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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連夜越城背出屍體,臨終前告誡兒子:誓死守護這具遺體

岳飛(1103—1142),字鵬舉,宋相州湯陰縣(今河南安陽湯陰縣)人,南宋抗金名將,中國歷史上著名軍事家、戰略家,民族英雄,位列南宋中興四將之一。

他於北宋末年投軍,從1128年遇宗澤起到1141年為止的十餘年間,率領岳家軍同金軍進行了大小數百次戰鬥,所向披靡,「位至將相」。1140年,完顏兀朮毀盟攻宋,岳飛揮師北伐,先後收復鄭州、洛陽等地,又於郾城、潁昌大敗金軍,進軍朱仙鎮。宋高宗、秦檜卻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下令退兵,岳飛在孤立無援之下被迫班師。

對於皇帝下發的金牌,岳飛不敢不從,否則會認為是叛變,對於精忠報國的岳飛來說,是絕對不會這樣做的。但是他有事特別的無奈,在經過是十年的征戰後,金軍已經有了放棄黃河以南的打算。可是在形勢大好的時候,趙構害怕岳飛謀反在秦檜的挑撥下,連下十二道金牌,命令岳飛退兵。當時的岳飛憤惋泣下「十年之力,毀於一旦」。

岳飛回到行朝,不再像以往慷慨陳詞,只是再三懇請朝廷解除其軍職,歸田而居。高宗以「未有息戈之期」為由不許。

在不久之後,秦檜與金國密謀,想要除掉岳飛。宋廷也開始打壓手握重兵的將領。在秦檜的挑撥下,開始陷害當時的良將。在秦檜的授意之下,利用岳家軍的內部矛盾,誣告岳家軍中的張憲「謀反」,就因為這件事情,牽連到岳飛。之後將岳飛召回臨安,將其投入大理寺獄中。

已賦閑的韓世忠因岳飛入獄之事質問秦檜,檜回答:「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世忠忿然道:「相公,『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岳飛在大理寺獄中被殺害,時年39歲;岳雲和張憲被斬首。岳飛的供狀上只留下八個絕筆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岳飛被害後,獄卒隗順冒險將岳飛遺體背出杭州城,埋在錢塘門外九曲叢祠旁。隗順臨終前,始將此事告知其子,並囑咐他「除非朝廷平反,不然就不要告訴別人關於岳飛將軍遺體的事情,以免玷污將軍的遺體」。1162年(紹興三十二年)宋孝宗即位,岳飛冤獄終於平反。隗順之子告以前情,乃將飛以禮改葬在西湖棲霞嶺。距離岳飛含冤而死已經二十一年了。1178年,宋廷為岳飛追贈謚號「武穆」,宋寧宗時追封為鄂王,理宗時改謚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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