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為本:孔子的哪些治國理念至今值得借鑒?

以德為本:孔子的哪些治國理念至今值得借鑒?

2017年04月28日 15:41:04 來源:孔子研究院 作者:韓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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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是德型文化,以尊德性著稱,道德的提倡和踐履貫穿於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作為中國傳統文化主流的儒學更以其牢固而發達的道德體系而影響著中國文化的發展路徑。早在春秋時期,孔子便提出了以德為本的治國理念,他主張為政以德,以禮節制,加強道德修養,採用正己正人、推己及人的辦法來從根本上達到執政為民、完善吏治的目的。孔子的德政思想對現今社會主義廉政文化建設有不少可資借鑒之處。

資料圖

一、「為政以德」的執政理念

中國自古以來就有德治的傳統,《尚書·蔡仲之命》載:「皇天無親,惟德是輔。民心無常,惟惠之懷。」以孔子為代表的早期儒家效法上古三代明王,推崇周公之政和敬德保民思想,「仲尼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中庸》),孔子本人也說「文武之政,布在方策」(《中庸》),他畢生所致力於推行的就是文武周公的德政思想。《論語·為政》開篇云:「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認為當權者的德政就像北極星那樣具有定向作用和凝聚人心的功能。只有把德政原則貫徹到政治生活中去,政權的基礎才會牢固。

春秋時期,一些諸侯國採取嚴刑峻法來穩固其統治,對此孔子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論語·為政》)嚴刑峻法只能使民眾因為畏懼而不敢違法亂紀,而以道德來管理國家,以禮樂來教化社會,則不僅使民眾知恥,而且能夠改造人們的心靈。孔子主張德政與刑法應寬猛相濟、德刑相輔,而在理念上還是重德而輕刑。《孔子家語·刑政》記孔子說:「太上以德教民,而以禮齊之。其次以政焉導民,以刑禁之,刑不刑也。化之弗變,導之弗從,傷義以敗俗,於是乎用刑矣。」用刑以德為前提,刑只使用於難以教化的大惡之人。「季康子問政於孔子曰:『如殺無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對曰:『子為政,焉用殺?子欲善而民善矣。』」(《論語·顏淵》)「善人為邦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矣。」(《論語·子路》)可見,在治國問題上孔子反對刑殺之道,而號召用道德教化民眾,使之向善。與外在的威懾和刑殺相比,內在的德性修養更為根本。古羅馬有個諺語說:「道德崩潰,法律何為!」

在孔子看來,要想國富民強,實現國家大治,就要行德政,行德政就要有仁愛之心,就要做仁者,只有仁者才能愛人。「古之為政,愛人為大」(《禮記·哀公問》),愛人就是行德政,孔子把愛人作為為政之首。「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論語·學而》)「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論語·學而》)孔子所說的「愛人」,是指一切人,涵蓋面極為廣泛,當然包括處在社會最底層的百姓。如果執政者愛百姓,為百姓謀福祉,反過來,百姓也會愛執政者,擁護執政者。孟子說得更為尖銳,他說:「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惡於眾也。」(《孟子·離婁上》)子路問孔子如何才稱得上是一位君子,孔子告訴他「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如果再進一步的話就是「修己以安百姓」,如此則可與堯舜相比了。

二、「政者正也」的為政之道

儒家文化一直把個體的道德修養放在首位,尋求主動性適應的和諧。中華先祖們很早就悟出了這樣的道理:靠外界的制約規範個體行為是被動的,而靠內心的道德準則規範自己的行為是主動的。從人性的角度來說,內在的正義力量要比外在的制約更有力量。《尚書·洪範》中這樣讚頌公正之道:「無偏無陂,遵王之義;無有作好,遵王之道;無有作惡,遵王之路。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黨無偏,王道平平;無反無側,王道正直。會其有極,歸其有極。」所以中華民族歷史上湧現出許許多多的道德楷模和守節之士,形成了一股與天地參的浩然正氣。堅持正義的行政準則,不僅是作為官吏的考核要素,更是對各級從政者道德修養的要求。

執政者應當如何履行職責呢?在季康子向孔子問政的時候,孔子回答說:「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論語·顏淵》)為政就是為正,從政者自身端正了,誰還有理由不正呢?己不正,難以正人,所以作為從政者,首先要正己,加強自己的道德修養。而道德修養最關鍵、最核心的,是善,是仁。這是天道之大美、人道之終極。對於一個從政者來說,如果能以「正」為從政之要,那就是一個合格的從政者,如果再進一步,能以「仁」為從政的終極關懷,那就可以稱得上一個優秀的從政者了。若能以「仁」來馭政,則政通人和。子曰:「苟正其身矣,於從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論語·子路》)從政者若能正己,治理國政還有什麼困難呢?若連自身都不能正,何以正他人?孔子又說:「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論語·子路》)從政者若品德端正,即使不下命令,民眾也會擁護執行;若從政者本身品行不正,即使下命令,民眾也不會服從。可見,正己之重要。那麼如何正己呢?孔子也提出了一些具體要求,比如在交友方面,孔子說:「益者三友,損者三友。友直,友諒,友多聞,益矣。友便辟,友善柔,有便佞,損矣。」(《論語·季氏》)要與正直、誠信、知識淵博的人交往,而遠離諂媚、勢利、奸佞的小人。在喜好方面,孔子說:「益者三樂,損者三樂。樂節禮樂,樂道人之善,樂多賢友,益矣。樂驕樂,樂佚游,樂宴樂,損矣。」(同上)要以得到禮樂的調節、以宣揚別人的好處、以交了有益的朋友為快樂,而不以驕傲、遊盪、宴飲玩樂為快樂。同時孔子告誡我們說君子有「三戒」、「三畏」:「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同上)即年輕戒色,中年戒斗,老年戒貪。「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聖人之言。」(同上)即君子有所畏懼,畏懼天命、王公大臣,畏懼聖人之言。孔子還告誡我們在想問題辦事情的時候要有「九思」:「視思明,聽思聰,色思溫,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問,忿思難,見得思義。」(同上)這些都是正己修身以達到仁德的要求,也是從政者在處理政務中要堅持做到的要求。這也與儒家修齊治平的理想路徑相吻合,即首先修己,其後安人、安百姓。

只有從政者做到端正自己,以身作則,國家才會呈現出「上好禮,則民莫敢不敬;上好義,則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論語·子路》)的和諧局面。

三、「欲而不貪」的財富觀

孔子不反對追求財富,他說:「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論語·里仁》)孔子認為「欲富惡貧」是人的一種共同的普遍的傾向,他考慮到了「欲富惡貧」的人性前提,承認人們追求財富的必然性和合理性。

孔子不反對個人通過合法途徑獲取正當利益,肯定財富「合益」的價值本義,但他更注重的是採用什麼樣的方式來獲得財富。在他看來,物質財富是人類社會的一種必然存在,是滿足人之生存、社會之延續所需的條件,但人們對財富的追求不是無限制的,財富不可不求,但必須受到倫理道德的制約,前提必須是正當的利益,即以是否符合「義」為前提,在利面前,要先想到社會公德,孔子在這個問題上的態度是明確的,即要「義以為上」、「見利思義」、「義然後取」。孔子的「見利思義」、「義然後取」,就是告訴我們要以義馭利,在財富面前不能為所欲為,要講德性、講禮。「仁者安仁,知者利仁」(《論語·里仁》),合乎仁德的利益就是正當的,而一己之私利或小集團的局部利益必定不合乎仁德,他認為:「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費乎?」(《論語·堯曰》)「義」、「利」作為生命中兩種不同的價值追求,只有「合義」地得到財富才是他所認可的,君子愛財,必須取之有道,「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論語·里仁》)。他說:「放於利而行,多怨。」(《論語·里仁》)若只考慮一己之私利,損公肥私,必將招致很多怨恨,結果只能是「見小利則大事不成」(《論語·子路》)。富貴誠然人之所欲,但「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論語·里仁》)。「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論語·述而》)。作為從政者,必須具備這種清正廉潔、兩袖清風的道德修養和精神境界。

孔子堅決主張以仁義之心節制個人對富貴的私慾,尤其是從政者不可以權謀私、以身發財。他告誡官吏「欲而不貪」(《論語·堯曰》),心懷仁德,有仁德的人是不貪權勢和財富的。「欲仁而得仁,又焉貪?」(同上)

《大學》篇曰:「德者,本也;財者,末也。」要以德從政,以德馭財。「仁者以財發身,不仁者以身發財。」(《大學》)有仁德的人用財富來發展、成就自身,沒有仁德的人則利用自己的身心去聚斂財富。如何處理仁德與財富的關係,是治國之道的一個重要內容。是「以財發身」還是「以身發財」,是判斷「仁」與「不仁」的標準。從政者應當常懷律己之心,將財力用於完成自己的事業,而不應當利用自身的地位和權力,把自己淪為追逐財富、謀取私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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