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為何貶低岳飛肯定秦檜 緣於偏見與無知
核心提示:人們只需稍稍翻閱一下如《廿二史札記》、《陔餘叢考》之類,就不難發現此類史論與今人研究的差距,而康熙所論,當然就更是等而下之。通過以上論析,對於康熙的議論,人們不難得出結論:偏見與無知相比,往往距離真理、距離公正的評價更遠。 |
清康熙帝《御制文集》第三集卷十九有《宋高宗父母之仇終身不雪論》, 今將其文字摘引如下:
金兵破遼之後, 兵已滿萬, 人強將猛, 非宋之所敵, 明矣。備責不能卧薪嘗膽, 以雪父兄母后之仇, 則高宗何辭?若論李綱之忠言不聽, 岳飛之丹誠不用, 設使諫行言聽, 則必勝金兵於朱仙, 生還二帝於汴京, 朕實不信也。何也? 根本已久不固, 人心已久不一, 上無慣戰之良將, 下無用命之士卒, 天下雖有勤王之名, 真偽莫測, 虛實難分。高宗久在金營, 孰強孰弱, 自有切見, 若使復仇雪恥, 再整江山, 實不能也, 勢使之也。孟子曰: 「寡眾弱強不敵也。」
若論講和之非, 我太祖高皇帝因祖之仇, 戊午起兵, 戰必勝, 克必取, 所向無敵, 有往必成。神威聖武, 深仁厚澤, 猶念中國塗炭, 數次議和。明朝引南宋講和之非, 始終不悟, 歸罪兵部尚書陳新甲為秦檜, 棄市示眾。發天下兵迎戰, 如袁崇煥、毛文龍、洪承疇、祖大壽、唐通、吳三桂, 前後千餘員, 凡出關者, 非死即降, 靡有孑遺。財賦因之已竭, 人心隨而思亂。百萬雄兵, 盡沒東海, 億兆窮民, 罹於邊戍。元氣盡傷於關東, 闖賊蜂起於隴西。賊至京師, 文武逃散, 無一死於難者, 豈非當日不主議和者乎?
偏安社稷, 猶存一線之脈絡, 若為雪恥復仇, 同死於國難者, 尤不知於明末同乎? 異乎? 文天祥雲: 「社稷為重, 君為輕, 立君以存社稷, 存一日則盡臣子一日之責。」實千載忠君之語, 君與社稷並而為一也。使高宗匹夫之勇, 死而無悔, 不顧社稷, 以死雪仇, 又不知當時議論如何耶?
康熙沒有正面肯定秦檜, 但在降金乞和的問題上, 宋高宗與秦檜既是君臣一體, 肯定宋高宗「偏安社稷, 猶存一線之脈絡」的政策, 無疑也就是肯定秦檜。他又稱「上無慣戰之良將, 下無用命之士卒」, 當然也就將岳飛、吳玠、劉錡、韓世忠等將一概否定, 認為岳家軍等不能擊敗金軍,「必勝金兵於朱仙」, 「朕實不信也」。
其實康熙帝對宋金戰爭的歷史沒有深入了解, 只是懷著民族偏見, 以勝利者的口吻, 用明清對峙的歷史為喻, 發了一通議論。然而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 臣僚和文士們對上述聖諭, 奉承唯恐不及( 如趙翼《陔餘叢考》卷二十《兀朮致書秦檜之不可信》其實應是奉承和發揮康熙所論), 又豈有發表異論的餘地。
時至今日, 個別學者還是願意為宋高宗和秦檜的降金乞和政策做某種程度的辯護, 他們也許沒有見到過康熙此篇文章, 但所持的議論實有相通之處。
特別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 人類不分種族和民族一律平等的正確理念, 大大深入人心。這是一種古人和近人不可能有的正確理念。
我們正是由此種理念出發, 不懷種族和民族偏見, 力圖公正、客觀地評價歷史上的各種種族、民族糾葛和鬥爭, 一視同仁地評價歷代皇朝的是非得失。
近一千年間, 中國北方主要是女真和蒙古兩個民族互為雄長。女真族及其遺裔滿族先後建立了金朝和清朝。就治理中國而論, 清朝的得分應高於明朝, 而金朝的得分卻無法高於宋朝。不論得分高低, 也不論是何民族居統治地位, 我們對各個專制皇朝的倒行逆施當然無須予以掩飾。
就壞的方面說來, 金朝和清朝確有一些共同之處。如進入中原之初的強烈破壞, 不同程度地強制推行奴隸制, 使社會倒退; 對漢人強行剃頭辮髮, 清朝有所謂「留頭不留髮, 留髮不留頭」, 激化民族矛盾; 大規模地掠奪田地, 清朝謂之圈地; 金朝遷居中原的猛安謀克戶, 也與清朝的八旗子弟經歷過類似的腐化和衰敗命運, 如此等等。
但就立國勢態而言, 金朝又顯然不能與清朝同日而語。宋金對立與明清對立在事實上也不可能如康熙所論可予以等量齊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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