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平潭橫穿馬路被撞三次 不幸身亡
男子橫穿馬路被撞三次 不幸身亡
第一輛車將其撞傷 第二輛車將其碾死 第三輛車又碾過他
近日,一名男子在平潭橫穿馬路時被一輛小車撞倒,之後又遭兩輛車碾壓身亡。平潭檢察院經審查,對一名司機給予取保,一名司機作出批捕,對一名司機作出不立案追訴。這是為何?
3月29日下午6點多,在平潭打工的安徽男子何某,本打算到對面一家理髮店理髮。為了圖方便,他選擇橫穿馬路過街。
這時,陳某駕駛一輛小汽車正好經過,當他發現情況時已來不及了。小車在剎車後滑行一段路,將橫穿馬路的何某撞倒在地。陳某緊急停車下車查看,並撥打了120。此時,倒地的何某躺在地面上,只是受傷,並沒有生命危險。
這時,路邊一名店主看見交通事故,搬出兩張椅子,攔在何某所躺的馬路兩側,以防止二次撞傷。
不幸的是,一輛白色中型廂式貨車疾馳而過,將椅子撞飛,並從何某的身上碾過。何某當場身亡。貨車司機並沒有停車,而是徑直開走了。
守在現場的陳某準備駕車追趕貨車,但是來不及了,只好報警。事後,民警將貨車司機吳某攔截抓獲。然而事情並沒有結束。王某駕駛一輛水泥攪拌車因剎車不及,再次碾壓躺在路面上的何某。
前後,三輛車碾過何某,那麼事故責任應該怎麼認定呢?
檢察官經審查認為,陳某開車撞到橫穿道路的何某,致何某受傷摔跌到路面上。吳某所駕駛輕型貨車從何某活體上碾壓後逃離現場,致使何某當場死亡。後王某所駕駛的重型攪拌車從何某屍體上碾壓過去。
檢察官認為,陳某駕駛機動車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且撞到行人致其倒地不起;吳某駕駛機動車,碾壓行人致死後逃逸,陳某和吳某的行為是造成本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應共同承擔本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被害人何某橫過馬路,王某駕駛機動車,對何某屍體造成碾壓,二人行為是造成本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應共同承擔次要責任。
陳某交通肇事後及時報警並撥打急救電話,積極履行救助義務,認罪態度較好,與被害人家屬也達成了諒解,因此被暫時取保候審。吳某肇事後逃逸,到案後不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平潭檢察院遂對其作出批准逮捕決定。司機王某肇事時何某已死亡,其只承擔次要責任,並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未達交通肇事罪的立案追訴標準,被公安機關另行處罰。(記者劉清華通訊員蔡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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