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抽成!姚明被打劫,劉翔繳一半,易建聯無言以對

近日,在洛杉磯久負盛名的斯台普斯中心,易建聯身披湖人11號紫金戰袍接受了媒體的採訪。美國媒體記者的問題刁鑽尖銳,追問易建聯在NBA打球的薪資收入是否需要上繳中國籃協,讓易建聯無言以對。很明顯,美國記者是故意挑起爭議,而姚明的收入分配則是事件的導火索,無論易建聯怎麼回答,他都難以逃離對手的圈套。

姚明職業生涯最高年薪高達1376萬美元,而當時除去美國45%的個人所得稅,10%的NBA聯盟養老保險,只生下了不到620萬美元。在這620萬美元里,30%必須上繳給中國籃協、10%上繳給上海東方俱樂部、10%上繳給上海體育部門,除去經紀人的傭金,姚明到手的收入竟然不到300萬美元。此後事件被曝光,NBA球員工會更是怒斥中國籃協「搶劫」,在姚明的團隊和中國籃協的極力斡旋之下,姚明獲得了特殊待遇,突破了原有的規則,上繳比例縮減至收入稅後的5%。

據統計,劉翔從2003年展露頭角到2014年退役,短短11年間收入高達5.35億元。但根據國家體育總局的分配政策,劉翔的商業開發由中國田徑協會全權管理,劉翔只能拿到一半的收入,其他的由中國田徑協會、地方體育局和教練們瓜分。

林丹和國家羽毛球隊的商業收入分成同樣引發了強烈爭議。2015年,林丹選擇了和日本知名運動品牌尤尼克斯簽約一份價值過億的代言合同,而國產品牌李寧是中國羽毛球隊的贊助商,林丹一時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由於國家隊贊助商的代言收入是所有球員均分,對於羽球代言人林丹來說,這樣的規則多少有些不公。最後,林丹的團隊通過和李寧、國家隊、尤尼克斯的多方協商,終於成功單飛,實現了個人商業簽的代言模式。

2009年,中國網球中心放開了世界級體壇巨星單飛的限定,只要個人上繳同比例的廣告收入和賽事獎金,並參加國家隊比賽,就可以獲得單飛的機會。在自己組建團隊前,李娜只能拿到收入的35%,但選擇離開之後,除去了酒店、機票和經紀人傭金,李娜的收入仍然達到了50%以上。

事實上,作為一名出色的運動員,他們向培養自己的機構上繳報恩錢並不是個例。中國體育市場化程度不高,還遠遠達不到依靠俱樂部投資來培養超級明星的階段,而在這些超級巨星成長的道路上,組織機構、教練和團隊都付出過艱辛的努力,這種報恩錢並不是商業社會企圖盈利的心理,而是將足夠的資金投入到下一代運動員的發展中去。畢竟,如果每一個優秀運動員都選擇單飛,一些剛剛起步的選手就無法獲得優越的訓練條件。至於組織機構有沒有真正把錢落到實處,這一點與體育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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