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金錢觀
讀經:太16:26 該2:8
耶穌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太16:26)「萬軍之耶和華說:『銀子是我的,金子也是我的。」(該2:8)
在這個物質世界上,我們不能沒有錢,也不能不用錢。特別在今天的商品社會經濟發展時代,誰能離得開錢。有錢走遍天下,無錢寸步難行。除非你不生活在這世界上,否則總得要用錢。人們對金錢的態度也不相同。錢放在不同的人手裡,它的作用也會不同。錢在有的人手裡,能增添生命的光彩,使生活更豐富多彩,而在有的人手裡,卻成為靈魂的腐化,成為千古罪人。正如名人所說:「人不可能把金錢帶入墳墓,但金錢卻可以把人帶入墳墓。」錢財是中性的,並無好壞之分。問題是我們對金錢的態度如何。所以基督徒樹立一個正確的金錢觀是很重要的。有兩種錯誤的金錢觀值得我們注意,一種是「金錢無用論」,還有一種是「金錢萬能論」。 「金錢無用論」的人認為金錢無用,乾脆不提錢,例如中國古代有一個人叫王愆,自命清高,口不容錢,他把錢改稱為「阿堵物」,雖然不講錢,但他每天都得用錢,名字雖改,性質不變,他的清高也是假的。今天在教會裡,也有些基督徒認為談錢就是愛世界不愛神的表現,甚至認為基督徒越窮越屬靈。顯然這個觀點是錯誤的。如果沒有錢怎麼提高我們的生活水平,如果沒有錢怎麼建造會堂,如果沒有錢怎麼開展教會傳福音的事工? 「金錢萬能論」的人認為錢是萬能通道,金錢至上,把金錢奉為人生真理,用錢來衡量一個人的人生價值,把錢作為人生的目標。他們認為「有錢能使鬼推磨」、「錢能叫萬事應心」(傳10:19)。錢真的是萬能嗎?比生命還要重要嗎?當然不是。有許多東西是金錢買不到的,例如:年輕人認為「有錢難買青春時」,老年人感嘆「千金難買老來瘦」。金錢可以買房子,但不能買家庭;金錢可以買化妝品,但不能買青春;金錢可以買山珍海味,但不能買健康;金錢可以買娛樂,但不能買幸福;金錢可以買文憑,但不能買知識;金錢可以買象牙床,但不能買睡眠。金錢無法買到生命的平安和喜樂,更無法買到真神的救恩。在苦惱時它不能給你安慰,在孤獨時,它不能給人友情。因為有錢並不等於富有,物質豐富也不等於有幸福的生活。有人說:「沒有錢是貧窮的,但除了錢,什麼都沒有,那就是真正的貧窮」。還有許許多多東西是金錢買不到的,所以說錢不是萬能。主耶穌在四本福音書里講了38個比喻,其中有16個比喻與金錢有關。可見主耶穌並沒有否定金錢。耶穌乃是強調人不能為了錢財而失去生命,也不能為了錢財失去了人格,失去了國格。 總而言之,錢財本身無罪,它是中性的,我們不能因為經上說:「財主進天國是難的」,就不能賺錢,也不能因為「金錢萬能」而忽略了靈性生命的追求,不顧一切去賺錢。錢財可以成為行善人的力量,但也可能成為敗壞、毀滅自己的網羅。因此基督徒對待金錢一定要有一個正確的態度。
我認為基督徒的金錢觀應該有這樣三個方面:
一、合法賺錢。 以前有人信仰偏激,認為基督徒不能富足,他們寧可做拉撒路,貧窮一生最後到樂園,也不願當財主,一生富祫最後下陰間。有人還認為基督徒越窮越屬靈。其實,貧窮不是神對人的希望,請看聖經:詩112:1—3敬畏神,喜愛他命令人有福,他的後裔在世必安蒙福,他家中有貨物,有錢財……
箴22 :4 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箴10 :22 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並不加上憂慮。 從這幾處經文告訴我們一個重要的道理:「有錢財」是神對人的賜福。《聖經》里記載了不少富翁財主蒙神所悅納的故事,比如:亞伯拉罕稱得上是富翁。創13:2亞伯蘭的金、銀、牲畜極多,並且家裡的精練壯丁就達318人。面對這樣一個富翁,神說:「亞伯蘭……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賞賜你。」(創15:1)神沒有因亞伯拉罕的富有就不喜悅他,相反,繼續的賞賜與他並稱他為朋友(雅2:23)。 《路得記》記載波阿斯是個「大財主」,他擁有很多田產,家有僕人若干,在當時當地是個挺出名的大財主,但他沒有因此而不蒙神賜福。波阿斯後來成為大衛王的曾祖父,名列在耶穌基督的家譜中。 約伯的家產有很多,聖經中說他在東方人中為聖大(伯1:1--3),是個出名的財主。 新約中記載的撒該、哥尼流、腓利門也都是富有的人,他們也都得到了主的喜愛,在他們身上都有一段美麗的故事。可見貧窮不是神對人的希望,神願意我們致富,現實生活中的要求也需要我們去致富,問題是基督徒當如何合法賺錢。 神在創世之初就為人定下「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出20:9--10)。 基督徒要殷勤作工,不可懶惰(羅12:11)。要走致富之道,這是神對我們的要求。保羅說:「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飯。」「要安靜作工,吃自己的飯」(貼後3:10--12)。殷勤作工是人的本份,基督徒要在不同的崗位上做得比別人更好,才能為主發光,榮神益人。如果我們不勤勞,工作比別人差,就會失去一個基督徒應該有的見證。
保羅是神所重用的僕人,他為了傳神的福音,獻上了自己的一切,他本可以靠福音養生,但他卻沒有用這權柄。他一邊傳福音,一邊製造帳棚養生(林前9:7--15)。他沒有貪圖一個人的金、銀、衣服,他的兩隻手常常供給自己和相同人的需要(徒20:33--34)。作為神的工人,尚且還這麼殷勤作工,何況一般的信徒。我們人活在世界上,神說不是單靠食物,但物質的身體不能沒有食物。一個家庭的衣食住行都需要經濟。如培養子女,尊敬長輩,人情往來,都需要錢。甚至連傷風感冒都需要錢,所以,一個好的基督徒應該是一個勤勞致富的人。聖經上的那些富翁都是靠勤勞,加上神的賜福而致富的。他們賺正當的錢走正當的路,得到應有的報賞。曾經聽到一個弟兄說一句話我至今不忘。他說:符合道理的錢,一分也要去賺,不符合道理的錢,一萬元也不能要。這句話對我受益匪淺。 主耶穌在馬太福音25章講到三個僕人的比喻,其中那個領一千兩銀子的僕人受到責備,得到了悲慘的下場。有人認為,這個僕人不是不能賺錢,而是不肯賺錢。他不是沒有能力,而是不忠心,沒儘力。所以合法合理地賺錢是符合聖經的教導,我們賺錢要賺符合法,合情合理,千萬不要用歪門邪道,陰謀詭計去賺錢。有的信徒認為賺錢是愛世界的表現,這是錯誤的。只要不偷錢,不騙錢,抱錢,賺符合法,憑自己的智慧,勞動去賺都是神所喜悅的.
有一首詩題目叫《錢啊錢》很有意思,內容說:「勞動的錢,使你幸福坦然;哄騙的錢,使你難享平安;積累的錢,使你珍惜勤懇;受賄的錢,使你貪得無厭;援助的錢,使你感動溫暖;偷盜的錢,使你膽顫心驚;賀喜的錢,使你加倍償還;貪污的錢,使你心眼糜爛;獎勵的錢,使你奮發向前。基督徒當求神賜給我們聰明的頭腦和健康的身體,用勞動去創造財富,而不是叫天上掉下人民幣來。如何合法賺錢呢? A、不義之財不可取。
箴10:2說:「不義之財毫無益處,唯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 什麼是不義之財?就是偷盜、走私、敲詐、欺騙、賭博、販毒等,用這些不法的手段也許能賺錢,但都是缺德、違法的事。
現在有人要錢不要命,正所謂「虧本生意無人作,殺頭生意有人做。」有人違法販毒,賺非法不義之財。用非法手段賺錢,也許能給一些不法之徒一夜之間圓了發財夢,但至終會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只能落個人財兩空的下場。有的人要錢不要臉,出賣身體,出賣靈魂,出賣良知,出賣人格。有的人要錢不要情,為了錢,什麼兄弟姐妹之情,手足之情、朋友、師生之情全部拋棄,如賣主的猶大。
現在有不少的基督徒沉迷在賭六合彩,妄想賺不義之財,不勞而獲而發財,結果卻反而賠進去幾萬元,甚至幾十萬元。某地一個弟兄財六合彩輸了40萬,輸了又不死心,總想撈本,結果是越陷越深,真的生不如死。我們奉勸這些賭六合彩的基督徒,趕快回頭。不要再執迷不悟了,早一天洗手不幹,就是賺錢。要知道,神不會讓你賺不義之財的。只有勤勞才能致富。箴言21:6,用詭詐之舌求財的,就是自己取死,所得之財乃是吹來吹去的浮雲。 B、合法之財儘力掙
聖經中從來沒有教導我們懶惰,而是一再地強調我們要做一個殷勤的人。保羅說:「不做工的人就不可以吃飯……」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五章說了一個比喻,有一個家主交錢給他的僕人,讓他們去經營。等他回來的時候有一個人沒有將錢拿去經營,反而不肯做工將錢埋在地下,最後受主人的責備。所以,掙錢是合乎聖經原則的。但,掙錢必須要注意幾個問題:第一,必須按公義行事。也就是說,不以詭詐或不義的方式來賺錢。第二,賺錢必須合情、合理、合法。古人云:「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說到這裡,今天有許多的人為了錢不擇手段、不顧人情,真是何等的可憐、可悲與可嘆。曾經有人說,不管黑貓白貓,能抓老鼠的都是好貓。難道真是這樣的嗎?NO!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麼這個世界上除了錢以外還有真理、道德與真情嗎?
基督徒可以努力賺錢,但必需注意一點,不能因為賺錢而忘記了上帝,忽略了聚會。應當將神擺在一切的首位。箴言16章8節,多有財利行事不義,不如少有財利行事公義。基督徒掙錢要掙得開開心心,光明磊落,沒有犯罪感,對於不義之財要敢於「為主不掙」,那麼神必定會在其他方面祝福你,補還你。
二、不要貪錢 主耶穌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路12:15)。保羅說:「貪 財是萬惡之根」(提前6:10)。 十條誡命的第十條是:「不可起貪心」。貪是一種態度,想不勞而獲是貪,想非正道而獲是貪。想一夜暴富而遊手好閒是貪,視錢如生命是貪。錢會使人造成一種非正常的慾望,皆因貪所引起。很多事物本身不壞,如果加上貪就有問題。古往今來,很多人都敗在貪財、貪名、貪利、貪色、貪吃等上面。聖經中有
很多關於貪財的事例,作為我們的警戒。如參孫貪色,失去大力氣,最後失去生命;基哈西貪愛銀子,身長大麻風;猶大貪財出賣救主,最終自殺身亡;亞拿尼亞夫婦貪名,雙雙死亡。這些貪的結果都非常不好,所以基督徒要征服「貪」。 有名人說:「沒錢不是真窮,貪婪才是真窮;有錢不是真富,知足才是真富。」俗話說「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金錢猛於虎」。講個故事:從前,有兩個朋友,看到一個哲學家從樹林驚慌失措地跑出來,就問他為何如此,哲學家說:「在那樹林中,我看到一個吃人的東西。」兩人問:「你是不是說有一隻老虎?」哲學家說:「不是老虎,但是要比老虎厲害得多,我是在挖藥草時,挖出來一堆金幣。」兩個趕忙問:「在哪兒?」「就在那片樹林中。」哲學家說完就走了。兩個朋友立即跑到哲學家所謂的地方,果然發現有一些金幣。
一個朋友說:「那個哲學家真蠢啊!竟然把黃金說成是吃人的東西。」另一個說:「讓我們想個好辦法吧。在光天化日之下,把這些金幣拿回去是不安全的。必須在夜裡偷偷把它拿回家去。這樣吧,我們留一個在這裡看著財寶,另一個回家,拿飯來吃吧!」一個人就回去拿飯。留下來的那人就想:「太遺憾了,今天要是我一個人來多好,現在我還要把這些財寶分一半給朋友,這樣誰也不會分多少。不行,等下他一來,我就用刀子把他捅死。」 同時,另一個也在想,我幹嘛要把黃金分給他一半呢?我負債纍纍,沒有一點養老金,我不能分給他一半。我要把毒藥放在飯里,把他毒死。結果,他帶著飯來到發現財寶的地方,他剛到,另一個人就冷不妨給了他一刀,結束了他的生命。行兇後,兇手對朋友的屍體說:「可憐的朋友,是一半黃金送了你的命哦,現在我該吃飯了。真餓得我夠嗆。」他端起有毒的飯吃了下去,半小時後,他也去見他的祖先了。他臨死時說:「哲學家的話多麼對呀!」 是啊!如果沒有正確的金錢觀,有了金錢有時反正讓它給害死。有人說:「金錢是神的禮物,是神的祝福。但它本身絕不是神。」不能愛金錢勝過愛主,愛金錢勝過一切。包括:靈魂、生命、親情、友情等。 路12:16—20,有一個財主,收藏了許多財物,小的倉庫不夠裝,又建大的倉庫。這不是說他財物多不好,而是他貪得無厭,忘記了其它重要的東西。聖經稱他為無知的財主,很有意思,他的無知表現在幾個方面:只知為自己,不知為別人;只知身體,不知靈魂;只知收藏,不知施捨;只知暫時,不知永遠。耶穌為什麼說:「財主進天國比駱駝穿針眼還難?」這不是說,財主不能進天國,而是講財主把財視為主人,忘記了真神,忘記了真理。辛尼加說:「金錢給聰明人作奴僕,給愚昧人作主人。」當錢財是僕人時,它是好僕人,但當它反客為主時,它則是惡僕人。誰是真心的財主?就是以財為主的人。不要顛倒主次,只能人主宰錢財,不能讓錢財主宰人。不要讓錢財佔領了你的心,貪得無厭的人永遠不會快樂,永遠不會滿足。貪心的結果是一無所有,如《創世紀》中的羅得,他貪得無厭,他把所有的財產都帶進了罪惡城所多瑪,結果所有的財寶和城一起毀滅,只剩下羅得和兩個女兒,其餘什麼都沒有了,一貧如洗。 詩62:10,若財寶加增,不要放在心上;富足人的豐滿,卻不容他睡覺。
一個大富豪,財產無數,他害怕被人搶奪,便將大部分財產變賣。兌換成金塊,放進缽子里,藏在牆根底下的一個洞里。然後蓋上泥土。富豪不放心,每天晚上,他總是偷偷將缽子拿出來,將金塊點一遍,然後再放回去。可見財寶在哪裡,心也在那裡。時間一久,有人注意他的舉動,就把黃金偷去。在缽子里放進一些石頭,照樣蓋好。當富豪發現金塊已被盜,換成了石頭,他就嚎啕大哭起來,十分悲傷。他的哭聲招來許多圍觀的人,有一個人問清了原因後,對他說:「別傷心,反正你的金塊埋在地下,不是你今生所用得著,不過每天點一次,摸一次,心中高興而已。現在你把石頭當金塊,不是一樣過日子嗎?」有一幅漫畫,叫做「心在錢包里」。一個外科醫生為一個心臟病患者動手術。當醫生打開胸腔時,卻找不到心臟。醫生與助手們正面面相視,不知所情時,卧在手術台上的病人說:「心在我的錢包里。」心在錢包里,或錢包在心裡,正是該病人身患重病的根源所在。今天,許多人的心確實被錢財所佔有,所迷惑,他們晝之所想,夜之所夢無非是得更多更多的錢,只要能達到目的,他們可以不擇手段,不顧國法,摒棄人情道德、良心,最終既毀了自己,又害了家庭。應驗了聖經:箴1:19,這貪婪之心,乃奪去了財者之命。
三、善於用錢基督徒不但要懂得如何掙錢,還應懂得如何用錢。世上有一部分人掙錢只為了存錢,只為了增加存摺的數目。說:我有多少多少的財物,從而使心高興而已。這是守財奴。有一個財主得了肺癆,但是他很吝嗇,快要死了,才讓家人請醫生。醫生給他號過脈後對他說:「你很虛弱,應用人蔘滋補。」財主閉著眼睛有氣無力地對醫生說:「那將用很多錢。」醫生說:「用熟地代替也行。」財主說:「那也太奢侈。」醫生知道他很吝嗇,於是對他說:「我有一劑偏方,只要用干狗屎加少許紅糖就對你的病有效。」這時財主睜開對醫生說:「不知不用紅糖行不行?」你看,一個將死的人對花點錢買紅糖都捨不得。有一對不會游泳的父子外出,父親不小心落在水裡,連連喊救命。這時岸上的兒子求過路人下水救人,過往的行人都知道這對父子吝嗇,故意提出沒有10元錢不下水救人,這時,只聽水中的父親喊著說:「兒啊,若超過5元,不要他下來救。」真是死人不死豬,看錢比生命重要,是地地道道的守財奴。還有一種人,只知拿從不給。就是掉在河裡,也不肯把手給人。當他聽到「快拿住我的手」時,才馬上伸手抓住別人的手得救了。生活中確確實實有這樣的人。馬丁路德說:「人可以有金錢財物,但必須善於管理,善作金錢的主人。」只掙不花是守財奴,只知拿不知給是自私自利。財主之所以難進天國,是看錢財重於天國。不肯放手,如主耶穌所講的那個少年財主,捨不得放下金錢,追求永生。結果憂憂愁愁地走了。而撒該卻聰明地花掉自己手中的錢,他向主表態:要把一半的一半給窮人,若狡詐了誰,就還他四倍(路9:1--10)。撒該善於花錢,花得合主心意,蒙主喜悅,因此,主耶穌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以上兩個財主都擁有一定的金錢,但由於指導思想不同帶來兩種不同的結果。所以基督徒要學會花錢,要知道我們不是金錢的擁有者,而僅僅是使用者。聖經說:「錢財是無定的,是虛無的。是在不斷交換主人。沒有人能夠永遠地守住錢財。」今天是你的,說不定明天就是別人的了。人也無法帶走它,猶太人有句俗語叫做「壽衣無口袋」。全世界公認猶太人最聰明,也最富有。在全世界最有錢的企業家當中,猶太人竟然佔了一半。儘管猶太人的人口僅佔全世界總人口的百分之三,但他們卻操縱著看世界經濟的大權。為什麼為數不多的猶太人,如何成為全球最強的富人?他們是如何理財的,讓我們參考一下: 1.任何時候都要撥出三分之一的金錢存起來。俗語說:好天要積雨來糧。
2.猶太人無乞丐,他們十分強調慈善和互助,並熱衷表示公益事業。猶太信徒的任務之一就是要「施捨濟食,樂於助人」。 3.經商必須休息,每周從星期五傍晚到星期六的傍晚,猶太人都要禁煙、酒,拋棄一切雜念,一心向神祈禱。
4.猶太人與猶太人之間作生意,連合同也不需要,因為他們認為口頭之諾言已有足夠的約束力。他們認為「神聽得見」,他們認為騙過別人一次,沒準別人也會騙你。第二次生意也就別想再做了。申8:18「你要紀念耶和華你的神,因為得貨財和力量是他給你的。」聖經強調,富有是神的賜福,那麼基督徒富有以後當如何合理用錢,根據聖經提出幾點供大家參考:
1.不要留太多的金錢給兒女。現在大多數家庭都是獨生子女,很多家長視兒女如寶貝,拚命為兒女掙錢。有錢,其實這樣富足的孩子長大不一定就會出息。相反,貧窮的孩子更會吃苦。不僅為自己的前途奮鬥,又很會孝敬父母。所以為子女留太多的金錢並不是好事。 近來,一些富人的善舉,常在報紙上出現。據美國報道世界首富的比爾蓋茨,投入慈善基金就近240億美元。據統計:美國現有的320萬富翁中,有60多萬人把絕大部分財產捎給慈善機構和各種基金會,而對待自己孩子卻如何安排呢?比爾蓋茨公開表示:留給後代的財產將不超過百分之一。一位富人說:「永遠不要在孩子面前露出一種從不為錢發愁的態度。」他們對子女說:「這些錢是你的,但同時也是世界的。」 1971年,靠自我奮鬥成為億萬富翁的約瑟·約伯特將三個剛成年的女兒叫到跟前,對他們說:「因為太愛你們了,所以我決定不給你們留下太多的錢。」於是他將大部分的錢都捎給慈善機構,每個女兒只分得100萬美元股分。 基尼認為:「財富太多,對個人和家庭都沒有意義。人只能是人,錢也只能是錢。擁有了最多的錢也不能使人得永生。」 他把大部分的錢財以匿名的方式助人解圍,而他自己卻租房子住。戴一塊僅值15美元的表,連汽車也沒有。他只給自己和5個子女留下一份養生之款。 漢朝有個宰相,沒有為自己購置一間房子。有人問其原因,他說:「假使我的子孫賢,會象我有這種勤儉美德,不須靠我的遺產。假使我的子孫不賢,再多的遺產他也會敗光去,或被有勢者奪去,我又何必為他們留遺產。 在這些富人眼中,隨意支配金錢是一種犯罪行為。他們認為:金錢屬於你只是暫時,為他們的需要而付出的金錢卻是永遠屬於你的。 這些富人給子女留下的真正的財富----勤儉的美德和作人的道理。親愛的弟兄姐妹,你給你子女留下什麼?
2.不要用錢財去放縱情慾。 地上的財寶如果使用不當,會使人變質,甚至給人帶來禍患。正如論語所說:「飽暖思淫慾」。 據報紙報道:在十幾年前,我國南方兩個小漁村的村民,靠出讓土地而一時暴富,還有美國一些中大彩的平民,他們雖靠「天上掉餡餅」改變了人生,但他們的結局卻都令人痛心----他們吸毒、賭博、搓麻將,精神空虛,甚至自殺。 原因是他們不會合理用錢。路16:9,有一個財主,穿過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結果卻在陰間。有人貧窮時,家庭幸福,夫妻和睦,一旦發了財,就有了情人,而拆散了家庭離了婚。 有的人無錢時能夠清貧守道,有錢時卻離開了主,何等的可悲。地上的財寶給人的肉體帶來滿足和享受。假如人的肉體得到十分滿足,而靈性卻非常窮乏,這不是悲哀嗎?主耶穌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錢財。」(太6:24)。
3.致富後應該感恩奉獻。箴3:9—10,你要以財富和一切初熟的土產尊榮耶和華,這樣,你的倉庫必充滿有餘,你的酒釀有新酒盈溢。申8:18,你要紀念耶和華你的神,因為得貨財力量,是他給你的。很多基督徒都深有體會,萬有都是神的。「賞賜的是神,收取的也是神。」(伯1:21)。我們今天能富有,都是神的賜福。如果沒有神的引導保守,剛給你順利的環境,健康的身體,聰明的頭腦,良好的機遇,你即使再殷勤也難以致富(詩127:1)。因此,基督徒致富後第一要考慮神的家----教會。不能只顧自己有錢住天花板的房屋,不顧神的家荒涼(該1:4,9)。奉獻給神乃是積攢天上的財寶。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天上的財寶不會變質,而且極其安全,毫無危機和風險。地上的財寶容易貶值,丟失,可是有在天上的財寶永遠不會有這些顧慮。保羅說:「多種的多收」,這是獲得神的賜福的必然規律。有個剛信主一年多的弟兄告訴我:「我將神所剛給我的金錢,慷慨地獻給神。神比我更慷慨。」△有個見證:神的鏟子比較大。 有一個農夫很喜歡奉獻,他越奉獻就越富足。鄰居不解地問他:「你為什麼越奉獻就越富足了?」農夫解釋說:「我經常用鏟子鏟一鏟家中的糧食到神的倉庫中,而神也會鏟一鏟東西送還我的倉庫中。但是神的鏟子比我的鏟子大好幾倍,所以我越奉獻越富有。」 我們雖然不能抱著我奉獻給神,神一定要加倍賞賜我才要奉獻的思想,但是奉獻十分之一卻可以試試看。神必定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富給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3:10)。
4.賙濟貧窮。 聖經告訴我們:「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箴19:17)。箴22:2,富戶窮人在世相遇,都是耶和華所造。箴28:27,賙濟窮人的,不致缺乏,佯為不見的,必多受咒詛。箴11:24—25,有施散的,卻必加增。有吝嗇過度的,反致貧窮。好施捨的,必得豐祫。滋潤人的,必得滋潤。從以上這些經文讓我們知道:賙濟貧窮是神對我們的要求,神賜人財富是要人能夠賙濟窮人。因為作在一個弟兄身上就是做在主身上(太25:35--40)。主耶穌也說:施比受更為有福(徒20:15)。我們能夠「施」總是比「受」更為有福。我們為何不做一個有福的人呢? 有人說:「富人幫助窮人在今生里,窮人幫助富人在來世。」天上的財寶是從地上的財寶轉變而來的。 5. 奉養父母,
要用錢財奉養父母,孝敬父母,盡兒女的本分。(太15:3—6,弗6:1--3)。 6.用錢財養育、培養兒女,幫助自己的家人,看顧親戚。(提前5:8--16)。
基督徒要樹立正確的金錢觀,才能在末世的潮流當中,站穩腳跟,要明白基督徒賺錢是為神而賺,有錢也是為神而有,用錢支當為神而用,使金錢能較好地發揮它的作用,使我們在金錢面前不被引誘、腐蝕,而真正成為一個金錢的主人。願主祝福每個弟兄姐妹。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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