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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守護公正

美國的制度很有意思,一方面他們不相信人性的自律,繁文縟節地設計了一系列制度,防止任何人擁有絕對的權利,但另一方面,他們又給予聯邦最高法院的九個大法官以絕對的信任。他們不但是終身職,而且即便他們的表決並不恰當,整個司法體系也會遵循他們判決。這個制度似乎篤定相信,這九個人,就是公正的最後守護者。

這些大法官平日里很少拋頭露面,從不接受採訪,判決完的案子,也從不繼續解釋,美國人民想見他們一面也相當不容易。不久前,美國公共電視台申請拍攝聯邦最高法院,同時提出採訪在位的九位大法官,沒想到,這些神龍見首不見尾的大法官,竟然全部同意了,而且還全都是攝像機面前的視頻採訪。《誰來守護公正》一書,就是這些大法官們接受採訪的談話記錄。在這本書中,平日隱藏在巍峨華麗建築背後的九個神秘人物,第一次集體亮相,敞開心扉,談論了他們對美國憲法的理解。

很多法官在訪談中都非常謙虛,他們大多不認為自己是社會變革的引領者,也不是歷史車輪的驅動者。他們的工作「只是為前人的立法提供解釋」。塞繆爾﹒阿力託大法官法官對記者說,「最高法院的主要職能是什麼?如果我沒記錯的話,答案非常簡練:解釋與適用美國憲法和法律。美國人民相信我們能夠公正、客觀地解釋和適用法律。這是我們神聖的職責」。

我很好奇,為什麼美國人民就相信這些大法官能夠公正客觀地解釋法憲法呢?

事實上,這些大法官在平日里還不太在乎民意。最高法院門前的廣場,一年四季總是不乏示威者。有些時候,大法官們也湊過去會看看熱鬧,但他們從來不會親自接待這些上訪者。投票的時候更是從來不把民意當回事。「我們的判決不能隨著大家的喜好走,更不能被一時的民意所主導。大家總不能讓我們根據民意的喜好去判定憲法的含義吧。」現任首席大法官羅布茨如是說。

再看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00多年的歷史,好像民眾也的確挺信任他們。用今天的觀點看,聯邦最高法院不是沒犯過錯誤。在1896年的普萊西訴弗格森案中,聯邦最高法院就肯定了南部種族隔離政策的合憲性,確立了「隔離但平等」的法律範式。隨後在卡明斯訴里士滿學區委員會案的判決中,拒絕干涉公開歧視黑人的公共教育政策,還容許許多州剝奪黑人的選舉權。但是,當這些案件判決之後,大家都各回各家,各找各媽。沒人因為這些判決,懷疑過大法官,或者聯邦最高法院的制度。

1787年,美國憲法發布,這部被稱之為偉大的憲法,只有7500字。面對複雜的個人權利,政府運作,它只能做一些原則性規定。比如,憲法雖然規定了每個公民擁有言論自由,但是,它從來沒有說清楚,那些言論屬於自由的權利,哪些屬於不可逾越的邊界。哈姆雷特雖然只有一個,但問題是每個人的內心都有一個哈姆雷特。哈姆雷特可以各有不同,一個中國也可以各自表述,但法律不行,它要成為現實當中人們的行為準則,必須規則一致。遇到理解不一致的時候怎麼辦?美國的制度設計,就是交給聯邦最高法院的九位長老,無限相信他們的良知和判斷。他們的投票結果,最終構成了不同時代美國司法對憲法的理解,以及人們的行動準則。

許多信奉民主的人,都認為人性本惡,所以才有「絕對的權利必然帶來絕對的腐敗」一說。但如果確是如此,1787年那個夏天,美國憲法都不會誕生。後世許多歷史研究者,都把55人的制憲會議的參與者,當作是半人半神般的人物。他們個個如謙謙君子,風度翩翩,一門心思想要起草一部流芳百世的憲法。這當然不是歷史的全部,檔案表明,當年制憲會議上不但有爭吵,反覆,甚至也有許多陰謀詭計和不甚光彩的妥協。但不可否認,當年這些華麗登場的歷史人物,也確實不是只為一己私利張目的凡夫俗子。偉大的憲法的背後,必定有高貴的心靈。

一項制度又何嘗不是如此,儘管人性有本惡的一面,但是,所有制度約束的最後,還是要給人類的高貴和理性留一塊信任的凈土。如果所有人對制度都毫無忠誠,專心和制度作對,任何制度都很難發揮效力。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就是閃耀著人性理性與智慧光芒的殿堂,而美國民眾,似乎從未懷疑大法官們追求公正的內心。

美國歷史上一共200多位聯邦大法官,他們也的確對得起民眾對他們的信任。也許他們的一些判決在後世看並不恰當,但他們似乎從來沒有背棄自己的良知,枉法裁判。即便是那些在今天看來「錯誤」的判決,如果放在特定的歲月長河,他們也沒有超出自己時代。畢竟,法律的實施需要民眾的認同,離開民眾的認同,「正確」的法律,也不過是一張紙。

托馬斯大法官面對鏡頭時曾引用過哈倫大法官的一句話:「我的立場可能與眾不同,我也可能抱有偏見——但這部憲法沒有。」緊接著他說:「對我來說,這就是法官的裁決:一方面承認自己可能有弱點或者問題,但另一方面,不會帶著偏見來理解憲法」。明知道自己有弱點,並且還能夠用理性去克服自己的弱點,在我看來,就是高貴的品格。也許正因為如此,美國民眾在過去的200多年裡,始終篤定相信,聯邦法院的大法官們,就是公正的最後守護者。如果他們錯了,那就先錯一陣吧。反正上帝保佑美國,一萬年很久,不必只爭朝夕。

我隱隱覺得,這是美國成功的秘密之一。美國的成功不僅僅因為有一部偉大的憲法,更因為人們對憲法的信任,還因為這些手握憲法解釋權的大法官們,沒有辜負人們的信任。世界上有許多國家,都曾照抄美國憲法,以為抄得一部憲法,就搬來一個美麗的新世界。但經常卻是播散龍種,收穫跳蚤。秘密也許就隱藏在文本的背後。寫就一部憲法容易,讓憲法活在一個社會,發揮功效卻很難。

接著您也許會問,這些大法官們的高貴氣質是從哪裡來的?文化,還是。。。。。。,您要是這麼問就沒頭了。現在,還是打開這本書,親身感受一下九位大法官對美國憲法的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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