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決定面前,你只有三個選擇——下屬的哲學(8)

我們應該如何對待上司做出的決定?特別是在你認為上司做出了一個錯誤的決定時,你會怎麼辦?在你無法執行上司的決定,又不能說服上司作出改變時,你會怎麼辦?

【案例與分析】

1950年6月,朝鮮戰爭爆發之後,道格拉斯·麥克阿瑟將軍出任遠東美軍總司令和「聯合國軍」總司令。在美國第24步 兵師被殲之後,麥克阿瑟組織指揮仁川登陸獲得成功,進而指揮「聯合國軍」越過三八線,向鴨綠江推進。1950年10月15日,杜魯門總統在威克島接見麥克阿瑟,要求他打一場有限的戰 爭,力爭經過談判結束戰爭。但麥克阿瑟有著強烈的「反 共意識」,他公開地抵制和反對杜魯門的決定,私自派偵察機飛入中國領空,極力叫囂要把戰火燒到中國。為此兩人常常發生激烈的爭執,對於麥克阿瑟的執拗和反對,杜魯門一開始忍受了一段時間,最後他不得不以「未能全力支持美國和聯合國的政策」為由,於1951年4月11日罷免了麥克阿瑟總司令的職務。

當年,戰國時期一心爭霸的齊景公不得不把自己的女兒嫁到吳國去,他當時說過一句非常有名的話:「既不能令,又不受命,是絕物也」。作為下屬要清楚自己的地位。麥克阿瑟儘管很有軍 事天才,也深受美國人民的喜愛,但處於下位卻不懂得受命的道理,這無疑把自己逼入了絕路。

領導力和管理學專家扎萊茲尼克與凱茨·德·弗里斯在《權力和企業意識》這本書中專門談到了「下級地位」的問題,他們認為麥克阿瑟沒有認識到自己的「下級地位」,而是把自己放在與「上司(杜魯門)完全平等,甚至比上司更重要」的地位,這實際上是要做杜魯門的「上級」,讓杜魯門聽從自己的指揮,這是杜魯門無法接受的,麥克阿瑟的免職也就成為必然的結果了。扎萊茲尼克與凱茨·德·弗里斯認為,在當時的情況下「麥克阿瑟將軍要麼服從,要麼請辭」,沒有別的路可走。

作為下屬應該有自己的原則和想法,但是當我們的想法與上司的想法相抵觸,自己又沒有能力去改變的時候,我們要懂得如何去受命,而不是抗命,否則就只有請辭了。

【面對上司的決定,我們只有三個選擇】

第一個選擇:認同上司,執行上司的決定。作為下屬,我們要學會認同自己的上司,努力把握和清楚上司有什麼樣的想法和追求。然後,全身心地支持和幫助上司實現他們的期望和目標。

我們要清楚下屬與上司所處的位置不一樣,掌握的信息和承擔的責任就不一樣。在很多情況下,上司的想法要比我們想的更加長遠更加全面。我們在沒有完全了解上司真實意圖的情況下就質疑上司的想法,甚至公開抵制自己上司的決定是非常愚蠢的,也是不明智的。

關鍵的問題是,是上司而不是下屬才是最後拿主意的人。正如小布希總統曾經說過的一句名言:「我就是最後拿主意的人,我決定什麼是最好的辦法。」不管你的主意在你看來是多麼的好。這是你的「下級地位」所決定的。

認同上司,執行上司的決定,這是做下屬應當考慮的首要選擇。面對上司,我們要懂得說:「是」。

第二個選擇:積極影響和改變上司的想法和決定。上司的決定應當無條件地執行,這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在上司的決定存在明顯錯誤的時候,我們可以在執行決定之前,也可以在執行決定的過程中,學會讓上司改變原有的想法,接受我們的建議(關於如何影響和改變上司的想法和決定,請留意後續的博文《如何讓上司接受你的想法》)。當然,前提條件是你要有好的想法和建議。

需要強調的是,影響和改變上司的決定並不是一個可以反覆使用的選擇。正如孔子說過的:「事君數,斯辱矣。」經常質疑、拖延,或改變上司的決定會引起上司的反感,容易自取其辱。除非你有信心和能力做到這一點,否則,就不要輕易地這樣做。

第三個選擇:辭職走人。如果上司的決定違背了你做人做事的原則,你既不願執行上司的命令,又不能改變上司的決定。那麼,這個時候你只有辭職走人。

但是,我們應該清醒地看到,辭職走人是不得已的選擇,除非你有「資本」另謀高就,找到比現在更好的工作,否則就不要逼自己做出這樣的選擇。

其實,並不是所有的人能夠擁有這三個選擇的,很多人只有一個選擇,就是執行上司的命令。

我們常常說「上司總是對的!」,實際上是在說「上司的決定永遠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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