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萬簽名「保普選」,這就是香港民意

121萬簽名「保普選」,這就是香港民意 2015年5月19日 19:27 閱讀 16199

張定淮

1210771個支持政改的民眾簽名,對於香港「保普選,反暴力」大聯盟在香港各區發起的大型簽名行動而言,已經可以看作是強大民意的重要標示。搞民主就要遵循主流民意,這是民主政治運作的基本套路。如果忘記了這一點,那麼任何政治人物或派別就會被民主政治所淘汰。民主政治也要講規則,而脫離規則,民主政治也會演變成民主災難。

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是香港民主政治發展的最重要內容之一,由於香港部分市民和立法會議員對提名程序存在異議,而制度規定特區政府提出的關於《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公眾諮詢報告及方案》須經香港立法會全體議員2/3多數通過,香港特首普選才能邁向普選的最實質階段,因此泛民派議員在立法會表決中的態度著實令人關注。

出於凝聚共識、支持政改、表達主流民意的目的,香港「保普選,反暴力」大聯盟的簽名活動截止18日,簽名人數已達121萬人之眾。考慮到香港社會中一直存在著「沉默的多數」,筆者認為,這個數字已足以說明香港社會在政改問題上的主流民意是支持政制向前發展。顯然,落實行政長官普選方案已是廣大香港市民的普遍心愿。

中央對於香港民主政治發展的態度十分明確,且一以貫之,任何人試圖以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提名方式不如己願,對中央做出「不想在香港發展民主」的政治攻擊都經不起推敲。試想一下,如果當年中央沒有在香港發展民主政治的設想,那何必勞力費神在基本法中確定兩個「普選」的目標?歷史地看,普選進程的啟動,開創了香港民主政治發展的新曆程。掌握著特首普選進程「關鍵少數」的香港泛民議員應當清醒客觀地認識到這一點。

中央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的主導權是由中央與香港的政治關係所決定的,政治上的正當性自不待言。中央強調香港的政治發展必須符合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基本法框架內所做出的決定,從法治角度看更無可挑剔,也符合國家主體全面實現依法治國的大方向。香港民主政治發展必須符合香港實際,這是中央著眼於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而在基本法中做出的明確制度規定,香港民主政治的有序發展既對香港有利,也對國家有益。

望對政改方案持異議的泛民議員本著對香港負責,對香港廣大合資格選民政治訴求負責的態度,理性對待政改方案,且不可以非理性的姿態輕易干擾500萬合資格選民民主選舉特首的權利,他們應當用心體會這一時代的呼聲。▲(作者是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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