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人大釋法是香港法制完善的重大步驟
13香港中評社11月4日報道,「踢走港獨派」今日上午在灣仔警察總部門口請願,要求警務處處長依法向游蕙禎、梁頌恆、劉小麗三人提出刑事檢控,落實執法以體現香港的法治精神,共約30人參與。分享香港特區政府4日表示,已經接獲中央政府通知,就《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問題,已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會議議程。律政司當日已將有關通知告知法院。另據香港官方人士介紹,本次是由全國人大主動提出釋法。人大將釋法的消息傳出後,近期在立法會褻瀆宣誓儀式、公開宣揚港獨的梁頌恆、游蕙禎,以及一些香港的極端反對勢力立即放開喉嚨表達抵制,西方一些主流媒體亦幫助他們攻擊人大的決定。他們宣稱人大釋法意味著中央直接管制香港,破壞香港的獨立司法權。他們的如此反應一點不令人意外。眾所周知,《基本法》第158條規定該法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而目前如何理解《基本法》第104條對立法會議員宣誓義務的規制,香港社會的意見嚴重撕裂,香港自身的力量已經無法予以平息,全國人大常委會這時主動釋法是在依法履行中央維護香港穩定的義務和責任,它將有助於香港準確理解《基本法》,走出紛爭。需要指出的是,香港本土派及極端反對勢力的立場只代表了這場紛爭的一部分意見,譴責梁、游等人褻瀆宣誓、宣揚港獨的聲音在香港十分強大,希望這場紛爭儘快解決、香港重歸平靜是這個城市的主流意見。《基本法》已經通過20多年,今天的一些情況是當時無法預見到的。人大常委會行使釋法權是確保《基本法》能夠應對香港新情況的根本保障。梁、游二人在立法會宣誓時篡改誓詞、公開打「港獨」橫幅,明顯違背了《基本法》,但應當如何具體判定這種行為的性質,並給予什麼樣的處罰,《基本法》第104條並無明確規定。香港近來出現了許多類似問題,一些人公然做出違反法律、危害國家安全的事情,但卻標榜自己的所作所為符合法律,導致大量爭議和困惑。人大加強釋法勢在必行。人大釋法本來就是《基本法》的一部分,它的合法性應該是毫無爭議的。香港極端反對派對此予以指責表明他們根本就沒想遵守《基本法》,或者其中一些人對法律的理解就是偏執的。香港法制的合法性來源於中央授權,香港的司法實踐必須在「一國兩制」的正確方向上開展,中央有指導、監督香港法制與《基本法》宗旨保持契合的憲制性權力。香港一些極端反對派所展示的對抗態度都是政治性的,與法律本身毫不相干。他們可能煽動一些人支持他們對抗,挑動更大的風波,但他們休想達到目的。香港極端反對勢力在對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道路上越走越遠,與他們妥協已無助於消除香港當前的一些亂象,那些人滿腦子想的就是擺脫任何制約,讓香港在政治上、法律上脫離「一國兩制」的框架,他們想怎麼搞就怎麼搞。這是完全不切實際的,讓事實來教育他們吧。連議員宣誓這麼莊嚴的程序都被搞亂了,可見一些政治上的歪風邪氣在香港如今有多囂張。現在到了必須堅持《基本法》底線、堅決回擊政治極端勢力的時候。即使為抵制人大釋法,少數人興風作浪會導致一些代價,相信香港廣大市民以及整個中國社會也會支持人大常委會依法採取堅決措施,重塑《基本法》在香港的權威。香港不能亂,這是香港絕大多數人的核心利益。「港獨」臭名昭著,它只會戕害香港,人們也是了解的。然而極端反對勢力善於攪渾水,加上西方媒體挺他們,致使香港輿論場變得十分複雜。維護香港穩定大局,現在只有中央能做香港社會的主心骨。中央的態度越明確,香港社會凝聚起來就會越有底氣。我們期待人大常委會的釋法結果能夠早日公布,也希望香港的愛港、愛國力量積極站出來與香港穩定的破壞性力量作鬥爭,大家都為打牢香港長期繁榮的政治法律基礎做出自己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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