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光大烏龍」不能變為無頭案

儘管輿論和市場普遍認為光大證券8月16日的驚人交易是「烏龍指」,但這一案件的真相仍待釐清。

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光大證券正式立案調查,暫停相關業務,並表示,在核查中尚未發現人為操作差錯。

對於這樣一樁驚天奇案,證監會的臨時結論留有餘地,既然不是人為差錯,就存在人為故意可能,因而對案件疑點更要深究。

其一,為何發生在期指交割日。光大內部人士知道系統軟體廉價,存在風險,同時也知道有意避開了後颱風控,如果這樣的秘密是公開的,那麼不排除有人利用系統缺陷觸發自動交易,從而獲得不當利益。由於當天是股指期貨交割日,大盤指數的瞬間拉升,必然導致期貨空單被迫平倉止損,而多單也可以獲利了結,這一瞬間產生的市場結果必然是冰火兩重天。因為有巨大利益,就存在冒險操縱市場可能性。

其二,買單數量怎能如此巨大。坊間盛傳有台灣資金借光大通道參與交易,資金數量高達500億元,儘管光大否認,但其中疑點仍無法消解。光大系統生成的巨量市價委託訂單,累計申報買入234億元,而光大董事會3月公告稱,公司2013年自營權益類證券和衍生品投資規模上限為凈資本80%,即總額不超過115億元。「烏龍指」瞬間報單數量高達公司限定投資規模兩倍,顯然不能簡單解釋為技術性的超額報單,難道交易系統從來就無交易額限制設定?現有證據無法排除遊資借光大自營通道操控現貨市場,進而在期貨市場獲利可能性。

真相雖待調查,但已有事實表明,中國股票市場是叢林世界,普通投資者被機構任意宰割。光大連續違規,肆無忌憚,監管體系袖手旁觀,更無主動保護投資者意識。

光大風控制度形同虛設的事實不言自明,而錯上加錯行為無法自圓其說。自營繞過風控已是大錯, 16日下午悄悄做空單則涉嫌犯罪。光大對外稱,對衝風險是交易員本能反應,但事實上放空單發生在下午,中午停市一個半小時,這麼長時間裡,合規部門的本能反應在哪裡?而公司股票下午停牌,作為重大事件高層必知原委,此後安排的公司決策也要靠本能嗎?很顯然,做空期指是公司共識下的理性舉動,目的是減小風險敞口,絕非交易員個人所能把握。讓人困惑的是,光大此種做法涉嫌內幕交易,合規部門為何不制止?這隻能說明,光大違規交易已經成為常態,且習慣於無法無天。

從董秘發言,到公司新聞發布會,光大一直在掩蓋真相,企圖用一個謊言掩蓋另一個謊言,這是否意味著事件的確「水很深」,當事者有意用工具錯誤掩蓋人禍事實。

證監會最終能否公布真相,並不樂觀,事件發生後監管層的反應已經讓人失望。證監會和交易所既未及時公開信息,也未及時停市,導致眾多投資者在信息不對稱情況下跟風操作,蒙受重大損失,這凸顯證券監管體系失位,甚至存在人為政策傾斜。不論光大「烏龍指」內幕如何,監管者對光大當天行為的放縱,都脫不掉保護國有券商的干係。

監管者雖然強調「保護投資者利益,是我們工作的重中之重」,但實際情況是,發行審批才是「重中之重」的更重。重審批、輕監管,是中國監管體系的權力特色,這也是導致光大「烏龍指」事件的制度背景。監管者與券商本是貓與老鼠關係,但證監會一度帶領券商大搞創新,更像是「貓給老鼠當伴娘」,這樣的貓鼠關係,如何體現公平公正,又如何保護投資者利益!

建立以保護投資者為單一任務的監管制度,才是證監會改革方向。雖然最近幾屆證監會領導似乎都有意追求這一目標,但發行審批背後的巨大利益,使得監管改革步履維艱。

不管證監會改革如何推進,對光大的立案調查都應嚴肅進行,並給其違規甚至犯罪行為以嚴懲,絕不能讓「烏龍指」最終變成無頭案,否則會催生更多光怪陸離的「烏龍指」。

推薦閱讀:

武夷岩茶與台灣烏龍茶的歷史淵源
細說烏龍茶的最佳沖泡方法
第十一課 烏龍茶鐵觀音的沖泡方法
冬日煮茶指南,綠茶,紅茶,白茶,烏龍茶,黑茶哪些可以煮?
上交所解答「烏龍指」三大疑問 呼籲儘快推T+0

TAG:烏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