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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默

未分卷
目 錄 宗教改革與重建神學(自序) 宗教改革與重建神學 一.宗教改革與宗教改革時期神學
二. 宗教改革與改革宗傳統 三.改革宗信仰的神學特色 四.路德宗與改革宗神學的不同 五.范泰爾與重建神學
六.路斯得尼與重建神學 七.重建神學是新時代的宗教改革 九.重建神學與中國淺議

未分卷 目 錄序言一.宗教改革與宗教改革時期神學二.宗教改革與改革宗傳統三.改革宗信仰的神學特色四.路德宗與改革宗神學的不同五.范泰爾與重建神學六.路斯得尼與重建神學七.重建神學是新時代的宗教改革八.中國教會與神學一瞥九.重建神學與中國淺議「我有一個願望,這個願望一直主宰著我的生命;我有一個願望,這個願望始終鞭策著我的靈魂;一旦偏離這神聖的呼召,願生命的氣息離開我。不管世上有多少人反對,神的律法必定要堅立,為了民眾的福利,家庭、學校和國家都要遵行。全部聖經和整個世界見證,神的誡命要刻進國家的良知,萬國要奉行,萬膝要跪拜,萬口要承認,耶穌基督是主!」-亞伯拉罕·凱伯爾-未分卷 宗教改革與重建神學(自序)自序「以色列人不信真神,沒有訓誨的祭司,也沒有律法,已經好久了。」(代下15:3)宗教改革並不是一次性的運動,教會需要時時改革,歸回上帝,歸回上帝的話語。《宗教改革與重建神學》一文回顧宗教改革和改革宗的發展,使大家明了重建神學的背景;並反思中國教會的發展和現狀,使大家認識到我們所面臨的現狀,從而更加認識基督教重建的意義。忘記歷史,就是背叛。考察宗教改革的歷史後思想,會使我們更加明白我們今天的處境。涉及重建神學,則是對改革宗最新神學動向的考察。重建神學有力的回擊了目前教會中盛行的反知識、反律法的傾向,可謂發揮了力挽狂瀾的作用。特別是針對時代論,在重建神學巨臂路斯德尼、巴森、諾斯的口誅筆伐之下,這種危害教會長達一個世紀的謬論,在美國神學界已經開始走下坡路。重建神學所強調的重點就是:我們得救完完全全是因為主權的上帝的恩典;作為得救之人,上帝藉著他的聖靈把他的律法刻在我們的心中,使我們能夠出於感恩的心,藉著聖靈的能力,忠心的遵行上帝所賜給的全備的使人自由的律法,完成上帝所賜給的治理全地的文化使命。重建神學的奠基人路斯德尼,雖然倍受爭議,但他確實不僅使改革宗教會,而且使歐美整個的基督教會,都重新正視律法與福音的平衡,僅僅在這一點上,就足以功表千秋。福音與律法的平衡始終是一個難以掌握的問題。在約翰·加爾文的教導中,福音與律法的關係得到了完美的平衡。然而,隨著歲月的流逝,因為人性的敗壞,在改革宗教會中,也越來越對上帝的律法加以限制或歪曲,認為舊約律法對當今的基督徒已經沒有作用,重蹈以色列人當初所犯的錯誤。以色列人之所以遭受上帝的震怒,就是因為離棄上帝的律法。其實,離開上帝的律法,就犯了偶像崇拜的錯誤。從《海德堡教理問答》的界定來看,偶像崇拜有兩個方面,一是不敬拜聖經中所啟示的上帝,一是不按上帝所啟示的律法敬拜。在舊約聖經中,離棄上帝的律法,總是與侍奉別神聯繫在一起的。「倘若你們轉去丟棄我指示你們的律例誡命,去侍奉敬拜別神,我必將以色列人從我所賜給他們的地上拔出根來,並且我為己名分別為聖的殿也必捨棄不顧,是他在萬民眾作笑談,被譏誚。」(代下7:19-20)正象當初的宗教改革一樣,重建神學在美國引起了極大的震動。有的人為之歡欣鼓舞,視之為宗教改革之後的宗教改革,是改革宗神學的重新歸正,並在新的時代背景之下,有新的發展;也有的人為之咬牙切齒,視之為洪水猛獸,異端邪說,必欲除之而後快。在對上帝律法的態度上,一個人的本相就顯明出來。聖經中無數地方高舉上帝的律法,「我以你的法度為永遠的產業,因這是我心中喜愛的。我的心專向你的律例,永遠遵行,一直到底。」(詩119:112)使徒保羅也一再告白:「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上帝的律。」(羅7:22)一個人如果不喜歡上帝的律法,甚至抵擋上帝的律法,我們就沒有必要和他辯論上帝的律法的作用,他所需要的是上帝的憐憫,需要我們為他禱告,求上帝開他的眼睛,使他看出上帝律法的奇妙(詩119:18)。當然,涉及教會歷史和神學發展,可能並不像個人的見證那樣清晰易懂,令人感興趣。但基督徒必須發展自己的心智。「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因為他是嬰孩。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來5:13-14)我們的讀者面也不是面向專家學者,故作深奧。作者儘可能地使更多的弟兄姊妹明白所講述的內容,但涉及聖經神學,很多名詞術語是無法簡化的,像「因信稱義」、「自由意志」、「三位一體」等,都是哲學和神學的術語。我們一方面要多多禱告,求聖靈開我們的眼睛,賜給我們智慧,同時也要謙卑地多多學習。詩人大衛告訴我們:「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終日不住地思想。」(詩119:97)聖經上一再提醒我們要「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詩1:2)原因之一就是上帝所啟示的話語需要我們努力去領悟、查考、研究。我們不要總是期望自己可以過目不忘,一看就懂,一蹴而就。「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又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拉7:10)我們基督徒作為上帝的祭司,確實需要像先知以斯拉一樣,首先是「定志」,要下定決心學習遵行;然後是「考究」,就是詳細地考察、研究,分辨好歹,通達時事;下一步就是「遵行」,學習的目的是實行,首先是在自己的生命中實行出來,以身作則。基督教不僅是頭腦的知識,也是心靈的體驗,實際的行動。最後,藉著上帝的恩典,我們可以「教訓」,把真理和知識傳達給別人。在當今社會中,人們習慣了「廉價的福音」-只要信就可,習慣了「輕鬆的教導」-多是故事見證。世界上反知識、反律法的傾向也滲透到教會之中,而且我們天性中的怠惰也時時影響我們。所以,克服我們的怠惰,讀不容易讀懂的書,也是我們基督徒「攻克己身」的屬靈操練的一部分。本文涉及很多歷史性的材料,作者總是掌握有限,希望弟兄姊妹多多糾正、補充,彼此造就,榮耀主名。雷默二零零一年五月六日於北京威斯敏斯德書齋未分卷 宗教改革與重建神學「人的稱義是靠上帝在基督里的恩典,人的成聖要靠上帝所啟示的神聖律法。」――路斯得尼《聖經律法要義》<a href="http://www.zanmei.net/article/admin/article.php?action=nextpage&amp;articleid=39#_ftn1" target="_blank">http://www.zanmei.net/article/admin/article.php?action=nextpage&amp;articleid=39#_ftn1</a>[1]――沒有一個教會是完美的教會,沒有一個基督徒在今生臻達完全。教會需要不斷改革歸正,重新回到上帝,回到上帝的話語。重建神學是在二十世紀美國改革宗教會內興起的一種神學運動。重點是強調傳統的加爾文主義救恩神學,並在基督徒倫理學領域中,高舉上帝的約法,主張以上帝的話語為標準,重建個人和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當今歐美改革宗長老制教會多被新派神學顛覆。新派神學顛覆改革宗教會的手段,就是藉助歷史上根深蒂固的反律主義異端思想,使改革宗教會偏離聖經所啟示的聖約神學,從而與一般福音派「廉價恩典」、「廉價福音」混在一起,失去了改革宗神學的傳統特色。「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太5:13)在進一步介紹重建神學之前,我們首先簡單地回顧宗教改革,以及改革宗教會與神學發展的歷史。新教傳統的宗派有六大宗,分別是改革宗、路德宗、循道宗、浸禮宗、公理宗和聖公會(安立甘宗)。中六大宗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加爾文神學的影響。改革宗是完全的加爾文神學;而在路德宗中《海德堡要理問答》就是加爾文神學與路德宗的結晶;循道宗中亦有懷特菲爾德為首的加爾文主義者;在浸禮宗中則有採納《威斯敏斯德信條》的加爾文派浸信會,其中司布真就是浸禮宗中著名的加爾文主義者;公理宗的信仰是以加爾文神學思想為基礎,只是對信條的態度比較靈活;聖公會至今所遵行的《三十九條》更是直接受加爾文神學的影響。[2]在世界各處基督教會中,持守加爾文主義神學立場的人也許不佔多數,但他們總是帶領神學的方向。所以,現代改革宗神學家華菲德聲稱:「加爾文主義就是基督教。加爾文主義所代表的超自然主義就是基督教的生命;沒有它基督教就不能存在。」[3]華菲德說,基督教的前途與改革宗信仰有密不可分的關係,「正如從前一樣,基督教的將來與加爾文神學的命運直接相連。」[4][1]R.J.Rushdoony:TheInstituteofBiblicalLaw(ThepresbyterianandReformedPublishingCompany,1973),4.[2]湯清編譯:《歷代基督教信條》,179,211,396頁,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1989年。[3]華菲德著,趙中輝譯:《神學家加爾文與今日的加爾文主義》,40頁,台北,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1984年。[4]趙中輝著:《神學名詞辭典》,第568頁,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台北,1998年。未分卷 一.宗教改革與宗教改革時期神學宗教改革始於十六世紀時的西歐。從根本上講,乃是一種宗教的運動,核心是基督教神學的變革,成果就是合乎聖經的改革宗神學的確立。不明白基督教神學,也就不明白宗教改革的原委。很多人把宗教改革視為政治運動、社會解放,但這都不是根本。根本乃在於羅馬天主教會在權威和得救的問題上,背離了聖經,從而導致種種的敗壞。羅馬天主教會否認聖經為基督徒信仰與生活的唯一無謬的準則,後來甚至發展出教皇無謬的邪說;在得救的問題上,羅馬天主教會主張稱義既要靠基督為我們所成就的,也要靠我們自己的作為。宗教改革時期神學與歷史上遵循《聖經》真理的基督教神學一脈相承。它堅持:《聖經》是基督徒信心和行為絕對可靠無誤的準則。整個基督教都服從《聖經》的權威。耶和華全能的神是天地的主宰。他全然聖潔、智慧、公義、慈愛和正直。這位三位一體的神本質為一,但包含了三個位格:聖父、聖子和聖靈。耶和華神是掌管萬有的神,意指他並非旁觀者,而是至高的統治者,萬有的監護者,無人能干涉他神聖的旨意。他照著自己的美意和籌算,在歷世歷代堅定不移地施行他的旨意。根據他的旨意,他為自己的羊群制定了一個救恩的計劃。他差遣獨生愛子耶穌基督,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住在我們中間,承受死難的痛苦,成為他百姓寶貴的贖罪祭;然後身體復活,得到了尊貴和榮耀;將來有一天他會回來審判死人和活人。宗教改革時期神學強調健全合理的教義,就是承認神的主權,人的卑微和教會得以與他相交所仰賴的豐富奇妙的恩典。在宗教改革這一時期里,教會經歷了一場變革,愛上帝的人試圖使基督教歸回到《聖經》的權威之下。宗教改革運動的意願不是篡改,而是要教會的實踐重新歸回、遵循上帝的話語。復原派教會(亦稱抗羅宗)由馬丁路德、慈運理和約翰加爾文掌旗,擯棄中世紀羅馬教會的錯誤,開創了今天眾所周知的新教信仰。新教教會,即復原教會,就是誕生於宗教改革運動。馬丁·路德和早期的宗教改革人士畢盡全力,試圖說服教會:救恩全繫上帝的恩典(唯獨恩典,solagratia),唯有通過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唯獨信心,solafide)方能得到。他們相信教會所有的教導和教義都應僅僅根植於《聖經》(唯獨《聖經》,solaScripture)。經過路德和加爾文的努力,改教人士認識到《聖經》的確清楚教導我們,上帝確是主權的上帝。他們相信上帝不是一位無所事事的旁觀者,而是積極介入整個自然和人的生活:「保護你的必不打盹。」(詩121:3)他們效仿使徒保羅,教導:「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17:28)他們堅信上帝以全權掌管萬有,一切事情的發生和消失都經過了上帝的設計,因為他「隨己意行作萬事。」(弗1:11)他們也承認上帝所有作為中所蘊含的旨意和人的主要目的都在於榮耀上帝(唯獨上帝的榮耀,soliDeoGloria)。宗教改革確立了三大基本原則:1.上帝話語的權威性復原派教會都相信,教會之教訓唯一的來源就是聖經。在整個人類歷史上,上帝曾向人說話,施展作為。上帝怎樣和人來往都寫在聖經里。聖經是上帝的啟示之道。人的信仰和教會的行動如果不符合、超越、離開上帝的啟示之道,就不能接受。教會的傳統是了解聖經的幫助,但不能視為啟示的第二來源。惟獨聖經才是基督教教義的最終來源和標準。羅馬教會卻主張聖經和傳統二者都是信仰的來源和規範。所謂的傳統就是教皇和大公會議頒布的諭旨,羅馬教會把這種諭旨視為聖經的唯一許可、合法與永遠正確的解釋。後來甚至演化出教皇無謬的教義。2.稱義全憑上帝恩典人的得救全憑上帝的恩典。人本來不配,是上帝白白賜給的。這就是後來人所共知的「因信稱義」的教義。復原教會相信人的罪得以赦免,完全是上帝的作為,是藉著基督的受死和復活,在基督里獲得新生命;從此結出聖靈的果子來。羅馬教會相信基督的拯救,但他們強調善行與信心並重,並強調善行的功勞。復原教會認為人的「稱義」和為上帝接受,完全靠基督。羅馬教會在信心上添加了自己的善行。復原教會不把善行的價值當作稱義的條件,視善行為稱義的結果與證據。3.信徒皆為祭司基督徒不分聖職人員和信徒兩個階層。只有一個福音,一個因信而稱的義,在上帝面前所有男女信徒、聖職人員都處於平等地位。所有基督徒,都有聆聽彼此認罪之共同權利,而羅馬教會則是一定要向神父認罪。每個信徒都可以直接來到上帝的面前,不必中間還經過一個居間人。牧師和平信徒之間並沒有屬靈的差別,只是在基督的身體內,功能上的區分而已。[1][1]參考《基督教兩千年史》,陶理主編,香港海天書樓,370-373頁,1998年;《神學名詞辭典》,544-545頁。未分卷 二. 宗教改革與改革宗傳統在歐洲宗教改革中,馬丁·路德(1483-1546)、慈運理(1484-1531)和約翰·加爾文(1509-1564)是最為著名的代表人物。馬丁·路德雖然寫了很多東西,但是他忙於與對手論戰,並沒有時間作系統性的整理和著述。而慈運理則是在47歲時就戰死沙場。加爾文比路德小26歲,比慈運理小25歲,他是屬於宗教改革的第二代人物。所以,他比較有時間在神學上作系統性的整理和研究,是宗教改革神學的集大成者。改革宗一詞,乃是為了使加爾文派傳統與信義宗及重洗派傳統有所區別。改革宗傳統的開山鼻祖是蘇黎世第一個改教者慈運理和日內瓦的約翰·加爾文,其中加爾文更是在其聖經注釋、小冊叢書,特別是在《基督教要義》一書中,發展出一整套新教神學。從宗教改革時期直到如今都有許多人和團體隨從加爾文的教訓,但他們並不是完全循著相同的思考或發展路線前進。因此改革宗傳統中的加爾文主義者,儘管在許多方面基本上都彼此認同且相似,但因著歷史或地理上的環境,也存在諸多差異。這些差異就形成了此傳統中的許多路線或門派。改革宗傳統發展出的第一路線,為西北歐、瑞士、法國、荷蘭和德國所共享;並且也影響到匈牙利東部和義大利南方的瓦德西亞教會。改革宗教會在這些地區活躍於編製早期的信仰告白與要理問答,許多教會視其為教義標準。1537年加爾文起草了第一篇改革宗要理問答,並於1541年重新修訂。這項工作被翻譯成數種文字,併產生莫大影響力。而更為重要的是1563年出台的《海德堡要理問答》,它至今還是大多數歐洲改革宗教會內標準的信仰告白文件。1561年的《比利時信條》也清楚說明了加爾文派的教義立場。越過大不列顛群島的水道,加爾文主義乃是宗教改革時期英國最具影響力的思想。當時伊麗莎白女王強迫英格蘭教會保留半天主教式的崇拜儀式和管理方式,但加爾文主義仍如呈現於1563年《三十九信條》中一樣是基要的神學(此信條是克蘭麥大主教於1553年所著的《四十二信條》的翻版)。步入十七世紀,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也為說英語的神學生提供了基礎神學的指導。當時由獨立教派,長老會,以及更為堅定的加爾文派人士所形成的清教徒,堅持要根除國立教會中一切羅馬天主教的殘跡。同時,一群為數可觀,受重洗派影響的新教徒,雖然接受為成人施洗是執行聖禮的唯一適當方式;另一方面也接受改革宗絕大部分的教義。因著他們相信預定的教義,因此人稱之為「特別」浸禮派,以區別那些拒絕預定論的「自由意志」浸禮派。而這些不從國教的團體也就負起了起草《威斯敏斯德信條》和《威斯敏斯德教理問答》、教會行政方式和崇拜規程的責任,直到如今這些都仍然是一切說英語的長老會的標準。蘇格蘭長老會和蘇格蘭教會最初使用《蘇格蘭人信仰宣言》(1560)和《日內瓦教理問答》,後於1647年採用了威斯敏斯德信仰準則;在獨立派以壓倒性的多數佔據英國國會之後,他們就拒絕接受英國國教的信仰標準。在全世界歐洲和英國的殖民地上的改革宗和長老會,都是十七世紀末移居麻省、紐約、南非、澳大利亞、紐西蘭及他處的移民者所建立的。雖然起初母會並未給什麼幫助,可是他們還是遵循母會的教義、崇拜儀式、和行政傳統,發展了自己的教會。大多數長老會都採用《威斯敏斯德信條》的基準,而根源於歐陸改革宗傳統的教會則堅守其原有的信仰告白和要理問答(《比利時信條》,《海德堡教理問答》和《多特信條》)。改革宗傳統的歷史從來都不是一帆風順,毫無爭議的。有時出現難題,令那些堅守改革宗立場的人對其基本信仰作重新檢討和辯護。其中最有影響的明證之一,是一場始於荷蘭神學家雅各·阿米念的爭論。阿米念反對加爾文有關恩典的教義。1610年他的信徒發表了一份《抗議文》(Remonstrance),反對那些與他們意見不合的人,使事態陷入白熱化。1618年,來自世界各地的神學家們為此在荷蘭的多特舉行了一次專門會議,與會者譴責了阿米念派的觀點,把阿米念派定為異端,確認:(1)人類完全墮落;(2)神無條件揀選;(3)基督的贖罪僅限於選民;(4)神恩之不可抗拒;(5)信徒蒙保守直到永遠。阿米念派人士被驅出改革宗教會,成立了自己的教會,並且一時聲勢浩大,成為衛斯理主義循道派及其他非改革宗和抗改革宗教派的根基。多特總會的《多特信經》與《比利時信條》、《海德堡要理問答》合稱為三項聯合信條,是大多數歐陸改革宗教會持守的信仰基準。在英國與蘇格蘭之間發生了與以上不同的衝突。清教徒試圖完全改革英國國教,但遭到伊麗莎白女王及其繼承者詹姆士一世和查理一世的反對。由於清教徒在國會的影響很大,因此能與皇室對抗,但最後這場對抗演變成戰爭。戰爭的起點是在蘇格蘭,因查理一世想強迫蘇格蘭長老會接受主教制,遭到後者的堅拒。查理一世想用武力鎮壓反抗,卻受到國會中清教徒的強烈反對。結果是1649年國王戰敗,被俘,被國會送上斷頭台,其後九年就由克倫威爾當政。但克氏去世後不久,查理二世登基,遵循其父查理一世的政策繼續治理英格蘭和蘇格蘭。此時英國的清教徒受到壓制,但蘇格蘭人卻奮起以武力反抗查理二世,從此展開了游擊戰。所謂「盟約者」,乃因共同立約要為「耶穌基督的王權」爭戰而獲名。他們一直堅持奮戰下去,即使查理二世的弟弟,羅馬天主教徒雅各接替其兄即位也未能止息他們的對抗。直到1688年雅各王被迫退位,奧倫治王子威廉繼承王位,他們才放下了武器。改革宗傳統雖然有其坎坷爭議之處,但它在世界上具有正面積極的影響。十八世紀時,它在世界福音復興中就佔有中心地位。如1700年在蘇格蘭的復興運動是由於湯摩斯·波士頓(ThomasBoston)以及清教徒之著述而產生。其中《現代神學的精華》一書力主加爾文派信仰,影響巨大。這場復興逐漸與英格蘭在喬治·懷特菲德領導下的大復興匯合。在美國殖民地,約拿單·愛德華滋參與大覺醒運動,這場運動也與英格蘭的大復興息息相關。在所有這些運動中,加爾文神學乃具最根本的影響力。近代在大不列顛群島,改革宗傳統繼續結出累累碩果。其中最重要的教會事件是絕大部分人脫離了蘇格蘭教會,成立了蘇格蘭自由教會。儘管直接原因是反對贊助者強迫牧師對會友的權力,根本原因則是因為蘇格蘭教會已大規模地放棄了改革宗的立場,而那些渴望持守這一立場的人就堅持主張他們有自由選擇自己的牧師。這一要求被否決後,他們就退出成立了自己的宗派。但改革宗信仰的影響不僅只在教會範圍內有所行動。當時的產業革命引起了廣泛的社會變化,工場主普遍殘酷地剝削工人。英格蘭的安東尼·阿希理·庫珀、謝福斯白瑞之第七伯爵、湯摩斯·錢模士牧師等人大力奔走,促使國會立法保護工場工人,礦工,和殘疾人的利益。這些領袖大多數都極力贊同加爾文信仰。到該世紀末不少持同樣看法的人進入了英國國會,為其他改善工人階級生活狀況的立法負責。以改革宗觀念參與社會和政治的慣例被帶入美洲。長老會和改革宗教會許多人參與了廢除奴隸制的運動,近年來對民權運動和其他類似運動更是非常熱心。[1]改革宗傳統向來積極支持教會信徒的教育。加爾文堅持對教會青少年進行要理問答的訓練,並建立了今天的日內瓦大學。蘇格蘭的約翰·諾克斯參照這一教育模式,在所著的《第一訓誨書》中提出了有關教育的條文。在荷蘭,萊登大學是按照這一教育思想成立的;在法國則據此設立了數間神學院。美國受同樣教育傳統的影響,建立了哈佛和耶魯等大學。改革宗神學是全方位的世界觀,它所注重的不僅是個人生命的改變,而上整個社會文化的改變。它所傳到的每一個地方,首先是給當地文化帶來極大的震動,其次就上逐步地變革當地文化,把上帝的真道應用在個人後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羅1:16)在改革宗神學中,福音的大能得到了極大的彰顯。[1]請查閱《宗教改革簡介》、《改教時期神學》,<a href="http://chinachristianbooks.org" target="_blank">http://chinachristianbooks.org</a>。未分卷 三.改革宗信仰的神學特色以主權的上帝為中心的教義乃是改革宗神學的主題。而路德本人一直為罪得赦免而掙扎,給後人遺留下來的集中在因信稱義的拯救論上。受加爾文影響的改革宗神學,則在上帝至上主權的基礎和前提下將整個的聖經教義揭示出來。[1]改革宗神學往往又被稱為加爾文神學,或加爾文主義,這是因為加爾文思想對改革宗神學的影響。許多人濫用加爾文神學這個詞,責備信奉改革宗神學的人只是追隨加爾文這個人,而他們則是跟隨上帝和聖經。這都是自欺欺人。他們也是聽自己牧師的講道,閱讀自己所認可的神學家所寫的聖經注釋,認為這樣能更好地理解聖經。改革宗神學之所以接受來自奧古斯丁、路德、加爾文等的教導,是因為我們相信他們的教導比其他任何人的學說更接近聖經的教導。但聖經仍然是我們唯一的無謬的標準。我們只是相信他們的教導比其他人的教導更高超而已。一講到改革宗神學,人們往往立即想到的是加爾文神學五大要義,即TULIP:(1)人全然敗壞(TotalDepravity)。人在其墮落、罪惡的天性中,「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2:14)墮落和未獲重生的人「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2:1),無能自助。除非通過我們的救主白白的恩典,人不可能脫離這可怕的境地。(2)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Election):神沒有任憑人在罪中滅亡,而是在創世以前就揀選了一群人施行拯救,這群人的數目無可勝數。「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弗1:4),顯然得救的人就是那些被全權的神揀選出來預備得救的人,「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出33:19)他的揀選不是基於人的任何美德,「免得有人自誇。」(弗2:9)(3)有限的贖罪(LimitedorDefiniteAtonement):基督的贖罪特別是為了他的百姓得拯救:「我為(我的)羊捨命。」(約10:15)他並沒有為那些不來就他的人拋灑熱血,也沒有為他們的罪付上贖價,他們自己必須為之付代價。「我不為世人祈求,卻為禰所賜給我的人祈求。」(約17:9)(4)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ofGrace):他所揀選的人一定會歸向他:「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約10:27)上帝派遣聖靈在選民的心裡有效地工作,基督就是為這些選民而死。「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結36:26)「上帝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11:29)(5)聖徒蒙保守(PerseveranceoftheSaints):「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約10:29)救恩不是基於任何人的美德,主的羊在永恆中的安全也就不靠他們自己,因為「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1:6)神的恩典會保守真正的信徒。那些從信心中滑落的人證明他們從來沒有真正得救過。此加爾文神學五大要義固然概括了加爾文救恩神學的特色。但加爾文神學的內容要遠比五大要義更為廣泛。如果我們僅僅把加爾文神學局限在這五大要義上,不尊重個改革宗傳統信條中所告白的其他重要的信仰要道,教會的健康就處於非常危險的境地。這正是二十世紀歐美改革宗教會所面臨的問題,重建神學根據教會的這一處境,喚醒教會重新全方位地復興改革宗傳統。桑德林(AndrewSandlin)是改革宗重建神學的後起之秀,現任《迦克頓簡訊》主編。他從七個方面概括了改革宗信仰:[2]1.主題每一個神學體系都有自己所強調的主題。羅馬天主教的神學思想是圍繞大公教會展開的,而循道宗的神學主題則是成聖,五旬宗的主題是聖靈,浸信會的主題是重生,路德宗的主題是因信稱義,希臘東正教的主題是聖禮。而改革宗信仰則是以上帝為中心構建自己的神學體系。2.上帝與大多數基督教宗派一樣,改革宗認為上帝有諸多崇高的特性。但在改革宗信仰中,上帝得到了更高的尊崇。上帝知曉一切要發生的事情,因為他是上帝,宇宙萬物都在他的控制之下(賽46:9,10)。他行他自己想行的事,沒有人能攔阻(詩115:3),他是聖潔的(賽6:1-5),他恨惡邪惡,也恨惡惡人(詩11:5)。改革宗信仰持守《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迦克敦信經》、《亞他那修信經》所界定的上帝三位一體的正統教義。3.權威對於改革宗而言,聖經是上帝的默示,是信仰和生活的唯一標準,「決定一切宗教的辯論,審查一切會議的教令、古代作者的意見、世人的教訓和私人的靈感,並下最後斷言的至上裁判者,除在聖經中說話的聖靈以外,別無其他。」(《威斯敏斯德信條》1·10)我們必須知道的一切,都在聖經中可以找到,或者是在聖經明確的文字表達中,或者可由其含義推出。4.救贖非改革宗人士最注意的就是改革宗的救贖神學[3]。救贖的教義只是改革宗信仰的一部分,但卻是非常重要的部分。改革宗信仰包括預定和揀選(弗1:4,5),人類的完全敗壞(羅3:10-18),基督的受死確保他的子民的救贖(約10:15),基督對其選民的保守(腓1:6)。改革宗相信罪人的得救完全是因著上帝的恩典。其他許多團體,如羅馬天主教,希臘東正教,和許多浸信會人士、循道宗人士,相信墮落之人仍然有自由意志,在得救上可以與上帝合作;上帝作上帝當作的部分,人作人當作的部分。但改革宗信仰與此不同。我們相信救贖完全是上帝的作為。聖父在創立世界以前就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弗1:4),聖子在骷髏地為我們買贖了救恩(徒20:28),聖靈到時以其重生的大能更新我們(約3:5)。上帝救拔我們,並不是因著我們自身的作為,或者他知道我們將要怎樣,而是因著他的恩典(弗2:8-10)。改革宗並不像許多福音派和基要派信徒所相信的那樣,認為人是在信了之後才得到重生。改革宗相信人重生之後,才會相信。如果人本身的靈性發展能夠導致相信基督,那他們為什麼還需要重生呢?(林後2:14)但我們也與早期的浸信會信徒不同,他們相信不需要傳福音,使人得救。因為上帝揀選屬於他自己的人,他也揀選了得救的方法,那就是通過福音的傳揚(林前1:21)。我們預定要傳福音,因為聖靈就是藉著傳福音來使罪人悔改(弗1:13)。我們相信人稱義是單因著信(羅4:5;加3:6-8)。當我們在救恩中與基督聯合的時候,上帝就把基督完全的義歸於我們。換言之,他視我們像基督一樣無罪,這並不是因著我們自己的義,因為我們自身無義可言(腓3:9),而是因著他看基督的義,並把基督的義歸於我們(林前1:30)。我們因信得救,這信也是上帝的恩賜(弗2:8,9)。改革宗相信那些上帝稱義的人,上帝也使之成聖(羅8:29-39)。我們不相信那些真正得救的人會喪失他們的救恩,也不相信真正得救的人會離開上帝的眷顧而生活在持續的屬血氣的狀態之中。時代論者和基要派人士聲稱有屬血氣的基督徒,我們並不贊同,雖然我們相信基督徒可能有屬血氣的行為。如果口裡承認是基督徒,卻沒有什麼善行,他們只是證明自己的信心並不是真誠的(雅2:17-26),也就是說,他們並沒有真正地歸信基督。改革宗相信基督徒今生不可能達到徹底的完美,相反,與罪的爭戰要持續終生(羅7:15-25),直到死後見主或他來之時。改革宗確實相信,因著聖靈在選民心中的動工,基督徒會不斷進步,罪的權勢越來越弱(羅6:16)。上帝使完美成聖的工具包括他的話語(彼前2:1-3),我們自身對罪的抵擋(彼前5:8-99),治死罪人之事(羅6:15-22),經歷個人的苦難(雅1:2-4)。5.盟約改革宗相信上帝是藉著盟約與人聯繫。「上帝與受造者中間的距離非常遙遠,雖然有理性的人應服從他,以他為他們的創造者,但是他們決不能得著他,以他為他們的福分和賞賜,除非是上帝自願俯就,這俯就乃是他樂意用立約的方式顯明的。」(《威斯敏斯德信條》7·1)例如,在救贖中,基於基督的死,上帝應許把永生賜給一切基督為之而死並信基督的人(約3:14-18)。在新約之下,上帝饒恕他的子民的罪,並把上帝的律法刻在他們的心中,因為基督擔當了他們的罪(來8:6-14)上帝也應許根據他的子民及其後裔的順服而賜福他們(申4:39,40;5:32,33)。信主的父母的子女也是盟約的後裔,與上帝也有特別的關係(創17:7;徒2:38,39;林前7:14)。改革宗相信亞伯拉罕之約必定要成就。亞伯拉罕必定要成為多國之父(創17:4-8)。亞伯拉罕的後裔就是那些信靠基督屬乎基督的人(加3:28-29)。所以,將來有一天會有眾多的國家、眾多的君王藉著與基督的聯合而歸入教會。6.教會教會論是改革宗信仰極其重要的部分。雖然我們承認由所有的基督徒組成的普世教會,但注意力還是集中在地方教會信徒的聯合上。普世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弗1:22,23),由地上和天上所有的信徒組成(來12:23)。地方教會則由為基督而聯合在一起完成治理與福音的使命的信徒組成。教會是基督在世上的社團代表(太28:18-20;林後5:19,20)。教會的使命就是傳揚耶穌基督的福音,使萬國列邦都處於耶穌基督和上帝的話語的管教之下。教會通過講道造就自身(提後4:2),通過聖餐而與講道的血和肉聯合(林前10:16),並在會眾之間以愛心發揮各樣的恩賜(弗4:7-16)。改革宗向來注重的是講道。在羅馬天主教和希臘東正教中,神父的地位幾乎像基督一樣,向那些聽道的人布施上帝的恩典。在五旬宗和浸信會中,牧師則更像先知:宣告他所相信的上帝直接啟示他的話語。但改革宗的信仰則與之相反,在改革宗中,牧師以敬畏之心站在會眾面前,宣講聖經中上帝所啟示的話語。作為改革宗的牧師,他不僅要具備高尚的屬靈的資質(提前3:1-7),而且也要具備高尚的學術的資質(提後2:15)。這並不是說他要成為不信者眼中的學者,而是說他對聖經、對優秀的解經書籍、對他自己講道所使用的語言,要確實精通,能夠熟練運用。他不得宣講自己的觀念,而是要宣講上帝的話語。他的講道是解經式的講道,把聖經的本意向會眾解釋清楚。不僅如此,他還要藉著聖靈的大能和他的話語,教導信徒和還未歸信的人應用聖經的真理。改革宗信仰強調聖餐。在聖餐時,教會中的各個家庭的成員一起掰餅,記念耶穌的死(林前11:24),並從中得力,可以過基督徒的生活(約6:41-63),掰餅也是公開地宣告信徒遵守新約的決心(太26:28)。改革宗信仰不同意羅馬天主教關於聖餐的變質說,也不同意聖餐是彌撒獻祭。我們相信這種說法是褻瀆上帝的。我們也不贊同路德宗的同質說,路德宗認為基督肉身臨在於餅酒之中。我們也不贊同大多數福音派教會的立場,他們認為,掰餅只是對主的記念,而不是把恩典和力量施與那些藉著信心參與的人。我們相信,基督徒藉著信心參與掰餅的時候,他們確實是與基督的體和血交通(林前10:16)。但餅還是餅,酒還是酒,只是我們藉以得永生的基督的體和血伴隨這些標記。7.社會改革宗信仰不相信基督只是基督徒的主,基督只是教會和家庭的主。改革宗基督徒相信基督是萬有的主人(弗1)。我們相信正如基督徒、家庭和教會要成聖一樣,社會也要成聖。改革宗相信「政教分離」,但這種政教分離並不是說國家與上帝分離。我們相信上帝要求所有的領袖都要順服上帝和他的話語。我們與再洗禮派不同,再洗禮派認為政治是骯髒的,不應擔任政府官員,要遠離一切政治事務。我們相信基督徒應當在政治領域確立基督的主權,正如在家庭、教會、教育、商業、經濟、藝術等社會的其他所有領域一樣。我們相信教會在傳福音,運用上帝的話語,使列國基督化的過程中,是不會失敗的(太16:18,19;28:18-20)。我們並不認為教會是在堅守最後的陣地,直到基督肉身再來救拔他的子民。我們相信,在基督徒完成上帝的使命的過程中,基督始終與我們同在(太28:18-20),而且我們相信基督徒所成就的要超過耶穌在世上的時候;我們相信基督之所以回到天上的一個原因,就是使他的子民藉著他的恩典能夠成就更大的事(約14:12)。我們相信耶穌基督已經在大衛的寶座上執掌王權(徒2:22-36),他要在那裡等候直到他所有的仇敵都服在他的腳下(來10:11-14)。所以,我們相信,教會在傳福音,使萬國列邦順服於基督的話語的管教之下的使命上,必定會得勝。我們所期望的是將來有大量的人歸信主耶穌(羅11:11-19),會有基督化的文明出現(賽11:1-11)。總之,改革宗並不贊同「基要派」和「福音派」的稱謂。他們像那些基要派人士一樣強烈地堅持基督教的基本教義,但我們認為基要派稀釋了聖經的信息,並沒有在個人和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主張耶穌基督的主權。同樣,改革宗也不喜歡被稱為「福音派」,雖然我們也像福音派人士一樣強烈地持守福音要道,強烈地主張傳福音。我們相信福音派在福音的信息上打了折扣,他們主張基督的死僅僅是為了拯救罪人,並藉著他的受死確實地保障了他們的救恩。加爾文主義是一個全方位的生活方式,它關涉到個人和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基督徒的生命並不是主日敬拜結束就結束了;主日敬拜僅僅是開始。所以,改革宗相信基督會藉著我們在整個歷史中得勝。我們之所以有這樣的信心,第一個原因就在於聖經中確實應許了這樣的得勝;第二個原因就是加爾文宗是唯一的真正地全方位地與撒但的國度爭戰的基督教世界觀。其他的宗派各有選擇,各有側重;惟獨加爾文宗是全方位的。藉著上帝的恩典,改革宗必定要在各個領域與撒但的國度爭戰,使所有的仇敵都降服於基督的腳下。亞伯拉罕·凱波爾是十九世紀加爾文宗偉大的捍衛者,他將加爾文神學帶入政治生活中,成立了一間大學,一份日報,後來又作了荷蘭的首相。他對加爾文神學的簡短有力的陳述是:「我有一個願望,這個願望一直主宰著我的生命;我有一個願望,這個願望始終鞭策著我的靈魂;一旦偏離這神聖的呼召,願生命的氣息離開我。不管世上有多少人反對,神的律法必定要堅立,為了民眾的福利,家庭、學校和國家都要遵行。全部聖經和整個世界見證,神的誡命要刻進國家的良知,萬國要奉行,萬膝要跪拜,萬口要承認,耶穌基督是主!」<a href="http://www.zanmei.net/article/admin/article.php?action=nextpage&amp;articleid=39#_ftn4" target="_blank">http://www.zanmei.net/article/admin/article.php?action=nextpage&amp;articleid=39#_ftn4</a>[4]伯特納是現代著名的改革宗神學家,他在回顧基督教會發展史的時候,說:「我們今天所生活的時代,所有的傳統教會都受到來自內部的不信的攻擊。其中,很多人已經屈服了。降格的方向幾乎總是由加爾文宗到阿米念派,然後由阿米念派到自由派,再從自由派通向獨神論派(註:此派人士否認三位一體的教義,並教訓說在神格中只有一位,就是聖父,並否認基督和聖靈的真實神性)。自由派和獨神論派的歷史顯明,他們最後都退化為社會福音,脆弱不堪,無力自守。我們確信基督教的未來與歷史上稱為加爾文神學的體系緊密相連。如果放棄加爾文宗以上帝為中心的原則,基督教就會跌進以人為中心的自然神學和世俗主義的泥潭。有人宣稱-我們也相信-在加爾文宗和無神論之間沒有穩定的落腳之地。」[5][1]參考趙中輝:《基督教神學·譯者序》,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出版,1993年。[2]AndrewSandlin:ASurveyoftheReformedFaith,ChalcedonFoudition,1997.[3]參考《燈塔簡訊》:《加爾文救恩神學五大要義》,總第23期,2000年3月。[4]AbrahamKuyper:CalvinismAsALifeSystem,<a href="http://www.reformed.org/books" target="_blank">http://www.reformed.org/books</a>[5]LoraineBoettner,TheReformedFaith(PresbyterianandreformedPublishingCompany,Phillipsburg,NewJercy,1983)未分卷 四.路德宗與改革宗神學的不同路德宗,又稱信義宗,是以馬丁·路德的宗教思想為依據的各教會團體之統稱,因其教義核心為「唯信稱義」,故又稱信義宗。改革宗又稱加爾文宗,是以加爾文神學思想為依據的各教會團體的總稱。教會行政實行長老制,由信徒推選長老與牧師共同管理教會,所以亦稱長老宗。路德宗和改革宗是宗教改革中出現的兩大宗派。所以,他們都具備宗教改革神學的共同特徵,兩者的共同點較多,分歧點較少,然而仍有一些分歧,主要表現在:1.聖經的默示馬丁·路德對聖經默示的看法頗為過激。他認為啟示的唯一內容,就是人在基督里的因信稱義,他把聖靈的默示看作是為基督(上帝的道)作見證。那麼這個道成為內在的判斷正典的標準。這種「正典內的正典」,使得路德對聖經內部有許多的批評。其中有:(1)先知常有錯誤;(2)列王紀比歷代志可靠;(3)以斯帖記可以從聖經中省略;(4)符類福音書不都有同樣價值;(5)希伯來書否認有第二次悔改的可能是錯誤的;(6)雅各書作者把聖經弄糟了;(7)啟示錄沒有啟示什麼。加爾文也在道與聖經之道之間有所區分,但並非說前者是後者的標準。他說雖然上帝多次多方曉諭列祖,並藉著口頭傳下來,但如今上帝的聖靈感動已經記載下來。這樣,被記載下來的就成了上帝無謬的聖言。[1]因此批評、挑戰聖經權威的人往往是在路德對聖經默示的學說中找到根據。德語神學,也就是受路德宗影響的神學一直是自由主義神學的溫床,歐洲自由派神學的主要代表就是德國神學家裡奇耳、哈納克,美國社會福音派的主將勞興布希也是在德國學習,有路德宗神學的背景,而所謂的以巴特為代表的新正統主義則是直接受哈納克自由神學的影響,種種的存在主義神學、辯證神學、解放神學、希望神學、生態神學、女權神學、過程神學、歷史神學等等,都是反對聖經的無謬性,從反對聖經的權威開始構建他們所謂的神學,是基督教會內的不信派。[2]2.律法與福音路德本身強調因信稱義,惟獨信心,把福音與律法對立起來。路德說:「律法只是顯明我們的罪,別無其他,使我們感到罪咎,從而使良心痛苦;但福音所提供的則是在這種痛苦中長期掙扎的人所盼望的救贖。因此,律法是邪惡的,福音是美善的;律法宣告的是忿怒,而福音所宣告的則是平安。」這與羅馬天主教會反律主義一脈相承,天主教神父利立在注釋《羅馬書》時聲稱:「律法的功用就是把人引向耶穌。當律法達成這一目的的時候,當基督來臨的時候,律法就廢止了。」[3]路德把律法和福音放在對立的地位,把律法描述為死亡的工具,而福音則是聖靈的工具。律法導致死亡;福音則宣布藉著基督救贖的力量而得永生。律法把人置於上帝的震怒之下,而福音則帶來了恩典。[4]路德認為摩西律法只是對猶太人有效,對外邦人是沒有約束力的。「我們不會再讓摩西來作我們的統治者或立法者了,」路德認為,「第一,我對賜給以色列人的誡命不予理會。它們對我算不了什麼。這些誡命已經死掉了,一去不復返了。」這些誡命只不過是先例而已,「第二,我在摩西律法中發現上帝關於基督的應許。這是最美好的事情。」「第三,我在摩西律法中讀到信心、愛、十字架的美好例證,比如在先祖亞當、亞伯、挪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摩西亦即其他人身上。」我們也在摩西五經中讀到惡人及其後裔的事。但無論如何,「摩西所給的誡命,我們是無需遵守的,除非是這些誡命是合乎自然法的。」[5]總之,路德認為律法和罪都廢止了,所以他宣告:「我在多大程度上因信而持守基督,律法就在多大程度上對我廢止了。」[6]加爾文對律法和福音則有比較平衡的看法。上帝首先藉著「律法」把有關救贖主上帝的認識顯明給舊約中的族長們,然後又藉「福音」顯明給新約時代的我們。新約舊約啟示是同一個約,律法和福音的應許是一致的,都是指向永生的福分,都是指向耶穌基督。「律法」作為整體性預表,說得比較模糊;「福音」彷彿用手指頭指著耶穌基督,比較清晰。加爾文對福音和律法同樣重視。「因信稱義」是信仰的根基,確信人的任何努力不是獲得上帝恩典的途徑,惟有全心信靠上帝,領受神的恩典才是通往救贖的道路;律法是鞭策基督徒所必須的,對於一個站立在福音根基上的基督徒,律法所代表的紀律和訓練是不可缺少的。就律法而言,一是教導,一是執行,轉換成對教會信徒的應用就是信徒教育和信徒訓練,前者是「教」,後者是「管」,「管教合一」,才能把真正的信仰落實在生活之中。路德是最重視「因信稱義」的神學家,主張好樹結好果子,而好果子無法使一棵樹成為好樹:亦即站立在因信稱義根基上的人,才是好樹,自然有如同好果子的好行為出現,而一切好行為並無法使人在神面前稱義。站立在因信稱義的基礎上,加爾文對人性的怠惰特別憂心,主張稱義必須與悔改、重生、成聖密切聯結,上帝的拯救不在於某一剎那,而是持續的整體過程,因此基督徒必須一輩子與人性怠惰奮戰不懈,而律法是鞭策基督徒不要犯罪、離棄犯罪的途徑。路德的錯誤在於把律法與福音對立起來。其實,律法是上帝賜予的,福音也是上帝賜予的;福音中有律法,律法中有福音,這是聖經全備的啟示。福音是上帝恩典的賜予,律法也是上帝恩典的賜予。與律法相對立的不是福音,而是罪;與福音相對立的不是律法,也是罪。[7]路德反律主義的立場和方法使路德宗在基督教倫理學的領域失去了根本的標準,路德宗神學退化成了理智的思辨,或者神秘主義的敬虔。前者就是路德宗神學中的理性主義,後者就是敬虔主義。希特勒就是德國理性主義哲學和路德反律主義神學的產物,馬克思主義也是誕生在德國的土壤上,馬克思的父親就是一個路德宗信徒,馬克思本人也在路德宗教會施洗,只是後來叛道不信。自由主義不信派神學家蒂里希,逃離納粹主義統治的惡夢之後反思的時候,亦不得不承認:「在社會倫理學方面,含糊不清仍然統治著大陸神學。」[8]離開上帝的律法,就失去了標準和依據,當然無法構建系統的倫理學。3.聖餐論路德雖然反對羅馬天主教會的變質說,但他仍然相信基督的身體在聖餐中的臨在,而他的身體被所有分領餅與杯的人得到。他對聖經中所說的「這是我的身體」作字面的解讀,認為餅和酒就是基督的身體。被稱為同質說。加爾文認為路德的主張是把「基督的身體從天上的聖所拉下來」,「但基督的肉身是一直在天上,直到最後審判的時候才會顯現。」[9];他主張在聖餐中涉及接受基督的身體與血,但只是在屬靈的意義上。聖禮乃是真正的蒙恩之道,是基督與我們相通的管道。[10]當然,在國家與教會的關係上,路德宗與改革宗的主張和經歷也截然不同。路德在德國的宗教改革一開始就依附當時的封建選侯,使路德宗一開始就成長在世俗政權的陰影下,國家主義始終是其無法擺脫的毒瘤。改革宗從加爾文起就主張上帝的律法,加爾文在日內瓦所奠定的是神權政治,高舉上帝的主權和上帝的律法,使人從個人或組織的專制奴役下擺脫出來,奠定了近現代民主政治的神學根基。連對加爾文神學頗有微辭的人本主義者也不得不承認:「加爾文神權政治奠基之日,亦即民主政治萌芽之日。」[11][1]趙中輝著:《神學名詞辭典》,353頁。[2]桌新平著:《當代神學的發展與派別》,參考於可主編《當代基督教新教》,1-90頁,東方出版社,1993年。[3]轉引自R.J.Rushdoony:Romans&amp;Galatians(Vallecito,CA.RossHouseBooks,1997),198。[4]參考保羅·阿爾托依茲著:《馬丁·路德的神學》,259頁,段琦、孫善玲翻譯,譯林出版社,1998年。[5]R.J.Rushdoony:TheInstituteofBiblicalLaw,p.651。[6]同上書,P674。[7]梁望惠:《神學反思-加爾文與台灣基督教長老會》,<a href="http://www.christianstudy.com/" target="_blank">http://www.christianstudy.com/</a>[8]何光滬選編:《蒂里希選集》,514頁,上海三聯書店,1999年。[9]JohnCalvin:InstitutesoftheChristianReligion4.17.30,TranslatedbyFordLewisBattles,AGESSoftware,Albany,ORUSAVersion1.01998[10]《神學名詞辭典》,408-510頁。[11]威爾·杜蘭著《世界文明史·宗教改革》,664頁,東方出版社,1999年。未分卷 五.范泰爾與重建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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