我們從古代說起。春秋戰國七雄爭霸的時候,齊桓公想打仗但是沒錢,每天都著急得摳腦袋。這時候,管仲站出來了,他說:「沒錢好辦啊,咱賣鹽巴啊!」

齊桓公說:「我們靠著烏泱泱一片大海,大街上到處都在賣鹽巴,老百姓自己家也在曬鹽巴,我們賣給誰啊?」

管仲說:「大王你傻啊?你下一個命令,老百姓可以自己曬鹽巴,但是必須交給朝廷官員,由咱們來負責運輸銷售,想賣多少錢就賣多少錢,錢不就來了嗎?」

齊桓公說:「管仲你傻啊,人家憑什麼要給你啊?」

管仲說:「你有軍隊啊!不聽話的你就罰款,就判刑,就殺頭,誰敢不給你?」

對於管仲這種毫無廉恥的提議,齊桓公也是嚇了一跳,然後開始深深佩服這一招,於是,齊國上下就開始了走上了中國歷史上第一條食鹽專賣的邪路。國家是有錢了,當然,食鹽價格上漲也是必然的。

秦統一六國之後,到處打砸搶,國家也算有錢;劉邦建立漢朝之後也搶過一陣子,國家也還有點積蓄。於是,他們並沒有走齊桓公的路子,允許官鹽和私鹽同時存在,老百姓愛買誰的就買誰的,公平競爭。

轉眼到了漢武帝劉徹繼位了。劉徹是一個喜歡打仗的孩子,打仗嘛,無非就是燒錢,打著打著國庫就沒什麼錢了。劉徹突然想起來,齊桓公這一招不錯啊,於是馬上下命令恢復食鹽專賣。凡是販賣私鹽的人,沒收你的作案工具(生產銷售全套工具),然後把左腳給你鎖上一根鐵鏈子,表示你是受到懲處的私鹽販子。

這樣一來,漢武帝有錢了,打贏了匈奴,但是也苦了老百姓。他兒子漢昭帝劉弗陵繼位之後,也覺得食鹽專賣實在是太過分了,於是召開了一個全國自上而下的大討論,分析這個政策是不是合理(由此產生了桓寬編撰的《鹽鐵論》)。討論的結果是,這個政策要不得,但是這個政策是他老爹制定的,如果廢除了,老爹會很沒有面子。於是,這個政策就一直持續了下去,到了漢光武帝劉秀的時候,趁著改朝換代的機會,他在全國大部分地區廢除了食鹽專賣,改為收稅。

從以上的分析大家就能看出來,凡是政府有錢的時候,食鹽就可以敞開生產和銷售,一旦政府沒錢了(也可能是政府想多掙錢了),食鹽專賣這玩意就粉墨登場。這個規律在後來屢試不爽。

三國兩晉的時候連年打仗,自然是不能放寬鬆的,食鹽一律由政府掌控。

等到大隋和大唐建國之後,中國迎來了歷史上又一個盛世,食鹽可以私人經營了,政府不插手了。偏偏這時候來了安史之亂,把開元盛世積攢下來的一點家底都折騰光了,政府趕緊祭出食鹽專賣的法寶。凡是販賣私鹽達到一定數量的,直接殺掉,當地的主管官員也要連坐。到公元778年,鹽業收入達到了政府財政收入的一半多,食鹽價格也上比安史之亂前上漲了36倍。

到了五代十國,又是亂鬨哄的打仗,大部分政權都捨不得丟掉食鹽專賣這麼一塊肥肉,那時候凡是販賣私鹽1斤1兩,就可以就地正法(河南這位餐館老闆感謝政府吧,要是在五代十國,全家都殺光了)

隨後的朝代,皇上們也不管自己有錢沒錢了,再也捨不得丟掉食鹽專賣這個利器。相對來說,我們老趙家的宋代算是寬鬆的,砍腦袋的標準放寬到了10斤。到了明朝和清朝,對於私鹽的管控就更加嚴格,政府從鹽業上面獲取的利潤佔據了財政收入的絕大部分。

關於清朝的鹽業專賣,大家可以看看徐崢主演的電視劇《李衛當官》,裡面描述得還算客觀,和政府勾結的鹽商各個都富得流油,一個小小的揚州知府也是享不盡的榮華富貴。而雍正要為年羹堯籌措平定西北叛軍的主要經濟來源,就是靠李衛把鹽業的走私、貪墨和拖欠的費用收繳回來,可想而知數額之大。

特別值得提醒的是,中國民國在抗戰期間,也實行過食鹽專賣,直到2002年,台灣完全廢除了這項制度。

後面的事兒,輪不到我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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