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國民、人民、居民、群眾的意義

公民、國民、人民、居民、群眾的意義

「公民」是指擁有一個國家的國籍並享有該國法律所賦予的權利同時承擔相應義務的自然人。「公民」是民主制度的產物,是擁有政治地位的個人能與國家簽訂協議的法律主體,它強調的是權利與義務,國家是為公民服務的,公民效忠於國家,它體現了公正、平等與自由的原則。

專制國家是等級、特權的社會,沒有公正、平等與自由,也就造就不了「公民」而只能繁衍「臣民」,「臣民」是指沒有獨立人格而淪為獨裁者附庸的人,他們的財產與性命都操縱在獨裁者的手中。現代專制國家大都披著「民主」的外衣,「臣民」也就戴上了「公民」的桂冠,不過這桂冠不是用來享受權利的,而是用來盡義務的,當獨裁者需要臣民為其效力時便喊起了「公民」。

「國民」是用來強調一個人的國家歸屬,體現的是認同感與歸屬感,當獨裁者與外國勢力發生爭端、需要「臣民」挺身而出為其流血獻身時,便利用人們的這種凝聚力,號召「國民」起來保衛「國家」,「臣民」又變成了「國民」。

「人民」通常是指一個地方所有人的集合體,強調的是地域性,體現的是包容性,在現代專制國家「人民」也是一個政治概念,意指政治信仰與當權者一致並擁護他們獨裁統治的群體。當獨裁者需要宣揚其執政的合法性、正當性時,便將「人民」掛在嘴邊,宣稱自己代表人民的利益,是為人民服務的,好讓人們擁戴它、支持它,這時「臣民」又搖身變為「人民」。

「居民」是指居住在某一地方的人,強調的是居住地,體現的是管轄性,所有居民都必須遵守當地的法規,服從當地政府的管轄。為了便於統治,獨裁者需要將「臣民」分而治之,用戶籍制度將人們捆綁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地方享用不同的標準,「居民」身份就是「臣民」身份在現實生活中的外在表現。獨裁者刻意淡化人們的「公民」意識而強調「居民」意識,就是要讓人們明白自己時刻都處在某一權力的支配下,要當「順民」、「良民」,否則……

「群眾」是指沒有加入黨派的人,強調的是思想性,體現的是政治色彩。為什麼沒有加入黨派呢?因為思想覺悟低,而思想覺悟低的群眾自然需要思想覺悟高的黨員幹部來教育、領導,因此群眾只有接受教育的份,只能聽從黨的領導。需要突出黨員幹部的先進性時,「群眾」便成了陪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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