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學院新聞
06-10
5月11日下午,法學院新一期「法治視野下的社會熱點」工作坊舉行,聚焦最近廣受關注的雷洋在公安機關執法過程中非正常死亡一案。來自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專業的部分教師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結合目前公安機關已發布的信息,主要圍繞本案中公安執法適用法律的根據、昌平警方信息發布是否符合法律規定、雷洋死因調查的法律程序等方面進行了研討。 與會教師研討的主要問題有:(1)警察未著制服執法是否符合法律程序;(2)警方在什麼情形下可以對雷洋進行盤問,本案中警察盤問雷洋是否符合法律程序;(3)警方在何種情形下可以帶離雷洋;(4)警方強行帶離雷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5)警方使用約束性器械是否符合程序;(6)對雷洋的死因調查應遵循的程序;(7)收集本案證據應遵循的法律程序。研討過程中,與會教師特別就《人民警察法》第8條、第9條中所規定的「盤問」、「帶離」、「強制帶離」,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第4條對著裝的相關規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8條有關使用警械規定的解釋和適用問題進行了討論和分析,指出警方執法中可能違法的環節以及法律責任。 在對上述問題進行討論的基礎上,與會教師提出三點建議:第一,考慮到本案的特殊情況以及調查機關應具有的法律職能,建議由上級人民檢察院組成專門調查組,依法查處本案中可能存在的違法犯罪行為。第二,對雷洋死亡原因,建議由專業第三方組織鑒定。第三,考慮到信息發布的客觀性和權威性,建議由調查機關統一發布信息。 研討會形成的具體法律建議已提交給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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