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家庭關係
馬克思說過,人的本質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每個人在社會中都要面臨和處理各種關係,如家鄉里的同鄉關係、學校里的同學關係、單位里的同事關係、行業里的同行關係、政黨里的同志關係、國家裡的同胞關係等等。而在所有社會關係中,家庭關係是最經常、最密切、最基本的關係。鄧小平說:「家庭是個好東西。」因為人首先是家庭人,然後是社會人,人的一生大部分時間是與家庭成員度過的。家庭關係處理得如何,不僅影響生活,而且影響學習、工作;不僅影響個人,而且影響單位、社會。因此,探討怎樣處理好家庭關係,既非常必要,也非常重要。
家庭關係核心是親情關係,好處理源於此,難處理同樣源於此。下面,著重就正確對待和處理家庭關係中的6對關係,談一些想法和體會。
一、正確對待和處理婚戀關係
自古以來,婚戀關係就被視為最甜蜜的關係,引出了無數美麗動聽的故事;同時也是最糾結的關係,引出了無數令人扼腕嘆息的悲劇。這是因為婚戀的目的是婚姻,但畢竟尚未成婚;彼此之間關係的走向是由戀人成為親人,但畢竟尚未成為親人。因此,婚戀與婚姻之間的尺寸如何拿捏,戀人與親人之間的微妙關係如何處理,是需要較高藝術的。
第一,談戀愛的基礎是談。這是一個必經的程序,也是一個不應太短的過程。戀愛的全部活動大都是圍繞談來展開的,如下飯館不在吃飯而在談,逛公園不在散步而在談,去旅遊不在觀景而在談。因為只有談才能彼此認識、相互了解、積累感情,從而由生人成為熟人,由熟人成為戀人,進而由戀人成為愛人。當然,談並不排斥做,但這應該是在談的基礎上的自然過程,決不能把戀人階段才能做的事提前到熟人階段來做,更不宜把愛人階段才能做的事提前到戀人階段來做。一見鍾情是可能的,但一見成婚則是不可取的。當下,某些青年熱衷於「閃婚」,其實也為「閃離」埋下了隱患,因為這違背了婚戀的規律。這說明,很多事情要講速度,但談戀愛則不一定。
第二,談戀愛,很大程度上是談條件。這是因為,婚戀的目的是婚姻,而婚姻既是高尚的,要以聖潔的愛情為基礎;又是實在的,要以一定的條件為依託。特別是,婚姻的直接體現形式是家庭,而家庭作為社會的細胞,除了精神慰藉功能外,還有人口生產、經濟互助等多種功能。因此,談戀愛過程中談條件,並不是什麼庸俗丟人的事情。現在很多大齡青年在婚戀問題上的失敗,包括仍然單身的和結婚後又離異的,不是因為不講條件,而是因為條件不適當。條件通常包括內在條件、外在條件和家庭條件。內在條件包括人品、性格、志趣等,外在條件包括相貌、身高、年齡、學歷、工作、收入、住房等,家庭條件包括父母職業背景、經濟狀況等。很多幸福婚姻的實踐表明,擺正這些條件的先後順序和重要程度是十分重要的,要把內在條件擺在首要位置,其次是外在條件,再次是家庭條件。而外在條件、家庭條件很容易了解清楚,所以談戀愛主要是圍繞內在條件來談。可以說,談戀愛的過程,主要是了解人品是否端正,性格是否互補,志趣是否相投等的過程。
第三,婚前多看缺點,婚後多看優點。經常聽到面臨婚姻破裂的人們這樣說:「早知道你是這樣的人,當初就不應當跟你好。」何以至此?多半是婚前總看優點、婚後總看缺點造成的。那麼又是什麼原因使戀人往往對對方的缺點視而不見呢?情令智昏。談戀愛需要激情,但也需要理智;需要了解對方優點,也需要了解對方缺點,這樣才能避免「因不了解而結婚,因太了解而離婚」。在一定意義上說,談戀愛時了解對方缺點比了解對方優點更難,也更重要。因為熱戀中的男女總是願意展示自己的優點,而有意無意地掩飾自己的缺點。因此,戀人之間要有足夠的細心、耐心發現對方的缺點,並認真評估是否可以容忍。談戀愛,與其說是喜歡對方什麼優點,毋寧說是可以容忍對方什麼缺點。
二、正確對待和處理夫妻關係
夫妻關係是整個家庭關係的核心,其他家庭關係都是由此衍生而來的。從特點上看,夫妻關係「最陌生」卻又「最親密」:彼此之間沒有血緣關係,大多是由陌生相遇而逐漸走到一起,並陪伴一生;夫妻關係「最聖潔」卻又「最平淡」:兩個人因為愛情升華而邁進神聖的婚姻殿堂,但同時又不得不走進柴米油鹽和家長里短的瑣碎生活中。夫妻關係的特點同時蘊含著處理的難點:情感保鮮難,如何消除審美疲勞,保持感情的歷久彌新,這是門學問;情感平衡難,在夫妻關係與其他家庭關係發生矛盾和衝突時,夫妻之間如何協調,如何抉擇,這是個藝術。比如,三人同船,妻子與母親同時落水,先救誰的難題,不知難住了多少男子漢大丈夫。那麼,如何處理好夫妻關係呢?難點中也蘊含著解決的要點。
第一,舊的戀人不要見,新的戀人不要添。在一夫一妻制社會中,婚姻是具有排他性的。這決定了對婚姻殺傷力最大的,莫過於存在於婚姻之外的不當情感。有一句話叫做,要一年不消停就搞裝修,要一輩子不消停就找情人。從現實看,這種不當情感,主要是兩個方面:一個是「舊情復燃」。有的由於夫妻感情擱淺,覺得新不如舊;有的前情未了,婚後藕斷絲連。另一個是「另覓新歡」。有的因為審美疲勞,找不到原來的感覺了;有的因為愛情疲勞,愛情演變為親情,愛早已成為往事。處理好婚外感情,最好的辦法是,與前戀人斷絕來往,一不見面,二不聯絡,不給自己留「後門」,不給對方留機會。同時,主動經營好、調節好夫妻生活,增強夫妻的黏連度,貼好愛情的保鮮膜,在親情中升華愛情。
第二,要相敬如賓,把家人當成嘉賓處。結婚,意味著夫妻之間由原來的戀人變成了愛人,由過去的客人變成了家人。在處理雙方關係的方式上隨之發生了變化,先前當成客人,說話辦事都在乎對方的感受,現在變成家人了,認為一切都是理所當然,說話做事由放鬆而放縱。由是,開始說寒心話,帶刺的語言出來了;開始說兩家話,你家的事、我家的事分開了;開始說狠話,以離婚相威脅的話也甩出來了。雙方開始留戀戀愛時的美好狀態和時光。須知,戀愛時雙方之所以和諧融洽,是因為相敬如賓;婚後要維持發展這種狀態,同樣需要相敬如賓。換言之,把家人當成嘉賓處,就沒有處不好的夫妻關係。當然,我們所講的相敬如賓,就是要做到人格上的尊重敬仰,始終從內心深處把對方作為平等的主體來對待;要做到情感上的相依相偎,始終把對方作為人生旅程中彼此呵護的心靈港灣;要做到生活上的包容體貼,始終把對方的冷暖記掛心頭,時時刻刻踐行愛的承諾。
第三,維繫婚姻靠的是感情,而不是真理。在現實生活中,夫妻之間經常為家裡的一些瑣事,非要分出個是非高低、你短我長。這實質上反映了如何把握婚姻生活的運行法則問題。我們知道,政黨中要講主義,單位里要講道理,而夫妻間要講感情。質言之,家裡是講感情的地方,而不是講真理的地方。為什麼?一是講不清,清官難斷家務事,很多事情本身並無是和非;二是不能講,非要把一個事情說清楚,就是讓另一方低頭認輸,這是很傷感情的事情;三是講清了也沒用,對方並不認賬。因此,當夫妻之間發生爭執時,一方面,小事要講風格,放下身段、「逆來順受」,這無傷大雅;另一方面,大事要避風頭,遇到原則性問題時,要有意識地避免尖銳對抗,原則要講,但不在一時。總的來講,小事要防止變成大事,大事要盡量化成小事。
三、正確對待和處理與子女的關係
父母子女是血緣最近的直系親屬。現代父母子女關係中,雙方表現出兩種截然相反的特性,這也是其矛盾易對立、關係難協調的癥結所在:一方面,是父母的無私。為了孩子,父母什麼都可以付出,甚至包括生命。這種付出,是最真誠、最徹底、最無私的。另一方面,是子女(當然並不是所有子女)的自私。現代家庭絕大多數是獨生子女,萬般寵愛於一身,無形中成為家庭核心。這樣的家庭環境,使得他們「自我、自利、自私」的意識和行為,自覺不自覺地被催生、強化乃至膨脹。那麼,如何正確處理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呢?
第一,盡職的前提是稱職。為人父母是一種天賦責任,也是一種多重責任。其一,作為監護人,要擔當起撫養、監管的責任,需要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和管理經驗,還需要付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其二,作為老師,而且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要擔當起傳道、授業、解惑的責任,需要一定的文化知識和科學的教育方法。其三,作為朋友,要擔當童伴、夥伴的責任,需要「在人格上把小孩當大人,在行事上把自己當小孩」。因而,做好父母需要一定資質,也是一門學問。但我們很多父母,沒有經過培訓就上崗了,這也是孩子成長過程中出現這樣那樣問題的重要原因。因此,做父母也要學習,做到稱職,力爭優秀。
第二,要愛,但不要溺愛。愛,是父母的天性,但愛要有度,不可溺愛。溺愛,有兩種極端表現:一種是「包干到底」,什麼都不讓、不用孩子去做;一種是「撒手放羊」,什麼都任憑、由著孩子性子去做。第一種的結果是,過度的保護,帶來孩子的無能。我們身邊不乏這樣的例子,母親挺靈巧、女兒卻特笨拙,父親很精明、兒子卻顯愚魯。第二種的結果是,過分的溺愛,帶來孩子的無情。正所謂,慣子即殺子。從古至今,從中到外,這樣的事例不計其數。因此,避免孩子在溺愛的海洋中溺水的原則就是,要幫把手也要能放手,要能放手但不放任。
第三,撿起芝麻,更要抱緊西瓜。對子女的教育,應當堅持全面培養、全面發展,實現健康成長、成人、成才。最近,法院宣判的「音樂才子」葯家鑫開車撞人又殺人案件,再一次向父母們敲響警鐘。它告訴我們,在孩子的培養上,片面看重孩子的學業、智商,而忽視品性和情商,這是錯誤的,也是危險的。無數事實說明,身內之物比身外之物更重要,習慣比行為更重要,學會承受失敗比學會獲得成功更重要,學會團結協作比學會個人奮鬥更重要。
第四,大錯不追究,小錯不放過。孩子沒有不犯錯的,關鍵是犯了錯怎麼辦?就是大錯不追究,小錯不放過。所謂大錯,就是跌了大跤、闖了大禍。出現這種情況,孩子本來就心情惶恐、惴惴不安,如果父母大發雷霆、大打出手,有可能把孩子嚇傻,甚至可能造成心理壓力過大而做出傻事。因此,孩子犯了大錯當時要不追究,過後要冷處理,幫助分析原因,制定改正措施,避免今後重犯。所謂小錯,主要是指日常的行為錯誤,如一些不良生活、學習習慣等。這些小事,當時父母放過了,過後孩子早忘了。諺語說,播種行為收穫習慣,播種習慣收穫性格,播種性格收穫人生。因此,小錯不放過,其重要意義是幫助孩子矯正行為、塑造性格、成就人生。否則,將會「千里之堤,潰於蟻穴」。(本文下篇詳見8月29日本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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