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菩薩戒律
六、戒律是實踐佛法的共軌
我們法鼓山正在提倡人間佛教,建設人間凈土。人間凈土的建設,須從我們的身心凈化做起,若能實踐佛法,體驗佛法,將佛法的利益來凈化人心、凈化生活,便能凈化社會、凈化人間。個人的身心凈化,影響他人的身心凈化,人間凈土便在個人的心中展現,也會在一個一個人間大眾的生活之中展現。
凈化人類身心的基礎,不能離開佛制的戒律。這是大小乘一切佛教聖典的共識,唯其戒律的範圍有大小寬窄的不同,如果不去管那微細如牛毛的戒律形式,只要了解戒律的根本功能及其精神所在,就可發現佛法的修證,不能離開實踐,實踐的佛法,不能缺少戒律。例如以下各群常見的佛法名相中,均含有「戒」的項目:
(一)三無漏學:即是戒、定、慧, 且以戒為定慧之首。
(二)八正道: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精進)、正念、正定。
其中的正語、正業、正命,便是戒律行為。
(三)六念:念佛、念法、念僧、念天、念戒、念施。
(四)三福業,有二類:①世福、戒福、行福,②施類福、戒類福、修類福。
(五) 四不壞信:佛、法、僧、戒。
(六) 五分法身: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
(七) 五種增上學:善、 信、戒、意、慧。(參考楊郁文著《阿含要略》)
(八)六波羅蜜: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
(九)七聖財:信、戒、慚、愧、多聞、施捨、智慧。
(十)七佛通誡偈: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凈其意,是諸佛教。
因此,受戒是信佛、學法、敬僧的第一步。釋尊成道後,於鹿野苑初轉法錀,即說八正道及四聖諦;八正道中便有戒行內容。
釋尊的第一位在家弟子,是耶舍(耶輸伽)的父親耶舍長者,聽聞佛說:施論、戒論、生天之論,以及苦、集、盡、道的四聖諦法,即時見法得果,便受三歸五戒,成為釋尊所度人中最初的優婆塞。《□尼母經》卷 1更說:「優婆塞者,不止三歸,更加五戒,始得名為優婆塞也。」
以此可知,若成為一個佛教徒,不論出家或在家,即使已經先證聖果,還是要受三歸五戒,如果止受三歸不受五戒,也不得名為優婆塞。受戒對於修學佛法者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事,即使有說:「已得禪定者有定共戒,已證聖果者有道共戒。」還是須受五戒、八戒、十戒、比丘或比丘尼等的具足戒。是什麼樣的身分,必具什麼層次的別解脫戒。
除了諸部律藏,即在南傳的尼柯耶,漢譯的四阿含,初以「聖戒蘊」、「聖戒聚」,遂以三學、四不壞信,處處強調戒律。諸大乘經論,也無不主張戒律對於菩薩行的重要性;直到中國天台宗的判教,釋尊一代時教的最後一部《大涅盤經》,也被判稱為「扶律談常教」。
總之,要想凈化人的身口意三類行為,所謂三業清凈、得解脫禪定、開無漏智慧,必須受戒持戒。要想凈化人間,展現清凈、和敬、和樂、自在、健康的社會環境,也必須鼓勵僧俗大眾,依各人發心不同的身分,受戒持戒。
七、戒律的廣略繁簡及其實用性
從歷史的軌跡,考察佛教的戒律,乃是從沒有戒律,而制定原則性的生活公約;由簡單扼要的人間道德生活規範,而演變為僧俗七眾的各種律儀規範;由條文事項,而編集成為部帙龐大的律藏聖典。可是戒律在由約而繁之後,漸漸地失去了實用的彈性空間,為了適應各個時代及其所處的環境,便出現了大乘經論中的菩薩戒,例如《菩薩瓔珞本業經》、《梵網菩薩戒經》、《優婆塞菩薩戒經》、《大智度論》的〈釋屍羅波羅蜜〉,《瑜伽師地論》的〈菩薩地·戒品〉。由《瑜伽論》的〈戒品〉產生《瑜伽菩薩戒本》、《菩薩地持經戒本》、《菩薩善戒經戒本》。可是《瓔珞經》只列菩薩三聚凈戒及十條重戒戒相,《大智度論》廣說七眾戒,略說則身口律儀,僅有八種。又說:「善是總相戒。」《瑜伽師地論》雖舉出菩薩戒有四重、四十三輕的戒相條目,卻以三聚凈戒稱為「菩薩一切戒」。
由此所舉資料可知,為了實用的適應性,不論是聲聞律儀或菩薩律儀,都許可有其繁簡適中的調整空間。
對於大乘菩薩戒的適應性,我已寫過兩篇論文,在此不再重複。對於聲聞律儀,說得妥貼一些,應該是七眾別解脫戒的繁簡問題,及其凈化身心、凈化社會等實用性的問題,尚有值得討論的必要。
律藏明白表示,欲使諸佛的正法久住,必須遵守清凈梵行,必須持守戒律。不過根據《增一阿含經》的記述,釋迦世尊在最初十二年中,因為教團中人,無有瑕穢,故亦未曾制戒,僅以一偈作為禁戒:護口意清凈,身行亦清凈,凈此三行跡,修行仙人道。
這是說,釋迦世尊成道後的最先十二年中,亦未制定比丘及比丘尼戒,但卻已經以此四句偈子,當作戒律來用。並在同卷的《增一阿含經》中,先給我們介紹了釋尊之前的六佛,各各都曾說出一偈,作為禁戒。
推薦閱讀:
※誦持《蓮師七句祈請文》可得到一切佛菩薩加持
※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疏鈔菁華 第五集
※本煥老和尚血書《普賢菩薩行願品》
※印光大師:愚人見其有神通,遂謂是菩薩
※入菩薩行 《入菩薩行》譯註 第九品 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