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秦帝國誕生的秘密

《帝國的終結》深刻探究了中華帝國制度形成和滅亡的原因,是易中天迄今為止最為用力也最為看重的一部著作。如該書副題「中國古代政治制度批判」所昭示的,作者意在揭露和批判中國古代帝制的乖舛和荒謬。透過若干重大歷史事件和歷史細節,作者對有著數千年歷史的帝國體制,給予抽絲剝繭式的剖析。該書承續了易氏著作生動、風趣、見解獨到的一貫風格,討論的是帝國體制命運這樣的大問題。

秦始皇稱「帝」,並非心血來潮

帝國是權力社會的典型形式,皇帝是帝國的核心。我們知道,大秦帝國建立之初的御前會議主要作出了兩個決定,一是帝國的元首從此稱為「皇帝」,二是廢除「封建制」,實行「郡縣制」。許多人認為,改稱「皇帝」,不過是為了滿足秦始皇的虛榮心,柏楊甚至稱之為「嬴政意淫」,並認為這說明他「智商平平」(《柏楊曰——讀通鑒?論歷史》)。依我說,這未免小看了秦始皇。不可否認,這裡面確有虛榮心的成分。所謂「帝者天號,王者人稱」,帝與王原本就不可同日而語。王,是部落時代的稱號。大一點的部落首領都可以稱王,是為部落王。後來,大一點的諸侯國君也都稱王,是為諸侯王。比如楚的國君,就不管周天子只給他封了個子爵,早就自說自話稱王了。帝,卻不是隨便什麼人都敢亂稱的(戰國末年,秦、齊均曾稱帝,但不久即恢復稱王),皇帝的稱號則更是聞所未聞。人人得而稱之的「人稱」(王),豈如獨一無二的「天號」(帝)?然而事情並沒有這麼簡單。

實際上,秦始皇的更改名號,並非心血來潮。他並未將「秦」改為「周」或別的什麼,就是證明。但不將「王」改為「皇帝」(或別的什麼),卻萬萬不行。因為就政權而言,秦還是秦,並沒有變;但就國家而言,則「此秦」已非「彼秦」。過去那個「秦」是王國,現在這個「秦」是帝國。如果沿用「王」的稱號,不但無以與已滅諸國相區別(六國國君均稱「王」),也無法與周王室相區別(周天子也稱「王」)。周天子是名義上的「天下之主」,秦皇帝則是實質上的「天下之主」,豈能混為一談,統稱為「王」?

其實,周天子自稱為王,和秦始皇自稱為皇帝一樣,也是有特殊政治意義的,那就是要把事實上的國家變成法理上的國家。現在,秦同樣有這樣一個問題,那就是從事實上的帝國變成法理上的帝國。如不稱帝,嬴政又怎麼能給自己的帝國加冕?我們必須清楚,秦發動的這場「革命」,並不只是要換個「朝代」,而是要用一種新的制度(帝國制度)取代舊的制度(邦國制度)。秦始皇完全意識到了這一點,因此他才自稱「始皇帝」,即「新制度的第一人」。而且,正因為皇帝這一稱號是帝國制度的象徵,所以始皇之後歷朝歷代的君主,也都自稱皇帝,沒人再改稱王。如此看來,柏楊先生的批評倒是顯得「智商平平」。

不要以為稱王或者稱帝是一件無所謂的事情。要知道,「皇帝」與「郡縣」共舉,而「王制」則與「封建」並存。依舊稱「王」,就意味著還要實行封建制。此為始皇所斷然不能同意(李斯的建議不過「正合君心」而已)。因為封建制是「天下共享」,郡縣制才是「一人獨裁」。按照封建制(即邦國制),從王(天子)開始,到公、侯、伯、子、男,甚至卿、大夫,都各有自己的領地和特權。就連最低一級的貴族——士,也有相對獨立的人格,可以在諸侯之間遊走,高高在上的「王」則有如被架空的晁蓋。然而在郡縣制這裡,天下臣民從黎庶(黔首)到官員無不聽命於皇帝。進退興廢,乾綱獨斷;賞罰臧否,莫測天威;生殺予奪,一言九鼎,而且雷霆雨露,俱是君恩。對於一個獨裁者來說,兩種制度,孰優孰劣,一目了然,一手創建帝國制度的秦始皇豈能稱王而不稱帝?

更何況,在邦國制度下,不但有至尊的「王」,還有至強的「霸」。王至尊,霸至強。至尊與至強,並不是同一個人,而且爭霸還是合法的。這就會引起戰亂,並最終威脅到王。因此,必須將至尊與至強統一起來,而這個統一體,就是皇帝。事實上秦始皇也沒有僅僅滿足於一個皇帝的虛名,更沒有陶醉在春風得意之中,而是同時建立了一系列配套制度,馬不停蹄地開始了他徹底變革社會制度的步伐,而且雷厲風行,不容商榷。他統一了國土,統一了軍隊,統一了法律,統一了稅收,統一了貨幣,統一了度量衡,統一了道路和車軌的寬度,統一了書寫的文字,還試圖統一人們的思想和行為,包括規定庶民用黑布包頭稱為「黔首」,以及所有的紀數都從六(天下分為六六三十六郡,車寬六尺,冠高六寸),這就是所謂「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

統一不等於一統;集權也未必專制,未必獨裁

秦始皇的這些變革,多半被視為「統一大業」而備受推崇。然而人們在讚美其蓋世偉業時,卻往往忽視了背後的專制與集權。沒錯,統一不等於一統,集權也未必專制,未必獨裁。有著各自憲法和民選政府的十三個State(州),在聯邦憲法的框架下組成統一國家(美利堅合眾國),就是統一而不一統;唐代政事堂制度,就是集權而不獨裁。可見統一可以是多樣,是和諧(多樣統一);也可以是多元,是共和(多元統一);一統才是專制,並很容易由專制而獨裁。顯然,這裡的關鍵是集權。因為分權必不專制,集權就很難講。有專制的集權,有不專制的集權,還有半專制的集權(開明專制),這是一件麻煩事。

不過在秦始皇那裡,這些都不成問題。對於秦始皇來說,統一和集權是同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專制則正是他夢寐以求的東西。當然,專制與帝制並不能打等號。不是皇帝也可以獨裁(如薩達姆),有皇帝也未必專制(如君主立憲),但沒有皇帝的帝國總歸不像帝國,有一個皇帝的稱號總歸更加便於集權(這其實是袁世凱冒天下之大不韙公然稱帝的原因之一)。因為它不但意味著決策權和審批權,還意味著立法權、司法權、監督權和最高裁判權,簡直就是集天下一切權力於一身,豈非集權?那麼,皇帝有什麼理由擁有這樣一種絕對權力呢?沒有。不但無理,而且有害。事實上,皇帝這種不受監督和制約的絕對權力,正是導致許多王朝覆滅的重要原因。何況歷史上的皇帝也五花八門。有漢獻帝那樣的傀儡皇帝,有晉惠帝那樣的白痴皇帝,有明萬曆那樣的罷工皇帝,還有許許多多幾歲就登基的娃娃皇帝。然而,儘管這些皇帝實際上並不起什麼作用,卻沒有一個人說不要皇帝,或者可以架空皇帝。這說明什麼呢?只能說明人們需要皇帝。有這麼一個最高仲裁者在,至少讓人覺得公平和公正還有希望(比如還可以「告御狀」),讓人覺得陽光和雨露總有一天會從天而降,刀兵盜匪之類的無妄之災則可以倖免。

總之,有一個皇帝,我們就可以「做定了奴隸」,並享受太平。至於那些掌握了實權的陰謀家野心家,則可以「挾天子以令諸侯」,為自己攫取最大的利益。所以大家都要皇帝。一旦天下大亂,人們盼望「真命天子」的出世,就會如久旱之望雲霓;而一旦所謂的「真命天子」君臨天下,人們則不知歡欣雀躍為何如。

秦始皇的稱帝正是順應了這種要求。而且,他還為天下黎民派去了牧守。每郡設守(行政長官)、尉(軍事長官)、監(監察專員)各一人,縣則有縣令或縣長(大縣叫縣令,小縣叫縣長)。他們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代表皇帝把帝國的陽光和雨露撒滿人間。中樞機關則設立了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丞相總攬百官,相當於帝國的郡守;太尉掌握軍事,相當於帝國的郡尉;御史大夫負責監察,相當於帝國的郡監。這樣,從中央到地方,行政、軍事、監察三權並列的「官員代理制度」,就在全國範圍內建立起來了。事實上,帝國的各種官制,包括司法制度、行政制度、監察制度和軍事制度,差不多都是秦草創的。秦,確實是帝國制度的始作俑者,是它首屈一指的著作權人。

重農輕商———使帝國陷入王朝更替輪迴

「百代都行秦政治」。而秦王朝政治遺囑的第一執行人,就是漢。

漢,是帝國制度成功的實踐者。這個王朝享國達四百多年之久,在公元前後各經歷二百年,全盛時期國內人口約六千萬,勢力範圍和現今中國的疆域面積相當,在世界上唯有同時代的羅馬帝國可以相提並論,在歷史上則只有後期的大唐帝國可以並駕齊驅。這是一個歷來被中國史家和作家極度恭維的朝代,它甚至被視為我們民族的代表和象徵(漢人、漢語、漢字、漢學)。它創造的典章制度被多個朝代沿用,它留下的文化遺產至今讓人嘆為觀止。平民執政而非貴族世襲,恰是帝國不同於邦國之處。由是之故,我們寧肯把秦看作帝國制度的預備階段和見習階段,而把漢看作真正的「第一帝國」。

奇怪!秦為什麼失敗,漢為什麼成功?

西漢初年的統治者一定想過這個問題。他們一定會苦苦地思索:秦王朝為什麼會如此短命?結論是「仁義不施」。幾乎所有人都認為,秦王朝實行的是「暴政」。它甚至因此而被稱作「暴秦」。

正如我們前面指出,大秦王朝的統治者雖然將中國從武力社會導入了權力社會,卻還沒有學會正確和嫻熟地使用權力。權力是一種「非典型暴力」。它並不需要動用暴力就可以實現自己的目的,甚至實現依靠暴力無法實現的目的。唯其如此,社會支配資源和分配財富的方式,才終究要從使用武力(典型暴力)走向使用運作成本較低的權力。而且,正因為權力是一種「非典型暴力」,所以,在帝國時代的所謂「承平時期」,就會有一種溫文爾雅的情調和安定祥和的氛圍。同樣,善於使用權力者,也用不著輕易動武,露出殺機。漢王朝統治者的高明,就在於他們把「硬打壓」變成了「軟控制」,成功地實現了從武力社會向權力社會的轉型。

於是,高明的漢高祖劉邦,就做出了兩個聰明的決定。一是將秦代名目繁多的刑律簡約到只有「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這樣一句話,即「約法三章」;二是最大限度地減輕人民的負擔,放棄那些暫時可以不要的盤剝,即「與民休息」。說起來那時也真苦,就連皇帝都配不起由四匹純色駿馬駕駛的專車,文武百官甚至只能坐牛車,因此都能艱苦樸素,以身作則,克己奉公。高祖的幾個子孫也表現出極大的剋制力。漢初規定地稅不過十五分之一,景帝時又減到三十分之一,不滿千錢的貧困戶還能得到國家救濟。文帝劉恆和景帝劉啟,輕刑法,減賦稅,親儒臣,求賢良,自己則恭儉無為,不事更張。這樣經過多年努力,就形成了帝國創立以來第一次被史家稱羨不已,號稱「文景之治」的相對安定繁榮局面。現在我們已經無法確知,漢初這幾位皇帝的剋制和讓步,究竟有幾分出於自願,幾分出於無奈。

這裡有一系列的歷史事件,比如削藩,比如鑄錢,比如土地私有,比如鹽鐵專賣,比如獨尊儒術。所有這些,都是圍繞中央集權來進行的。事實上,統一和集權從來就沒有停止自己的步伐(比如不動聲色地將某些有錯或無錯的藩國借故削除)。只不過到了漢武帝時,已是全面出擊,左右開弓,從政治經濟,到思想文化,一直深入到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

其實這正是帝國制度的題中應有之義。實際上,任何一個集權的社會,一個有可能由集權發展為專制的社會,都不會允許民間資本形成規模,因為那會造成一個足以與自己抗衡的財力社會。歐洲的帝國和王國,就是被這樣一些由民間資本形成的財力社會搞垮的。中華帝國的維護者們當然不會有這樣的「先見之明」,預見到資本社會遊戲規則對專制社會王綱道統的顛覆。他們當然也意識不到市場經濟的自由本性是專制和集權的死敵,但卻對工商業懷有一種近乎本能的忌恨和敵視。比方說,後來明代江南商人沈萬三出巨資贊助朱元璋修城牆,並表示願意犒賞軍隊,卻招致殺身之禍(後改為流放),便是證明。

正是出於這種忌恨和敵視,「重農抑商」的呼聲在帝國的歷史上不絕於耳,而且從來就是主流意識。早在秦王朝建立之初,秦始皇便「徙天下豪富於咸陽十二萬戶」,名為充實國都(內實京師),實則進行監控(外銷奸滑),後來又將商人發配去修長城、戍五嶺(《史記?秦始皇本紀》)。漢則甫一建立,便實行抑商政策,下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租稅以困辱之」,並規定「市井子孫不得為吏」。至漢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更確定重農抑商為基本國策。此後歷朝歷代在具體政策方面雖略有變更和鬆動,但對民間資本和財力社會的忌恨和敵視卻不曾稍減。

事實證明,對民營工商業的遏制和打壓,確實維護了帝國的生存,卻使我們民族在進入近現代社會時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也使帝國陷入王朝更替的輪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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