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強被處決前接受記者專訪 仍不知將赴刑場(圖)-搜狐新聞

文強被處決前接受記者專訪 仍不知將赴刑場(圖)

來源:中國青年報 2010年07月12日06:18

  2010年2月7日,重慶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總隊成立,一支新型的現代數字化複合型警種在山城誕生。150個新型多功能警務平台遍布重慶主城11區,4000名交巡警晝夜循環,數百輛新型巡邏警車、摩托車穿梭街頭,為山城人民送來平安。徐元賓攝  7月7日凌晨3時,我來到距家52公里外的某看守所,準備採訪文強,我知道,這將是我職業生涯中很重要的一天。  儘管文強並非被判處極刑的最高級別的官員,但社會對文強的關注度,已經超出此前落馬的任何官員。文強從公安局副局長到庇護黑幫的巨大反差,讓他成為一個符號性的標誌人物。對於老百姓而言,治安問題直接關係到生活質量,而黑幫是對社會治安的最大威脅之一,「保護傘」是黑幫發展壯大的決定性因素,文強則是重慶黑幫的最大保護傘。按照這樣的邏輯,是否依法公正地查處文強案,是重慶「打黑風暴」能否「除惡務盡」的風向標。  能讓媒體記者在文強生命的最後時刻採訪他,體現了重慶有關部門的開明,這樣的情形幾乎沒有先例。能讓司法系統之外的第三方採訪終審判決為死刑的罪犯,採訪內容還擬將公諸於眾,也從一個側面印證了有關部門對此案已辦成鐵案的信心。  到達看守所時,我並不知道,爆炸性事件即將發生:文強當天將被執行死刑。  文強緘口是最大遺憾  因為從頭至尾旁聽過文強案一審、二審,我對文強案已爛熟於胸。5月21日,文強案二審宣判,維持一審的死刑判決後,我便開始採訪文強的準備。我連夜查找文強所有的資料,擬出了287個問題,如果文強能夠全部回答,相信能全面、立體地呈現出一個真實的文強,證實或澄清社會上關於他沸沸揚揚的各種傳聞,並讓讀者知曉他的酸甜苦辣和各式人生體驗。  在這些一個多月前就準備好的整整8頁紙的閉合式問題中,不涉及他和女明星的傳聞——這不是中國青年報的關注領域。我們更想知道,經歷了人生過山車般的高潮和低谷,文強如何看待人生?他如何總結自己的教訓?……我還想知道他的一些細節,比如讀警校期間,是否有過偶像?工作期間,酒在他的生活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在看守所里,是否懷念他曾無比鍾愛的火鍋?……  開始採訪前,我們被告知,最多只有1個小時的採訪時間,我們迅速選擇出6組在我們看來最有價值的問題,另有3個問題,在時間許可時備用。  這6組問題是:  一、你現在最想見到誰?你想對他說些什麼?  二、你還記得第一次收受別人錢財是什麼時間嗎?當時你緊張擔心嗎?思想鬥爭是持續了很久,還是一閃念而已?  不分場合、對象、數量地收受那麼多的金錢、手錶,你根本用不了,到底圖什麼?  你是否贊同別人對你「並不在乎收了多少錢,而是在收錢時享受到權力帶來的愉快」的分析?  你是否有過自己活得不踏實的感覺?如果有,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三、你是否認為,你讓下屬將命案轉移到黃代強的支隊,讓已經被抓獲的疑犯再度逍遙法外的做法,從根本上動搖了司法的公信力?  四、你是否認為,你當公安局副局長後,權力並未受到實質性的監督?  對於完善官員的教育、管理、監督體系問題,你有什麼建議?  五、你如何看待自己案件的判決結果?  六、一些人傾向於認為賺大錢、當大官就是成功,對此你怎麼看?剛做警察時,您是如何給成功下定義的?關於你自己的人生航向,你有什麼樣的經驗和教訓?  我們到達文強的監室後,很誠懇地表達了採訪的意願,但睡眼惺忪的文強完全不予配合。為了能讓文強開口,我們臨時改變了採訪路徑,給出的第一個問題是:有人認為,你曾經是全國排得上號的刑偵專家,你認可這個說法嗎?  遺憾的是,文強並不正面回答這個看起來應該能打開話匣子的問題,只是用重慶方言表示,自己需要為庭審做準備。他似乎並不完全抵觸記者的採訪,只是不願意在那個具體的時間點上接受採訪,他暗示,可以在庭審後再採訪。  此刻,記者和文強都不知道,已經沒有再採訪的可能了,文強在最後關頭有哪些想向社會公眾說的話,在他拒絕此時開口時,就註定永遠成了一個謎。對於曾在他的最後時刻獨家見到他的媒體記者而言,我的遺憾無以復加。我更無從知曉,在囚車駛向行刑的歌樂山時,文強本人會不會覺得遺憾。  文強最後4個小時值得整個社會警醒  6時24分,文強離開看守所,當記者看見一字排開的6輛車以及眾多法警——數量與平時提審有明顯區別——的時候,隱約感覺文強可能將被宣布死刑複核結果了。我認真看著文強,發現他的表情突然一變,不知道此刻他是否有了某種預感。  此前,在生命的最後4個小時之際,文強顯然不知道自己即將被執行死刑。他認真地服藥、偶爾用手梳理一下頭髮、細緻地翻看判決書和自己手寫的文字,在這些細節中,我能感受到他對生命的珍惜。有關人士透露,前一晚上,文強也舉止正常,睡眠良好。  在文強案審理期間,記者曾多方證實,雖然文強長期在政法系統工作,但他對具體的庭審環節並不了解,或許,當時他認為自己當天只是再次出庭受審。  見證完文強生命的最後時刻,我們分別採訪了文強的妻子周曉亞和兒子文伽昊。  周曉亞以前對文強是頗有怨言的,文強作為丈夫,首先是不忠誠的。一審時,周曉亞明確表示,自己收取的錢財文強均知情,但在知悉文強被判處死刑後,她在二審中完全翻供,說文強對自己收的錢財並不知情。  周曉亞的供詞未能改變文強的命運,此刻,惟一的評價體系是其犯罪事實和法律。文強所犯罪行的社會危害性,也不是他的親友的評價所能定論。作為警方高級官員,他對公權力的濫用,尤其是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包庇縱容,從根本上動搖了司法的公信力,他已經完全走向了自己職業使命的反面。  而記者對文伽昊的第一印象是:一個幾乎沒沾染任何社會習氣的青年,和文強的為人風格迥然相異。他和那些迷戀於網吧遊戲的男孩,在思維和行為方面都沒有太大的不同。  我們並不認為,文強經過法律公正審判決定執行死刑,他的親友必然就應該「大義滅親」,認定他有多麼不堪。我們的問題都是人性化的,也如實刊載了對周曉亞和文伽昊的採訪內容,客觀呈現這兩個與文強有特定關係的人在文強被執行死刑時的說辭。這只是記者的工作,不代表記者或者媒體的任何意見,文強的是非功過,需要交由歷史和法律作全面的評判。  事實上,我在採訪二人之前,在重慶渝州路一家餐館吃午飯時,整個餐館的人都在熱議剛公開報道的文強之死。在多數人看來,文強死有餘辜,他最大的問題在於,作為高官,帶壞了警界風氣。他和夜總會老闆密切接觸,甚至接受他們的性賄賂,讓他們有恃無恐,司法的威懾力則大打折扣。這種惡劣影響遠遠不是收幾筆錢所能比的。  在重慶市民看來,文強之死是法律的勝利,也是民心的期盼。但對於曾親眼見證文強最後時刻的記者而言,文強案不應該以文強被執行死刑為終點,相反,該案值得系統地總結和警示。我們更應該討論如何避免出現第二個文強,每個人都需要思考,制度制定者更需要考慮。  文強的家曾裝修得奢華到極致,他也曾經坐擁千萬錢財,但在他生命的最後11個月里,雖能獨享「單間」,卻不能自由地感受朝陽和落日,看花開花落。一審開庭前兩天,他在這裡度過了自己的生日,此刻,再也沒有當初的眾星捧月般的集體朝賀,更沒有人向他獻上紅包。他有自己的「辦公桌」,卻再也不能作出任何批示,只能寫下為自己辯解的話,在擔憂、祈禱和惶恐中等待自己的命運,而在最後,他只能被動地失去自己的生命。  記者在重慶工作近10年,曾和文強一起吃飯、喝酒,也曾看到文強在看守所的一舉一動。身居高位、風光無限時的文強和生命最後時刻被嚴密羈押的文強,其外在形象、舉手投足、語言風格讓人很難相信這會是同一個人,反差堪稱天壤之別,令人唏噓震撼。或許,只有臨近死亡時的文強才真正明白,即使再多的榮華富貴,也比不上自由和生命的可貴。  從這個角度看,文強伏法、文強案落下帷幕後,我們還有比文強之死更值得關注的事:分析文強的墮落軌跡,從文強死前4天、4個小時人性流露的震撼表現中得到啟迪……  對於文強而言,徹底背叛警察的職業使命,讓自己承受了從公安局副局長到罪犯的巨大的心理落差,並最終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山風仍將拂過歌樂山上的刑場,治腐治貪也將是一條沒有盡頭的路,當每個人回想起2010年夏天的文強之死時,都需要深刻反思、警惕:如何避免出現下一個文強,為官者應如何對自己手中的公權力有所敬畏,如何重構自己的人生觀,如何重塑對法律權威的信仰,如何控制自己的慾望,才能避免重蹈文強的覆轍。  本報重慶7月11日電  文強伏法對中國打黑影響深遠  7月7日上午,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被執行死刑。文強伏法後,重慶市公安局紀委給全市民警發來簡訊:文強作古,教訓沉痛;前車之鑒,令人深思!……文強曾擔任「打黑」任務的警界高官,如今被判死刑,確實值得警界警醒。文強的死刑,文強的懺悔,文強的故事,文強臨刑前「自己曾立過功、輝煌過,現在犯了錯同樣應受處罰」的留言,以及民眾的鞭炮和橫幅,同樣也值得社會警醒。   面對文強的死刑,他的兒子說「爸爸給了我今生最有力的擁抱」,他的妻子說「如果時光倒流,我還會選擇文強」——他們要感謝法治的進步,使他們無需像以前那樣與犯罪的親人「劃清界限」,而可以表達作為一個兒子對父親、一個妻子對丈夫的愛。我們理解這種人性和人情,同時,我們也理解那些深受文強及黑社會之害的民眾們拍手稱快之舉,更須明辨這樣的是非:文強伏法罪有應得,是一個黑社會的包庇者、一個公權濫用者、一個強姦犯依法應該受到的懲罰。  文強早已不是一個簡單的文強,文強案也早已超越了一起普通刑事案件的意義,對中國打黑影響深遠。  文強一案,由於涉及的官員級別高,事關社會關注度極高的打黑,早註定這不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而承載了重要的法治意義和殷切的民生期盼。文強在被處極刑的貪官中,職位不是最高,也不是第一個落馬的司法局長,可他是在打黑運動中被打出並判處死刑的正局級司法局長,堪稱中國打黑史上的一個標誌性事件,充分顯示了中國打黑除惡的決心和力度,對中國深入推進打黑行動有破題意義,對全國治理黑惡和反腐敗有重要的示範作用,勢必對中國未來的社會秩序和法治進程產生積極影響。  文強被判死刑,首先宣示了中國打黑除惡的決心和力度。正如專家所言:這充分說明,對於犯罪行為,不管涉及誰,不管級別有多高,中國都將努力一查到底,依法給予懲處。以前公眾對打黑一直充滿疑惑,認為是只打蒼蠅不打老虎,只有象徵性的姿態而缺實質性的行動,而文強依法被處極刑,讓公眾看到了高層對濫用權力者「零容忍」的態度和對司法「毒瘤」絕不手軟的行動。  此外,對中國深入推進打黑運動有重要的破題意義。打黑不打保護傘,等於沒打;不打最大的保護傘,也等於沒打——這是重慶在打黑上最大的突破。前段時間,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視察重慶時高度肯定重慶打黑,稱其「打得好、打得准、打得狠」。「好」指的是順應民心,而「准」和「狠」則是指抓住了打黑的要害,堅持打黑必打保護傘,而且要徹底地揪出最大的保護傘。  重慶的破題,文強的伏法,其在中國打黑史上的標誌意義也正在於此。標誌著打黑行動已突破了淺層、簡單的打幾個街頭小混混、查幾起典型惡性案件、抓幾個黑社會頭目,而開始毫不護短、絕不姑息地關注黑社會背後深層次的權力背景,尤其關注「打黑者護黑」、「警匪勾結」現象,將打黑觸角深入到了警方內部和官員高層,將打黑與反腐敗制度性地結合起來,打黑堅決要反腐,反腐也必定要打黑。  重慶破了題,其他地方就可以複製和效仿,這就是文強案對全國打黑除惡的示範意義——文強案的影響下,中國的「打黑」行動正從地方實踐上升到國家層面。就在文強落馬後,2009年,全國公安機關共偵辦涉黑案件453起,檢察機關以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提起公訴382起,法院一審判決330起。深圳、太原、武漢、北京等地紛紛對黑惡勢力重拳出擊,取得了很大成效,打黑除惡專項鬥爭繼續保持著強勁勢頭,打黑立法也已提上日程。  值得讚賞的是,這一切完全是在法律框架內進行的,這也是文強案的法律標本意義。文強被判處死刑,完全是依法作出的裁決,從對文強案件審理的每一個環節來看,始終體現了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司法原則。比如,起訴指控文強受賄1625萬餘元,判決時實際認定1211萬餘元,對於起訴文強收受價值364萬餘元的落款為張大千的「青綠山水」圖的指控,法庭尊重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對該畫進行技術、質量鑒定後為一般仿品的結論,因而不予認定,不僅公眾服氣,而且文強對此也一再表示「感謝」。也許正源於對法律的信服,文強在刑前告誡兒子「不要仇視社會」、「不要去恨別人」。  依法打黑,依法審判,依法嚴懲保護傘,不僅能對官員產生制度性的震懾,更能維護打黑的正義性,更能讓公眾看到法治的力量,從而樹立對法律的敬畏和對公平正義的信仰。這是對中國打黑更深遠的影響。   2009年,重慶群眾安全感指數達96.6%  近日,處死文強的消息傳開,重慶市民普遍叫好。  「他位高權重卻極度貪腐,判處死刑是罪有應得!」文強的「發跡地」——巴南區的農民李明(化名)表示,衷心擁護處死文強。  他稱,文強在巴南工作期間,在一次下鄉檢查工作時與他相識,當時的文強平易近人,沒有架子,見了面總客氣地叫他「老李」。2005年,他被人打傷,卻遲遲沒得到處理,於是想找已是市公安局副局長的文強「申冤」。有人告訴他:文強變了,求他辦事沒錢不行。他當時半信半疑,抱著試一試的態度,找來文強的電話撥打。  「沒想到他一聽是我,話都不說就掛了電話。」李明說,此後他多次撥打電話,一報上名字,文強就將電話掛了。他此時才相信「文強變了」,但沒想到的是,他變得「如此的貪,如此的黑」。他說,「法院根據法律判處他死刑,現在又正式執行,這是個表態:無論什麼人,即使曾是公安局副局長,只要膽敢護黑助黑,觸犯刑律,都難逃法律的嚴懲,該處死刑還會處死刑。」  當年審張君時,市民陳東參加了旁聽,後來審文強,陳東又參加了旁聽。談起文強被執行死刑,他心情複雜:「我以前一直覺得他貢獻很大,民間傳說他涉黑,我最初半信半疑,開庭時參加了旁聽,聽完庭審,我信了。他在成績的光環下墮落了。他是個執法者,犯法更應依法嚴懲。」  重慶市民普遍反映,文強被處死刑,極大地震懾了犯罪分子,黑幫最大保護傘被摧毀後,涉黑犯罪少多了,以前目中無人、動輒刀棍相向的「平頭幫」罕見蹤影,街道上隨時可見交巡警平台,感覺安全感強多了,「晚上出去也不害怕了。」市民陳女士說。  一位小型建築公司老闆說,過去,自己參加招標時,經常有不三不四的年輕人威脅自己退出,否則就要遭受皮肉之苦,甚至血光之災,打黑風暴之後,這種情形幾乎絕跡了。  權威數據證實了重慶市民的判斷,據國家統計局調查,2009年,重慶市群眾安全感指數達96.6%,創歷史最高水平,首次超過京津滬。  警方有關人士透露,截至今年6月27日,重慶警方共立案偵辦涉黑涉惡犯罪團伙300多個,抓獲涉案人員5000多人,破獲刑事案件4000多起;繳獲大批非法槍支、毒品和管制刀具;查扣涉案資產數十億元;法院一審判決黑惡團伙148個。  他說,通過打黑除惡,產生了三個效應:  一是社會治安的乘數效應。2009年打黑除惡以來,重慶主城區110報警量下降40%,刑事發案、群眾集訪量同比2008年明顯下降。10多個省市的群眾自發自費赴渝贈匾送旗。人民群眾讚譽打黑除惡是「一場正義之戰、一項民心工程、一個和諧之舉」,是「民心所向、黨心所向,大快人心」。  二是招商引資的磁場效應。打掉一批地下黑錢莊,切斷非法放水資金鏈條700億元,拉動銀行貸款大幅增長;破獲大批涉稅案件,助推重慶稅收連續6年30%高增長。吸引了惠普、富士康、英業達、廣達等一批全球知名企業落戶重慶,助推2009年全市GDP增長14.9%,列全國第三、西部第一;今年一季度,全市GDP同比增長19.3%,居全國第三、西部第一。助推重慶形成2000億的出口項目,比2008年全市總和翻兩番。  三是社會影響的名片效應。重慶被美國《時代周刊》、英國《金融時報》評為亞洲最佳投資城市第7位。中國社科院《2009年城市競爭力藍皮書》中,重慶綜合競爭力排名全國第六。據中國社科院資料顯示,重慶司法機構的綜合競爭力在全國排名第三。2009年中國十大民生決策排行榜上,「重慶打黑」名列首位。  他說,在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和破案打擊新模式的帶動下,重慶警方的破案攻堅能力大幅提升,警務生產力得到充分發揮。  據公安部通報,2009年,重慶市百名民警偵辦刑事案件數居全國第三、直轄市第一;百名民警破獲刑事案件數居全國第七、直轄市第一;百名民警提請逮捕數居全國第五、直轄市第一;百名民警查處治安案件數居全國第五、直轄市第二;萬人發案率低於京津滬水平;53項考核指標中有33項排名全國前十。今年一季度,該市百名民警偵辦刑事案件數、破案數、查處治安案件數、提請逮捕數4項主要指標均居直轄市第一。  本報重慶7月11日電   要打黑勢力,首先打保護傘  本報北京7月11日電(記者庄慶鴻)「打擊黑惡勢力,首先要打它背後的保護傘。我認為這是我們應從重慶打黑中汲取的重要經驗。」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教授今天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說。  「黑社會和司法腐敗不是一回事,但它們幾乎就相當於一個銅板的兩面。」任建明說,「這和"煤礦事故背後是安全部門監管問題"是一樣的。」   他指出:「當黑社會在有組織地做黃賭毒、暴力犯罪,那麼一定是相關的政府司法部門、尤其是公安部門嚴重濫用職權的結果。因為公安部門是具體執行法律的機關,負責對黃賭毒這些非法活動的查處。如果這些組織能夠廣泛存在甚至是泛濫,到了很嚴重程度的話,一定意味著有同樣嚴重的司法系統的腐敗,也就是我們所說背後的保護傘。」  「如果司法腐敗不解決,黑社會是很難被掃除的,打黑是打不了的。你的打黑行動可能寸步難行。比如重慶打黑中就發現,過去黑社會把人打死了,上訪的家屬被推回到重慶公安局,全家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脅。」  關於輿論熱議的文強之死,任建明這樣看:「我認為判刑的一個關鍵標準是,你這樣濫用權力,會不會導致剝奪別人的生命。這與單純的受賄,有性質上的不同,你收受金錢,金錢是可以計算的,但人的生命是無價的。」  「比如鄭筱萸被判死刑,因為他作為國家食品葯監局最高長官,讓有毒藥物流入市場,剝奪了別人的生命。再比如文強,儘管不是他直接殺人,但他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因而對這許多條人命負有重要責任。加之情節嚴重的強姦罪,因此對文強重罰,是合適的,否則不足以處理這種司法系統級別較高的官員,如此踐踏法律造成的嚴重影響。」  文強一審被判死刑,主要理由是「受賄金額巨大」,而二審判決中增加了一句「社會危害特別巨大」。  任建明認為,這一增加是應該明確的。「政府當然應該慎用死刑,如果只有受賄,判死刑的質疑就比較多。但這對社會危害具體來說,他所包庇的黑社會身上是有很多血債的,比如殘酷的槍殺、強買強賣,都是在他的縱容下,這就是社會危害。」  任建明說:「從馬斯洛的五層次需求來說,生存是最低需求。眾多老百姓即使衣食基本能保證,但人身安全、財產安全不能得到保證的話,那需求肯定是很迫切、呼聲是很尖銳的。我們從這一點,就能看到打黑的意義。」任建明認為,從地方到中央,包括公安部,可以吸取重慶的做法和經驗。「過去我們知道有縣、省會城市在做,而重慶的打黑,它的直轄市行政級別、以及治理得較徹底、範圍較廣,應該說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文強案始末  文強,1955年出生。   1972年參加工作。  1992年,任四川省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  1997年,重慶直轄後任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  2000年,提任正廳局級偵查員。  2008年,出任重慶市司法局局長。  2009年8月7日凌晨1時  在北京參加全國司法廳(局)長座談會期間被抓獲,次日上午通過民航班機押解回渝,成為重慶打黑風暴中被雙規的最高級別官員。  訊問8天,就取得他包庇縱容黑社會  性質犯罪團伙和強姦罪名的口供。  2009年9月26日  文強因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涉嫌受賄等職務犯罪被逮捕。  2010年2月2日至7日凌晨  一審開庭,文強被指控犯受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強姦四項罪名。  庭審焦點在於下屬在春節及文強生日期間向文強送的錢到底是賄賂款還是一般的禮節性饋贈。  文強在最後陳述中表示,感謝法庭給我和律師充分辯解的機會,體現了我們這個時代民主與法治的精神。  他說,「我從一個領導走到這裡,教訓是沉重的。就在這裡,我目睹了張君等一大批刑事犯罪分子受審。而現在,我作為被告人,也站在這裡。這種巨大的變化,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自身的,也有社會環境的影響,制度約束的滯後等等。但自己的、自身的原因,才是走向犯罪的主要原因。所以,我希望廣大幹部,特別是公安人員,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警鐘長鳴。我希望今後沒有公安民警再次站在這個位子上。」  2010年4月14日上午  一審繼續開庭,爭議最大的趙利明送給文強的「青綠山水圖」,被認定為一般仿品。  2010年4月14日下午  一審宣判,文強因受賄1211萬元、包庇縱容5個黑社會性質組織、1044萬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強姦,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10年5月13日至14日22時許  二審在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文強在最後陳述中說,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主、客觀因素都存在,主觀上的因素是主要的,為此,他曾向有關方面作出過深刻的檢查,寫下過悔罪書。  5月21日  文強案二審宣判,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文強神情沮喪。  7月7日  文強被執行死刑。  本報記者 田文生 實習生 冉志敏整理

[

推薦閱讀:

楊振寧:我對翁帆說「我準備活到一百歲」 2017年05月11日 23:03:09 來源:澎湃新聞網 27214人參與 3201評論 自動播放 原標題:楊振寧上直播:憶兒時清華,談長壽秘訣,對翁帆
【新聞】2017年的ENAwards都公布了哪些獎項?
[新聞1+1]《婚姻法》:新解釋的新問題!(20110825)
掌握這10個小技巧,你也能寫出讓客戶點贊的新聞公關稿
2月20日新聞匯總

TAG:新聞 | 記者 | 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