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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政黨制度

美國的政黨制度

1787年,美利堅合眾國的開國元勛們起草《美國憲法》時並未預見政黨在政府管理制度中的作用。

  實際上,他們通過分權、制約和平衡原則和由選舉團間接選舉總統等各項憲法規定,力圖將政黨及政治派別排除在政府管理制度之外。

  儘管美國的開國元勛們用心良苦,美國仍開全國性政黨執政之先河,並於1800年通過一次選舉,將行政權力從一個黨派轉移到另一個黨派手中。

  政黨的出現與影響的擴大

  19世紀初,選民必須擁有一定財產的規定被取消後,更多的人有了選舉權,美國政黨的發展與此密切相關。由於選民人數大量增加,需要一種手段來動員廣大選民。為完成這一至關重要的任務,政黨遂應運而生。美國政黨的問世是這一民主革命的內容之一,到19世紀30年代,政黨已經牢牢植根於美國政治生活中。

  今天,共和黨和民主黨完全滲透在美國的政治進程中。近2/3的美國人自認為是共和黨人或民主黨人,即使那些自稱的無黨派人士,通常也具有政黨傾向,並表現出高度的政黨忠誠。例如,在過去的五次選舉中(1980至1996年),平均75%「傾向」民主黨或共和黨的無黨派人士都投了他們所「傾向」的政黨總統候選人的票。

  政黨無所不在的影響還擴展到了執政黨。兩大政黨掌握了總統、國會、州長和州議會的權力。自1856年以來,歷屆總統不是共和黨人便是民主黨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兩大政黨總統候選人得到的選民票平均為95%。

  1998年的國會中期選舉後,當選的國會議員中只有一人是無黨派人士,而當選的七千三百多名州議員中,只有20人(千分之三)既非共和黨又非民主黨人。兩黨體制主宰了聯邦和州的政府。

  儘管美國的政黨在意識形態連貫性和政治綱領鮮明性不如其他許多民主國家的政黨那麼強,但它們的確在制定社會政策時發揮了重要作用。實際上,自1994年中期選舉以來,國會中的共和黨人與民主黨人在政策上顯示出截然的不同,也顯示出非同尋常的高度黨內團結。眾議院尤其出現了政黨衝突的白熱化氣氛。在政府分由不同黨派控制的時期,民主黨總統比爾.柯林頓和由共和黨控制的國會之間爭執不休。1998年與1999年國會彈劾柯林頓總統期間,兩黨派性表現尤為嚴重。國會內以及立法與行政機構間的兩黨分歧深化,這反映了20世紀90年代國會中的共和黨和民主黨在制定政策方面黨內思想更趨統一,而與其對手相異的程度。

 

 兩黨制

  兩黨在選舉上的競爭是美國政治制度最顯著和最持久的特點之一。自19世紀60年代以來,共和黨人和民主黨人便主宰了選舉政治。同是這兩個政黨持續壟斷一個國家的選舉政治、無人匹敵的狀況,既反映了美國政治制度的結構,也反映了美國政黨的特點。

  美國選舉國會和議院的規定是「一個選區選一人」,這意味著誰得的選票多誰當選。與比例制不同,"一區一人制」意味著,在任何選區,只能有一個政黨獲勝。因此,一區一人制是在鼓勵形成兩個基礎廣泛的、可以贏得選區多數票的政黨,同時還宣告,人數較少的小黨與第三黨幾乎永遠無法獲勝--它們除非與一個政黨聯合,否則便生存下去。

  

總統由選舉團選舉的制度進一步在體制上推動了兩黨制。當選總統需要在50個州的全部538張選舉人票中獲得絕對多數。這一規定使第三黨若不與一個主要政黨聯合,想要獲得總統職位難於上青天。此外,各州的選舉人票是根據勝者全拿的規定分配的。要獲得一州的選舉人票,便要在該州贏得多數選民票。與一區一人制一樣,選舉團制度也是對第三黨不利,它們幾乎沒有機會獲得任何州的選舉人票,更不用說能在足夠多的州獲勝贏得總統職位了。

  由於共和黨人和民主黨人操縱了政府機器,它們制定其他一些有利於主要政黨的選舉規定,就不足為奇了。一個新黨要在各州獲得參選資格,便要付出艱巨的努力,花費大量的金錢。例如,賓夕法尼亞州的法律規定,一個新黨要有九萬九千名登記在冊的黨員,才能提出候選人。此外,聯邦競選法(FederalElectionCampaignAct)使主要政黨得到特別的優惠,其中包括競選總統可獲得公共資金(2000年為六千萬美元以上)、舉行全國代表大會可籌集公共資金、以及爭取總統候選人提名者可有對等資金(matchingfunds)

  

對第三黨而言,美國獨特的提名進程又是一個結構性障礙。在世界民主國家中,只有美國是依靠預選提名各政黨的州和國會議員候選人,依靠州的預選來選擇總統提名人。在大多數國家,政黨候選人提名是由政黨控制的。但在美國,要由選民最終確定誰是共和黨和民主黨的總統候選人。當然。這一制度使美國的正式政黨組織弱於多數民主國家的政黨。

  這一參與式提名的進程,也有助於140年來共和黨和民主黨控制選舉政治。在黨內與黨魁抗爭的人,可在無須組織第三黨的情況下,通過預選贏得黨的提名,列入總統候選人名單,從而增加在大選中獲勝的機會。因此,預選提名進程往往使不同政見得以進入兩大政黨,使持不同政見者無須費力去組織第三黨。

  

競選的廣泛支持與政黨的中間路線

  美國的政黨有各個階層和廣泛選民的支持。除了非洲裔美國人(其中約有90%支持民主黨)以外,共和黨和民主黨實際上都從所有主要社會經濟集團中吸引了大批支持者。例如,儘管普遍認為工會會員是民主黨的黨員,但共和黨在大多數選舉中可以指望得到至少1/3的工會會員選票,有時甚至達到46%(如1894年)。與此相似,儘管對民主黨的支持通常隨著收入水平的提高而下降,但民主黨總統候選人通常可以指望得到中上層選民的大力支持。例如,1996年比爾.柯林頓和他的共和黨對手鮑勃.多爾(BobDole)從年收入為5萬至7.5萬美元之間的選民中得到的選票幾乎不相上下。

  

相對而言,美國的政黨內部較為鬆散、不嚴格遵循統一的思想和完整的政策目標。政黨通常最關注的是贏得選舉和控制政府的職位。美國的政黨考慮到在選舉中支持它們的社會經濟階層很廣泛,而且需要在基本上屬於中間的意識形態的社會中運作,因而實質上採取中間路線的政策立場。它們顯示出高度的政策靈活性。這種非教條主義的方針,使共和黨和民主黨能夠容忍黨內存在形形色色的思想,還使它們可以在第三黨和不滿份子出現時,將他們吸納。

  

分權結構

  美國政黨的分權結構極其突出,無論怎樣形容也不過分。在執政黨內,總統不能認為國會中的本黨議員會忠誠地支持他的方案;國會內的黨派領袖也不能指望本黨議員在投票時會按照黨的路線統一行動。在組織上,共和黨和民主黨在眾參兩院的競選委員會(由現任議員組成)不受以競選總統為目標的黨的全國委員會的約束,而自主行動。政黨的全國委員會除了在推選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的程序上行使範圍有限的權力外,很少干預各州的黨務。

  這種在組織上各行其是的做法,部分反映了憲法分權制度的結果;三權分立制度對議員與本黨領袖保持團結沒有起多少促進作用。憲法依據聯邦主義原則,在聯邦、州和地方一級建立數千個獨立的選區,每個選區各自選出任職的官員,這進一步使政黨非集權化。正如前所述,預選可以直接提名候選人,這就排除了政黨組織對選擇候選人的控制,從而削弱了政黨組織。各候選人可以建立個人的競選組織和助選團體,首先在初選中獲勝,然後爭取在大選中當選。甚至連競選籌資也主要由各候選人自負其責,因為黨組織往往在提供多少資金,特別是聯邦競選,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

  

美國人對競選疑慮重重

  儘管美國的政治制度有明顯的黨派色彩,但對政黨的不信任感卻在大眾文化中根深蒂固。20世紀初採用的預選直接提名國會和各州官員候選人的做法,以及更近一些時候總統預選範圍的擴大(預選已成為總統提名的決定性因素),都顯示出公眾的反政黨情緒。美國人對政黨領導人可以對政府指手劃腳感到不快。民意調查顯示,選民中有很大一部分人認為,政黨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競選最好不帶黨派標籤。

  美國的政黨不僅要在一個通常不熱情的文化氛圍中運作,而且會有越來越多的選民不重視其個人的政黨身份。選民黨派意識淡化的一個證據是,選民在同一次選舉中,一人投不同政黨候選人的票的比例很高,即「分散選票」(ticketsplitting)。1996年大選中,24%的選民在選舉總統和眾議員時投了不同政黨候選人的票。

  由於政黨對選民的抉擇的影響減弱,以及出現許多選民「分散選票」的趨勢,美國的選舉政治是以「候選人為中心」,而不是以「黨派為中心」。這意味政府行政機構與立法機構中兩黨控制已成為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的共同特點。事實上,自1980年以來的20年中,只有兩年除外,總統和至少一個國會的委員會不是由單一政黨控制;1998年選舉後,24個州出現了兩黨控制的局面。

 

 第三黨和無黨派候選人

  第15頁的表格表明,第三黨和無黨派候選人是在美國政局中曇花一現的政客。他們常常將主要政黨未能正視的社會問題帶到社會論壇和政府的議程上。但是,大多數第三黨往往在一次選舉中出了風頭,隨後便壽終正寢,消聲匿跡,或是被主要政黨之一所吸收。自19世紀50年代以來,只有一個新政黨,即共和黨,在嶄露頭角後取得主要政黨的地位。那時,美國面臨著一個緊迫的道德問題--奴隸制,它使國家分裂,從而提供了徵集候選人和動員選民的基礎。

  儘管下面這個表不能提供有力的證據來說明第三黨可以長盛不衰,但它的確表明,第三黨對選舉結果可以產生重大影響。例如,1912年西奧多.羅斯福(TheodoreRoosevelt)作為第三黨的候選人分散了通常屬於共和黨的選票,使民主黨的伍德羅.威爾遜(WoodrowWilson)能在沒有取得半數以上大選選票的情況下入主白宮。

  1992年,總統候選人羅斯.佩羅(RossPerot)奪走了一些在80年代主要支持共和黨的選票,導致當時執政的共和黨總統喬治.布希落選。因此,無論是共和黨領袖,還是民主黨領袖,都極為關注第三黨或無黨派候選人,這不足為奇。

  1996年大選其間的民意調查一直顯示第三黨有著廣泛的支持。1995年的一次蓋洛普民意調查表明,62%的美國人支持成立一個第三黨。正是這種情緒,加上競選需要龐大的開支,使得克薩斯州的億萬富翁佩羅在1992年的總統選舉中贏得了19%的選民票,這是自1912年西奧多.羅斯福(進步黨)獲得27%選民票以來,一個非主要政黨候選人所獲得的最高百分比。

  儘管有對第三黨的潛在支持,但第三黨若要獲得總統職位,或想讓相當數量的成員當選參議員或眾議員,仍要克服巨大障礙。其中最大的障礙是,選民們擔心,如果他們投第三黨候選人的票,實際上是在「浪費」選票。當選民們感到第三黨候選人沒有獲勝機會時,他們就會退而求其次,投票支持他們的第二選擇,進行所謂的「戰略性」投票。例如,1980年持中間路線的無黨派候選人約翰.B.安德森(JohnB.Anderson),從對他評價最高的選民只得到57%的選票;1992年對佩羅評價最高的選民中,只有79%的人投了他的票,另外21%的人背他而去。

  美國還存在投第三黨票以示「不滿」的現象。蓋洛普民意調查顯示,1992年投佩羅票的人中,有5%的人說,如果他們認為佩羅能當選,便不會投他的票了。

  第三黨和無黨派候選人即使成功地當選總統,還要面對可能令人沮喪的選舉後的問題。毫無疑問,這是指政府管理問題,首先是安排政府人選,然後是與由兩大政黨控制的國會共事,而兩大黨的議員是不會積極與一個非主要政黨的總統合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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