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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要把權力關進籠子里

港媒:要把權力關進籠子里2012年03月01日11:06經濟觀察報吳娓婷我要評論(11) 字型大小:T|T

吳娓婷 評論員

「把權力關進籠子里」是香港的法制傳統。香港政府每一個機構的設置,每一種權力的運作,都以此為原則和導向。

因此,如果你去問香港本地的傳媒人:「為什麼要報道唐英年豪宅事件?」他們會相當愕然:「這是香港的大事,香港公職人員、甚至是下一任特首的切身事件,必須得報。」作為香港社會的第四種權力,傳媒獨立,且允許討論政治。在權力監督成為習慣的城市裡,普通市民都會扭開收音機,聽電台談論曾蔭權乘坐富豪的游輪,到底應該給對方支付多少錢。

事實上,在香港,政府的權力運作和決策必須向公眾告知,並有一套規範的程序。假如政府要做某件事情,需要公示它的理由、過程,經得起立法會的提問。如果香港社會發生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就有立法會議員向若干政府官員提出緊急質詢。政府官員會就做過的或還沒做到的工作進行客觀真實的描述、檢討。這裡所說的「客觀真實」是指所答必是所問,包括通過提供數據、事例,去說服向他們提問的議員。在此過程中,香港任一名公民和媒體都可以到場旁聽。

一般而言,由於公權力已有一套程序發送信息、解答疑問,傳媒對於政治「黑箱」裡面的事情無需過分好奇;更重要的是,公權力本身是在相互獨立、相互監督的框架中運作,一般也無需媒體花大力氣甚至冒著生命危險去「揭黑打假」。因此,香港傳媒的報道在大多數情況下只是擔當信息告知的角色,沒有哪個媒體能獨家拿到駭人聽聞的「猛料」。

2月16日,發生了媒體出動多台吊車俯拍特首候選人唐英年私人住宅的事件。光看圖片可能會引起誤解。在2月16號之前,媒體還是多次以常規方式追問。不過,唐英年似乎有所隱瞞。於是傳媒才不客氣地租用吊車,在「公眾人物必須受到監督」的原則下,越過「私人住宅不得拍攝」的圍牆,俯瞰牆內的動靜。

「圍拍」只是一種方式,媒體的運作是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則。香港衛視一名記者對我們說,媒體的提問有一個基本的package,就是事件中的各方都要採訪到。媒體對公職人員的現場提問都是基於「常識」、「邏輯」。當然,你可以說,這種「常識」和「邏輯」的背後是民主、法治教育的結果。例如,媒體會盯著唐英年的圖紙是在豪宅改造前還是改造後提交的,因為這是涉及是否違法的判定;例如,媒體會追問屋宇署是否失職,因為通過本次事件也是政府部門效率的展現。「把權力裝進籠子里」,不代表媒體包攬一切,無邊際地擴大事件。相反,媒體需要做的是根據法律去檢討事件每個細節,通過邏輯比對還原事件真相,引導事件通往應有的懲處。

越是高級別的官員,所受約束應該越多,而不是相反。作為可能的特區最高領導,誠信比政治經驗更重要。特首候選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韙隱瞞事實,負面影響立竿見影:唐英年的民望急劇下跌,支持的黨派與其割席。這個事實與其理解為媒體力量強大,不如解釋為香港社會的黨派、公民,其實都認同政治必須廉潔、權力必受規範的準則。所以,香港媒體並非奇葩,是植根於香港法制傳統與政治傳統土壤的產物。

縱觀事件細節,可見其中透露出層層設置的、縝密的權力制衡,每種權力都以法律的形式作了規限。當豪宅事件進入有關部門的調查過程,媒體也不能未經許可就窺視或揭露調查進展,因為可能妨礙司法公正。

即使一名特首候選人在選舉前沒被挖出污點,上台了以後仍有可能發生利益輸送。例如當前現任特首曾蔭權就處於收受富豪利益嫌疑的風口浪尖。不過,通過近日事件我們仍可相信,香港的法治環境對政治系統有「糾偏」和「修復」的能力。正如亞洲周刊編輯咼中校所說,香港的民主尚未健全,但法治確保了權力受到監督,不會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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