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語與美洲地名文化

作者:田平 戴衛平

   地名是人類社會活動在其發展過程中的一定時期的產物。它通常能反映出當時的某些自然特徵和歷史背景的狀況,甚至史事本身的某些側面或具體細節,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展現著該地的歷史地理特徵。本文主要介紹美洲各地以印第安語命名的一些地名,從而讓讀者了解當時的一些相關的背景知識。

  一印第安人與美洲文明

  美洲大陸神奇美麗而又遼闊富饒,它蘊育和滋潤了古印第安文明。印第安人是美洲最早的主人,他們在1492年哥倫布到達美洲之前,就已經生息在整個美洲大陸上。數萬年下來,生活著以易洛魁人、瑪雅人、阿茲特克人和印加人為主的部落眾多的印第安人。易洛魁人是北美洲印第安人中最為令人矚目的。1877年,美國民族學家摩爾根發表了關於易洛魁人的社會制度的著作——《古代社會》,這使得易洛魁人聞名於世。瑪雅人和阿茲特克人生活在中美洲。瑪雅人具有「美洲的希臘人」的美譽,他們創造的燦爛文明,被視為美洲印第安人文化的搖籃。阿茲特克人則因為建造了當時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之一——鐵諾奇蒂特蘭和氣勢恢宏的金字塔,而使世人欽羨。印加人生活在南美洲,自國家出現後,很快建立起中央集權制的帝國,具有「新世界的羅馬人」的稱號。在漫長的歷史歲月中,他們創造了輝煌的成就和高度發達而又舉世聞名的古代美洲文明,成為世界六大文明之一。

  二 印第安語與美洲國家的名稱

  美洲印第安文明的豐富與繁榮,表現在語言上,主要在於它的語系的複雜和繁多。古代印第安人使用的語言約有300種,每個語系之中又包含著眾多的部落語言和紛繁複雜的方言。經過歐洲殖民者的屠殺和迫害,很多印第安部族連同他們的語言都消失了。不過,直到1940年時,仍有149種印第安語言還在美國各地的印第安居留地中使用。印第安民族的語言,大致由72個較大的語系構成,其中北美印第安人便有58個獨立的語系,中、南美洲大約有14個較大的語系。因此有很多的美洲國家是以印度安語命名的。在以印第安語命名的美洲諸國中,大多是以當地的自然特徵或者是外部形狀來命名的。

  巴拉圭(Paraguay)在印第安古瓜拉尼語中意為「有一條大河的地方」,其國名由於境內有一條叫巴拉圭的大河而得名。河名則來自當地一個印度安部落名稱「巴拉瓜」(Paragua)。而部落的名稱又源於印度安語的para,意為「水」。

  巴拿馬(Panama)在印第安語中的意思是「蝴蝶之國」。16世紀初,哥倫布在巴拿馬沿海登陸以後,發現這裡到處是成群飛舞的彩色蝴蝶。於是,使用了當地的語言,把這個地方命名為「巴拿馬」。

  秘魯(Peru)在印第安語中,是「玉米之倉」的意思。秘魯這個名詞的來源系根據印第安語,其意為「糧倉」或「玉米桿」,因為該國農作物主要出產玉米。

  海地(Haiti)全境四分之三是山地,它的名字就是印第安阿拉瓦克語里「多山之地」的意思。1492年哥倫布在海地登陸,當地印第安居民稱這個島為海地Haiti。

  在古印第安瓜拉尼語中,烏拉圭(Uruguay)意即「一條有著甲殼動物的河流」,或「一條出產烏拉鳥的河流」。

  牙買加(Jamaica)在印第安阿拉瓦克語中,意為「泉水之島」,因島上水草豐茂、地下水源豐富得名。該國氣候適宜,陽光明媚,遍布山谷與溪流,風景非常美麗。

  智利(Chile)一詞源於印第安阿羅克尼亞語chili,意為「寒冷」、「冬天」。該地名的由來,據說是由於佔領部分國土的秘魯印加人,發現該地氣候較其赤道地帶的故土寒冷。

  古巴(Cuba)是以部族名稱命名的。古巴一詞源於印第安語,是島上一個土著部族的名稱。1492年,哥倫布在巴哈馬群島登陸時,聽印第安人說南面有一個既大且富的「古巴島」,古巴這一國名,就是沿襲印第安人的稱呼而來的。

  尼加拉瓜(Nicaragua)是以酋長的名字命名的。在尼加拉瓜印第安部落中,有一位驍勇善戰的酋長叫「尼加魯」,後來即以此為國名。

  墨西哥(Mexico)是以部落的戰神命名的。墨西哥是從印第安語「墨西特里」得來的,「墨西特里」是印第安人阿茲特克神化傳說中的戰神。在西班牙殖民者踏上墨西哥這片土地之前,當地生活著阿茲特克人。他們崇拜的戰神的別名叫「墨西特里」。後來便以此命名,指的是「墨西特里臣民居住的地方」。

  

  三 印第安語與加拿大地名

  印第安文明也影響著加拿大,在加拿大的諸多地名中,有很多是以印第安語命名的。首先國家的名稱Canada,就來源於印第安易洛魁語的「kanata」,意為「棚屋」或「村莊」。據說加拿大的國家名稱源於16世紀的一次誤會。1534年,法國航海家讓?6?1卡爾切率領艦隊來到北美洲。他們沿一個海灣向內陸駛去,發現岸上住著印第安人。印第安人熱情地接待了他們。法國人問這是什麼地方,叫什麼名字。印第安人以為在問他們的村莊,便回答「加拿大」,後來「加拿大」就成了國名。

  河流曾孕育了人類的文明。遍布世界的大大小小的河流,是人類生存發展的搖籃,是人類精神與物質文明的發祥地。世界上每一個文明的發源地,都是傍依江河湖泊,並依靠必要的可供水源而發展起來的。古代早期的城市,也都選擇在有河流、有水的地方。加拿大的很多河流湖泊,都是以印第安語命名的,然後以此命名各個地名。

  安大略(Ontario)是加拿大中部的一個省,及東南邊界處的一個湖泊的名稱。安大略源於印度安易洛魁語「oniatar-io」,意為「美麗的」(指湖)。省名得自安大略湖湖名。薩斯喀徹溫(Saskatchewan)是加拿大一河名,河名源於印第安語「siskachiwan」,意為「急流」。加拿大中南部有一個省因此而得名。渥太華(Ottawa)是加拿大首都,位於安大略省東南部,因渥太華河而得名,河名則源於印第安阿爾岡金語詞「adawe」,意即「大河」。育空(Yukon)為加拿大北部一地區,與美國阿拉斯加州毗鄰。因育空河而得以命名。河名源於印第安語,意為「大河」。

  大奴湖(Great SlaveLake)位於加拿大西北部的馬更些區南部,因曾在該湖沿岸居住過的印第安部落而得名。這些印第安部落被印第安人中的克里人趕到了北部地區,並被他們稱作「奴隸」。大熊湖(GreatBear Lake)位於加拿大西北部的馬更些區。印第安語名是由於在此地曾打死過一隻特大的熊而得來的,英譯名是由法語譯名Lac dugrand ours 轉譯而來的。克朗代克河(RiverKlondike)在加拿大育空地區。此河名源於印度安語的throndik,意為「魚河」。馬尼托巴湖(LakeManitoba)因湖中一島而得名。島名是馬納托帕(Manatuapa),為印第安語,意即「偉大的神靈」(為當地的克里人所崇拜),他們視此島為神靈的住所。加拿大中部的一個省也因此而得名。伊利湖,美國與加拿大之間的大湖泊之一,因北美印第安易洛魁人(Iroquois)而得名。

  多倫多(Toronto)是安大略省的省會,為加拿大第一大城市。該城創建於1794年,建於一個叫做「多倫多」(Toronto)的印第安人村莊的遺址上。而Toronto則源於易洛魁語的「Toron-to-hen」,意為「會場」或「富饒的地方」。

四印第安語與美國地名  

  美國地名到處有印第安人的遺迹。根據麥肯(1982)的統計,美國至少有54%的州名和15%的湖名起源於印第安語。這些地名擁有比美國本身還要悠久的歷史,因而在美國文化中根深蒂固。此外1000多條河流和不計其數的大城小鎮,都沿用印第安名字,原意多半不為人知。例如,密西西比河(Mississippi)原意為「大河」;弗吉尼亞州的聖南多亞河(Shenandoah),原意為「天女」;加利福尼亞州的莫哈維沙漠(Mohave),由於附近的山脈,取名「三山峰」;現為國家公園的約山美地(Yosemite),原意為「灰熊」。

  在美國的州名中,有許多是印第安人用來命名河流的,後來又轉用作州名。這類州名主要有:俄亥俄(Ohio)源於印第安易洛魁語,意即「美麗的」(指俄亥俄河)。堪薩斯(Kansas)因堪薩斯河而得名。康涅狄格(Connecticut)來源於印第安阿爾岡金語的Kuenihtekot,意思是「長河」。伊利諾斯(Illinois)因密西西比河的一條支流伊利諾斯河而得名。依阿華(Iowa)是1846年以密西西比河的支流衣阿華河命名,河名源於印第安語,含義是「搖籃」。明尼蘇達(Minnesota)源於河名,河名由印第安蘇語詞minne(水)和sota(渾濁的)兩片語成,意即「渾濁的水」。內布拉斯加(Nebraska)其名由印第安語的ni(水)與bthaska(平緩的)兩片語合而成。此名源為普拉特河(Plate)的名稱,河名是由法語名Platte轉寫而來,而法語名則由印第安語轉譯而來。

  有些州名,是印第安人根據當地的自然特徵或是地理風貌來命名的。阿拉斯加(Alaska)位於北美洲的西北端。該名源於阿留申語的A-la-as-ka,意為「大陸」。亞利桑那(Arizona)名稱由印第安帕帕戈語的ali(小的)和shonak(泉)組合而成,意即「有涓涓細流的地方」。肯塔基(Kentucky)源於易洛魁印第安語Ken-tah-ten,意思是「希望的土地」,或「黑色的沃土」。密蘇里(Missouri)意思是「大獨木舟之鄉」。馬薩諸塞(Massachusetts)意思是「偉大的山地」。密執安(Michigan)意思是「大湖」或「廣闊的水面」。懷俄明(Wyoming)源自印第安阿爾岡金語的meche-meami-ing,意思是「起伏的山谷」。阿肯色(Arkansas)意思是「靠近地面的微風」。愛達荷(Idaho)意思是「山中的寶石」。

  另外一些州,是以印第安人的部落名稱來命名。奧馬哈(Omaha)是美國內布拉斯加州最大的城市,位於密蘇里河畔。其名源於印第安人部落名,意即「居住在該河上游的人」。達科他(Dakota)為美國北部的兩個州,即南達科他州和北達科他州。該地名源自在此居住過的印第安人的一個部落名。該部落名源於印第安奧馬哈語的dokota,意為「同盟者」,即指部落聯盟的成員。

  五 結語

  美洲的諸多地名以印第安語命名,充分反應了當時的印第安文明對當時社會生活的影響,反應了當時自然和社會環境的關係,使人們在看到這些名字的同時,也能夠回想起燦爛的印第安文明,同時對語言的發展,也起了一定的作用。以美國英語為例,這些地名在美國英語的形成初期,充實了美國英語和文化。與此同時,美國英語在對印第安語言消化吸收的基礎上,形成了自己的風格,促進了語言的發展。

  

  參考文獻:

  [1] Charles L. Cutler. Brave NewWords! Native American Loanwords in Current English.Norman andLondon:University of Oklahoma Press.1994.

  [2] Mencken,H.L.The AmericanLanguage.New York:Alfred A.Knopf,Inc.1982.

  [3]邵獻圖:《外國地名語源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1983年版。

  [4]戴衛平、張學忠:《美國地名與美國文化》,《中山大學學報論叢》,2002年第6期。

  [5]宋瑞芝:《走進印第安文明》,民主與建設出版社,2001年版。

  [6]葛婧箐:《印第安文明讀本》,中國檔案出版社,2005年版。

  

  作者簡介:

  田平,男,1964—,四川渠縣人,碩士,副教授,研究方向:語言學,工作單位:吉林大學。

  戴衛平,男,1956—,福建福州人,碩士,教授,研究方向:語言學,工作單位:中國石油大學。

PS:文章發表於《作家.下半月》2010年第2期

資料來源與龍源期刊網,為閱讀方便。文章稍作刪改

http://ifc.dhbc.net/rewriter/LONGYUAN/http/gdkha9uho9phj-m9bnl/article.aspx?titleid=zjxb20100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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