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東古邑蓋州城之《城與街鑄就著城市的雛形》(1)
三城與街鑄就著城市的雛形
漢代平郭城
古蓋州人喜歡生活在高山峽谷中的台地上,多是因為躲避戰亂、狩獵和採集的需要。當到了漢代,定居在東部山區與遼東灣之間的狹長平原之上的人多了起來。現代考古發現的漢代遺址、墓葬群幾乎全部處於大小河流的兩側台地上,形成了以蓋州古城的大清河流域和熊岳古城的熊岳河流域兩大漢文化區。有河流和肥沃的土壤,就有漢遺址、漢墓葬群的存在,彰顯了漢民族的特點和那個時代的農耕文明。
封建社會的經濟,基本上是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農民們生產幾乎全部所需的物品,包括糧食、原料、工具和衣服。只有鹽和鐵等才從行商手中購買。
秦朝一開始就著手在少數民族地區設置行政管理機構,設屬國來安置邊疆地區。漢時,在一些少數民族和邊遠地區增設郡、縣,因俗而治,邊疆立政。秦漢時在原燕國之地設置了8個郡,其中的遼東郡即是現在的遼寧。遼東郡下轄18個縣,古蓋州為平郭縣,並有鹽官、鐵官來管理遼東郡的鹽鐵業。「上谷至遼東,地廣民希,數被胡寇,俗與趙、代相類,有漁鹽棗栗之饒。北隙烏丸、夫餘,東賈真番之利」。又記載:「遼東郡,秦置。屬幽州……平郭,有鹽官、鐵官」(《漢書·地理志》)。漢在北方幽燕之地設置的8個郡,人口約224萬。而設鹽官的郡縣只有遼東郡平郭縣,可見蓋州鹽業生產對漢王朝的重要性。
平郭,大概得名於平坦的城郭之意,相對過去的山城來講,平郭城是平坦而且富庶的。
平郭縣的範圍大體上從遼河入海口的南岸(漢時遼河入海口在現海城附近),包括今大石橋市中東部地區、蓋州全境及復渡河以南的李官等地域。歲久年湮,平郭縣的治所所在地目前沒有找到可靠的證據,大約在蓋州城一帶,說不定就在今天的明城基址之下,因為在蓋州衛城內曾出土過漢代的遺迹和遺物。
製鹽業與鹽官
漢時,鹽和鐵的手工業是有關國計民生的重要生產部門。漢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漢昭帝從全國召集賢良文學家60多人集聚長安,與御史大夫桑弘羊等官員討論漢武帝以來鹽鐵官營、酒類專賣等問題,並推衍編纂了《鹽鐵論》,這部著作影響了後世2000多年的社會經濟生活。鹽鐵對於古代社會經濟及政治生活有著極為重要的作用。
鹽是調味品,也是維繫人體生命不可缺少的基本物質。遠古時茹毛飲血,先民只能從動物血肉中獲取鹽分。農業出現後人的食物結構改變,食鹽就成為人的生活必需品,人們必須有意識的去生產食鹽。古代人習慣把自然存在的鹽稱為「鹵」,而把經過人工加工的鹽才稱為「鹽」。鹽的人工生產,既是生存需求,也是古代社會經濟活動掀開的重要篇章,無論如何,鹽對古代先民來說都是一種不可或缺的奢侈品。
先民最早生產食鹽是採用「煮鹽」的方法,將海水蒸發後或者將地下提取的滷水放入陶器,在灶上熬煮製鹽。古人還有一種方法是「煎鹽」,即提取柴灰或鹼土中的滷水,放入淺而闊的盤形器物上,在火上熬干以製取鹽。我國古代從商、周至宋、元的3000多年的時間裡,始終是採用這兩種工藝製鹽。而採用畦田曬鹽的生產方式則是元末明初以後才出現的。
商周時已有成規模的鹽業生產了。戰國時,各國鹽業主要由商人經營,官府收稅。秦商鞅變法之後置鹽官「顓川澤之利,管山林之饒」,實行食鹽官營。漢初,開關梁山澤之禁,允許私人經營鹽業,稅入少府。少府,是個官名,始於戰國,秦漢相沿,為九卿之一。掌山海地澤收入和皇室手工業製造,為皇帝的私府。
鹽業在中央歸大司農屬下的斡官經管,產區和主要中轉地則隸屬於大司農的鹽官管理,設有「鹽官長」或「鹽官丞」。漢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設大農丞,領鹽鐵事,專事鹽鐵,禁止私營。實行鹽鐵官營,就是把鹽商大賈謀取厚利的鹽業收歸漢中央集權專營,收入歸國庫。食鹽官營的辦法是民制、官收、官運、官銷。鹽民自備生產費用煮鹽,官府提供主要的生產工具——牢盆(煮鹽用的大金屬鍋)以間接控制其生產,產品由官府收購。私自煮鹽要受到砍掉左腳趾的刑罰,工具和產品沒收入官,那時對鹽的管理是及其嚴格的。
那時候全國設置鹽官的郡縣有37處,分布於27個郡。鹽官主管鹽的生產、分配及大規模的轉運;鹽的銷售也由官府組織,或是置吏設肆售賣,或是通過特許的商人進行分銷。鹽的官營增加了國家財政收入,也限制了大工商業主的崛起,但鹽價因此提高,卻增加了人民的負擔。因此鹽的官營在漢時也幾度存廢,到漢和帝即位(公元88年)時則完全廢止不再官營。此後,鹽官仍主課稅,收入仍歸少府。
古蓋州的特殊地理位置滿足了鹽業生產的必備條件,是東北最大的海鹽生產基地。在此之前蓋州就已經有了原始製鹽業,兩漢時在此地設置鹽官順理成章。
在古蓋州有遺迹、器物與製鹽業有關。「白陶瓮」為兩漢時期的製鹽器物,造型一般為扁唇口,圓腹,尖狀或圜狀底,體型碩大,厚胎夾砂,異常堅固且耐腐蝕,是放在爐灶或支架一類的帶圓形空心座上使用的器物,應為儲鹽器。這一器型與山東魯北在東周鹽業遺址中大量存在的製鹽陶器造型一致,基本都為厚壁尖底盔型器或厚壁大口圜底瓮,當屬於同一類的器物。在蓋州許多地點都出土過這類白陶瓮,在熊岳於園子村出土的寰底白陶瓮,高35.5厘米。這一地點先後兩次發現過戰國燕「明」刀幣的窖藏,多達20多公斤;在蓋州路西村發現的尖底大白陶瓮,高50厘米;在九壠地鄉東達營村發現兩件尖底大白陶瓮,一件高46厘米,另一件更是高達55厘米;蓋州文管所收藏的出土的編號為「考007號」的白陶瓮,高43厘米,口徑22厘米,大口圓唇,圓腹,圜底,是出土於九壠地鄉東達營村。在內壁上腹部,有一周明顯的盛裝液體的水線,水線以下器壁滲析出一層白色粉狀物的鹼性物質。這顯然是由於陶瓮長時間盛放鹽液,因器胎酥鬆,使得滲入陶胎內的鹽離子交換吸附作用的陽離子過高,器物內壁中可溶性鹽分不斷向表層積聚形成的鹼性形態(硫酸鈉、氯化鈉、碳酸鈉、碳酸氫鈉及鈣、鎂等),這是該型器物與鹽有直接關聯的明確證明。在歸州槐樹房和望海寨芹菜窪漢墓中,也發現了白陶瓮器及殘片,這些白陶瓮從戰國至兩漢時期都存在。從白陶瓮出土地點的分布看,幾乎覆蓋了古蓋州從北到南靠近遼東灣的沿海地帶。
在蓋州城關農民村、光榮村的貝殼墓和繩紋磚墓中,也有一些圜底的大的灰陶罐出土。沙溝子漢墓中,還出土了兩件陶平盤,出土時盤上還放著兩件陶勺和一件陶杯,應是和「煎鹽」有關的器物。在沙溝子的貝殼墓中,除出土了白陶瓮、五銖錢、圜底廣口灰陶罐等器物外,還出土了一件銅盆,應是「牢盆」一類的製鹽器物。這種陪葬的習俗不應只是生活用品的簡單複製,還應代表著為逝者帶去生存時創造財富的製鹽工具。
東漢時期平郭城鹽商的數量是十分龐大的。在漢代,鹽商是最富有的一個社會階層,他們通過製鹽販鹽,積累了大量的財富。經西漢時期的鹽鐵官營,到東漢和帝(公元88年)時廢止官營,實行鹽官改主課稅,收入歸少府的政策,並一直延續到漢末。寬鬆的社會環境在平郭城造就了一大批富豪鹽商,平郭城也就成為遼東郡除襄平政治中心以外的經濟中心。
冶鐵業與鐵官
封建社會生產力發展的一個重大標誌,是鐵器的普遍使用。這不僅因為鐵的冶煉技術水平要比青銅時代青銅器的煉製來得高;而且因為鐵比銅、錫堅硬得多。有了鐵鋤、鉄犁、鐵鏟等工具,就有利於開墾荒地、擴大農田、興修水利、深耕細作,從而提高勞動生產率。農業是封建社會的重要生產部門,農業生產發展了,就為手工業以及其他國民經濟部門和文化事業的發展提供了必要的前提。被人們所珍視的青銅雖然彰顯貴族之氣,但他主要是用以鑄造「明尊卑、別上下」的禮器,而鐵這種被稱為「惡金」的金屬,始終廣泛應用於最基本的社會生產與社會生活之中。
春秋晚期冶鐵術產生。戰國初,中原地區出現了刀削類小工具和鋤類小農具,但數量很少。戰國中期鐵器數量劇增並開始普及。我國古代重要的鋼鐵冶鑄、加工技術,大部分在漢代時達到了比較成熟的水平。甚至出現從煉銅爐演變而來的煉鐵豎爐,除白口鐵外,還可生產麻口鐵和灰口鐵鑄件。以廣泛使用生鐵柔化處理技術,生產出展性鑄鐵並繼而衍生出新的品種—鑄鐵脫碳鋼。到西漢中、後期,鑄鐵脫碳鋼已經為許多鐵官作坊所生產。漢代發明的炒鋼法,以生鐵為原料,可炒煉出純潔熟鐵(低碳鋼),也可炒到需要的含碳量,生產出適用的高碳鋼或中碳鋼,方法簡便易行,便於大規模生產,為鐵的廣泛應用創造了有利條件。現代鑄鐵的品種在兩漢時期都已具備了。
「鐵官」,是中國秦漢時期冶鐵鑄造業的管理機構。鐵官的設立是從周代建立山海之官開始,春秋時期由「虞」官管理手工業,戰國時的齊國已有鐵官「齊鐵官丞」。秦統一中國後在少府內設置鐵官。
漢代時冶鐵手工業有了空前發展,漢王朝管理冶鐵的機構已完全確立,職官也已系統化。漢朝廷內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的屬官有鐵官長、丞。地方郡、縣、侯國設鐵官50處,產鐵的縣設大鐵官,管理鐵的冶煉、鑄造和貿易。不產鐵的縣設小鐵官,管理鐵器鑄造和貿易,官營作坊中設官吏,具體管理生產。漢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設大農丞,領鹽、鐵事,專事鹽、鐵,禁止私營。並於遼東郡等全國40個都、郡內設置鐵官,均隸屬於大農丞,統一主管冶鐵鑄造行業活動。
漢代在平郭縣設置『鐵官』,說明古蓋州的冶鐵、鑄鐵手工業是比較發達的,這也與平郭繁榮的社會經濟、重要的地理位置和豐富的鐵礦藏相適應。按照漢代設置鐵官的制度,平郭縣在西漢時期設置的『大鐵官』,應是直接隸屬於大農丞來管理的,地位相當於郡守,到東漢時歸屬於遼東郡管理。
古蓋州最重要的漢時期與鐵有關的遺址,當屬打鐵爐溝的古冶鐵遺址。遺址位於大石橋周家鎮于家堡村的山谷中,舊為蓋州轄地。因鐵渣堆積而稱為「打鐵爐溝」,又因磚瓦遍地,稱「瓦房溝」,這是兩漢時期的冶鐵遺址,一直到遼代還在沿用。在打鐵爐溝村西發現有鐵礦渣堆積3處,還有鐵渣坑及灰燼層等。鐵礦渣坑用灰繩紋磚修築,在溝崖斷面上發現有灰燼層3處,長約5米,厚0.8米。採集到的標本有灰泥質繩紋磚、板瓦、泥質灰繩紋陶瓮等殘片,並伴有陶坩堝和遼代瓷器殘片遺存。在圍繞該村北大陽山和西山上發現長40米,寬5米,殘存深3米左右的古採礦道四條。村東部的山名為裂縫山,山的頂部因開採鐵礦形成了一道深溝,遠眺如山頂裂開的大縫而得名。
在冶鐵遺址北1公里左右的車家堡村有漢代墓群,西2.5公里左右即為湯池英守溝漢城遺址,在漢城遺址周圍的山上發現有眾多的漢墓,這裡的漢墓墓型都小,陪葬器物不多,有的墓更是非常簡陋,只有一兩件陶器作為隨葬。推斷這些墓主人應是從事鐵礦開採、冶煉、鑄造等作坊的手工業者或「鐵官徒」(刑徒)。而再往西南35公里處,就是平郭縣城。
在熊岳南的九寨鄉鄭屯、歸州鎮仰山,一直到復渡河南岸的瓦房店羅屯,也都有鐵礦藏的分布,這些鐵礦無疑都會是支撐平郭城鐵手工業生產的重要資源。
漢代中原發現冶鐵遺址最多的是河南,有14個市、縣的18處冶鐵遺址,從分布情況看,凡設在礦區和附近城鎮的作坊,一般兼營冶鐵、鑄造和鐵器熱處理加工;位於遠離礦區的大城鎮的作坊,一般只從事鑄造、熱處理加工、炒鋼和鍛造。這種比較合理的布局和分工,應是比較完備管理體制的反應。由此看來,打鐵爐溝漢代古冶鐵遺址只是個開採鐵礦或有簡單篩選礦石等工序的礦區遺址,湯池英守溝漢城遺址是以冶鐵、鑄造和鐵器熱處理加工為主的冶鐵城,而在平郭城還應有從事鑄造、熱處理加工、炒剛和鍛造手工業的作坊存在,只是現在仍沒有發現遺址而已。
漢代生產的鐵器,作為武器使用的主要有刀、劍、箭鏃等,作為生產工具的主要有鏵犁、鍤、钁、鏟、鋤、錘等,作為車馬具的主要有車、馬銜、軸承等,還有作為生活用品的釜、權、革帶扣等。在蓋州陳屯頭道河出土的鑄鐵三足盆,其造型與大石橋永安出土的魏晉三足銅盆近乎一樣,此盆平口,斜直腹壁,平地,外底中心有臍。這是古蓋州發現的最大一件平郭冶鐵手工業生產的鐵器。在蓋州沙溝子漢墓中出土了一件鐵钁;在位於蓋州境內的鮁魚圈天瑞水泥廠貝殼墓中出土了7件鐵器,包括環首鐵器3件及環首鐵刀、鐵鉤形器、鐵刀、鐵犁鏵。其中相同造型的鐵犁鏵在營口市博物館和蓋州文管所也各收藏一件,均為蓋州地區出土。
在遼陽三道壕漢代聚落遺址中曾發現居住址6處、水井11孔、磚窯7座、鋪石路兩段。其中幾乎每一個居住址中都有鐵器發現,有鏵犁、耬足、臿、耙、鋤、鐮、钁等農具,還有車輨、箭鏃、刀、劍等車具和武器。這些鐵器的發現與平郭城的鐵手工業是直接相關的。襄平是西漢時遼東郡的郡治,而這一時期遼東郡只在平郭城設有鐵官管理鐵的冶煉、鑄造和貿易,襄平出土的鐵器,無論是從地理位置看還是從管理範圍看,都一定來自平郭城。
平郭城的興起
西漢初年,隨著漢王朝的統一,社會生活結束了幾百年的戰亂,終於到了可以安定生活,發展生產的時候了。過去的連年戰亂,社會經濟遭到嚴重的摧殘,田野荒蕪,廬舍為虛,人口大批流亡,買妻鬻子或自賣為奴的現象時有發生。西漢政權府庫空虛,財政拮据,「自天子不能具均駟,而將相或乘牛車,齊民無藏蓋」(《史記》)。皇帝出行都不能找到四匹一樣顏色的馬拉車,大臣們上朝要乘牛車,更何況百姓,連能蝸居用以遮風擋雨的棚子都沒有,到了赤野千里,經濟凋敝,民不聊生的狀況。經過了漢高祖時期,漢王朝崇「黃、老思想」,實行「無為而治」的政策,社會生活終於得到了「與民休息」的機會。再經過漢惠帝時期「蕭規曹隨」與「文景之治」的發展,到漢武帝時,漢王朝已呈現政權鞏固、經濟富足,百姓安居,人口增長的一派繁榮景象。《史記·平準書》說:「漢興七十餘年之間,國家無事,非遇水旱之災,民則人給家足,都鄙廩庾皆滿,而府庫余貨財。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腐敗不可食。眾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成群」,是這一時期繁華的真實寫照。
遼東的安定,使得人口有所增長;生產力提高,使得經濟有所發展。遼東古蓋州迎來了第一輪興起,從蓋州的漢墓可見漢代平郭城的情況。
遍布古蓋州的漢代遺址與墓葬數量之多,比比皆是,墓葬多在平原地帶。戰亂少,人們生活富庶,以農業為主要生產,交通運輸方便日漸突出,使得人們在平原生活更愜意。這種大規模漢代遺址、墓葬存在,反映了漢時平郭居住人口的稠密、經濟的繁榮和社會生活的富足,而導致這些所形成的原因,就是鹽商是秦漢時期社會生活中最有財富的士族之一,這些鉅賈富賈大量佔有著社會財富,而冶鐵業則是關乎先進的武器鑄造和生產工具的關鍵物質。鹽、鐵這兩種物質是漢王朝的重要財富來源和軍事活動、社會生產物資,所以漢武帝才會實行鹽鐵官營。恰恰這兩種物質都存在於平郭境內,有了這麼重要的物資生產,富有豪族的產生也就不足為奇了。特別是東漢中晚時期那數量眾多的花紋磚墓,每一座墓葬在修築時都要花費大量的人力財力,同時入葬的豐富隨葬物品也真實的反應了社會生活的諸方面。如果沒有殷實的經濟做基礎是不可能的,漢墓群說明了支撐漢代平郭城經濟繁榮的真實原因。
古蓋州的漢墓有三種類型,即土壙貝殼墓、繩紋墓和花紋磚墓。除土壙貝殼墓外,後兩種磚室墓的形制、風格深受中原地區影響,甚至可以說基本趨同。從這種現象分析後看得出來,其實這些墓葬中埋葬的逝者,原本就是來自中原及其他漢民族地區的移民。
土壙貝殼墓也稱貝墓、貝丘墓。不管是貝殼木槨墓、貝石墓、貝磚墓等,都是以貝殼為主要材料來築墓,這風俗大約始自新石器時代濱海居住的先民。所謂貝殼墓,就是用牡蠣、海螺、蛤子、沙海螂、銹凹螺、鮑魚、海帽等海產貝殼為主要材料砌築的墓。除就地取材方便、來源眾多外,也是沿海人們生於斯死於斯的一種喪葬風俗。古蓋州的漢代貝殼墓早於磚室墓出現,大約出現在西漢武帝時,延續到東漢初,後期與繩紋磚室墓並存。古蓋州的貝殼墓絕大部分都是單純的以土壙貝殼加木槨砌築的墓。個例發現有石塊鋪底,上鋪貝殼的貝石墓。早期的均為單室墓,晚期的以雙人單室墓為主。前期的貝殼墓都分布在蓋州城南大清河兩岸,目前已發現的有農民村、光榮村墓群及城北墓群等。出土的隨葬品以彩繪陶器居多,以紅、白、綠彩繪製的海浪紋有其典型的地方特點。器型雖受中原地區影響,但也有其本地的獨特性;晚期的貝殼墓多分布於蓋州城以南的鮁魚圈一帶,如蘆屯鎮北李屯、望海寨芹菜窪漢墓群等。陶器極少彩繪,器物器型已基本與花紋磚室墓器型趨同。鼎類器物少,且均無耳。土壙貝殼墓早晚期出土的器物差別,除彩繪的有無、造型的變化、實用器與冥器的減增外,隨葬的五銖錢也是確定年代的重要依據。
古蓋州的漢代磚室墓分為繩紋磚室墓和花紋磚室墓。繩紋磚室墓分布區域最廣,從大石橋北部向南到蓋州城及大清河兩岸都有較多分布,蘆屯、熊岳、鮁魚圈及以南地區也有少量分布,墓葬年代從西漢中後期到東漢末期至魏晉早期。
繩紋磚室墓從墓的型制分有單室單人墓、單室雙人墓、三室三人墓等。墓頂以墓室為單位的築頂有穹窿頂式或劵頂式。修築墓室的材料為泥質或夾砂灰色繩紋磚,因磚的一側平面有制坯時留下的繩編坯墊紋而名之。墓磚形狀根據修築墓室需要和位置的不同,分為長方形、方形、長方楔形等。墓壁為長方形磚,多採用三順一丁方式砌築,但砌築規律並不嚴格。墓室地面大部分用長方形或方形磚單層或雙層鋪成,墓室門為券門,起劵用長方楔形磚砌築。這一類型的漢墓以農民村漢墓群、沙溝子漢墓群、望海芹菜窪漢墓群為代表。出土的陶器均為泥質灰陶,不見彩繪。主要器物有:奩、灶、釜、井、倉、壺、燈、耳杯、盤、帶鋬杯、無鐺式器座、立侍女俑等,除了白陶瓮以外,完全沒有了大灰陶罐類器型和彩繪類器物。除陶器外,還出土有五銖錢、鐵器等金屬器物。
花紋磚室墓在漢墓中數量僅次於繩紋磚室墓群,這一類型漢墓的時代約從東漢中期到漢末並延續至魏晉時期,主要分布在熊岳、鮁魚圈及以南至浮渡河廣大地域,浮渡河以南地區也應有延續分布。從墓的型制看,單室、雙室、多室墓並存,多人合葬現象普遍,最多發現有十人合葬的五室合葬墓。墓室的砌築全部為泥質或夾細砂灰色花紋磚,墓磚的一側模印有各類凸陽紋線條花紋。花紋磚墓出土的隨葬器物較前兩類墓型數量更多,品種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彩繪器物完全消失,除少量的白陶大罐外,完全沒有了大罐類器物,作為禮器象徵的鼎、盉、壺類器物消失。除了五銖錢、銅鏡、銅帶鉤、漆器等實用品及用於首飾的玉、石、琥珀、瑪瑙、琉璃、骨等飾物外,基本上都是仿照生前生活中器物製作的陶制冥器,有起居類的罐、瓮、灶、釜、甑、耳杯等,生活類的奩、盒、盆、鐎斗、燈、盤等,建築類的樓、倉、井等。
隨著漢代社會經濟的繁榮,人們對「事死如事生,禮也」觀念的認同,喪葬風俗也發生了改變,平民墓葬也在極力追求豪華和奢侈。逝者生時享有的一切,包括衣食住行都要搬到墓葬中去,以便在冥府之中繼續享有。《鹽鐵論》記載的漢武、昭時期的厚葬之風「厚資多藏,器用如生人」,這種喪葬風俗從漢早中期開始,逐步盛行並貫穿了以後的整個兩漢時期,其表現為漢代墓葬中仿自生前吃、穿、住、行諸方面隨葬冥器的急劇增加。在古蓋州兩漢時期的墓葬中,也同樣充分的反映了這一歷史時期的社會狀況。人們把隨葬的實用器模型和隨葬器物,稱之為冥器,也稱「明器」。
隨葬的冥器可以看出漢代時社會生活狀況。收穫、貯藏和糧食加工的冥器,佔有一定的數量。陶倉、陶杵臼這類的明器較多,說明農業已經取得了一定的進步,甚至有了剩餘。
手工業的發展,使得商業繁榮,貿易往來有了發生,促進了城市的發達。「修整里闠,市張列市。」在城內有政府各署官舍,街市裡闠,手工業聚居區,作坊區等。出行、牛馬車、市肆、市井等,是城市生活的縮影。
漢時候,封建地主經濟有了一定發展,形成了國家強盛的局面。同時,地主階級加強了土地兼并,官僚、地主、商人的生活更加奢侈腐化,追求享樂之風。豪強地主住的是「壇宇顯敞,高門納駟」(左思《蜀都賦》)的甲第,養妖童美妾,倡謳伎樂,庖廚雜役。蓋州出土的陶樓,為二層樓閣,四面出檐,四角微翹,檐頭飾瓦當,靈秀美觀,當是當時地主階級生活的寫照。蓋州出土的陶鼎、陶盉、陶鍾、陶壺、博山爐、陶俑、陶奩、陶燈等,無一不反映出當時社會的情景來。小的明器,包括倉、釜、灶、俎、勺、耳杯、案、井也都製作的很精細,活生生地展現出當時的生活狀況。熨斗的出現,反映出人們對服飾及穿著的一些要求。
在九壠地曲塋漢墓地,出土了兩種文字墓磚。豎書漢隸的磚為長36厘米,寬32厘米,厚8厘米。磚一側模印兩行豎書文字:「嘆曰死者魂歸棺槨無妄飛揚行無憂萬歲之後乃復會」;橫排豎書文字磚書:「永和五年造作竭力無餘用庸數千士夫莫不互助生死之義備矣」。永和五年,是東漢順帝劉保的年號,為公元140年。
那時候,平郭城連喪葬都很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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