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解《千字文》:絕妙華章背後的故事 / 望於江湖 / 第43頁

趣解《千字文》:絕妙華章背後的故事共129頁 作者:望於江湖 提交日期:2007-10-18 17:27  愛自己    「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一句已經引用了兩次,那麼這句名言是怎麼來的呢?這就又要說到孔子他老人家了。  西漢韓嬰的《韓詩外傳》中記載:孔子行,聞哭聲甚悲。孔子曰:「驅!驅!前有賢者。」至,則皋魚也。被褐擁鎌,哭於道傍。孔子辟車與之言曰:「子非有喪,何哭之悲也?」皋魚曰:「吾失之三矣:少而學,游諸侯,以後吾親,失之一也;高尚吾志,間吾事君,失之二也;與友厚而小絕之,失之三矣。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也。往而不可追者,年也,去而不可得見者,親也。吾請從此辭矣。」立槁而死。孔子曰:「弟子誡之,足以識矣。」於是門人辭歸而養親者十有三人。  翻譯成白話,大意是這樣的:孔子坐車路上行,忽聽前面有哭聲。孔子就說:「快點走,前面有道德高尚的人。」走到面前一看,原來是皋魚。他披著粗布衣服,手裡攥著一把鐮刀——如果再拿把斧頭,就成無產階級革命者了——在路邊啼哭。孔子下車來跟他說:「你家又沒有死人,一個大老爺們在路邊哭,丟不丟人啊?」皋魚說:「我犯了三大錯誤:年輕時去遊學,而親人在此期間去世了,這是第一個錯誤;為了提高自己的修養,我不願去輔佐國君,這是第二個錯誤;和人交往少而沒有朋友,這是第三個錯誤。樹木想安靜一會,而風卻不停地吹動它,子女想奉養父母,而雙親已經不在了。時間一去追不回,親人去世孝敬誰?我還活個啥勁兒呢?拜拜了您哪!」於是站在那裡不吃不喝,像枯樹一樣死去。孔子對弟子們說:「你們要引以為誡,記住其中的道理啊。」於是,好幾個弟子告辭回家奉養親人去了。  這個典故被稱作「皋魚之泣」。皋魚是否「立槁而死」並不重要,哀大莫過於心死,活著那麼痛苦,死了反而解脫。但是,皋魚的自虐行為並不符合儒家的觀點,「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認為愛惜自己是孝的開始。  在西方,十八世紀法國哲學家盧梭也提出類似的觀點:「自愛始終是很好的,始終是符合自然的秩序的」、「為了保持我們的生存,我們必須要愛自己,我們愛自己要勝過愛其他一切的東西;從這種情感中將直接產生這樣一個結果:我們也同時愛保持我們生存的人」。  雖然儒家認同「天賦聖權」,而盧梭則堅持「天賦人權」,但在人要自愛這一點上,兩者取得了表面上的一致——為什麼是「表面上的一致「呢?因為儒家的自愛是從社會倫理的角度出發,而盧梭的自愛則從自然秩序的角度出發。  由於從屬於不同的文明體系,東西方對待自愛這個問題的出發點不同,決定了對待自己身體的意識和方式也不同。西方不僅愛惜身體,而且研究身體,創立和發展了解剖學,在外科醫療方面取得了巨大的進步,而我們的祖先在愛惜身體方面走入了歧途,任何損傷身體的行為都是不孝,連理頭髮剔鬍子剪指甲這些個人衛生問題都不能輕易搞,除非用來向君主和雙親表示忠和孝。  西漢韓嬰的《韓詩外傳》中就記載了「割股奉君」的故事:「晉文公重耳亡,過曹,里鳧須從,因盜重耳資而亡,重耳無糧,餒不能行,子推割股肉以食重耳,然後能行。」說的是春秋時期晉獻公寵幸驪姬,驪姬為了讓自己的兒子奚齊繼位,設計害死了太子申生,申生的弟弟重耳逃亡在外,經常是吃了上頓沒下頓。有一次,重耳餓暈了,一同逃難的介子推端來一碗肉湯,真是旱地里下了一場及時雨,重耳一口氣把肉湯喝了,吧嗒吧嗒嘴,問介子推還有沒有了?介子推指著自己一條包成粽子的大腿,很悲壯地說:「有!全在這呢,不夠吃還有另一條! 」重耳感動得啊,眼淚嘩嘩地。可惜過了十九年,重耳當上晉國的國君之後,把介子推的功勞給忘了。  古代還有很多「割肉奉親」的事例,如《宋史 孝義傳》中說:「楊慶,鄞人。父病,貧不能召醫,乃刲股肉啖之,良已。其後母病不能食,慶取右乳焚之,以灰和葯進焉,入口遂差,久之乳復生。」窮人的孩子早當家,窮人的孩子能吃苦,楊慶就是這樣一個孩子。父母都生病了,但是家裡窮,既沒有醫保,也沒人給報銷醫療費,所以看不起醫生住不起院。為了盡孝,楊慶只好割自己身上的肉來給父母吃,謝天謝地,總算有點作用,沒白遭洋罪。  古人對身體髮膚的重視,所以古代的刑罰主要是通過摧殘身體來達到懲戒和恐嚇的目的,重的五馬分屍、凌遲處死、輕的也要剁胳膊砍腿、打屁股刺字,這些殘酷的刑罰慢慢被廢除了,但類似於當年行肉刑的場景現在每天都在美容院里上演。由於頭髮和身體的其他部分一樣重要,於是古人就發明了「髡刑」。這是一種將人頭髮全部或部分剃掉的刑罰,最初是周朝為了照顧王族等特權階層的,如果他們犯了應該判宮刑的罪,就以髡代宮,以保證特權階層能夠不斷繁育特權後代,到秦代開始推而廣之,使廣大人民群眾也有幸享受一下這種充滿人道主義精神的刑罰。  除了受「髡刑」的人之外,一般人是不能、也不願意隨便剪頭髮的。讀三國時看到曹操割代首一段,會覺得老曹這傢伙真滑頭,但在那時候,這樣做算是很嚴重的自我懲罰方式了。清朝初年,清政府強制漢人剃髮,這一違背儒家經典理論的政策激起了強烈的反抗,但是最後還是沒轍,畢竟頭比發重要得多,留頭比留髮划算得多。  由於頭髮不能隨便剪,導致中國很長時間內都沒有專業的理髮師,直到清軍入關後,民間有了剃頭的需求,才誕生了剃頭匠這個行當。俗話說「剃頭的挑子一頭熱」,這是什麼道理呢?因為剃頭匠一般是這樣帶著他的工具的:扁擔的一頭挑著一桶熱水和洗頭用具,另一頭挑著一個裝著剃頭刀、零錢等物件的小柜子。   古代人不剪髮,頂多自己私下弄幾下,頭髮越來越長怎麼辦呢?還是盤起來吧,省得吃飯時頭髮掉湯盆里。男子的到二十歲要舉行冠禮,把頭髮盤成髮髻,再戴上帽子;女子到十五歲要舉行笄禮,也是把頭髮盤成髮髻,再插上簪子。夠了這個歲數的男女就是成年人了,可以談婚論嫁了。《禮記 曲禮》中說:「女子許嫁,纓。」就是說女子訂婚之後,便用纓束髮,以此表示自己已經是有主的人了,你就不要問「誰把你的長髮盤起,誰給你做的嫁衣」了。這個纓的作用,相當於現在一些地方立著的那些寫有 「XX重地,閑人免進」字樣的牌子。直到成婚後,新郎才會親手從她的頭髮上把纓解下。所以,那些「結簪束髮」的女子都是馬上要成為人婦、跟單身生活說再見的,據說「結束」一詞就是這麼來的。到了唐宋時代,新婚夫婦在飲交杯酒之前要各剪下一綹頭髮,綰在一起表示同心,這稱為「合髻」。  頭髮太長的問題解決了,那麼古人用什麼洗頭呢?《左傳 哀公十四年》中有這麼一段記載:「陳逆殺人,逢之,遂執以入,陳氏方睦,使疾,而遺之潘沐,備酒肉焉,饗守囚者,醉而殺之,而逃,……」說陳逆殺人,被掌權的大臣闞止看見並將其逮住關了起來,老陳家哥幾個一商量,讓陳逆裝病,拿著洗頭的「潘」送給守衛,還送上好酒好肉,陳逆在守衛洗乾淨、吃飽喝醉之後將其殺掉,逃了出來。「潘」是個什麼東西呢?《說文》中說:「潘,淅米汁也。」就是淘米水,我小時候在農村就用這東西洗過頭,相當於現在的高級洗髮水。這種洗髮水就地取材、廢物利用、簡單有效,洗髮護髮亮發三合一,因而得以流傳了幾千年。  前些年有個洗髮水品牌,請周潤發拍代言,雖然現在那個品牌的洗髮水已經找不到了,但是那個廣告中周潤發給一個美女洗頭的畫面還是讓人記憶猶新。為自己愛的人做一點事情是何等的幸福啊!給她洗頭髮、給她倒杯水、喂她吃水果,這些日常溫馨的畫面印證了這樣一句話:愛你等於愛自己!  - 作者:relocation 回復日期:2007-10-19 10:29:16      有個問題,    介子推好像是拒絕重耳的封官加爵,還和母親隱居到山上,    重耳讓手下去尋找, 結果這個手下想出放火燒山的餿主意,    把可憐的母子倆燒死了, 重耳為了懷念介子推,在這天全國禁火,    稱為寒食節,也就是清明節了  ————————————————————————————  謝謝指正和補充!開始重耳封賞了別人而把他忘了,這是介子推拒絕接受封賞的主要原因。-作者:望於江湖 提交日期:2007-10-23 11:16  第四十一句 女慕貞潔    貞,《說文》的解釋為:「貞,卜問也。從卜,貝以為贄。」所以其原意為占卜,「贄」就是見面禮,你去找人占卜,不帶點見面禮怎麼行啊?後來假借為「正」,表示端方正直。《周書 謚法》中說:「清白守節曰貞。」《史記 田單列傳》中說:「貞女不更二夫。」如果在女權社會,這句恐怕要改成「貞男不更二婦」。  潔,應為「絜」,清白之意。「潔」最初讀「吉」音,是一條河流的名字,後來成為「絜」與「潔」的簡化字。  貞潔,封建禮教所提倡的女子不失身不改嫁的道德觀念。      花容月貌為誰妍    自從人類誕生以來,在絕大多數時間內,男人都是佔據社會的主導和統治地位的,雖然上古時期曾經存在過過母系氏族社會,但後來還是被父系氏族社會取代。有學者稱,即便在母系氏族社會,女性也並不想我們想像的那樣能夠在社會中占支配性位置,其地位不可能高於男性;更有觀點認為:母系氏族社會根本就沒有廣泛地存在過。  人類進入父系氏族社會以後,男尊女卑的意識就開始萌生了。到了周代,這種的觀念已經深入人心。孔子在《周易 繫辭》一開頭就說「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這也沒什麼問題,但後面又說「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也有人認為,孔子的「男尊女卑」觀點並不是輕視女性,而是說男女有別、是對立統一的關係。  「三從」、「四德」也是在周朝出現的:《儀禮 喪服 子夏傳》中說「婦人有三從之義,無專用之道,故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周禮 天官》中說「九嬪掌婦學之法,以教九御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各帥其屬而以時御敘於王所」,本來這是宮廷婦女的教育標準,教育好了之後隨時供最高統治者享用,屬於「宮廷秘方」,後來流傳到民間,並與「三從」緊密結合起來,成為對婦女道德、行為、能力和修養的標準。  從文獻資料以及《詩經》等文學作品的內容來看,周代對婦女的行為控制是鬆弛的、理性的,從秦漢開始,對婦女行為規範的要求越來越嚴格,在此後的一千多年裡,道德觀念和政治緊密結合,使女性的地位越來越低,到明清時期已經低到海拔以下了。如果你讀過《明史 列女傳》,你就會發現,這明明就是一部女性自殺記錄:該傳共記錄了二百六十五個女性,其中一百三十九人自殺。  「男尊女卑」的直接表現是社會上普遍重男輕女,對男性和女性的道德及行為要求採取雙重標準。對女性的「貞潔」要求,主要是兩條標準:婚前不失身,婚後不改嫁。男性則不必理會這個要求,有地位有因子的人可以一妻多妾,可以續弦,可以尋花問柳,像唐代元稹,婚前對崔鶯鶯始亂終棄之後還寫小說炫耀於後世。  那麼這兩條標準是怎麼形成的呢?我們就沿著儒家理論的發展脈絡來追索一下。  上溯到周代,孔子的一句「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成了輕視女性的儒家理論基礎之一。對於孔子說這句話,歷來有多種不同的理解,而且這句話是在特定語境下說的,很可能是特指而不是泛指。  之後孟子又說了一句「男女授受不親」,被後世作為男女相處的行為標準。其實,嚴格地說,說這句話並不是孟子說的,而是《孟子》說的,說這話的時候也不是想刻意去規範男女關係,而是在辯論。《孟子 離婁上》中是這樣記載的: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親,禮與?」 孟子曰:「禮也。」曰:「嫂溺,則援之以手乎?」 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 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  淳于髡是當時齊國著名辯士,在辯論界的地位相當於今天的國際大專辯論賽最佳辯手。他問孟子說:「男女之間不親手遞接東西,這符合禮節嗎?」孟子說:「這麼弱智的問題,我都懶得理你。」 淳于髡又問:「假如你嫂子掉在水裡,你會用手去拉她一把嗎?」孟子說:「嫂子掉在水裡都不去拉,你還是人嗎?男女之間不親手遞接東西,這是禮節;嫂子掉在水裡用手去拉,這是權衡變通。」淳于髡說:「現在整個天下都掉在水裡了,先生不去救,這是為什麼呢?」孟子說:「整個天下掉在水裡了,要用『道』去救;嫂子掉在水裡,用手去拉就可以了。你難道要我用手去救援天下嗎?」   如果說孟子反對男女接觸,那就是冤枉老孟了。別說是古代,就是現在我們在一些公共場所看到某些男女的激情演出也會覺得不舒服,要親熱回家再搞也不遲啊,不是什麼事情都能拿出來現眼的,這麼多電燈泡照著,你們也好意思?「男女授受不親」實際上是中國古代的一種文明禮節,是對交際場合和公眾場所的男女行動的要求,是對自己和別人的雙重尊重,而私下裡人家做什麼誰管得著啊?所以,在必要的場合下需要注重禮節,這是文明,而在生死攸關的時候還去考慮什麼禮節問題,簡直就是豺狼。儒家並不主張一條道跑到黑、一棵樹弔死,孔子和孟子在實際行動中都非常重視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統一的權衡變通的。  可惜,孟子的這句話被誤解和利用了幾千年,直到我上小學的時候,男生和女生還像是兩個世界的人,不會有任何交流,否則會遭到學校小輿論的譴責。當時的老師想了個高招:男女生兩人同坐一桌,結果課堂秩序大好,除非因為「三八線」問題吵架外,小男孩和小女孩一般是老死不相往來的。   到了宋代,理學家朱熹強調「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和「存天理、滅人慾」的高標準嚴要求。  第一句話出自朱熹編著的《河南程氏遺書》,是北宋理學家程頤與別人對話中說的:「或問:『孀婦於理,似不可娶,如何?』伊川先生(就是程頤)曰:『然!凡娶,以配身也。若娶失節者以配身,是己失節也。』又問:『人或居孀貧窮無托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後世怕寒餓死,故有是說。然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   其實,程頤這段話是針對男女雙方說的,男人娶寡婦以及寡婦改嫁,都是失節行為,一個人即使貧困致死,也不能失去品節:男的就算餓死,也不能傍個寡居的富婆;寡婦就算餓死,也不能去傍大款。  第二句出自《朱子語類》「聖人千言萬語只是教人存天理,滅人慾」,「學者須是革盡人慾,復盡天理,方始為學。」但是朱熹先生自己的「人慾」卻十分高漲:宋寧宗慶元二年(公元1196年),監察御史沈繼祖彈劾朱熹,其中有這樣的罪狀:「又誘引尼姑二人以為寵妾,每之官則與偕行,謂其能修身,可乎?冢婦不夫而自孕,諸子盜牛而宰殺之,謂其能齊家,可乎?」皇帝震怒,朱熹趕緊上表謝罪,說自己「草茅賤士,章句腐儒,唯知偽學之傳,豈適明時之用」。  明代開始,女子貞潔之風大盛,朱熹這兩句話被統治階級利用並發揚光大,守貞女子不僅會得到表彰,還可以免除賦稅,其作用和影響不斷增強,由無意識的潛移默化,變為有意識的行政干預,進而形成譴責失節和再嫁的社會輿論,成為震懾、束縛和殘害女性的工具。  有學者認為:朱熹的「存天理,滅人慾」說的可不是禁慾,而是從哲學的角度提出一種理智要求,朱熹也承認人們正當的物質生活的慾望,並不是籠統地倡導無欲,只是反對超過延續生存條件的物質慾望而已。對於我等沒有仔細研讀過朱熹著作的人,難以認清老朱是真學者還為偽儒士,反正他這一套後來被那些想要控制人們思想的統治者利用,演化而成禁欲主義了,而且是專門針對女性的。  新中國成立以後,女性地位得到空前的提高。「陽光明媚,婦女開大會,誰說婦女沒地位——呸!那是萬惡的舊社會!」但是由於舊觀念的影響和男女生理上的差異,重男輕女的意識仍普遍存在,實現男女平等還需要一個過程,這個過程恐怕會和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一樣漫長。不過,也有動搖人們重男輕女觀念的新人新事,比如某屆「超女」的冠軍,就以其成功經歷強有力地證明了這樣一種觀點:「時代不同了,生男生女都一樣!」  「貞潔」二字使多少女性喪失幸福、寂寞終老,面對沒有感情的婚姻也沒有反抗的餘地,被拋棄或成了寡婦就只能紅顏守空塵、孤獨待白髮。不過,也有發自內心的守貞之例,如在「鱗潛羽翔」一句中講到的秦嘉的妻子徐淑。這裡還要說另外一個女子,是三國時期的夏侯令女。  《資治通鑒》卷七十五中記載:爽從弟文叔妻夏侯令女,早寡而無子,其父文寧欲嫁之;令女刀截兩耳以自誓,居常依爽。爽誅,其家上書絕昏,強迎以歸,復將嫁之;令女竊入寢室,引刀自斷其鼻,其家驚惋,謂之曰:「人生世間,如輕塵棲弱草耳,何至自苦乃爾!且夫家夷滅已盡,守此欲誰為哉!」令女曰:「吾聞仁者不以盛衰改節,義者不以存亡易心。曹氏前盛之時,尚欲保終,況今衰亡,何忍棄之!此禽獸不行,吾豈為乎!」司馬懿聞而賢之,聽使乞子字養為曹氏後。   說曹爽的堂弟曹文叔的老婆夏侯令女,寡居而且沒有子女——條件不錯嘛:年輕、體健、貌美、有婚房,又沒有「拖油瓶」(舊時寡婦帶子女再婚時,要請人寫個聲明,說前夫的子女來時就有病,以後犯病和後夫無關,因而把再婚婦女的子女稱為「拖有病」,後來以訛傳訛,成了「拖油瓶」),想再婚還是比較容易的。她老爹勸她改嫁,她用刀割下自己雙耳,以表明自己不改嫁的決心。但是老公曹文叔死了,怎麼過活啊?只好依靠曹爽。後來曹爽被司馬懿殺掉,夏侯家的人上書表忠心:我們要跟老曹家劃清界限、斷絕往來!就把夏侯令女從老曹家接回來,又讓她改嫁。夏侯令女躲到小黑屋裡,用刀割下自己的鼻子。沒有耳朵和鼻子的寡婦,看誰敢娶?族人非常驚訝,勸她說:「你不得不存在,像一顆塵埃,落在一棵小草上都毫無反應,何必這樣這麼自己呢?你丈夫家全都死光了,你在給誰守節呢?」夏侯令女回答說:「仁者不因環境的好壞而改變品行,義者不因其君主的存或亡而動搖立場。曹家興盛時我能夠守節,而今曹家敗落,我怎麼能改嫁呢?禽獸都不會那樣做,我更不能!」司馬懿聽說後,覺得這個女子太難得了,就准許夏侯令女收養孩子作為曹家的後代。    秦嘉與徐淑、曹文叔與夏侯令女,還有荀粲與曹氏女,他們用真摯的感情為對方在人間回味幸福、守望塵世、期待團聚的行為才可以稱為「貞潔」。「貞潔」本身不應該屬於道德範疇,而是一種個人情愫,是夫妻之間的感情升華和自我約束,將其作為道德要求,必然會對人性造成摧殘。夫妻之間沒有感情仍堅持不離婚,那只是輿論壓力下的屈服,與貞潔毫不相干。人就這一輩子,青春靚麗給誰看?花容月貌為歲妍?如果彼此深愛,情深義重,那麼心的吸引和身的忠誠才有意義,才能夠患難與共、生死不渝,共同恪守相伴今生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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