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菩薩戒律

因為百丈禪師所建的清規,被當時的人所指責:為什麼既不遵守小乘的比丘、比丘尼戒,也不隨從大乘菩薩戒律?他的回答是:「吾所宗,非局大小乘,非異大小乘,當博約折中,設於制范,務其宜也。」像這樣的非局於大小乘戒律,也不異於大小乘戒律,其實就是遵守佛陀制戒的基本原則,但又不被瑣碎的戒律條文所束縛。因時制宜、因地制宜,使得佛法能夠適應環境,又能使得佛教徒們身口意三業清凈,為自己除煩惱,給人間作表率。既能適應不同的時空環境,也能被不同的時空環境接受;既有彈性,靈活運用佛法,也能保持僧團生活的清凈精進。所以《百丈清規》、《禪苑清規》以及各寺院所訂的各項規約,都是在同一種原因下產生。千百年來,戒律在中國,雖然從未如律普及,也未如律傳承,但是中國尚有禪慧精進及梵行清凈的釋子沙門。佛法的命脈,也就靠著這些人的奉獻,保持了下來。豈不也可以把他們所創的清規,算作富有生命活力的戒律呢?應該可以,但仍不能取代戒律的全部。

  六、戒律是實踐佛法的共軌

  我們法鼓山正在提倡人間佛教,建設人間凈土。人間凈土的建設,須從我們的身心凈化做起,若能實踐佛法,體驗佛法,將佛法的利益來凈化人心、凈化生活,便能凈化社會、凈化人間。個人的身心凈化,影響他人的身心凈化,人間凈土便在個人的心中展現,也會在一個一個人間大眾的生活之中展現。

  凈化人類身心的基礎,不能離開佛制的戒律。這是大小乘一切佛教聖典的共識,唯其戒律的範圍有大小寬窄的不同,如果不去管那微細如牛毛的戒律形式,只要了解戒律的根本功能及其精神所在,就可發現佛法的修證,不能離開實踐,實踐的佛法,不能缺少戒律。例如以下各群常見的佛法名相中,均含有「戒」的項目:

  (一)三無漏學:即是戒、定、慧, 且以戒為定慧之首。

  (二)八正道: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精進)、正念、正定。

  其中的正語、正業、正命,便是戒律行為。

  (三)六念:念佛、念法、念僧、念天、念戒、念施。

  (四)三福業,有二類:①世福、戒福、行福,②施類福、戒類福、修類福。

  (五) 四不壞信:佛、法、僧、戒。

  (六) 五分法身: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

  (七) 五種增上學:善、 信、戒、意、慧。(參考楊郁文著《阿含要略》)

  (八)六波羅蜜: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

  (九)七聖財:信、戒、慚、愧、多聞、施捨、智慧。

  (十)七佛通誡偈: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凈其意,是諸佛教。

  因此,受戒是信佛、學法、敬僧的第一步。釋尊成道後,於鹿野苑初轉法錀,即說八正道及四聖諦;八正道中便有戒行內容。

  釋尊的第一位在家弟子,是耶舍(耶輸伽)的父親耶舍長者,聽聞佛說:施論、戒論、生天之論,以及苦、集、盡、道的四聖諦法,即時見法得果,便受三歸五戒,成為釋尊所度人中最初的優婆塞。《□尼母經》卷 1更說:「優婆塞者,不止三歸,更加五戒,始得名為優婆塞也。」

  以此可知,若成為一個佛教徒,不論出家或在家,即使已經先證聖果,還是要受三歸五戒,如果止受三歸不受五戒,也不得名為優婆塞。受戒對於修學佛法者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事,即使有說:「已得禪定者有定共戒,已證聖果者有道共戒。」還是須受五戒、八戒、十戒、比丘或比丘尼等的具足戒。是什麼樣的身分,必具什麼層次的別解脫戒。

  除了諸部律藏,即在南傳的尼柯耶,漢譯的四阿含,初以「聖戒蘊」、「聖戒聚」,遂以三學、四不壞信,處處強調戒律。諸大乘經論,也無不主張戒律對於菩薩行的重要性;直到中國天台宗的判教,釋尊一代時教的最後一部《大涅盤經》,也被判稱為「扶律談常教」。

  總之,要想凈化人的身口意三類行為,所謂三業清凈、得解脫禪定、開無漏智慧,必須受戒持戒。要想凈化人間,展現清凈、和敬、和樂、自在、健康的社會環境,也必須鼓勵僧俗大眾,依各人發心不同的身分,受戒持戒。

  七、戒律的廣略繁簡及其實用性

  從歷史的軌跡,考察佛教的戒律,乃是從沒有戒律,而制定原則性的生活公約;由簡單扼要的人間道德生活規範,而演變為僧俗七眾的各種律儀規範;由條文事項,而編集成為部帙龐大的律藏聖典。可是戒律在由約而繁之後,漸漸地失去了實用的彈性空間,為了適應各個時代及其所處的環境,便出現了大乘經論中的菩薩戒,例如《菩薩瓔珞本業經》、《梵網菩薩戒經》、《優婆塞菩薩戒經》、《大智度論》的〈釋屍羅波羅蜜〉,《瑜伽師地論》的〈菩薩地·戒品〉。由《瑜伽論》的〈戒品〉產生《瑜伽菩薩戒本》、《菩薩地持經戒本》、《菩薩善戒經戒本》。可是《瓔珞經》只列菩薩三聚凈戒及十條重戒戒相,《大智度論》廣說七眾戒,略說則身口律儀,僅有八種。又說:「善是總相戒。」《瑜伽師地論》雖舉出菩薩戒有四重、四十三輕的戒相條目,卻以三聚凈戒稱為「菩薩一切戒」。

  由此所舉資料可知,為了實用的適應性,不論是聲聞律儀或菩薩律儀,都許可有其繁簡適中的調整空間。

  對於大乘菩薩戒的適應性,我已寫過兩篇論文,在此不再重複。對於聲聞律儀,說得妥貼一些,應該是七眾別解脫戒的繁簡問題,及其凈化身心、凈化社會等實用性的問題,尚有值得討論的必要。

  律藏明白表示,欲使諸佛的正法久住,必須遵守清凈梵行,必須持守戒律。不過根據《增一阿含經》的記述,釋迦世尊在最初十二年中,因為教團中人,無有瑕穢,故亦未曾制戒,僅以一偈作為禁戒:護口意清凈,身行亦清凈,凈此三行跡,修行仙人道。

  這是說,釋迦世尊成道後的最先十二年中,亦未制定比丘及比丘尼戒,但卻已經以此四句偈子,當作戒律來用。並在同卷的《增一阿含經》中,先給我們介紹了釋尊之前的六佛,各各都曾說出一偈,作為禁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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