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殘率很高的精神病――什麼叫「精神分裂」?(分裂症系列講座之一)

致殘率很高的精神病――什麼叫「精神分裂」?(分裂症系列講座之一)好大夫在線2012-04-06精神分裂症是目前世界上最常見、致殘率很高的一種重性精神疾病、根據國內外的調查統計,該病的患病率約為1%左右。按全世界70億人口計算,全世界大約有7000萬精神分裂症患者;也就是說,相當於我國一個中等省份的人口總數。精神分裂的臨床表現形形色色、五花八門、病人與病人之間癥狀差異性很大。有些知識型家庭的父母首次帶小孩來進行心理諮詢或看門診時,總喜歡問什麼叫「分裂癥狀」之類的問題。為了說清楚這一問題,我們還需從人的精神活動談起。大家知道,每個人自出生起,都要進行呼吸、消化、排泄等生理活動,這些活動相對來說比較簡單。同時,還要進行與人交往、適應社會、認識世界、改造世界等精神活動,這種活動相對前者來說就要複雜得多。我們通常所說:「誰也不知道對方心裡想些什麼?」說明了每個人的精神活動各不相同。但是我們可從這些看似不同的活動中抽象出本質上相同的部分,即一般心理(或精神)過程。這個過程與電子計算機的構成及工作原理極為相似,可分為輸入部分,即眼、耳、鼻、舌、身的感受信息部分;中央處理部分,即大腦的分析、綜合信息,形成概念、產生內心體驗並指導行為的部分;輸出部分,即由第二部分指導的面部表情和各種動作和行為的部分。如果以上三部分的內部或它們之間的銜接產生了故障,勢必產生正常人無法理解和接受的紊亂言語、奇特的面部表情和出格的行為,這樣整個精神活動與外界之間就顯得極不協調了,這就是所謂「精神分裂」現象。例如,某病人到外地出差,一下火車就感到車站上的人都用一種嫉惡如仇的目光注視他,通過大腦的分析、判斷,立即產生一種極恐懼的表現,披頭散髮,狂奔不已,拿著手上的「武器」,見人就砍,並將自己也砍成重傷。從以上分析可知,無論是家屬或經常接觸患者的人,觀察到僅是病人精神活動的外在表現部分(第三部分)。那麼,精神分裂症的外在表現究竟有些什麼呢?簡單地說,可以用「呆」、「懶」、「疑」、「亂」四個字來概括。「呆」:這種表現在疾病初期比較明顯,本來很活潑、很開朗的人,逐漸變得寡言少語,上課時呆視窗外或黑板,老師的提問,同學的小動作對他都無動於衷。下課後,獨自行走,不參加集體活動,疏遠以往的摯友。回家後不理睬親人,將自己關在房內潛心「作業」,幾小時後作業本上一字未寫,學習成績逐漸下降。在車間里,呆視加工圖紙,任憑機器不停地轉動,幾小時也未加工一個零件,工作能力逐漸減退。嚴重時,不肯繼續讀書和工作,整天將自己關在房內,不許任何人進去;甚至整日呆坐,不吃不喝,也不洗漱。在外行走時,目光獃滯,表情茫然。「懶」:這種表現在疾病早期需仔細觀察方能發現。本來勤勞、整潔、守紀律的人,逐漸變得早晨不願起床,經常遲到、早退,不願參加公益勞動,做事茫無頭緒,作業不整潔,試卷亂塗亂改。繼之不注意個人衛生,不洗手進食,衣服髒了不願意換,不收拾房間,書桌上零亂、骯髒,需家人幫助料理。病情嚴重時,不洗臉、不漱口,半年也不洗澡,一身臭氣,房內垃圾成堆,被子堆滿污垢,最終變得披頭散髮、蓬頭垢面,飲食無規律,日常生活不能自理,吃飯需人喂,衣褲要人穿,整日卧於床上,從不下床活動。「疑」:即猜疑。疾病開始時,表現與同學、同事交往時顯得特別敏感,老師不指名批評時,總認為是批評他,大家一起評論報紙新聞或周圍發生的事情時,如果別人與自己意見相悖,就認為那個人故意與他作對,看不起他。別人在一起談話時,總喜歡湊過去,想知道是否談論有關他的舉止言行。逐漸發展認為別人的一舉一動都是針對他而來,電視和報紙上的內容均與他有關,甚至在外行走時,別人擺手、吐痰都是針對他的。有時覺得公安局在跟蹤他、監視他;有某種儀器控制他、指揮他;有時堅信自己有很大的本事;有時毫無根據地懷疑自己的伴侶與很多異性有不正常的關係等等。甚至認為外面的風吹草動,鳥鳴花香都是向自己提供某種暗示。總的特徵是荒謬的、不系統的,無法用擺事實講道理說服他。所以當疾病未緩解前,任何心理疏導均無濟於事。這種猜疑有時可繼發於某種幻覺(如聽見某種根本不存在的聲音)。「亂」:包括言語的零亂、表情的怪異及行為的紊亂。言語零亂表現在發病初期敘述某些事情時詞不達意,不能緊扣主題,使人聽後有不知所云的感覺。寫文章時,內容鬆散,閱後令人費解。隨著病情發展,回答問題東拉西扯,答非所問,寫文章時,句與句間缺乏聯繫,讀後如讀天書一樣。如一位女病人曾寫到:「小鳥飛啊,飛到天空中去,像可兩面看,我願唱首歌,像和尚念經,我都想得開,我願意四方臉,做一個美麗的姑娘,我要學習一個工程師,不要在這裡分析我的腦子,為什麼要解放?」……表情怪異表現在與當時所處環境極不協調,如聽見親人的噩耗哈哈大笑,別人辦喜事,他嚎啕痛哭。有時毫無原因的開懷大笑,隨後又痛哭不已。行為紊亂可表現為頭上、身上插滿鮮花,穿著耀眼的衣服在街上手舞足蹈;亦可表現為脫衣脫褲,赤身裸體,當眾追逐異性,貼地爬行、扮鬼臉,在地上撿髒東西吃,吃大便和痰液等;嚴重時可拿刀亂砍樹木、行人,毀壞公共設施及自傷、自殺行為。以上四種基本表現,具體到每個病人身上可能全部存在,也可能只出現其中1~2項,決不能因為不具備所有表現而否認疾病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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