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殺母」並非完全是冷血和無情】
文|郭元鵬
10月31日,成都眉山城區一起車禍中,朱素芬傷情嚴重,躺在重症監護室里,插呼吸管維繫生命。朱素芬孩子前來探視時,卻趁機拔掉了她身上的呼吸管,以此想提前結束母親的生命。朱素芬不久離世,目前包括她的兩個子女在內的多名家屬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11月19日記者了解到,警方正在對此案做進一步調查。(11月20日《成都商報》)
「兒子殺母」這在很多人看來是寒冷無情的,這比四大名捕里的冷血還冷血,比無情還無情。當有人舉報兒「殺母」的行為的時候,警方介入調查當然是必須的事情。因為依據現有法律,兒子顯然是違法的。一如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阮齊林的觀點:即便拔管不是導致死亡的原因,從法律上講,兒子等人的做法也涉嫌故意殺人罪,「比如我為了殺一個人,朝對方開了一槍,打沒打中並不影響這是殺人行為。」
專家的觀點是從法律視角來審視的。可是,對於這種事件,涉及的不僅是法律倫理,還牽涉道德倫理,社會倫理。從本意上來說,「兒子殺母」的出發點,就是讓母親儘快死亡。但是,這種「殺母」和那種逆子殺母有著本質區別。這個時候的「殺母」里沒有冷血也沒有無情,更多的是對母親的愛。他們不是心疼那幾個醫療費,而是看到母親走向死亡已經不能迴轉。可想而知的是,在動手拔掉母親身上的各種管子的時候,兒子的手會是顫抖的,兒子的心會是滴血的,所有的家人都是淚眼婆娑的。拔掉母親身上的管子需要多麼大的勇氣?
這讓我想起自己的親身經歷。我愛人的外公,患上了嚴重的呼吸道疾病,暢快的呼吸對於他來說是一件十分奢侈的事情。他已經躺在床上依靠呼吸機生活了10多年。有一次我和愛人去看望他,他痛苦的說,其實離開對我是最好的選擇。我不是為自己在活著,而是為親人在活著。我想死可是親人都不同意。看著他的無助眼神,看著他因為呼吸困難痛苦的臉,我無言以對。
當生命不可能迴轉的時候,是尊嚴的離開,還是苟延殘喘?這確實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有一位上海大醫院的專家的父親患上了癌症,已經是晚期。他的家人想到上海治療。而這位專家沒有同意,他交代家人,如果父親昏迷不要進行「積極治療」,多採用減少痛苦的藥物。你說他不孝順嗎?你說他是儈子手嗎?
沒有一個人希望自己的親人離開。但是,當生命無法攀越醫學高度的時候,我們是理智的搞好臨終關懷,減少痛苦,還是苦苦不願放手?有時候放手或許才是理智的選擇。當渾身插滿管子的時候,我們的親人的真實想法會是什麼?這類事情很多,這不僅是法律倫理的考量,還應該理智的面對「安樂死」。當然,如何面對,需要觀念、法律、道德的定位。「兒子殺母」背後有多少無奈的寒冷刀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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