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佛教倫理的和諧精神——馮兵

「解脫」是佛教理論所要解決的根本問題,佛教理論中的哲學與倫理蘊涵就在求證「解脫」的必要性與可能性的過程中產生、發展和完善,反過來它們又為求得「解脫」提供了哲學與倫理的理論支持。其中,佛教倫理具有兩重性,除了宗教倫理特性之外,也有著重要的世俗倫理內涵。它在世俗社會倫理方面主要關注的是「解脫」的世俗倫理的形式、途徑與人們的道德情感等問題。而「和諧」則是佛教世俗倫理基本的價值評價標準,同時也是基本的價值目標。

因果報應思想,去惡從善、平等慈悲和自利利他構成了佛教倫理的三大準則,而五戒、十善、四攝和六度等則是佛教倫理的基本德目。強調「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緣起論是佛教一切理論的基礎,佛教倫理也因之具備了道德形而上學的意義。根據佛教倫理的基本性質和內容,我們可以將佛教倫理的和諧理念劃分為以下三個層次:

一、自體心靈的和諧

人自身和諧與否,主要取決於人的內心世界。個人內心是否和諧,會影響到家庭、團體乃至整個社會。因此,和諧社會,從心開始,社會每個個體內心的和諧,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和基礎。從道德修養的角度看,心發揮著主體的作用,佛教稱為「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心中善的觀念發動,善的行為才可能產生,「其心和順,不相妨礙,離於妒忌、斗諍、嗔、恚」。心中泯滅善念,不可能有真正的善的道德行為,即使有,也是偽善,心中惡的觀念產生,就可能導致惡的行為,「善惡之事,由人心作」。心和世界和,心安世界安,因此,心就是道德哲學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研究對象。佛教對於心的研究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對心理活動和精神現象的研究,一是對心體、心性的研究。而佛教倫理主要涉及到的就是心性的和諧問題。

佛教很早就發現了人性的三大弱項:貪、嗔、痴。貪慾,貪愛,對事物起愛著之心。嗔,恚,恨,存之物的怨恨之心。痴,愚痴,「無明」,迷惑於事物,不見真理。貪、嗔、痴被認為是污染眾生、燃燒眾生身心的三種根本煩惱,也稱「三毒」。直接對治「三毒」,佛教提倡不貪、不嗔、不痴德修持要求,以消除根本煩惱。為了從觀念上排除貪、嗔、痴,早期佛教還提出「我」說,強調要從「我」的觀念、「我的東西」的觀念中解脫出來。早期佛教講的「無我」並不是說作為實體的「我」不存在,而是表示要「離我執」。「我執」是執著自己東西的一種強烈的自我意識,表現為「我愛」,對自我的執愛;「我」,自我傲慢,仇恨他人;「我痴」,對事理迷妄、無知。早期佛教的「無我」——「離我執」要求超脫「我」和「我的」的執著,是一種倫理學說,富有實踐的修證意義。在當前對於認識自我,和善心靈,善待他人,愛護自然,都有一定的借鑒意義。因此,將個體心靈從世俗的貪、嗔、痴中解脫出來,是求取心靈世界的和諧的關鍵。由貪、嗔、痴,佛教倫理相應地提出了戒、定、慧三學。所謂戒學,是止惡行善的道德戒律及其修持;定學,是精神集中、擯除雜念,以佛法觀照世界的特殊心理訓練;慧學,即智慧之學,是增長智慧的修習活動。「戒」是道德踐行,「定」和「慧」是心理修鍊。戒、定、慧三學是教徒修行的實踐綱領,佛教教導人們要「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痴」,就是要人們通過戒、定、慧的自我修養,去除貪慾心、怒心和愚痴心,凈化自己的心靈。在三學的修行次第上,佛教主張由戒生定、由定生慧。佛教特別重視慧學在心理解脫中的作用。現實社會,人們免不了來自生活、學習、工作、人際交往等各種煩惱的困擾,心理難以平衡和安寧,長期受困擾的心境如果得不到有效解脫,會影響人的身心健康。據有關方面統計,我國目前有五分之一的人有不同程度的心理疾病。佛教講智慧解脫,也即佛教通過特有的「般若」智慧來體認世界,認識到世間的一切事物、現象都不過由因緣而生,沒有固定不變的自性,人們看到的都是虛幻不實的假象。「諸行無常,諸法無我」,「空」是宇宙的實相。佛教認為,當把客觀世界看空,也即把諸「苦」看空,看破紅塵後,在人生觀上就會大徹大悟、得到了解脫。佛教看「空」一切的認識方法,並非是一種虛無主義,對現實世界徹底否定,而是一種心理調節方法,這種調節是通過佛教智慧,變換人們觀察現實的角度,在否定外在價值的基礎上,引導人們將人生的目標定位在完善心靈、提升人性的追求上,化解人們由於對外在價值執著追求所造成的煩惱和痛苦,把人們的心態調整到平和狀態,從而能夠從容面對現實社會,積極地面對人生。

二、家庭與社會生活的和諧

佛教倫理雖然具有濃厚的宗教倫理特徵,但在佛教傳入中土之後,為了更為廣泛地傳揚佛法,就必須融入中原地區的主流文化之中。因此,佛教倫理也就廣泛吸收了儒、道兩家的一些重要的倫理觀念。其中,佛教對於儒家注重孝道等的宗法倫理價值觀念的吸收和適當改造,使得傳道更為順暢,從而佛法的教義也更加深入人心。「家」的觀念在中華民族的倫理精神中佔有著十分重要的位置,自古以來,人們就非常看重家庭生活的和諧。佛教倫理在世俗倫理生活中,對於促進家庭和諧,無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實踐當中,都做出了很大的貢獻。

佛教倫理在家庭和諧方面的主要內容就在於它的孝親觀念。其孝親觀念著重體現了「報恩」和「向善」的思想。「報恩」是佛教孝親觀念的核心,是出家人的品格和人生修持的態度之一,他們將報恩作為了修證佛果的途徑之一。孝親不僅指侍奉父母,更是報恩和人生的取向。其中佛教倡導的「大孝」顯示了孝與報恩的關係,體現了孝親至上的人際和諧思想。佛教的孝親觀念是戒律與善的結合,「孝名為戒」、「百善孝為先」,這是中國傳統倫理之根本,是傳統人際關係的基礎,由此形成的中國特色佛教孝親觀念,即以家庭成員的倫理原則為內容來宣傳人際和諧的思想。其在促成家庭和睦過程中更加註重人性「善」的修行,而家庭和睦是社會人際和諧的基礎之一,因此佛教孝親思想也注重表述人際和諧。佛教孝親觀念與世俗倫理觀念的結合,為調順人際關係、謀求家和國興的大同理想境界。孝親是佛教人際和諧的精髓,佛教孝親觀念已成為家庭和諧中的主要道德元素。

佛教倫理中的慈悲心、寬容心、誠信觀、謙退觀等等,對於整個社會秩序的和諧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動作用。其中,慈悲觀念更是起到了價值導向性的作用。佛教倫理中的慈悲觀念認為慈悲的核心是利他、普渡,其終極關懷是求得眾生的解脫,成就佛果。而大乘佛教的慈悲觀念則是對佛教原有慈悲思想的進一步發展,是一種延伸至社會生活的和諧理念。大乘佛教的顯著特點是弘揚菩薩精神,菩薩把解脫眾生作為自我解脫的條件,注重以慈悲為懷,自利利他、普渡眾生。大乘佛教強調自利利他,這種利他思想有助於推動人們關心世俗生活,有助於加強人們內心的道德自律,有助於化解人們的妒嫉心、仇恨心、復仇心,有助於緩解弱勢群體的痛苦。在此,佛教倫理就從道德心理與道德情感上,對於解決社會秩序的諸多不和諧問題提供了較好的解決辦法。

在其教義上,佛教倫理則偏重於祈求佛佑和請菩薩解決實際困難,提倡大公無私,助人為樂,要為救濟一切眾生而施善行。在這個意義上,「菩薩」是大乘佛教「慈悲利他」精神人格化的象徵,大乘佛教也通過菩薩精神的傳播來構建理想中的大同社會。大乘佛教慈悲精神的濟世作用是以菩薩偶像的人格化身作為載體的,將人際和諧的理念以人格典範的形式展示出來。由此看來,佛教慈悲觀念是一種具有社會性的人際和諧倫理的體現,是解決社會秩序的和諧與穩定的一劑心靈的藥方。

三、人與自然的和諧

在人與自然的關係方面,佛教倫理也十分看重人與自然的和諧問題。佛教強調清修,不僅僅是體現在教義和戒律方面的克己自持,而且,佛教寺院大多都是修建在清幽僻靜的山林之中。從中我們就可以看出,佛教是很講究與大自然融為一體的。這一點,在佛教的倫理思想中體現得尤為明顯。

佛教倫理的慈悲利他觀念、克己觀念對人與自然的和諧關係的建構,在化解人與自然的矛盾方面具有積極的意義。工業文明以來,技術以排山倒海的力量推動著歷史的發展,技術至上論和技術烏托邦已經充斥在現代文明社會的方方面面,技術帶來的生態問題已成為全球問題。在這樣一個時代,對每一個人而言,其行為必須考慮到它的後果,人類的活動必須保證不會破壞地球上人的生命的未來。也就是說,人類再也不能將其他生命簡單地對象化了。佛教慈悲利他觀念本著慈愛眾生、悲憫眾生的精神,要求信眾將自己的解脫與眾生的解脫聯繫起來;克己觀念則告訴人們要剋制自己的慾望和行為;控制自己對外在物慾的追求;從而擺脫生死輪迴的痛苦與煩惱。可見;中國佛教倫理文化中的慈悲利他觀念、克己觀念;能夠使廣大民眾產生「敬畏生命」之感;這對於化解當前的生態矛盾;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具有積極意義。

此外,佛教教義中也有「依正不二」的原理,所謂「依正」就是「依報」和「正報」,依報是生命依存的環境,正報是生命主體,環境和生命主體相互依存,二者沒有主次之分,人與自然之間如同交織在一張「生命之網」中,生命主體與環境是「一體不二」的。據生態學家們研究,假如全球的動物死亡半數,人類必然跟著死亡;如果植物死去或砍伐掉三分之一,人類將發狂致死。足見人類對自然生態的仰賴之深!因此,人類只有與自然和諧相處,才能保證其自身的發展。無情有性,珍愛自然。基於緣起論基礎上的平等思想,是佛教生態觀重要理論基礎。佛教的平等是一種寬泛的平等,不僅眾生平等,眾生與佛也是平等的。原因是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人人皆可成佛,佛是覺悟了的眾生,眾生是未覺悟的佛,甚至「一闡提人」(善根斷盡的人)也可成佛。從佛性平等的角度講,眾生甚至與無情之物也是平等的。中國佛教天台宗就宣揚「無情有性」,禪宗更是強調:「青青翠竹,儘是法身;鬱郁黃花,無非般若。」山川草木悉有佛性,黃花翠竹皆是真如,無情的草木、山川大地與有情的眾生是平等的,因此,人類應當重視其生存的自然環境,敬畏自然,關愛自然,按自然規律辦事,否則就要受到自然界的報復。

尊重生命,珍惜生命。佛教的生命觀對當代生物保護運動頗有啟迪。正因為一切生命平等,佛教主張關愛生命、尊重生命,提倡善待一切生靈,戒殺,放生,素食。不殺生,被列為佛教戒律之首,除了指不殺人之外,還包括戒殺所有有生命的動物。佛教講生命輪迴,一切眾生曾互為親屬。佛家倫理認為:「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子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這樣,一方面有利於培養人類的慈悲情懷,使一部分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另一方面有利於稀有動物的保護,維護生態平衡。佛教戒殺教義對於那些膽大妄為者也有一定的威懾作用。譬如,佛教倫理指出:「諸罪當中,殺罪最重;諸功德中,不殺第一。」不論直接或間接殺生,佛教都認為殺生者死後將墜入畜生、地獄、餓鬼等三惡道,即便生於人間,也會多病、短命。佛教的生態倫理思想,歸根到底是對人類中心主義的徹底否定。這種對人與自然關係的理性解釋,體現了尊重生命、保護環境的精神,是構建人與自然和諧的重要思想資源,必將在推動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

佛教倫理對於人間世俗倫理的影響和作用的關注,在人的自體心靈的和諧、家庭與社會生活、社會秩序的和諧以及人與自然關係的和諧等方面,均有著較為豐富的理論闡述,使佛教以慈悲濟世,實現人間凈土的社會道德理想所具備的普世價值得到了較為充分的展現。同時,也為我國當前正在大力進行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提供了有益的借鑒作用。當然,佛教倫理也有著自身難以避免的局限性,譬如:佛教僧團的修行方式與生活方式和現代人的生活還存在較大的差距,與之相應的倫理觀念在世俗生活中可能就不大適用,還有佛教倫理所獨具的形式化和功利性傾向,等等,都是我們在現實社會生活中理解和借鑒佛教倫理觀念的過程中所必須注意的問題。

參考文獻:

[1] 《大乘起信論》

[2] 《正法念處經》卷56

[3] 《阿難問事佛吉凶經》

[4] 《梵網經》

[5] 《大智度論》卷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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