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達80%的無效溝通,毀了團隊執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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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趙偉:新銳管理專家,現為某文化公司總裁,具有豐富的實戰經驗,曾為眾多世界500強企業提供管理諮詢。
本文由銷售與管理
戰略合作夥伴台海出版社/書田文化授權發布
管理學上有一個著名的溝通漏斗理論:
個人的表達如果是100%的信息,那麼團隊成員之間的溝通通常只能達到80%的信息,加上溝通環境、心理狀態、交流方式的影響,對方可能只能接收到60%的信息,而能夠聽懂和理解的信息只剩下40%,等到最終執行的時候,也許已經跌到了20%的水準上。
在現實中,我們也常會聽到有人抱怨:
「我們的內部溝通非常頻繁,無論是上下級之間,還是平級之間都會進行交流,可是為什麼內部的執行還是一團糟呢?」
這是因為,一方只是傳達了信息,而不夠準確;另一方只是接收了信息,而不夠理解。
這一切,都是因為「無效溝通」,對此,如何破解,才能提高團隊執行力呢?
有效溝通的「4個步驟」
一般來說,有效溝通有4個步驟:注意、了解、接受、行動。
① 注意
所謂「注意」,就是引起溝通對象的關注,或者談論對方感興趣的話題。
如果對方對類似的話題非常感興趣,就可能會表現出願意進一步交流的願望,這就為話題的延續創造了條件。
談論對方感興趣的人或事,談論對方從未接觸過的新鮮事物,尤其是那些不同尋常的事情,這些都會引起對方的興趣。
② 了解
所謂「了解」,其實就是指雙方在進一步交流之後,挑起話題的這一方應該想辦法尋求一種共同語言,只有雙方在同一個話題上找到共同點,才能夠有效且順暢地將話題延續下去。
一般來說,想要尋找共同語言,就需要事前進行了解,比如觀察對方平時喜歡什麼(包括衣服、食物、商品、運動等不同的類型),也可以觀察對方的神情,弄清楚自己提出的那些話題是否能引發共鳴。
而在交流期間,雙方會加深了解,並由共同的話題延伸到其他話題當中來,從而更好地轉移到那些重要的問題上去。
③ 接受
所謂「接受」,是指溝通的受眾對象接受交談者的觀點、命令、意見或者建議,經過前面兩個步驟之後,談話雙方已經比較了解。
在良好的溝通氛圍之下,雙方已經建立最基本的信任。
在此種情形之下,對方也會更容易接受另一方提出的請求或者建議。
④ 行動
最後就是「行動」,指的是受眾對象接受命令、意見或者建議之後,會立即採取相關的行動來踐行自己的任務,並努力達到預期的目標和滿足對方提出的要求。
這4個步驟也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在第一階段,溝通雙方只有很少的共同經歷,表達方式不相同,立場不一致,很容易產生誤解和矛盾;
在第二階段,雙方的了解開始不斷加深,彼此願意談論一些共同經歷,表達方式開始相互遷就,彼此之間也能相互理解和配合;
第三階段,雙方的共同話題越來越多,表達方式開始趨於一致,理解和信任程度不斷加深。
在整個過程當中,溝通者需要把握一些要點:
* 對他人的話語進行正確的回應,贊同的就需要立即表態,不贊同的不要直接予以否定,可以先進行傾聽,然後想辦法進行進一步交流;
* 注意溝通的態度,不要過於情緒化,尤其是觀點不一致時,一定要尊重別人的觀點,並保持謙虛的姿態;
* 不要急於把握話語權,最重要的是注意傾聽,儘可能了解他人的觀點和想法;
* 不斷確認溝通的訊息,以此來明確各自的立場和觀點,同時確保重要信息不會被忽視;
* 使用讓人印象深刻的溝通話語,這樣可以有效吸引他人的注意。
溝通效率的「4個準則」
關於有效溝通,往往可以從不同角度進行解讀。
比如語言哲學家保羅·格萊斯曾經提出了一套「合作原理」,在這個原理中,有4條用於保障溝通效率的基本準則:
① 量的準則
所謂量的準則就是溝通時要提供所需的信息量,不能過多,也不能太少。
如果上級提問:「你準備如何完成這件事?」而執行者給出的答案是「一切都計劃好了」。
那麼,這樣的答案明顯面臨著信息量不足的問題,無法完成一次完整的溝通。
因此執行者的回答實際上違背了量的準則。
對方想知道「星星」的信息,而另一方卻提供了「星辰大海」的信息,不對稱的溝通,勢必引發無效。
② 關係準則
這一準則的重點在於,溝通者必須保持敘述內容的相關性,不能夠隨意改變方向或者主題。
比如,部門主管問道:「這一次的會議中,經理究竟說了什麼?」
員工回答說:「我已經呈交了那個方案。」
在整個溝通中,雙方的交談完全脫節,根本沒有太多的聯繫,因此整個溝通無疑是失敗的,違反了格萊斯的關係準則。
③ 方法準則
所謂方法準則就是指,在溝通中盡量避免晦澀難懂的描述和出現歧義。
比如,某員工說「三個部門的經理下達了指令」,這句話很容易產生歧義。
到底是三個經理參加了會議,他們分別來自三個部門?還是一個經理來參加會議,他身兼三個部門的經理職務?亦或是經理有很多個(不止三個),他們來自三個部門?
很明顯,由於所說的話意思太多,很容易在溝通中引發誤會。
在表達時,不求精鍊,但求無過,哪怕是稍稍繁瑣一些,也應以表達清楚,不產生歧義為準。
④ 質的準則
該準則要求人們在溝通中敘述那些絕對真實的事物。
比如,老闆詢問主管「是否按照要求去基層進行調查」,主管什麼也沒有做,為了避免受到責備,於是謊稱自己完成了任務,甚至還偽造了一份調查報告。
這樣的回答其實就違背了格萊斯第四準則。
要打造一支執行力高效的團隊,有效溝通必不可少,作為員工,有口才是其次,能準確表達和理解才是關鍵;作為管理者,注重溝通的有效性,是會管理的一個重要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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