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大躍進」須改變

保障性住房「大躍進」須改變

2011-09-28 23: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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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大躍進」須改變

易憲容

可以說,2011年政府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最有新意的就是如何加大保障性住房建造力度,通過大造保障性住房來彌補商品住房泡沫擠出可能面對的房地產投資下滑。當然,從這個角度來看,大造保障性住房可能起到一箭雙鵰的作用。但實際的結果與政府的政策意圖卻差很遠。比如說,在今年5月份的時候,住房建設部對保障性住房建造進行統計,各地完成的情況無法讓人樂觀,保障性住房建造完成率不足34%。

不過,過了兩三個月,這種情況卻發生了根本性的逆轉,不僅各地方政府連續發出了《關於加快本地保障性住房項目開工建設的通知》,而且從其所報給中央的保障性住房建造情況報表來看,截至今年8月底,全國城鎮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已實物開工868萬套,開工率86%(不含西藏自治區)。相比5月末34%的開工率,全國保障房開工提速明顯。而且,遼寧、河北、福建、山東和陝西等5省的開工率已超過100%,其中部分省份的開工率逼近120%。北京保障性住房開工率也達到90%以上。

現在我們要問的是,為何各地配建、新建的保障房項目開工率會在短短的兩個月時間裡出現突然的逆轉?保障性住房建造在資金嚴重不足的情況下,中央政府在金融上是不是有新的支持政策?如果中央政府無法解決建造保障性住房的大量資金,那麼快速增長的保障性住房的開工率又是如何實現的?這樣做對「十二五」規劃的保障性住房計劃的完成以及當前的房地產市場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

筆者在年初新國八條出台時就指出,政府大造保障性住房當然是很好的一項政策,特別是對於高房價的一線城市來說更是雪中送炭。在過高的房價下,如果政府能夠大造保障性住房(即佔住宅建造比達20%)來解決中低收入民眾的住房條件問題,既可緩解社會矛盾,也可彌補由於擠出房地產泡沫所導致的房地產開發投資減少,不弱化房地產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

但是,這種從香港地區及新加坡學來的大造保障性住房是不是與中國內地當前的情況相符?如果不符,那麼這個政府意圖與目標能否實現?我們知道香港及新加坡的保障性住房佔比過高,主要是其經濟條件與環境使然。新加坡與香港都是高收入發達地區,人口分別是300萬及700萬,完成這個保障住房體系已經花了近70年的時間。但是,就目前政府的財力、經濟嚴重的區域差異及寵大的人口基數來看,要在短期內完成香港及新加坡這樣的保障性住房體系是十分困難的。

但是,我們中央的職能部門沒有考慮中國的實際情況,把建造保障性住房的指標以計劃的方式全部分解給各地方政府來落實與執行。在這種情況下,一些地方政府為了完成中央給定的建造計劃,不得不為企業單位集資房、事業單位中轉房、城市危舊房改造等貼上「保障房」標籤。或者說,把市場銷售的商品住房之外的住房都納入到保障性住房統計範圍。也就是說,在短短的兩個月時間裡,各地保障房開工率之所以會出現大幅增長,並非是各地政府聽從中央政府,加大保障性住房的財政投入,開啟了保障性住房新融資渠道,而是玩了一種統計遊戲。這不僅會導致住房保障結構性矛盾的惡化,也會離「住有所居」的保障目標越來越遠。最後中央政府大造保障性住房的計劃完全被架空。

中央政府大造保障性住房是好事,但不僅要量力而行,還得先制定相應的保障性住房的制度與法律。即通過這些法律制度保證大造保障性住房的融資渠道暢通,保證所建造的保障性住房能夠公平公正地分配給真正需要住房的人。如果這些問題不解決,或保障性住房的分配製度不解決,甚至於如浙江一些城市那樣,把保障性住房當成公務員的福利分房,那麼這樣的保障性住房建造得再多,意義也不大。

還有,保障性住房要建成,須對其作出清楚界定,不能對保障性住房建造採取「大躍進」。否則大造保障性住房這一項好的政策意圖將轉向反面。當前的保障性住房建造好像也正在走向政策的反面。對此,中央政府不得不嚴重關注、及時修改現有政策。(作者系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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