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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王朝究竟亡於何人之手

大清王朝究竟亡於何人之手作者:林唯來源:作者賜稿來源日期:2010-4-9本站發布時間:2010-4-9 11:37:18閱讀量:469次

  清王朝覆亡已經快100年了,大清王朝究竟亡於何人之手,直到今天卻還是眾說紛紜。有人說是西太后扼殺戊戌變法葬送了清王朝,也有人說是革命黨發動的武昌起義最終使清王朝土崩瓦解,還有人說是清朝內閣總理大臣袁世凱竊取權力,迫使清朝的孤兒寡母交出了政權而覆亡。誠然,大清王朝的覆滅是多種長期因素交互作用的結果,但直接引爆清王朝全面危機並致使其覆亡的,是統治者自己所採取愚蠢政策,歸根到底來講,是滿清親貴為保既得利益,遲遲不肯實行立憲,不肯對歷史和國人負責,最終喪失了政權。

  1905年:大清王朝發出政改信號

  19世紀末,中國社會進入從傳統的農業社會向近代工業社會轉型階段,到20世紀初,晚清社會在經濟、社會和政治等諸多領域已出現一系列重大變化。

  進入20世紀初葉,儘管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還在中國居支配地位,但近代商品經濟的比重不斷增加,工廠、鐵路、礦山、輪船、電報、銀行等近代企業不斷湧現,給人們的生產、生活帶來巨大變化。中國沿海、沿江城市如上海、天津、武漢、重慶成為近代企業最集中的地區,近代化、城市化趨勢開始在中國出現。清末新的社會階層開始出現,資產階級近代知識分子和民族資本家階層開始崛起。廢除科舉制度後,傳統的士紳階層急劇分化,許多開明紳士不再滿足於仕途追求,奮而投入到實業救國的事業中去,他們募集民間資本,或創辦新式企業,或投資鐵路建設和礦山開發,成功地跨入民族資產階級的行列。

  1905年,大清王朝發出政改信號,清廷宣布實行預備立憲。由於革命黨人活動和日俄戰爭的影響,大臣們不斷奏請實行立憲,慈禧太后十分重視。慈禧太后說:「立憲一事,可使我滿洲朝基礎永久確固,而在外革命黨亦可因此消滅,候調查結局後,若果無妨礙,則必決意實行」。這算是清廷最高統治者第一次對立憲問題表了態。

  此後,清廷的立憲步伐邁得很快,1905年7月,五大臣出國考察憲政。次年,宣布預備立憲,各省的咨議局選出來了,中央的資政院也組成了。1908年頒布《欽定憲法大綱》,連立憲的時間段都定出來了,預備期為9年,預備在1916年正式開國會。

  清廷宣布實行預備立憲後,全國各省民眾的政治參與熱情高漲,如洪水般無法阻擋,其目標和結果決不是設計者所能一手掌控的。民族資產階級積極要求實行君主立憲制和地方自治,一時間,「立憲」二字成為士大夫的口頭禪。他們以各省諮議局為活動場所,組織起預備立憲公會、憲友會等政治團體,有力地推動了晚清社會政治局面的變化。種種變化說明,20世紀初清王朝的統治已到了從傳統封建政治體系向現代政治體制轉型的階段。

  最後10年:清王朝飽受連續發生的民變困擾

  20世紀初,大量對外戰爭的賠款使清政府背上沉重外債,清末新政的開展與維持龐大的官僚隊伍、軍隊和警政開支,亦使清政府的財政包袱加重,不得不竭澤而漁地把財政危機轉移到民眾身上。到清朝末年,清政府被迫以大借外債、徵收苛捐雜稅、濫鑄銅元、濫發紙幣度日,導致全國通貨膨脹,工廠破產,銀行、錢莊倒閉。

  清政府政治的腐敗已到了無可挽救的地步,作為最高統治者的清政府顢頇保守、腐敗無能,在多次反侵略戰爭中均遭敗績,割地賠款,這就使它的政治威信和統治能力不斷遭到削弱和打擊,人民對它普遍失望,民怨鼎沸,社會已到了無法照舊統治下去的程度。

  清政府各省官吏都十分腐敗貪殘,為籌措庚子賠款和新政費用,加緊搜刮,「當捐之行也,一盞燈、一斤肉、一瓶酒,無不有稅。」(註:《論近日民變之多》,《東方雜誌》,第一卷,第十一期。)「所有柴、米、紙張、雜糧、菜蔬等項,凡民間所用,幾乎無物不捐。」而辦捐稅之「牧令中十人難得一循良,苛派者必十之八九。」(註: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等編:《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民變檔案史料》上,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6頁。)清政府自己也承認:「近年以來民生已極凋敝,加之各省攤派賠款,益復不支。剜肉補瘡,生計日蹙……各省督撫因舉辦地方要政,又復多方籌款,幾同竭澤而漁。」(註:《光緒朝東華錄》,第5冊,中華書局1958年,第5251頁)。

  從1902年到1911年武昌起義前,全國民變總數超過1300次。1910年民變次數最多,達250次以上,最少的是1903年,民變也有50多次。這說明在辛亥革命前十年間,全國不到三天就發生一次民變。從民變的內容看,可謂多種多樣,主要有反賠款攤派、反抽捐加稅、抗租搶糧、反洋教、反禁煙、反戶口調查,總之,是百姓向各地的政府衙門發起了衝擊。

  這一時期,清王朝統治者所標榜的恤民、愛民等施惠性仁政已蕩然無存,社會矛盾尖銳化。清政府所實施許多政策即使符合歷史的進步,依然無法取得民眾的認同。環境惡化,災害橫生,鄉村民眾面對的是政府及官員無窮無盡的榨取,感受的只有恐懼和死亡。於是鄉村民眾抱著「與其不得食而死,猶不如作亂而趨於死地」的決心,走上反抗道路。

  「天下未亂蜀先亂」,1911年5月,剛剛成立的「皇族內閣」即宣布「鐵路幹線國有」的政策,將湘、粵、鄂三省人民已經收回的粵漢鐵路,連帶川漢鐵路重新出賣給帝國主義國家,如此的賣國行徑激起四省人民的強烈反對,四川成都出現了空前的民眾保路風潮。清政府一意孤行,撤了同情保路鬥爭的護理川督王人文的職務,任命趙爾豐繼任四川總督,還一再嚴令趙爾豐武力彈壓保路民眾,絲毫不考慮可能激起重大民變。

  1911年9月7日,趙爾豐誘捕了保路同志會的領導人蒲殿俊、羅綸、鄧孝可、張瀾等人,並下令軍警開槍打死30餘名手無寸鐵的和平請願者,製造了駭人聽聞的「成都血案」。統治者的槍聲驚醒了人民,鮮血教育了文明保路的人們,清王朝距離它覆亡的那一天真的不遠了。「成都血案」之後成都保路同志軍揭竿而起,起義烽火燃遍巴山蜀水。

  滿清親貴在清朝最後關頭都幹了些什麼

  清朝末年政權內部,朝廷大臣結黨營私,貪污受賄、腐化墮落。在政治危機日漸嚴重的情況下,清廷不是從事政治改革,改變其腐朽專制統治,向立憲派開放政權,而是從滿洲貴族的狹隘政治利益出發,玩弄假立憲的騙局愚弄人民,對立憲的請求一拖再拖。

  面對清王朝的危機局勢,1908年,立憲派人士掀起了呼籲清朝廷速開民選國會實行內閣制的政治運動。1910年1月開始連續進行了四次大規模請願活動。清廷面對全國請願運動的壓力,將原定為九年的期限提前三年,定於宣統五年(1913年)召開國會,這是清王朝有史以來第一次向民意妥協,但清統治者的讓步卻使民眾及立憲黨人大失所望。

  1910年7月27日,梁啟超對清朝危機形勢看得十分清楚,他在《國風報》發表《論政府阻撓國會之非》,駁斥清廷上諭,敬告清朝統治者加快政改步伐,否則大清朝前景難料,「全國人兵變與全國之民變必起於一二年之間……徒以現今之政治組織循而不改,不及三年,國必大亂,以至於亡。而宣統五年召集國會,為將來歷史上必無之事也」。

  1911年5月,梁啟超在《國風報》發表《為國會期限問題敬告國人》,再次對清王朝的攝政王、政府諸公、各省督撫、國中有聞譽之諸君子、一般國民、農民、國中有資力之人、留學生、資政院議員等提出忠告,希望清政府積極召開國會,實行立憲。他特別警告清朝攝政王載灃,若不即開國會,「則我王雖欲為長安一布衣,豈可復得」。

  西太后死後,新當家的滿族親貴,都是一些紈絝子弟,他們少不更事,執意要把權力收到自己手裡,1911年5月成立「皇族」內閣,閣員13人,滿族佔9人,其中又有7人是皇族,立憲在即的大清朝廷仍將國家權力視為一家一姓之私產,他們不信任漢人,甚至也不信任無血緣關係的滿人,而只信任自家那一小撮宗室親貴,這說明他們死也不會放權,公然蔑視皇室不入閣這一源於英國憲制的慣例,國人可以接受皇帝,卻不能接受「皇族內閣」。他們冷了漢族官僚為首的地方實力派的心,更冷了立憲派紳商的心,革命到來的時候,大家都站著看,許多督撫和立憲派還來了個投身革命,於是,清王朝只有垮台的命了。

  清朝立憲,無非是在保留最多皇家特權的基礎上,把權力適度地與官紳、紳商分享,尤其是和實力強勁的漢人精英分享。顯然,當初決定預備立憲的西太后,是知道這個道理的,可是這群滿族親貴紈袴子弟上台後,朝廷開始了一系列收回地方權力的舉措,大肆收刮地方財富,這等於是把立憲最核心的成分淘空,形成了時人所謂的「假立憲」。

  1911年4月,皇族內閣還沒有問世,革命黨人開始傾全黨之力,由副領袖黃興率領在廣州舉行起義,結果一敗塗地,損失慘重,孫中山評價這次起義說:「是役也,集各省革命黨之精英,與彼虜為最後之一搏。」讓人們沒有想到的是,幾個月後,武昌一群群龍無首的士兵,在革命黨率領下,奪下武漢三鎮,大獲全勝,全國響應。皇族內閣成立不到5個月的光景,這些沒有任何政治抱負、卻又自作聰明的親貴子弟,就丟了祖宗江山。

  1911年11月3日,武昌起義爆發後,各省紛紛響應而宣布獨立,清朝統治一時之間幾陷於土崩瓦解。為了「挽狂瀾於即倒」,清統治者決定,全部採納資政院提出的取消皇族內閣、召開國會的建議,迅速起草憲法,在憲法頒布之前,清政府頒布了《大清帝國憲法重大信條十九條》,這就是中國法制史上著名的「十九信條」。

  它規定總理大臣由國會公舉,其他國務大臣由總理大臣推舉,這與當前的日本內閣產生是完全一致的,都來源於英國由下院領袖擔任首相,首相自行組閣的慣例也模仿於英國。這意味著中國可以走英國式的君主立憲之路了。可惜來的太晚了,十年間,清統治者已把自己的權威、信譽和威信玩個精光,再沒有機會了,全國的百姓再不會相信並支持它了。

  作為統治集團的滿清貴族,把自己打扮成全體國民的利益代表,實際上,他們連普通旗人的利益都不能代表。他們所要維護的就是滿族貴族的既得利益。為了維護既得利益,他們不得不壓制人們的民主訴求,為了維護既得利益,他們不得不壓制民眾正當的利益表達,他們不顧社會危機深重的現實,一意孤行,以滿洲貴族全面控制政權的「皇族內閣」回答人民的立憲請求,悍然宣布遭到國內眾多商民反對的川漢、粵漢鐵路國有政策並商借列強貸款,終於觸發了革命。可以說,大清王朝的覆滅是保守、僵化的滿洲親貴集團錯誤政策一手促成的。晚清政治轉型的失敗是中國現代化進程中一次深刻的歷史教訓。

  再看看那些滿清親貴的下場,清王朝覆亡後,他們帶著錢財躲到了天津,失去了往日的尊崇與華貴,被國人棄之鄙履,到1924年,他們的頭子溥儀也被趕出了紫禁城。如果當年他們能夠放棄一己私利,從國家和民族的利益來考慮,主動實現君主立憲制,不僅能保持人們對他們的尊重,還有可能繼續擁有權力,中國也可能因此走上另外的道路。

  清朝政治體制轉型失敗的教訓

  清末社會的政治轉型由於受到國內政局、經濟發展、歷史傳統等因素的制約,一開始就是在被扭曲的狀況下進行的,其後又無法緩解日益尖銳的社會矛盾,因而最終流於失敗,晚清現代化的進程亦隨之發生斷裂。晚清政治轉型的失敗,留下幾方面深刻教訓:

  第一,政治體制轉型是一個極其複雜的社會發展過程,必須以形成一個強有力的領導集團為核心,整合社會力量,調整社會矛盾,推進政治轉型,才能實現新舊體制的轉換。在清朝末年,清王朝政治權威已經開始失落,在社會近代化因素逐漸增長的情況下,清政府缺乏變革的決心,對民間提出的憲政改革要求遲遲不予考慮,處處被動等待,能拖就拖,結果不僅喪失了重振權威的機遇,反而擴大了社會反對力量,導致政治轉型的失敗。

  第二,在政治轉型過程中,社會系統發生急劇變化,原有利益格局被打破,新的利益格局形成,加之一些不可預期的偶然因素,如自然災變、政壇更迭和民族矛盾等,都會增加轉型時期的社會不安定因素和風險。因此,選擇正確的轉型調控戰略,減少社會的摩擦和衝突,盡量避免採用過激控制手段,實現社會的穩定協調發展,顯得十分重要。

  第三,政治現代化是一個長期而艱巨的歷史過程,歷史證明,如果沒有一個穩定和諧的內部秩序,任何浮躁的空喊都無濟於事。社會秩序的建立與穩定是政府和人民共同的責任,變革到了最後的時候,既得利益者需要有為民族根本利益做出自我犧牲的勇氣。

  最後,清末十年,統治者既無力阻止變革的運行和深化,又無法有效應對變革中出現的種種問題和矛盾,試圖回歸到傳統的統治秩序中去,更是自尋死路。清末新政和立憲的結果是,統治者受到引火燒身後的雙重煎熬,最終被由變革引發的各種合力所推翻。這種結果,不僅僅是清廷難以解開的死結,也是歷史上所有既得利益者自我改革的死結。

  一場巨大的社會革命,其實並非革命者的主觀激進造成的。「革命」往往是由統治者的種種極端政策所觸發、造成。一旦社會腐朽不堪,而統治者又拒絕改革以疏不滿以緩危機,則蟄伏已久的激進思想便如狂飆突起,成為席捲一切的巨浪大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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