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顯示:超六女性看重男方有房 設婚姻高門檻

新婚姻法出台後 房產問題突出;部分男性不願加女方名字,女性則主動提出要「產權」——

新婚姻法出台,對單身男女婚戀觀和財產觀的影響已經顯現。

今天上午,民政部中國社會工作協會婚介行業委員會與百合網聯合發布《2011中國人婚戀狀況調查報告》,結果顯示近八成的女性認為男性月收入4000元以上才適合談戀愛。

除了對男性收入的要求,司法解釋三的出爐讓四成女性要求男方在其購買的房產證上加上「未來老婆」的名字,同時有部分男性表示不願意加名。

專家分析,新婚姻法的出台,讓女性對婚姻缺乏安全感,因而被迫獨立,對婚姻的態度更加現實,更多女性擇偶時敢於把「條件」擺到明面上,「談錢不傷感情」已經普遍。

調查結果

月薪超四千才適合談戀愛?女性要求高了

從調查數據,我們不難發現,新婚姻法出台後,近八成的女性認為男性月收入超過4000元甚至更多才適合談戀愛,而一年前僅有六成多女性對男性薪資有此要求。

此外,要求男性月收入過萬元大關的單身女性占調查總人數的近三成,而新婚姻法公布前僅為不到兩成。

正如專家所說,受當前通貨膨脹、生存成本上升等影響,收入已經成為擺在明面上談的問題。

情感專家周曉鵬分析說,一直以來,中國女性比較含蓄,尤其是在涉及收入等敏感問題時。新婚姻法出台後,女性被迫獨立,在擇偶時也更加直白,敢於主動談錢,「一切條件都擺在明面上,談錢不傷感情。」

您認為男性月收入多少才適合談戀愛

選項 2011年(女性) 2010年(女性)

無須有收入 2.4% 2.2%

至少1000元 1.2% 1.9%

2000元以上 19.1% 29.6%

4000元以上 50.2% 48.1%

10000元及以上 27.1% 18.2%

不願房產證上加名 四成男性糾結著

根據調查結果,如果男方出錢購買房子,39.3%的男性不願意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而40.6%的女性會主動要求男方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新婚姻法出台後,房產證上是否要加上「未來老婆」的名字也成為婚戀中的博弈。

情感專家周曉鵬表示,新婚姻法的確在房產問題上讓女性不安,為了自我保護,提出這樣的要求在意料之中。另一方面,據她了解,主動提出在房產證上增添姓名的女性,有很大一部分是出於「考驗」男方的目的,「從心理上,她們認為如果房產證上不願意添加自己的名字,代表著沒有把她當成一家人看待,婚姻缺乏信任感。」

此外,在調查中,六成的女性並沒有糾結於房產問題,這也體現出,新婚姻法出台,女性被迫獨立,重心向事業傾斜過程中,閃婚閃離率上升很快,在這樣的情況下家庭財產就沒有那麼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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