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囧途:少主被捕幕後的財閥之冬
李在鎔最終被判有罪或許不算是新聞。問題在於,以三星為代表的韓國財閥巨頭,以及它們賴以「野蠻生長」的政治環境和管理模式,已經陷入了成本大於效益的囧途。
2017年3月9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正式開庭審理三星財閥「太子」李在鎔向總統朴槿惠及其親信崔順實行賄一案。根據特偵組的指控,李在鎔在2015年的第一毛織株式會社與三星物產會社合併一事中,曾涉嫌向崔順實行賄430億韓元(約合2.56億元人民幣),以促成手握三星物產大量股份(由國民年金公團持有)的韓國政府批准這筆交易。他同時還被控挪用公款、非法向境外轉移資產和隱匿不當得利,以及在2016年末關於「親信門」醜聞的調查中作偽證。整個庭審預計將持續3個月,如果李在鎔的罪名成立,他可能會遭遇5年的牢獄之災。由於其父李健熙在2014年已經罹患心臟病無法辦公,三星集團在近期將暫時失去掌門人。
Leearrested in Feb 2017:2月17日,李在鎔在隨員和特檢組成員簇擁下前往首爾拘留中心報到。當天早晨檢方簽發了對他的逮捕令
48歲的李在鎔在2月17日被警方帶離位於江南區的1200平米豪宅,關入首爾拘留中心一間6.6平米的拘禁室。每天他將「享受」到三頓成本不超過1.3美元的餐食,一星期有一次洗熱水澡的機會。海外輿論對此多少會感到驚詫:儘管三星集團的「政商一體」傳統和黑幕重重的台下交易早已不是秘密,並且李在鎔的祖父、三星集團創始人李秉喆和父親李健熙都曾面臨過嚴厲的司法指控,但「太子」李在鎔本人卻有著不錯的公眾形象。
擁有美國留學背景、作風隨和的李在鎔曾被視為改革舊財閥體制的希望。這是他在三星電子總部會見谷歌CEO拉里·佩奇(左三)
這位肄業於哈佛大學商學院博士班、曾經修讀歷史系的三星電子副會長與其父李健熙的霸道管理風格截然不同,平易近人、尊重女性,常常將「轉變思維」和「創新」掛在嘴上。在韓國政府著力推動的傳統產業轉型進程中,李在鎔的表現相當活躍,曾出資500億韓元籌建大邱「創新經濟革新中心」。但特偵組揭露出的種種幽暗細節顯示:無論是西方教育背景還是個人的良好私德,都無法改變李在鎔作為三星財閥唯一男性繼承人的天然宿命。為了避免承擔總額可能超過6萬億韓元的遺產稅,他必須像祖父和父親一樣從事違法交易、賄賂總統親信、對公眾和小股東撒謊,只為將三星集團那張由複雜交叉持股構成的蜘蛛網的中心轉移到他個人身上。最終,「太子」也不免步李氏家族前兩代人的後塵,捲入法律糾紛,乃至最終入獄。
要理解李在鎔的行賄動機,必須理解韓國財閥(Chaebol)模式的組織結構和運作機制。首先,這類大企業的經營範圍、僱傭員工總數和掌握的社會資源往往相當鋪張,在一些行業甚至形成准壟斷態勢,從而使政府不得不與其構建利益共同體。執政者或者在國民經濟發展的總體規劃中以財閥作為實際執行者(例如「漢江奇蹟」時代),或者通過批准違規業務、破產豁免以及給予法律特赦等庇護方式換取財閥的資金、影響力支持(民主化之後大體如此),從而形成政經一體、財閥「大馬不倒」的格局。捲入「親信門」醜聞的三星、現代、LG等八大財閥的資產相當於2016年韓國經濟產出的2/3,僅三星一家就佔據了全國企業總市值的30%。而中小企業在融資環境、薪酬水平和社會認可度方面遠不及財閥巨頭,最終的結局要麼是被老財閥收購、要麼在最初的衝擊過後悄無聲息地走向消亡。這也是韓國初創互聯網企業在21世紀初表現萎靡的重要原因。
位於首爾江南區的三星電子會社總部「三星城」
其次,韓國《商法典》允許企業之間交叉持股,以及建立金字塔式的層級股權控制模式,這為創始人家族以較少的持股額層層「撬動」巨大規模的資產創造了條件。以三星財閥為例,理論上其三大核心子公司三星電子(總資產約262萬億韓元)、三星生命保險(總資產約224.5萬億韓元)和三星物產(總資產約23.4萬億韓元)都屬於業務獨立的上市企業,並不存在一個至高無上的「總公司」。「皇帝」李健熙和「太子」李在鎔在三星電子的直接股份僅為5%左右,公司主體資產已在首爾、倫敦和法蘭克福上市,有55%的股權掌握在美國資本集團、黑石顧問等海外投資者之手。但李氏父子同時又是三星電子的最大單一股東三星生命保險(持有7.43%的三星電子股份)的實際控制者,並通過家族旗下的非上市企業愛寶樂園持有三星保險19.3%的股份(李氏父子所持的愛寶樂園股權接近30%,李健熙尚直接持有三星保險20.8%的股份),而愛寶樂園又是三星電子旗下信用卡公司的第二大單一股東,如此形成了一個自上而下、環環相扣的交叉持股網路。通過愛寶樂園—三星保險—三星電子這個三層金字塔架構,李氏父子不僅得以在直接持股較少的情況下實現對企業的長期控制,而且大大提升了拆分集團架構的成本,迫使投資者和政府不得不容忍這張含混而臃腫的巨網長期存在。
但這一模式依舊存在一項名門:假使李在鎔希望以接受贈與或者繼承遺產的方式合併父親李健熙手中的股權,必須繳納巨額遺產稅。降低成本的辦法是在交叉持股企業之間進行「交易」,通過形式上的併購交易或者企業拆分實現控股權的避稅讓渡。例如在2008年,李健熙曾經以愛寶樂園和三星SDS的部分股權為抵押發行可轉換債券,再將債券低價出售給李在鎔及其兩個妹妹李富真、李敘顯的企業,如此便在事實上實現了股權移交,還偷逃了超過1000億韓元的稅金。而導致李在鎔被捕的三星物產合併案同樣如此——2015年時,李在鎔是第一毛織會社的最大單一股東(持股23.2%),同時也持有三星物產4.1%的股權;這兩家公司在三星財閥的金字塔結構中屬於上遊方,其股權結構將直接影響到下游的三星電子的實際控制權。
李在鎔的操作手法是盡量低估三星物產的價值,以犧牲該會社其他股東的利益為代價達成合併股權的目標。當時持有三星物產7.1%股權的美國知名對沖基金公司埃利奧特資本一度對報價的合理性提出質疑時,李在鎔不惜向手眼通天的崔順實行賄,接連向其運營的K體育基金會和其女鄭宥拉提供巨額資金「奉獻」,終於推動三星物產大股東、由政府控制的國民年金公團批准了這筆交易。而年金公團因此蒙受的損失,卻要由全體國民來買單。
李在鎔之父李健熙(右二)在2008年曾因捲入非法股票交易案被判刑,但一年後就被時任總統李明博(左)特赦
從集團創始人李秉喆1966年的糖精走私案,到第二代掌門人李健熙2008年的非法股票交易案,再到李在鎔的行賄案,一部三星財閥的崛起史,同時也是韓國裙帶資本主義和政商一體模式的鮮活寫照。以財閥企業為核心規劃的快速工業化、城市化和外向型經濟模式,曾經是韓國在上世紀60到90年代實現「漢江奇蹟」的關鍵;在此過程中出現的政商一體、產業布局和銀行被大企業「綁架」的現象,雖屬異常,仍能夠以「時代所限」作為解釋。然而在信息產業成為潮流的年代,「大馬不倒」的巨型財團僱員數量已經達到規模極限,對拉動就業再無幫助,同時投資決策卻被落後的管理體制人為扭曲及劣化,並將大量金錢投入到兼并中小企業以及維持政界和媒體的「朋友圈」中,這在民主原則和商業邏輯上都已經和時代精神背道而馳。
但李秉喆和李健熙依託「朋友圈」,在每次法律糾紛中皆能全身而退——李健熙的岳父洪璉基曾是韓國第一大報《中央日報》的早期社長,後來擔任過朴正熙政權的法務部長;妻兄洪錫炫在盧武鉉時代擔任過駐美大使,曾為三星財閥向政界輸送獻金充當過中間人。而李健熙的夫人洪羅喜除去身為知名藝術品收藏家的身份外,還是佛教派別「圓佛教」最大的捐款人。通過綿密的親屬關係網,三星集團逐步成為了韓國各大報紙、電視台甚至公檢法官員的金主,並屢次高薪延聘卸任司法官員擔任集團顧問,任何違法勾當都可以被輕易洗脫。
李健熙在2008年的非法交易案中一度被判處3年徒刑、緩期5年執行,但在2009年被李明博總統以幫助平昌申奧成功「有功」為由加以特赦。而李在鎔迄今為止始終不承認在行賄案中意圖謀取私利,只是宣稱自己遭到了政府的「逼迫」,彷彿三星財閥一直是青瓦台政治的受害者。無怪乎當獨立新聞網站「News Tapa」(打破新聞)在2016年曝出李健熙的召妓醜聞後,曾經憤怒地評論道:「李會長將自己視為超越法律和倫理的存在,肆意擺布與濫用有如皇帝一般的權力……這樣的財閥病態現象,不只是韓國的經濟,連政治、行政體系與媒體都受其腐敗而逐漸麻痹。如果不能果斷除治此種財閥行徑,我們就沒有未來。」
擁有50萬僱員的三星集團,其旗下關聯企業的資產規模佔到韓國企業總市值的30%,李氏家族三代人也得以通過交叉持股模式成為韓國經濟事實上的控制者
而在財閥「大馬不倒」、資產規模繼續膨脹的這10年,韓國本身的平均GDP增長率已經下滑到不足3%,其中央銀行也將2017年的經濟增速預期下調到了2.6%,家庭債務總量高企、年輕人就業不足等痼疾卻沒有絲毫解決的徵兆。受東亞安全環境影響,在韓國經濟構成中佔據最大單一份額的出口貿易總額持續下滑;而素來以「最強追趕者」自詡的三星電子,在2016年也爆出因新款手機GalaxyNote7的電池設計過於激進、導致多起自燃事件的醜聞,不得不全面終止銷售並召回該款機型,損失預計超過170億美元。從這個角度說,韓國經濟的危機,恰恰是傳統財閥模式已達效能閾值、無力再做突破的直接結果,且負面效應仍在延續。
以政府扶持的大企業為中心的「漢江奇蹟」曾是韓國得以崛起為全球第11大經濟體的關鍵,但在進入21世紀之後,這一模式已經達到效率上限,弊端卻日漸暴露
同樣經歷過「財閥至上」年代的日本,在「二戰」結束後由於經歷過盟軍佔領當局的強制拆分,被迫探索出了一條隱性成本更低、決策流程更科學的發展路線。儘管這種拆分遠稱不上徹底,但的確推動了大企業部分擺脫固化的政商關係網和單一的家族繼承模式,進入多樣化發展階段。媒體環境的自由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日漸透明,也使商界向政客的金錢輸送可以迅速被公之於眾,從而使主事者不得不有所收斂。
2016年末,首爾街頭抗議「親信門」醜聞的示威者頭戴李在鎔、朴槿惠、崔順實三人的面具,跪地要求政府加快調查步驟
相形之下,奉行男性繼承製、關係網又更為鋪張和綿密的韓國財閥彷彿還停留在叢林時代;而且由於政界通道關於「敞達」、輿論環境又被控制,反過來缺乏自我革新的動力。即使是興師動眾的「親信門」調查,也未必能撼動三星財閥的基礎;而現行《商法典》允許入獄者繼續遙控企業的規定,決定了李在鎔即使入獄,依舊能從容完成股權轉移和行使最高決策權。但沉浸在「亞洲小龍」之夢中已有30餘年的韓國政府和民眾的確應當認清一種事實:昔日締造過經濟奇蹟的財閥「大馬」,如今已成為窒息活力的毒瘤。在世界經濟形勢面臨動蕩的2017年,倘若不主動尋求改變,韓國又還有多少時間可以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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