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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校釋研究(第一章)

《方言》校釋研究(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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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序論

揚雄的語言學思想與《方言》的價值[①]

第一節 揚雄與《方言》

揚雄(公元前53—公元18年),字子雲,蜀郡成都人。

《漢書·揚雄傳》云:揚雄「實好古而樂道,其意欲求文章成名於後世。以爲經莫大於《易》,故作《太玄》;傳莫大於《論語》,作《法言》;史篇莫善於《倉頡》,作《訓纂》;箴莫善於《虞箴》,作《州箴》;賦莫深於《離騷》,反而廣之;辭莫麗於相如,作四賦:皆斟酌其本,相與放依而馳聘雲。用心於內,不求於外,於時人皆曶之,唯劉歆及范逡敬焉,而桓譚以爲絕倫。」但是,《方言》是不是揚雄所作,《漢書》沒有明言,傳世漢代文獻中也存在疑點。

《漢書》揚雄本傳和《藝文志》都沒有提到《方言》,這是疑點之一。王充《論衡》中有十餘處稱讚揚雄的一些文章和《太玄》、《法言》兩部著作的話,但是就沒有一句涉及到《方言》,這是疑點之二。許慎《說文解字》廣徴故籍、博採通人,計引揚雄說者13處,但與今本《方言》沒有關係,引方言俗語174條,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條目和《方言》相應條目的內容相似,但沒有標舉人名或書名[②],這是疑點之三。

自東漢末年應劭明確認定揚雄的《方言》著作權以後,一直到隋唐,相沿稱引,沒有疑義。應氏在《風俗通義序》中說:「周秦常以歲八月遣輶軒之使,求異代方言,還奏籍之,藏於秘室。及嬴氏之亡,遺脫漏棄,無見之者,蜀人嚴君平有千餘言,林閭翁孺才有梗概之法。揚雄好之,天下孝廉衛卒交會,周章質問,以次註續,二十七年,爾乃治正。凡九千字。其所發明,猶未若《爾雅》之閎麗也。張竦以為『懸諸日月不刊之書。』」這一說法與揚雄《答劉歆書》所言基本相同,應劭大概是看到了揚雄與劉歆之間的往返書信[③],其說即本之於雄書。應劭在註《漢書》時還引用過《方言》,下面就是一條見於《漢書·司馬遷傳》顔師古註的佚文:「揚雄《方言》云:『海岱之間罵奴曰臧、罵婢曰獲,燕之北郊民而聓婢謂之臧、女而婦奴謂之獲。」今本《方言》(三/5/183[④]) 所見內容與此基本相同,衹是文字稍異。這表明應氏確實已見到過這部書。三國魏孫炎註《爾雅》,吳薛綜述《二京解》,都引用過《方言》中的材料;晉杜預註《左傳》,張載和劉逵註《三都賦》也遞相徵引。自晉郭璞爲《方言》作註之後,《方言》始有善本傳世。晉代常璩的《華陽國志》也明確記載《方言》爲揚雄所作[⑤],到《隋書·經籍志》始正式著錄爲:「《方言》十三卷,漢楊雄撰,郭璞註。」這期間,即使善疑的大學者顏之推也沒有對《方言》的著作權提出過疑問。

至宋,洪邁提出種種理由否定揚雄的《方言》著作權:「今世所傳揚子雲《輶軒使者絕域語釋別國方言》,凡十三卷,郭璞序而解之。其末又有漢成帝時劉子駿與雄書,從取《方言》,及雄答書。以予考之,殆非也。雄自序所爲文,《漢史》本傳但云:『經莫大於《易》,故作《太玄》;傳莫大於《論語》,作《法言》;史篇莫善於《倉頡》,作《訓纂》;箴莫善於《虞箴》,作《州箴》;賦莫深於《離騷》,反而廣之;辭莫麗於相如,作四賦。』雄平生所爲文盡於是矣,初無所謂《方言》。《漢藝文志》小學有《訓纂》一篇,儒家有雄所序三十八篇,註云:『《太玄》十九,《法言》十三,樂四,箴二。』雜賦有雄賦十二篇,亦不載《方言》。觀其答劉子駿書,稱『蜀人嚴君平』,按君平本姓莊,漢顯帝諱莊,始改曰『嚴』。《法言》所稱『蜀莊沈冥』,『蜀莊之才之珍』,『吾珍莊也』,皆是本字,何獨至此書而曰『嚴』,又子駿衹從之求書,而答云:『必欲脅之以威,陵之以武,則縊死以從命也!』何至是哉?既雲成帝時子駿與雄書,而其中乃雲孝成皇帝,反復抵牾。又書稱『汝、潁之間』,先漢人無此語也,必漢魏之際好事者爲之雲。」[⑥]

針對洪氏的理由,戴震一一加以辨駁[⑦]。 戴說既出,清代學者如盧文弨、錢繹、王先謙、繆荃孫等人都表示讚成[⑧]。鑒於戴氏衹否定了洪邁立論的理由,而沒有從正面提出揚雄著《方言》的論據,所以《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和今人周祖謨、王力等都持不予論定的態度[⑨]。但是20世紀以來的大部分學者都贊成揚雄著《方言》的說法,如羅常培說:「我自己卻很相信應劭的話」,「《方言》並不是一個人作的,它是從周秦到西漢末年民間語言的可靠的記錄。」[⑩]其他大量訓詁學史、語言學史著作的作者都把《方言》直接歸在揚雄名下。

我們認爲,揚雄爲《方言》一書的著作者是可以肯定的,現將主要理由簡述如下:

首先,應劭離揚雄的時代很近,而且可以相信他確實已見到了揚雄與劉歆的往返書信和《方言》一書;常璩在《華陽國志》中述蜀都先賢當本之蜀中耆舊,其讚揚雄作《方言》也應相信。

其次,《漢書》未載《方言》,是因雄書未成而拒絕入錄劉歆《七略》所致,就如同不能因《隋書》未載《切韻》而疑陸法言撰《切韻》一樣,我們也不能因《漢書》未載《方言》而否定揚雄作《方言》。

再次,《方言》多奇字,《太玄》多奇語,而《方言》「奇字」恰有可以從《太玄》中見到的。如《方言》卷三「朹」(本或作「?」者),《太玄·初一》有「?」字;《方言》卷十三「攋,壞也」,《太玄·度》有「大攋之階」語等。

第四,揚雄的歷史觀及天文學、哲學、文學、語言學思想都具有新的變革精神,《方言》雖然大致採用《爾雅》依類歸卷的體例和「分題羅話」的方式,但是更側重於解釋當時的殊方異語,這一點是他的首創,當然也是他通變意識與變革精神的反映。

第五,揚雄採用和現代語言工作進行野外調查相類的研究方法,把當時活的語言作爲研究對象,使《方言》成爲中國語言學史上一部創學科的著作,並在世界語言學史上開方言地理學先河,這種偉大的貢獻,也絕不是洪邁所說的漢魏之際好事者所能爲之的,漢時人嚴遵慨歎「揚子雲真知人也」[11],桓譚說「漢興以來,未有此人」[12],清人王先謙說《方言》「非博覽深思之儒不能爲,雖兩漢多文人,然子雲外,無足當之矣」[13],這些評論均譽當其情[14]。

清代學者陶方琦從《倉頡篇》佚文中見到《方言》中的條文,與《倉頡篇》「時有相合」,因而認爲「今之《方言》即《揚雄倉頡訓纂》舊書」[15],「今時所傳《方言》皆附入《倉頡訓纂》中,昔人統名之曰《倉頡訓纂》,今則別名曰《方言》。」[16]「《方言》之書昔統名曰《揚雄倉頡訓纂》,今別名之曰《方言》,無二書也,有《方言》在而《訓纂》之舊詁不亡,即《倉頡》之古文未佚。」並舉證說:「陸氏《釋文》引《倉頡篇》『瞷,目病也,吳江淮之間曰瞷』,今《方言》二下亦云『吳揚江淮之間或曰瞷』;《眾經音義》引《倉頡篇》『齊東曰瘼』,今《方言》三『東齊海岱之間曰瘼』;《大藏音義》引《倉頡篇》『??,病也,東齊謂聲散曰?? 』,今《方言》六??下亦云『東齊聲散曰??』」。因此斷定說:「《倉頡訓纂》乃詁釋《倉頡》之文,即今《方言》中每條上『某某某也』之文。」

陶氏的觀點有獨到之處。今人馬學良在陶說的啟發下提出了對陶說有重要修正的見解[17]。馬氏認爲:「揚雄《方言》確與他的《倉頡訓纂》有關」,「《訓纂》是仿《爾雅》的詁訓爲《倉頡》釋義,而《方言》又進一步爲《訓纂》中的釋義用方言說解。」「揚雄的《訓纂》和《揚雄倉頡訓纂》實爲一書,而有先後詳細之不同。《訓纂》有詁釋而無方言,《揚雄倉頡訓纂》是在《訓纂》的基礎上又以方言作釋。」馬氏分析說:「《訓纂》成書在前,故《七略》得錄,而《揚雄倉頡訓纂》是揚雄終身未完成的遺作。劉歆曾向揚雄索觀,遭雄拒絕,所以《七略》未錄。班孟堅承《七略》修《漢書·藝文志》才把雄的遺稿收入志內,因爲未完成之作,故書無定名。班氏以其爲訓纂《倉頡篇》之作,故稱爲《揚雄倉頡訓纂》,又著書者無自加姓名於其書之例,知非揚雄自定之名。」「揚雄採集方言的目的既爲驗證《倉頡》之詁訓,那麼《方言》實爲《揚雄倉頡訓纂》篇中之注釋,《方言》之不能與《揚雄倉頡訓纂》分割獨立爲名,猶其他經籍之註疏不能與經分割獨立爲名。漢志既收《揚雄倉頡訓纂》其書,則《方言》即在其中矣。」「自從專名之爲《方言》,而《揚雄倉頡訓纂》之名漸亡,所以隋唐以後諸志皆載《方言》而不載《揚雄倉頡訓纂》」,「千百年來當作佚書的《訓纂》、《揚雄倉頡訓纂》,其實是名亡而實存。」

馬學良的意見值得重視,其分析推論也有極爲合理的地方,當然這一推論的最後證實,還有待於新材料的發現。在這裡引用陶、馬二氏上述意見的主要目的是,不管這些推論能否成立,我們認爲他們所提供的材料都可以爲《方言》是揚雄所著這一觀點提供一個參證。

揚雄的語言學思想

揚雄是一位在文學創作和學術研究的很多領域都有卓越建樹的學者,劉君惠對作爲語言學家的揚雄曾經有過這樣精闢的概括評述:「語言的研究反映了語言學家的思維和思想的進展歷程。一個有創造性的語言學家能夠超越他所處時代的研究模式和學術風氣,使語言研究發展到一個新的階段。揚雄正是一位有創造性的語言學家。首先,他是一位擯棄『蓋天說』,堅持『渾天說』的科學家;他也是一位從唯物主義自然觀出發,堅定地反讖緯、反宗教神學的哲學家;他還是一位沉博絕麗的文學家;他還精研樂律,《漢書·藝文志》載揚雄所序三十八篇有樂四篇,並著有《琴清英》一書。他在天文學、樂律學、哲學、文學諸方面的邃密而高深的造詣,他的廣闊的科學文化視野,對他的語言學思想的形成和發展具有十分深刻的意義,使他成爲一位有創造性的語言學家。」[18]

作爲一位視野廣闊、學養深厚並富有積極創造精神的語言學家,揚雄的語言學思想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首先,揚雄正確地認識到語言的社會交際功能,並以此爲標準正確區別看待口語和書面語。他在《法言》中說:「面相之,辭相適,捈中心之所欲,通諸人之嚍嚍者,莫如言;彌綸天下之事,記久明遠,著古昔之??,傅千里之忞忞者,莫如書。故:言,心聲也;書,心畫也。」[19]這段話表達了兩層重要的意義:第一,口語和書面語都是交流思想的工具,但是又有區別,前者只有「面相之」方可進行,而後者則可「記久明遠」;第二,語言是思想的直接現實,而文字不具有這樣的功能。羅常培認爲「言,心聲也」是「我國古代非常精彩的語言理論」之一[20]。劉君惠認爲:「這樣的見解,對於他能夠在西漢經師們的章句訓詁之學以外別樹一幟地研究活的方言,具有深刻的理論導向作用。」[21]《方言》中直接以口頭活語言爲研究對象,很多「字」只是作爲語詞的標音符號來使用,與揚氏的這一思想和下文所說的「書不能達其言」的認識是密切相關的。

其次,從唯物自然觀出發,揚雄堅定地認爲「書不能達其言」[22]。章句訓詁之學在漢代興盛,這是因爲當時社會、歷史的需要,但是這種工作的對象是歷史文獻所保存的書面語言,而書面語已失去了口語的豐富多彩,換言之,書面語已不能告訴我們關於語言的一切具體的真實的現象,相反,活的方言口語爲我們所提供的卻是歷史文獻所不能提供的更爲珍貴的材料。揚雄認識到口語是書面語的源泉,書面語是在口語的基礎上形成和發展的,書面語對語言的本來面目已有所「增」,有所「割」了,所以他堅定地認爲「書不能達其言」。揚雄既「不爲章句」[23],又「於五經之訓多不解」[24],毅然解脫於經學迷霧而以畢生的精力專心致力於方言口語的研究,無疑是導源於他的這一認識。

第三,在研究方言口語時,揚雄創立了科學的方法論原則,這就是「有驗」和時空結合。揚雄說:「幽必有驗乎明,遠必有驗乎近,大必有驗乎小,微必有驗乎著。無驗而言之謂妄。」[25]所謂「有驗」就是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他在研究方言的過程中,對於調查提綱上無論是來自古語方言還是來自當代方言口語的材料,都一一親身訪問,訪問對象廣泛涉及到當時的知識分子和平民,對於訪問得來的材料再詳悉研究,一直「驗」到沒有疑問爲止。「有驗」的原則是貫徹在他對所有問題的研究之中的,如他放棄蓋天說,就是因爲「考驗天狀,多所違失」,他獨自默默地採集「先代絕言、異國殊語」,而不屑於「章句之徒相與坐而守之」[26]的書本譥撓,也是因爲他堅信自己所做的工作能夠「驗考四方之事」[27]。追根到底,這一方法論原則實在是導源於他的唯物自然觀。「時空結合」的方法論原則就是掌握語言研究的全面觀點的原則。語言的差異有時間的,也有空間的,而時空差異又是相互交織的,在時空運動中,語言的分化與統一又是互爲消長的。基於對語言具有「交錯相反」[28]這種複雜性的認識,揚雄從時空結合的方法論原則出發,首先把語言分爲「絕代語」和「別國方言」兩大類,然後在它們的下位又分出「古今語」、「古雅之別語」和 「通語」、「某地某地之間通語」、「某地語」,「轉語」、「代語」則是用來概括語詞之間的時空差異和這些差異之間的內在聯繫的專門術語。在這裡,我們已清楚地看到揚雄的歷史語言研究觀和漢語方言學(包括方言區劃)思想,這是揚雄前無古人的創造。揚雄所創立的語言研究的方法論原則,既符合漢語的特點,又具有很強的普適性,這是他對漢語語言學理論的卓異貢獻。

第四,揚雄在看待語言、研究語言時,已初步具備並開始運用發展的觀點。揚雄在《方言》中說明自己著書的目的時已明確談到了語言的歷史發展。卷一「大也」條下云:「……皆古今語也。初別國不相往來之言也,今或同。」(一/12/36)「至也」條下云:「……皆古雅之別語,今則或同。」(一/13/44)詞語在使用上的細微差別,譬如有因聲音變化而轉成他語的,也有既是流行某地的方言,又進入通語的,等等,揚雄在書中都努力根據各個詞語的具體使用情況,分別予以說明,以揭示出它們發展變化的軌跡。其中「轉語」這一術語,可以視爲揚雄對語言發展變化規律的概括,實際包括「同紐之轉」、「位同之轉」和「同位之轉」 這三種特別應該注意的情況[29]。

第五,在具體語言現象的研究中,揚雄還創立了一系列分析研究方法。這些分析研究方法,可以分爲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基本方法,即比較研究法。語言研究主要是研究語言的差異(包括古今的差異、方域的差異等),以及這些差異中所隱含的規律,而差異的發現和區別都需要運用比較的方法。揚雄撰寫《方言》的主要過程是這樣的:按照事先擬定的調查提綱,通過調查訪問收集材料,對調查得來的材料反復研究後按其地域分佈的不同予以記載,有關詞語在意義上存在的細微差別,也隨文予以說明。由此可見,比較研究法貫徹於揚雄研究方言的全過程。不僅如此,比較研究法還充分體現在《方言》一書中,書中隨處可見的古語和今語的比較、通語和方言的比較、方言和方言的比較、通行區域較廣的方言和地點方言的比較,以及語源聲轉和讀音變體的比較、方言同義詞的比較等等,無不滲透著比較研究的精神。第二個層次是具體方法。殷孟倫曾就揚雄解釋方言現象所創立的分析方法作過專門概括,共舉有十項,現抄錄於下,容易明暸的刪去例證[30]。(1)以通語釋別語;(2)明著其爲古今語或古雅之別語或古語之遺;(3)以別語釋別語,如卷一「逢、逆、迎也」條:「自關而東曰逆,自關而西或曰迎,或曰逢」 (一/28/88);(4)詞同而義有別則區分爲二詞,如卷三「斟,益也」條:「南楚凡相益而又少謂之不斟,凡病少愈而加劇亦謂之不斟……」(三/51 /260);(5)詞異義同而仍有分別的則著於說解,如卷二「搜、略,求也」條:「秦晉之間曰搜,就室曰搜,於道曰略」(二/30/166);(6)詞雖異而音義相關的,則明著如轉語或代語;(7)詞雖同而義有別異,則別作一解以附其後,如卷一「嬛、蟬……續也」條,又說「蟬,出也」(一/25/79);(8)有因類而及的也並著其語,這又有異語同語之別。有異語的,如卷二「纖,小也」條:「小或曰纖,繒帛之細者謂之纖。東齊言布帛之細者曰綾,秦晉曰靡」 (二/8/117-118)。有同語的,如卷三「燕齊之間養馬者謂之娠,官婢女廝謂之娠」(三/3/180);(9)嫌本條目說解還有不明白的則取若(猶)某之言以作比例;(10)詞義雖同但因地異而用別的則爲詳加說明,如卷一「虔、劉、慘、扌林,殺也。秦晉宋衛之間謂殺曰劉,晉之北鄙亦曰劉。秦晉之北鄙、燕之北郊、翟縣之郊謂賊爲虔。晉魏河內之北謂殘曰?,楚謂之貪,南楚江湘之間謂之欿[31]」 (一/16/52)。這些都是揚雄對具體語言現象進行分析時所採用的一些富有針對性的方法,通過這些方法的運用,使分析精細化。揚雄所創立的這些分析研究方法,不僅具有重要的應用價值,而且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作爲揚雄語言學思想的有機組成部分,這些分析研究方法也對傳統漢語研究理論的形成和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第三節 《方言》的語言學價值

《方言》的語言學價值,首先是它的理論意義和方法論價值,這一點在上一節已作簡述。下面重點討論三個問題,即《方言》的共時語言學價值、歷時語言學價值和訓詁學價值。

一、《方言》的共時語言學價值。

關於《方言》是否具有共時語言學價值,學者們的認識並不一致。吳予天認爲:「子雲《方言》,周秦先漢之語彙也。」[32]胡樸安說:「予謂《方言》一書,不過周秦至漢方言之史料……所稱別國,皆周秦以前之名稱,則應劭所謂輶軒之所采,當亦可信。所以《方言》一書之材料,上溯自周,歷秦及兩漢,作者當與揚雄之時代不相先後,或竟是揚雄所作而後人補之。可惜此書不能將周秦漢之語,有時間之分別;即空間之分別,亦稍嫌籠統。吾人今日讀《方言》,只能作爲漢以前古語之研究。漢以前之古語,因時代久遠,而遂成爲訓詁學史上之重要之材料也。」[33]袁家驊等也有類似的看法:「書中主要材料采自孝廉、衛卒之口,還有一部分采自散佚的先秦典籍,所謂『舊書雅記』,帶有考古證今的意味。所以《方言》所載實際上包括周末和秦漢的方言資料。」「書中地名,如宋衛韓周都是沿用周代舊名,晉趙魏分說或並提指三家分晉以前或以後,也沒有交待清楚,所以從地域上看也不限於漢代的方言。」[34]概括起來說,他們不認爲《方言》具有共時價值,理由有兩個,一是《方言》中的材料兼包古今,二是表示地域的地名多用周時舊名。但是,現在大部分學者都認爲《方言》具有共時價值[35],我們讚成這種意見。

關於材料的時代性問題。《方言》中確實有古詞語,揚雄《與劉歆書》中已說得很明白,但是這並不等於說,《方言》中的材料就沒有共時價值,因爲即使是古詞語,也都已經由揚雄親自調查過當時的語言事實並一一進行過核實驗證,換言之,揚雄已證實這些古已有之的詞語,還活在當代口語方言之中,當然,這些詞語在地域上的具體分佈也許與古代並不相同[36]。關於《方言》中的古地名問題。《方言》中的地名種類繁多,既有行政區劃的地名,也有自然地理的地名;既有古代的地名,也有漢代的地名;既有代表廣大區域的地名,也有表示個別地域的地名。揚雄使用這樣繁多的地名只有一個目的,這就是爲了更準確地反映漢代方言的實際分佈情況。在繁多的地名中出現頻次最高的當屬古代的國名。作爲統一的封建國家的秦和西漢,總共只有二百多年的歷史,而《方言》中提到的諸侯列國有不少都是西周封國。當然應當承認,由於古國的疆界在歷史上有過不少的變動,使用這些國名來表示漢代方言分佈的地域有籠統模糊的弊病,但是我們同時也應當看到,一些主要的諸侯國家歷史悠久,而且其統治疆域的中心地區是穩定而清楚的,如秦的中心地區在渭水流域,楚的中心地區在今湖北中部江漢平原一帶,等等,古國的國都是各諸侯國文化的最高代表,因而也是這些諸侯國中心地區方言的最重要的代表,揚雄在《方言》中較多地使用古國名,應該說這是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相對準確地描寫方言分佈的絕好的主意。

《方言》的共時語言學價值主要表現在如下三個方面:(一)《方言》已描寫出各個詞語的具體地理分佈,讀者可以憑藉《方言》瞭解漢代方言的地理區劃輪廓;(二)可以憑藉它探尋當時方言與通語的遠近關係,從而確定西漢時期通語的基礎方言;(三)《方言》客觀記錄的漢代漢語詞彙,包括它行文中所用的詞彙,爲後人研究漢代詞彙系統保存了珍貴的材料[37]。

二、《方言》的歷時語言學價值

《方言》的歷時語言學價值,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觀察,一個是揚雄本人在《方言》中所作的歷時研究,另一個是《方言》爲今天進行歷時研究所能起到的作用。

揚雄著《方言》雖然側重於對漢代語言面貌的描寫,但是他同時也非常注意對漢語在不同歷史時期所經歷的變化進行研究,也就是說,《方言》裏包含著揚雄本人對漢語歷時變化的研究成果。從現在的傳本《方言》中,我們至少可以看到如下幾類材料[38]:

(一)揭示古今名與實之間存在的交錯關係。或者是古今稱名相同,但所指不同;或者是古今稱名不同,但所指相同。如:

(1)(長)海岱大野之間曰尋……自關而西秦晉梁益之間凡物長謂之尋。周官之法,度廣爲尋,幅廣爲充。(一/19/60)

(2)有袌者,趙魏之間謂之袏衣,無袌者謂之裎衣,古謂之深衣。(四/1/266)

(二)辨別古今方言詞在地理分佈上的變化。如:

(1)敦、豐、厖、??、幠、般、嘏、奕、戎、京、奘、將,大也。凡物之大貌曰豐;厖,深之大也。東齊海岱之間曰??,或曰幠;宋魯陳衛之間謂之嘏,或曰戎。秦晉之間凡物壯大謂之嘏,或曰夏。秦晉之間凡人之大謂之奘,或謂之壯。燕之北鄙、齊楚之郊或曰京,或曰獎。皆古今語也,初別國不相往來之言也,今或同……(一/12/36)

(2)徦、?? 、懷、摧、詹、戾、艐,至也。邠唐冀兗之間曰徦,或曰?? ;齊楚之會郊或曰懷;摧、詹、戾,楚語也;艐,宋語也。皆古雅之別語也,今則或同。(一/13/44)

(三)考索詞義的歷時變化。

1、對語源義的探索,如:

(1)嫁,往也。自家而出謂之嫁,由女出爲嫁也。(一/14/47)

(2)倚、踦,奇也。自關而西秦晉之間凡全物而體不具謂之倚,梁楚之間謂之踦。雍梁之西郊凡嘼支體不具者謂之踦。(二/11/127)

(3)矛骹細如鴈脛者謂之鶴厀。(九/23/618)

2、對詞義嬗變的探尋,如:

(1)逴……驚也。自關而西秦晉之間凡蹇者或謂之逴,體而偏長短亦謂之逴。(二/12/132)

(2)聳、獎,欲也……自關而西秦晉之間相勸曰聳,或曰獎;中心不欲而由旁人之勸語亦曰聳,凡相被飾亦曰獎。(六/1/415)

(3)郺、??……多也。南楚凡大而多謂之郺,或謂之??;凡人語言過度及妄施行亦謂之??。(十/45/706)

也許是受體例的限制,揚雄《方言》中並沒有關於詞義歷時變化的明確的分析說明。但是類似上引各例在《方言》中則時有所見。在一條當中講述一個詞相關的幾個詞義,而且是在方言分佈描寫部分講述的,這實際上是在運用時空結合的方法分析詞義。這些相關詞義之間顯然存在著各種引申關係,揚雄對這種引申關係已有研究並有明確的看法,他用「亦謂之」、「亦曰」之類術語來表達的常常是引申義。

《方言》在歷時語言研究中的重要價值,是由它所具有的共時語言學價值所決定的。由於《方言》爲我們描寫了漢代語言的面貌,當然主要是方言的地理分佈情況和詞彙系統,因此,我們就可以用它來作兩個比較,第一個是把漢以前文獻中的語詞同《方言》作比較,第二個是把《方言》中的詞語同郭璞註中的詞語作比較。通過這兩個比較,我們就可以得到從周到漢、從漢到晉某些詞語在意義、構詞特點以及地域分佈方面變化的大致線索,這是容易理解的。

三、《方言》的訓詁學價值

戴震曾經說過:「訓詁之學,自《爾雅》外,惟《方言》、《說文》切於治經。」[39]王引之也認爲:「訓詁之學,發端於《爾雅》,旁通於《方言》。」[40]從訓詁學的角度來看,戴、王二氏的看法是正確的。

《方言》在訓詁研究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漢代文獻中詞語的意義,可以憑它得到解釋。例如:《漢書·韓信傳》:「樵蘇後爨,師不宿飽。」——《方言》:「蘇……草也。江淮南楚之間曰蘇,自關而西曰草,或曰芥。」(三/8/189)《漢書·韋賢傳》:「故鄒魯諺曰:『遺子黃金滿籯,不如一經。』」——《方言》:「箸筩,陳楚宋衛之間謂之筲,或謂之籝。」(五/9/346)「籝」與「籯」同。《漢書·吳王濞列傳》:「吳王出勞軍,即使人鏦殺吳王。」 又《南粵傳》:「太后怒,欲鏦嘉以矛。」 ——《方言》:「矛,吳揚江淮南楚五湖之間謂之鍦,或謂之鋋 ,或謂之鏦 。」(九/3/585)

先秦文獻中詞語的詁訓,可以從它得到確證。例如:《詩·大雅·既醉》:「昭明有融,高朗令終。」毛傳:「融,長也。」——《方言》:「融,……長也。陳楚之間曰脩,海岱大野之間曰尋,宋衛荊吳之間曰融。」(一/19/60)《尚書·湯誓》:「格,爾眾庶。」《爾雅·釋詁》:「格,至也。」——《方言》:「?? ……至也,邠唐冀兗之間曰徦,或曰??。」郭註:「(??)古格字。」(一/13/44)《詩·小雅·蓼莪》:「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毛傳:「鞠,養。」——《方言》:「鞠,養也。……陳楚韓鄭之間曰鞠。」(一/5/19)「鞠」即「育」之轉語。

後代文獻中詞語的源頭,可以由它得到說明。例如:《古詩十九首·清清河畔草》:「盈盈樓上女,皎皎當窗牖。」又《迢迢牽牛星》:「盈盈一水間,脈脈不得語。」李善註:「盈與嬴同,古字通。」——《方言》:「?,好也。宋魏之間謂之?。」郭璞註:「言??也。」(一/3/13)「?」爲「嬴」之增益字。《木蘭詩》:「出門看火伴,火伴皆驚忙。」楊萬里《小溪至新田》詩:「來時長緩去時忙。」——《方言》:「茫……遽也。吳揚曰茫。」郭璞註:「今北方通然也。」(二/31/169)「茫」與「忙」同。《水經注·滱水》:「至若孌婉丱童及弱年崽子,或單舟採蓮,或疊軻折芰。」——《方言》:「崽者,子也。湘沅之會凡言是子者謂之崽,若東齊言子矣。」(十/4/646)

文獻中的一些疑難問題,《方言》也可以提供考求的線索。例如《左傳·莊公十四年》:「蔡哀侯爲莘故,繩息嬀以語楚子。」「繩」字費解。《方言》提供了解決這一問題的線索:「蠅,東齊謂之羊,陳楚之間謂之蠅,自關而西秦晉之間謂之蠅。」(十一/12/739)由此可知,「蠅」在當時有的地區讀成「羊」,郭璞註雲「轉語」。循此而知,「蠅」、「繩」同從「黽」得聲,「蠅」能轉讀爲「羊」,則「繩」亦能轉讀為「揚」。《左傳》杜預註雲「繩,譽也」,不誣!其間所隱含的關係就是,「繩」爲「揚」的方音讀法,「揚」義爲「讚揚」,故「繩」可訓為「譽」 [41]。

《詩·小雅·甫田》:「以穀我士女。」《小雅·蓼莪》:「民莫不穀,我獨何害。」鄭箋均云:「穀,養也。」曹植《黃初五年令》:「穀千駑馬,不如養一驥。」是「穀」亦當訓「養」。《周禮·秋官·修閭氏》:「掌比國中宿互木橐者,與其國粥。」《大戴禮記·夏小正》:「初俊羔,助厥母粥。俊也者,大也;粥也者,養也。」《莊子·德充符》:「天鬻者,天食也。」《禮記·樂記》:「羽者嫗伏,毛者孕鬻。」「粥」與「鬻」同。《老子·道經》:「穀神不死。」《釋義》:「河上公本作浴。」註:「浴者,養也。」馬王堆漢墓帛書乙本字正作「浴」。「 穀」「粥」「浴」皆訓爲「養」。《方言》卷一:「鞠,養也。……陳楚韓鄭之間曰鞠。」(一/5/19)「鞠」古音見母覺部,「粥」古音章母覺部,二字疊韻;「穀」古音見母屋部,與「鞠」雙聲韻轉;養育之「育」古音爲余母覺部,「鬻」從「粥」聲,而與「育」古音相同。清馬瑞辰釋《小雅·蓼莪》云:「鞠即育字之同音假借,又借作鬻也。……此詩下言育我用本字,故上借鞠爲育與下『育我』爲韻,正所謂義同字變者也。」[42]今人黃典誠說:「這些都是『育』的近音字,靠著《方言》的記載,我們才有可能把它們之間的會通之理找出來。」[43]


[①] 本章據拙著《周秦漢晉方言研究史(修訂本)》第三章、第四章相關小節刪改而成。復旦大學出版社2007年3月版。

[②] 說詳馬宗霍《說文解字引通人說考》、《說文解字引方言考》,科學出版社1959年版。

[③] 劉歆《與揚雄書》和揚雄《答劉歆書》附在《古文苑》和《方言》裏流傳了下來。

[④] 本書引用《方言》不作特殊說明時,均據拙著《楊雄方言校釋匯證》(簡稱《匯證》),中華書局2006年9月初版,標注方式爲「卷次/條序/頁碼」。

[⑤]《華陽國志·先賢士女總贊》云:「史莫善於《蒼頡》,故作《訓纂》;典莫正於《爾雅》,故作《方言》。」據四部叢刊本。

[⑥] 見《容齋三筆》卷十五「別國方言」條。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容齋隨筆》(下)。

[⑦] 說詳本書第四章。

[⑧] 見盧文弨《漢書補注》《重校方言》,錢繹《方言箋疏》、王先謙《虛受堂文集·方言序》、繆荃孫《藝風堂文集·蜀兩漢經師考》。但也有個別學者堅持認爲《方言》是僞書,如汪之昌《青學齋集》卷十二《揚子〈方言〉真僞辨》,以《說文》引用《方言》未稱書名及作者而疑《方言》非雄所作,並說《方言》中一些字「體象不論」,因而是僞書。

[⑨]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云:「反復推求,其真僞皆無顯據。」周祖謨《方言校箋自序》。「《方言》是不是揚雄所作,很不容易斷定。」王力《中國語言學史》:《方言》「真實的作者尚難斷定。」

[⑩] 見《方言校箋·羅序》,科學出版社1956年版。

[11] 《華陽國志》卷十引。

[12] 王充《論衡·超奇》引。

[13] 王先謙《虛受堂文集·方言序》。

[14] 詳參劉君惠等著《揚雄方言研究》,這一部分由揚鋼執筆。巴蜀書社1992年10月版。

[15] 見陶方琦《漢孳室文鈔》卷四《倉頡篇補輯敘》。

[16] 見陶方琦《漢孳室文鈔》卷一《揚雄倉頡訓纂即在方言中說》,下引同。

[17] 見馬學良《方言考原》,載《羅常培紀念論文集》,商務印書館1984年版。

[18] 劉君惠等著《揚雄方言研究》一書的序論。

[19]《法言·問神》。

[20] 見羅常培《中國的語言學》,《科學通報》1953年第4期。

[21] 劉君惠等著《揚雄方言研究》一書序論。

[22] 《法言·問神》。

[23] 《漢書·揚雄傳》。

[24] 揚雄《答劉歆書》,見《匯證》p1034。

[25] 《法言·問神》。

[26] 《漢書·揚雄傳·解嘲》。

[27] 劉歆《與揚雄書》,見《匯證》p1032。

[28] 揚雄《答劉歆書》,見《匯證》p1034。

[29] 詳見殷孟倫《〈爾雅〉〈方言〉簡析》,《山東大學學報》1961年第2期。「同紐之轉」指雙聲相轉,「位同之轉」指發音方法相同而轉,「同位之轉」是指發音部位相同而轉。

[30] 詳參殷孟論《〈爾雅〉〈方言〉簡析》。

[31] 「欿」原作「欺」。校詳《滙證》。

[32] 吳予天《方言注商》自序,商務印書館1933年版國學小叢書本。

[33] 胡樸安《中國訓詁學史》,北京市中國書店1983年影印本。

[34] 袁家驊等著《漢語方言概要(第二版)》,文字改革出版社1983年版。

[35] 近幾十年來所出版的中國語言學史方面的著作,劉君惠等著《揚雄方言研究》、丁啟陣著《秦漢方言》以及相關論文都持這種觀點。詳參拙文《〈方言〉研究的歷史鳥瞰》,《學人》第三輯,江蘇文藝出版社1992年版。

[36] 參李恕豪《論揚雄〈方言〉中的幾個問題》,《古漢語研究》1990年第3期。

[37] 見劉君惠等著《揚雄方言研究》第一編第四章第三節。

[38] 以下摘錄自劉君惠等著《揚雄方言研究》第一編第四章第三節。

[39] 段玉裁《戴東原先生年譜》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戴震集》附。

[40] 王引之《經籍籑詁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影印本。

[41] 此例轉述自揚端志《訓詁學(下)》,山東文藝出版社1986年版。略有刪補。

[42] 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續皇清經解本。

[43] 黃典誠《〈方言〉及其注本》。《辭書研究》198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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