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歐洲宗教建築與音樂的美學關聯
摘要
從審美和文化角度探討中世紀歐洲宗教建築與音樂的關聯,以時間作為軸線,將中世紀建築和音樂形式與內容的發展的近似性進行了比較分析; 從宗教和藝術的文化共通性的角度說明了兩種藝術形式的關聯更多是出於美學上的內在聯繫。
關鍵詞:中世紀; 建築; 音樂; 美學關聯
一、歐洲宗教建築和音樂歷史發展近似性西哥特人滅亡羅馬帝國後,歐洲進入基督教時期。這一時期經濟落後,戰爭頻繁,動蕩的社會不利於文化的發展。教會作為統治階級仇視藝術,古代希臘和羅馬的文化藝術都被摧毀,被認為是「異教」,追求藝術是原罪,主張禁欲主義。當然「反藝術」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可以稱為一種藝術,也有其文藝理論基礎。如特爾屠良說過:「真理的主宰痛恨一切虛偽,把一切不真實的或偽造的東西都看做邪淫。」從美學的角度來說,基督教所提倡的美學精神可以理解為除去藝術中對道德有消極影響的因素,當然消極與否是由教會裁判,目的是體現人的心靈在宗教洗禮和凈化後與神性的和諧統一,即神性高於人性。中世紀的美學就是宗教和藝術結合產生美。托馬斯·阿奎那曾說:
藝術品的形式放射出光輝來,使它的完美和秩序的全部豐富性都呈現於心靈,這種光輝來自上帝。」
宗教是社會意識形態,基督教的文化也脫離不了孕育希臘羅馬文化的土地,尤其是音樂,吸收了希臘音樂的特點,同時加入宗教的神聖。早期基督教對藝術持否定態度,但基督教教會畢竟不能離開藝術對人的精神世界、對人的最隱秘的願望和激情進行深刻的影響的能力 。根據黑格爾的理論,宗教發展分為「自然」、「自由」和「啟示」。自由宗教在自然宗教和啟示宗教之間存在,將絕對意識體現在藝術的感性形式上,而這時的審美主體的意識就可以在審美對象中達到對自身的觀照,這樣就達到了自身與審美對象的統一,絕對意識和藝術作品的統一。
公元 6 世紀的基督教音樂形式為格里高利聖詠,是由教皇格里高利一世整理的一種簡單的無伴奏的單聲部音樂,因其旋律線非常平緩,所以也被稱為「素歌」,其英文名稱 plainsong 就是指平的歌曲的意思;而同一時期的教堂建築也是對羅馬時代作為法院或會堂的巴西利卡進行舊物改造利用,這種時代精神的心理是由於基督教的禁欲主義,以及流傳一時的關於公元 1000 年世界末日的傳說,使得當時的這種「湊合對付」的藝術形式略顯粗糙甚至是幼稚。
這種情況直到公元 8 世紀的加洛林文藝復興才得以改觀,這時歐洲出現了統一的查理曼帝國,政治經濟生活相對穩定,加洛林王朝的統治者雖然是文盲,但懂得加強文化復興的重要性,為宗教活動服務的藝術形式也得以發展。宗教對藝術的影響還體現在宗教內容成為藝術創作的題材,宗教的思想滲透了藝術創作的內容。基督教的關於上帝創世和人能死而復生的學說改變了人們關於生與死、歷史與命運的看法,從而形成了藝術中的罪惡與懲罰、出生與死亡等系列主題。
加洛林文藝復興期間,宗教音樂形式出現了平行奧爾加農,這是在演唱實踐中即興增加一個平行四度或五度的聲部而產生的形式。宗教建築則出現了在羅馬建築舊址上重建或模仿羅馬時期圓拱的羅曼式建築,該建築是真正意義上的符合宗教活動需要而建造的。隨著公元 1000 年的世界末日說的破滅,宗教謊言第一次被戳破,人們開始反思禁欲主義,由此引發了中世紀文化的第二次飛躍,即哥特藝術時代的到來。雖然「哥特」這個詞是被後世強加的表示野蠻落後的蔑稱,但在當時卻代表著進步。儘管教堂主張美是閃耀著神性的光輝,但藝術作品卻不是這些神職人員的專利,尤其像建築這樣的藝術是需要普通勞動者參與的,既然普通人能參與到其中,那麼就不可避免地會帶入一些自身所處階級的審美意識 。
哥特藝術就是源自人民大眾,通過與天主教會之間的鬥爭,逐漸佔領了當時的文化陣地,開始注重對形式的追求。哥特時代的主教堂與宗教音樂的產生都是源於對形式的探索。教堂建築最常見的結構形式是尖拱,尖拱的幾何形態就是兩條豎直的側邊由一個彎曲變化的「拱頂」聯繫起來。人們由這個簡單的形體,發展出許多結構複雜、富有邏輯的建築。例如公元 13 世紀的哥特式教堂,其巨大的石質穹頂,高大的玻璃彩窗無不是以最基本的拱通過對稱排列或旋轉而形成的。兩個筒拱交接成為十字拱,這樣就營造了一個簡單的三維空間,這個簡單的空間可以向四周擴展,形成了豐富的平面。另一方面,拱的縱向疊加,形成了教堂建築的承重結構,同時也營造了一種向上升騰的宗教氣氛,孕育出一種與人體尺度形成鮮明對比的空間氛圍 。它利用垂直和縱深兩個方向的尖銳對立,使審美主體產生敬畏的幻覺,這符合基督教所宣揚的神秘主義和不可知論。
同時期的音樂形式也是由一種基本形式發展而來,那就是平行奧爾加農。就如同哥特建築中的尖拱一樣,以這種簡單的形式為基本單位,變化出各種複雜的形式,導致了平行奧爾加農演變成自由奧爾加農、花唱式奧爾加農和有量式奧爾加農。這種手法一直到現代的音樂創作中也可以覓得蹤影。哥特時期的音樂和建築更是通過「巴黎聖母院學派」緊密地聯繫在了一起。聖母院創作的奧爾加農上方第二聲部的花唱式音符增多,下方定旋律聲部的每一個音符也因此無限制拖長,需要幾個歌者輪流換氣方能支持住。花唱式奧爾加農上方第二聲部用假聲演唱,流動的旋律在厚實的低音襯托下盡情地迴旋,造成一種廣漠的空間感。這與巴黎聖母院這座建築的設計理念也不謀而合,哥特式教堂是典型的精神大於物質的藝術類型,即黑格爾所認為的浪漫型藝術,其目的就是為了營造神秘的宗教氣氛。古代的畢達哥拉斯數理和諧理論也被披上了宗教的外衣:
巴黎聖母院的立面構圖可以分解為 8個符合「黃金分割」長寬比例的矩形,平面構圖也是一個符合黃金比例的矩形,內部按宗教活動需要劃分成一個天主教的拉丁十字形狀。而巴黎聖母院的外部形式也充滿著宗教意味:立面中心的玫瑰窗象徵著巴黎市的守護神聖母瑪利亞,3 個圓形拼成的圖案象徵基督教的聖父、聖子、聖靈的「三位一體」,4 個圓形拼成的圖案象徵馬可、馬太、路加、約翰的「四大福音」,由無數圓形圖案拼成的窗欞象徵耶穌智慧的「聖心」,而玫瑰窗分成 12 瓣則象徵耶穌的十二門徒,至於那些由彩色玻璃拼成的聖經故事,則更是給目不識丁的中世紀民眾準備的無字教義 。
巴黎聖母院立面
音樂創作和建築設計手法發展的相似性體現了歐洲正在從黑暗時代中慢慢地蘇醒。而且中世紀產生的紐姆記譜法,在哥特藝術時期發展成熟,成為中世紀西方文化得以存留至今的重要手段。復調音樂和富於裝飾的建築都開始堂而皇之地進入主張壓制慾望的宗教領域,這在早期基督教時期是不能想像的,種種跡象證明,基督教本身的態度已經開始鬆動。如果沒有服務宗教的便利,哥特時期的宗教音樂與建築藝術也不可能有如此相似的審美通感。「縱觀西方音樂專業歷史,基督教的影響隨處可見,這不只指從中世紀沿用至今的基督教典儀音樂,歷代作曲家採用宗教音樂題材所寫的大量作品以及他們在其他各種類型作品中所包含的宗教情感,而可泛指基督教作為一種精神,他跟西方人所創造的另一個對象———音樂藝術之間存在某種內在的、心靈上的感覺。」
這段論述同樣也適用於建築美學,哥特教堂拜宗教和神權所賜,在建造的過程中得到了物質與精神方面的極大支持。天主教會需要主的聖殿,中世紀興起的行業商會,也就是未來的新興資產階級希望通過捐助建造教堂獲得城市的政治話語權。如此多的有利條件使哥特建築藝術成為了中世紀藝術最輝煌的符號,任何藝術史的論著談及中世紀藝術時,第一個說到的總是哥特式教堂。哥特教堂從此為歐洲的藝術提供了豐富的素材,在未來的建築世界仍代表著皇冠最頂端的寶石,無數載入史冊的藝術精品都來自宗教建築。
二、建築和音樂的美學關聯源自審美通感
首先,藝術和宗教都對文化生活具有構造功能。藝術和宗教都產生於人類的精神需要。
當原始人類生活在大千世界中,他們感到茫然,就像在汪洋大海中一望無際,總得有一個目標,使精神有所寄託。因此,宗教就是人類為達到心靈的平衡而獻身於偉大目標所產生的精神寄託,對人的心靈具有塑造作用。藝術也是如此。它們也是人類創造的文化形式,對人類的文化生活具有構造的力量,為人類提供看待世界的新的知覺與意義的構架方式。由於藝術能為人們提供一種理想寄託,在宗教匱乏的時代或社會裡它能夠起到宗教的作用,讓人們在藝術的世界裡忘掉塵世的煩惱和憂傷,使心靈獲得解脫和凈化。
其次,藝術和宗教都具有主體特徵。
在對世界的科學掌握中,人們獲得的是客觀真理對現實冷靜客觀的認識,而在對世界的藝術與宗教的掌握中則體現出主體性特徵,即強烈的想像和情感內容。宗教的神靈作為超自然的存在,是現實世界的人們自然無法把握的,神靈生活什麼樣,是一種什麼樣的存在,這都需要人們的想像。在宗教活動中主體與對象的聯繫是通過想像和幻想的方式實現的,因為沒有想像和幻想兩者之間的超自然的聯繫是無法完成的。
然而,應該看到藝術的想像和幻想與宗教的想像和幻想是不同的。
宗教的想像是入乎其內,喪失一切距離,而藝術的想像和幻想則是出乎其外,拉開了相當距離。主體性另一個特徵是情感。情感是藝術產生的動力,沒有情感的推動,藝術家創造不出藝術作品;同樣,如果沒有情感的吸引,欣賞者也不會被藝術品所感動。宗教也一樣,有了崇拜對象還要有強烈的情感,對神不僅要有深信不疑的態度還要伴隨著情感體驗,也就是說這種情感來自對神的信仰的虔誠。神的力量越大,人們對神就更加崇拜,這種宗教情感就更加強烈。一切在宗教活動中起作用的各種情操,都有同樣的作用。宗教情緒是具體的心理狀態,由一種感情加上一個特殊對象而成,所以它當然有與其他具體的情緒不同的心理作用。
再次,藝術和宗教都具有感性特徵。
馬克思曾指出對世界科學的掌握方式與對世界藝術和宗教的掌握方式不同,他把對世界藝術的和宗教的掌握方式稱之為「實踐—精神的」掌握方式。科學的掌握世界的方式是以概念作為前提的,「實踐—精神的」掌握方式顯然是與概念不同的感性形式的掌握方式。感性形式是藝術存在的根本方式,無論是一幅畫、一首詩還是一支樂曲、一座建築都離不開感性形式。對於宗教來說,要使上帝成為膜拜對象,需要世俗化、客體化的形式作為對象,如聖像、神像等。耶穌形象的吸引力遠超過那些信仰他的人的圈子。宗教創造了他,但他的意義卻遠遠超出了宗教的領域。信任他的人們只有通過耶穌的形象這種感性的形式,才能使主體與對象融合。神是任何人都不能真正見到的存在,只能在想像中體驗到神的存在,現實中的人要感受到神的存在,只能通過現實中的感性材料,用象徵的方式去描摹神性的事物。
三、宗教和藝術的文化同源性從文化起源上看,藝術與宗教具有共生性,兩者都是在渾融性的原始文化中孕育和發展起來的滿足人們精神需要的文化形式,因此兩者之間存在著許多共同性,但不等於完全等同,應看到他們的區別。藝術是人對現實的最高的審美形式,人們通過對藝術美的創造,滿足世俗的情感,創造美好的現實生活。宗教雖然也是人類的文化創造,但其所創造出來的卻是人類的異化產物———神靈。它具有超自然的力量,能安排世間一切生活。由此產生的宗教情感是人們出於對神的敬畏而產生的體驗。藝術對象和宗教對象也存在著差異。藝術的對象是人和人的生活,在整個人類的藝術史上人物形象構成了藝術長廊的主要景觀。那些偉大的藝術家用豐富的筆觸塑造了一個又一個不朽的藝術形象。另外,藝術對象具有實體的客觀性,也就是有繪畫、音樂等藝術品。任何藝術品都離不開物質材料,也就是藝術媒介,離開藝術媒介的藝術品是不存在的。而宗教對象則是虛幻的對象,是誰也沒有見過面的上帝的化身。信徒們只能在心靈之中去想像耶穌的形象。
藝術在文化生活中的作用與宗教的作用不同。藝術和宗教在文化生活中都能對精神生活發生影響,特別都是通過對人的心靈的影響而在生活中發生作用。J. H. 蘭德教授在他的《西方宗教中認識的作用》一書中談到了這一點:
畫家、音樂家和詩人的工作,教給我們如何用更強的力量、更多的技巧,去使用我們的眼睛、耳朵、心智和情感;……它向我們表明,如何認知我們遇到的世界中種種未知的性質,種種潛藏於其中的力量和可能性;更有甚者,他使我們能看見種種嶄新的性質,世界在人類精神的合作下,能夠用這些性質來裝扮自身;……先知們和聖徒們難道不也是這樣嗎? 他們也能為我們做某些事情,他們也能夠在我們身上、在世界中,造成種種變化;……他們使我們能夠接受所遇到的世界的種種性質;他們打開了我們的心靈,使之能夠容納種種嶄新的性質,世界在人類的精神合作下,能夠用這些性質來裝扮自身;他們使我們能夠真切的看見和感受到我們這個世界的宗教性的已滿,即『輝煌壯觀的秩序』,以及人類在其中對它的體驗。」
但是,他沒有看到藝術通過生動的藝術形象來再現現實生活和表達藝術家的思想感情,作用於現實生活,讓人們通過藝術欣賞,達到對歷史和現實的認識,獲得文化生活方面的知識,提高認識生活的能力。同時使欣賞者在欣賞藝術品的同時,獲得心靈的凈化,提高思想境界,使人變成一個思想品德高尚的人。再者,藝術能給人以審美的享受,讓欣賞者知道什麼是美的,什麼是丑的,從而去創造美好的生活。宗教也能使人滌除塵世功名的誘惑,實現心靈的升華,但這種作用是被動的,它主要來自於對神靈審判的畏懼感。因此宗教對人精神生活的影響是消極的,不能給人以積極向上的精神啟迪。
四、結 論建築與音樂的關聯性研究總是伴隨著爭議,將建築與音樂關聯,並不是要將兩種藝術形式一一對應,那樣將陷入形而上學的怪圈。這兩種藝術形式都有其各自的特點,沒有誰依附誰的問題,否則也不會分成兩門藝術。從中世紀歐洲宗教建築和音樂的對比研究發現,建築和音樂的關聯是內在的,即美學上的聯繫,是二者由文化發展的同步性引發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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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紀史實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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