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不合理低價」遊客也須努力

消除「不合理低價」遊客也須努力2016-10-25作者:吳學安來源:經濟參考報【大 中 小】

  近日,國家旅遊局督察組在安徽省合肥市、黃山市、淮南市開展旅遊市場專項檢查,全面清理涉嫌「不合理低價游」產品,重點打擊涉嫌「不合理低價游」經營的旅行社,持續推進「不合理低價游」專項整治行動。 國家旅遊局鼓勵社會通過12301熱線等舉報「不合理低價游」,歡迎媒體曝光「不合理低價游」、強迫誘導遊客消費等現象,在全社會營造對「不合理低價游」齊抓共管的氛圍。

  近年來,國內旅遊業似乎總是走不出低價競爭的怪圈。一方面是旅遊業門檻太低、旅行社太多競爭加劇所致。另一方面,多數導遊成為事實上的散兵游勇式自由職業者。有業內人士建議,要將旅行社專職導遊人數做一個強制規定,即開辦旅行社要有一定數額的專職導遊。但也有人提出,導遊無論專職還是零散,只要旅遊業仍呈現超低價競爭態勢,從業者就必然要依靠回扣、返利生存,問題不會有太大的改變。

  「不合理低價游」橫行無忌,遊客對此也難辭其責。《旅遊法》第57條規定,旅行社組織和安排旅遊活動,應當與旅遊者訂立合同。合同應當包括:旅行社、旅遊者的基本信息;旅遊行程安排;旅遊團成團的最低人數;交通、住宿、餐飲等旅遊服務安排和標準;遊覽、娛樂等項目的具體內容和時間;自由活動時間安排等事項。旅遊合同是遊客投訴於受理機構和有關調解組織,依法對遊客與旅遊經營者之間的糾紛進行調解或作出行政處罰的重要依據。遊客與經營者簽訂虛假合同,一方面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另一方面,一旦被查獲,不僅不能獲得賠償,還將受到處理。

  為進一步加強旅遊市場監管、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維護旅遊消費者合法權益,國家旅遊局、公安部、工商總局在京聯合開展治理規範旅遊市場秩序活動「不合理低價」、違法「一日游」等擾亂旅遊市場秩序的行為,是今年治理旅遊市場秩序的重點。這意味著此前以企業為主導進行混戰的旅遊市場,將迎來政府介入。被舉報的旅遊企業將重點查處,希望社會各界積極提供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線索,對舉報查實的將給予獎勵。但更重要的是廣大遊客自覺抵制低價誘惑,讓「不合理低價游」失去生存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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