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德受罰 樹立規則的威嚴
失德受罰 樹立規則的威嚴 2006-12-01 10:57:43 大中小 構建和諧社會,首先要使組成和諧社會的公民具備與和諧社會相適應的道德素質,而造成目前公德缺失的一個重要因素是由於整個社會缺乏一種合理公正的機制。重建社會公德不能只憑「一己之力」,也不能依據單一的的說教模式,而是要不斷壯大社會公德維護者、監督者和懲罰者的隊伍,不斷形成「失德受懲」的社會局面。讓公眾對社會公德有一種敬畏感,從而自覺遵守社會公德。
——題記
失德受罰 樹立規則的威嚴一 公德理念: 在社會的表層遊走 每個人都是這個社會的一個構件,個人的行為必須遵循一定的社會道德和法律法規的規範。但目前的實際情況是,社會公德在進一步弱化。人們缺乏遵守社會公德的意識、勇氣。公德理念只是在社會的表層遊走。 針對目前的社會公德在社會中的境遇, 西北師範大學社會學系的賈應生教授這樣界定。 天水孕婦在蘭州挺身而出制止小偷的犯罪行為遭到瘋狂報復時,周圍年輕力壯的人卻選擇了沉默。事後,許多人表示害怕遭到報復。由此可見,目前我們生活的環境中缺乏正義的維護社會公德的氛圍。 西北師範大學社會學系的李懷主任對此分析說,目前社會正處於一個多重轉型相疊加的時期:經濟體制,社會體制,道德規範都在轉換。 由於處在轉換階段,許多社會公德規範只是在社會的表層上遊走,並沒有內化到公眾的心中。由於社會公德理念只是在社會的表層遊走。致使目前社會中普遍缺乏社會公德的維護者、監督者以及懲罰者。面對踐踏草坪、隨地小便等陋習,許多人都在默然冷對,絕不會站出來對這些陋習予以指責。而這些不遵守社會公德的人由於得不到相應的監督者和和懲罰,會對自己的陋習習以為常。遵守社會公德的人得不到激勵,破壞社會公德的人得不到懲處。天長日久,便形成了人人漠視社會公德的社會風氣。 此外,在社會發展過程中,經濟增長被置於核心地位, 許多地方由此出現了只顧經濟增長而忽視社會公德建設的現象, 這就造成許多的社會道德底線被突破,甚至扭曲的現象。
二 公德缺失:不能無視制度的缺陷 公交車裡沒有人為老人讓座,大街上隨地亂扔果皮紙屑,在公共場合高聲喧嘩,上完廁所不沖水,這些事情每個人天天都能遇到;假冒偽劣、坑蒙拐騙,賣淫嫖娼、見死不救,見利忘義層出不窮;個體的孤獨焦慮、人與人之間的冷漠這些也許大家正在體驗。侵佔盲道、小攤小販在路旁擺攤設點這樣的事情也不再是個別現象。 隨著經濟體制的轉變,我們經濟有了長足的發展。但經濟的發展與道德的進步沒有絕對的正向相關,經濟發展了,但我們整個社會公眾的道德狀況不但在總體上沒有進步,而且在某些方面還出現了明顯的滑坡。 省社科院文化研究所所長馬步升針對這些現象分析說,我們不能無視制度的缺陷,一味地對這些行為做道德上的批判。要解決這些問題,不得不審視從傳統體制向現代體制發展過程中留下的制度上的真空,尋找解決的辦法。 目前人們公德心的缺失,就是由於整個社會缺乏一種合理公正的獎懲機制。一些遵守社會公德的人往往得不到應有的社會認可和獎勵。長期如此,勢必造成這部分人對社會公德的漠視。繼續在「逃水荒」的何奶奶對此深有體會。她告訴記者,自己每個月不但按時交納水費,甚至還提前幾個月預交水費,但她依舊得到沒有水吃的待遇。這種不公正的待遇是對遵守社會公德者的莫大的傷害。 社會公德實際上是一種軟性社會規則,但是目前,廣大公眾普遍缺乏的恰恰是規則意識。蘭州市文明委相關負責人對此表示,規則意識的缺乏造成了社會公德的缺失。即使有公共規則,大家也都是想極力去擺脫公共規則。而且道德建設不同於經濟建設,物質上的投資與精神上的回報並非總是成正比。所以重建公民的社會公德就必須確立規則意識,建立健全相關的規範,而這種規範的前提就是公正合理。 三 維護公德: 形成失德受懲的社會合力
「構建和諧社會,首先要使組成和諧社會的公民具備與和諧社會相適應的道德。公民必須要有這種內在的素質,和諧社會才有得以建設的主體性前提。」 西北師大社會學系李懷主任分析說。此外,他表示,重建社會公德不能憑藉一己之力,也不能依據單一的說教模式,而是要不斷壯大社會公德維護者、監督者和懲戒者的隊伍,不斷形成「失德受懲」的局面,讓公眾對社會公德有一種敬畏感,從而自覺遵守社會公德。 「禁止吐痰,違者罰款10元」類似這樣的警示標語很常見。但在公共場所吐痰的行為更是屢見不鮮。而且大多時候,這種警示標語所提出的出發措施也流於形式。由此很多人對這些警示標語產生以一種嘲諷的心態。 對此,許多市民表示,重建社會公德,不能簡單的依靠一個部門,一個個人。而是要在整個社會中形成一個遵守社會公德的合力。家住蘭州市嘉峪關西路的退休幹部劉先生表示,重建社會公德,要從多層次,多方面開展廣泛的社會公德意識的教育,通過宣傳教育,使公務員隊伍成為遵守社會公德的榜樣力量,使維護社會公德的民間組織成為監督社會公德履行的支持力量,使廣大公眾成為自覺地遵守社會公德的主體力量。幾股力量形成合力,就會推動社會公德的確立。 四 構建和諧: 更應注重軟環境建設
相對於法律和法規的剛性而言,社會公德是軟性的,很多人對其並不在意,但社會公德是整個社會和諧運轉的潤滑劑,很難想像一個只有法律規範調整而沒有社會公德約束的社會是什麼樣子。社會公德的好壞一方面取決於社會環境,但更多地體現在公民的個人素質和修養中。在大多數情況下,作為普通公民,很多人的公德缺失給社會造成的不和諧是無意中形成的,而要改變這種無意行為甚至不需吹灰之力。因此面對諸多不和諧不文明因素,我們是不是應該拷問自己:作為構成整個社會的一個個體,我們的社會公德是否缺失? 構建和諧社會,是一個全民參與的系統工程。蘭州市政協科教文衛體委員會最近一份調研報告針對目前部分單位只注重硬環境建設,而忽視人文道德等軟環境的建設的現狀指出,蘭州市正在積極創建文明城市,這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舉措。而創建文明城市,在注重硬環境建設的同時,更要注重軟環境的建設,著力提高廣大市民的素質,將文明道德建設滲透到日常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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