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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東南互保

摘自王樹增《1901年》1900年中華帝國的大混亂有一個顯著的特點,即:中國歷史上幾乎所有的「造反」都發源於南方,最近的一次便是發源於廣西蔓延至長江下游廣大地區的太平天國運動。而1900年的農民「造反」卻發源於帝國的北方,蔓延的走向也是一直向北。當帝國的整個北方都已經混亂到不可收拾的地步的時候,帝國的南方卻是另外一番寧靜的和平的景象,彷彿中華帝國此時為南北兩個不同的國家。導致這種情形的原因是:當帝國ZF要求南方各省加入「滅洋」行動的時候,帝國南方各省的封疆大臣聯合做出一個決定:抗旨。在大清帝國歷史上,一半的朝廷命官居然公開指責朝廷的聖旨是錯誤的,並且明確表示堅決不予執行,這是帝國歷史上無前例的一次大意外。這個意外至少可以說明:在洋人們以軍艦大炮開路,同時裹挾著工業製品、科技成果、貿易觀念以及社會文明等等附屬物強行進入中華帝國的同時,也為這個古老的帝國帶來了近代歐洲的政治風格。這種風格隨著商品貿易和經濟生活的日益活躍而悄悄地改變著帝國某些官員的思維方式,從而風蝕岩石般緩慢但卻是無法逆轉地影響了這個帝國的政治格局和統治模式。於是,在帝國北方農民們「造反」的同時,帝國南方的官員們也同時在另外一個意義上「造了反」。此時的大清帝國風雨飄搖,南北的「造反」形勢各具奇趣。現代意義上的商品經濟是產生一切社會現象的基礎,這是一個令自稱有數千年文化積澱的中國人越來越感到尷尬、困惑和無奈的規律。中國是一個自古以來就以「倫理道德」為「立國之本的國家。中國歷代帝王所推崇的儒家學說的所有經典從它誕生的那一刻起就把商品交換、商品貿易和從事商品流通的人看做是威脅國家安危和道德安全的頭號敵人,其主要原因是儒家學說從一開始就把「利」與「義」嚴重對立起來,使「無商不奸」的觀念在中國百姓的思想中根深蒂固。於是,追求經濟利益的「奸」,從道德意義上講,等同於政治意義上的不可靠。因為如果一旦「利」足夠的大,「奸」商們就可能連國家都敢當做「商品」拿去交易。數千年來,這個東方帝國的國家政治一直建立在「君子取義,小人趨利」這種嚴謹而浪漫的道德說教的基礎之上,無論是帝國的平民還是帝國的官員,在某種意義上講都是嚴密的政治統治中的一個道德符號,死去的聖人和活著的皇帝的界限模糊地合二為一,成為這個帝國最高道德標準的象徵。但是,持有這種觀念的民族終於在20世紀初遇到難以自圓其說的境況:除了中國的古典哲學之外,世界上幾乎所有的人文學說,包括哲學、政治學、經濟學甚至美學無一不是從分析一個國家、一個社會和一個時代的商品經濟規模和貿易往來樣式而發端的,離開了商品經濟的一系列參數任何學說都無法科學地確立。因此,當世界已經進入了現代商品社會之後,外部勢力不惜使用炮艦強迫封閉已久的中華帝國「做生意」,帝國的社會動蕩由此開始前所未有地頻繁了起來。中國人發現自己一直引以自豪的「穩固與大一統」的政治格局時常顯現出一種分崩離析的跡象,於是關於「道德危機」的呼籲始終貫穿在帝國晚期的歷史中。帝國呼籲的核心是:外敵可御,國賊難防。1900年帝國南方的數省大臣長久地被中國人痛斥為一群「出賣民族利益的無恥之徒」。這些帝國南方大員的職務和名字是:湖廣總督張之洞、兩江總督劉坤一、閩浙總督許應揆、四川總督奎俊、福州將軍善聯、大理寺卿盛宣懷、浙江巡撫劉樹棠、安徽巡撫王之春等,另 外,兩廣總督李鴻章雖因奉旨北上議和而沒在「無恥之徒」的名單內,但他是最先倡導「互保」的最重要的南方大員之一,因此也難逃歷史惡名。當帝國北方義和團們「滅洋扶清」的旗幟席捲山東、直隸,帝國ZF支持義和團行動的暗示已經被官方渠道證實了的時候,帝國南方官員們的反對態度出奇的一致,他們「見太后所行,自招滅亡之政策,極為焦慮,發電力阻」。(榮祿致許應騤書:《庚子拳變始末記 》,載《清代野史》卷一,巴蜀書社1998年9月第一版,第169頁。)「莫不謂拳匪釀禍,貽誤國家,疾首痛心,同切憂懼。」(同上,第195頁。)南方的官員們一反帝國官員歷來在政治表態上的隱諱曖昧模稜兩可的慣例,沒有拖延、沉默和秘密勾結的陰謀,而是各自迅速地用奏摺的方式直言不諱地向慈禧表達了「堅決剿滅,以絕後患」的政治主張。湖廣總督張之洞明確下達了對義和團「實力彈壓」命令,而在帝國ZF對外宣戰的前一天,即6月20日,朝廷接到了兩廣總督李鴻章的一封電報:「眾議非自清內匪,事無轉機。」所謂「眾議」,說明帝國的南方大員之間已經經過協商並達成了立場上的一致。他們不顧朝廷的明確傾向,強烈要求慈禧「宸衷獨斷,先定內亂,再弭外侮」。李鴻章的這封電報到達北京的時候,德國公使克林德已經橫屍崇文門街頭了。帝國北方的政治局勢自此陷入了一片混亂。儘管帝國的南方沒有發生任何動蕩的苗頭,但是長江江面上還是出現了異常,引起異常情況的是英國人。1900年中華帝國的長江兩岸是英國商人的巨大「市場」,因此北方義和團的舉動引起了英國人的極大恐慌,他們認為帝國北方農民們的造反隊伍如果向南開進,將嚴重危及英國在帝國南方地區的商業活動。於是英國ZF決定向長江派遣軍艦,以保護英國在長江流域的「特殊利益」。朝廷宣戰的前四天,即6月17日上午,英國駐漢口代理總領事法雷斯奉英國外交大臣的指令去見湖廣總督張之洞。法雷斯說的話令張之洞立即警惕起來。法雷斯說:「如果長江流域發生動亂,英國ZF可以提供切實的軍事援助。」(何文德:《中國海 關與義和團運動》。)這個外交辭令的含義很明白:如果義和團蔓延到長江流域,洋人的生命財產受到威脅,英國將向這個地區出兵。張之洞立即回答:如果需要援助的時候,會和英國領事協商的。但是,這裡不會發生 什麼嚴重的事情——帝國的湖廣總督張之洞回答的含義也很明確:他有能力防止義和團在此地的蔓延,不需要英國人的一番「意」。帝國的南方官員不願意看到英國軍艦深入長江水道,因為此先例一開,各國軍隊就會隨之蜂擁而至,那樣帝國整個國家的政治利益和商業利益就會受到威脅。張之洞隨後立即給兩江總督劉坤一發了電報,在兩人的觀點達成一致後,他們聯名致電中華帝國駐英國大使,請他轉告英國ZF:中國自己有足夠的力量維護長江流域的安全。若英國一旦派軍艦進入長江,定會引起中國百姓「驚謠生事」,那樣的話各國「援照效尤,更難收拾」。必須尋找出一個令雙方都感到安全的辦法。張之洞在先前給英國領事的電報中第一次提出了「互保」的概念:「我湖北已添重兵,貼出告示,嚴飭各州縣,禁謠拿匪,敢有生事者,立即正法,所有洋商教士,有我力任保護!」這就是後來演變成著名的《東南互保章程》的發端。所謂「互保」,簡單地說便是:帝國南方官員絕不支持義和團殺洋人的舉動,不承認帝國ZF對各國《宣戰詔書》的合法性,並且會採取各種措施保護洋人在華的安全和利益;洋人不得在帝國南方採取包括軍事攻擊在內的任何過激行為,必須遵守帝國的法律和道德禮儀,和中方以和平狀態進行正常的商品貿易。普天之下,皇土之上,帝國的官員曾幾何時敢說朝廷的詔書不合法?而現在,帝國南方的封疆大臣要聯手保護帝國東南的安全和利益,為此他們不惜抗旨!大理寺卿、時任帝國電報局督辦的盛宣懷由於職務關係,最先看到了朝廷指示南方各省大員「召集義民」的命令。盛宣懷竟然把朝廷的電報扣押下來,然後立即給李鴻章發了電報。 這是一封極其重要的電報,它不但準確地預測了帝國政局發展的未來,而且首次提出了「聯絡一氣,以保疆土」的建議: 千萬秘密。廿三署文,勒限各使出京,至今無信,各國咸來問訊。以一敵眾,理屈勢窮。俄已據榆關,日本萬餘人已出廣島,英法德亦必發兵。瓦解即在目前,已無挽救之法。初十以後,朝政皆為拳匪把持,文告恐有非兩宮所出者,將來必如咸豐十一年故事,乃能了事。今為疆臣計,各省集義團禦侮,必同歸於盡。欲全東南以保宗社,諸大帥須以權宜應之,以定各國之心,仍不背廿四旨,各督撫聯絡一氣,以保疆土。乞裁示,速定辦法。(《李鴻章全集?電稿》,卷二十二。)李鴻章立即把這封電報轉給了劉坤一、張之洞。6月21日,令南方官員和洋人們都感到驚慌的消息傳來:帝國ZF宣布自即日起與各國正式進入戰爭狀態。帝國的南方官員立即用電報緊急磋商,最後達成這樣的看法:朝廷的決定是在「暴民脅迫了ZF」和「朝廷里出了拳黨」的情況下做出的,《宣戰詔書》的頒布「絕不是皇上的本意」。張之洞立即給朝廷打電報,要求朝廷「命令董福祥軍不得亂動」,「嚴密保護使館和使館人員以及外僑的生命財產安全。」張之洞提醒朝廷,在此千鈞一髮之際,「只有保住使館才有挽回局勢的可能」。然而,就在帝國南方的大員們猜測朝廷的《宣戰詔書》是否有效和自己應該採取的應對措施的時候,朝廷要求各省立即派遣兵力「北上勤王」的聖旨到了。面對上面蓋有皇帝玉璽的聖旨,官員們陷入了進退兩難的境地:對《宣戰詔書》的表態只是態度,現在朝廷要讓他們行動了。帝國官場的常識是,官員可以貪污、受賄、腐化、墮落,甚至可以消極怠工,可以以私誤國,帝國的官場從沒把這些這些「小節」放進官場道德的範疇中去;但是,自古以來,帝國的官場決不允許抗旨——「旨」這個漢字在中國有一種威嚴的氛圍,它的含義已經超出了「皇家文書」的字面解釋,而成為「不得更改」的代名詞。在帝國,是否「遵旨」是衡量一個官員是否「道德圓滿」的最基本的也是惟一的標準。一個帝國的官員如果公開宣布他要「抗旨」,不要說他的腦袋用不了多久就要搬家,就是周圍的人以及身後的歷史對他吐出的譴責的唾沫也會把他淹死。帝國南方的官員們正為難的時候,李鴻章獨自一人給朝廷發去了一封電報——帝國兩廣總督李鴻章對朝廷要求各省派遣兵力「北上勤王」的聖旨態度是:「此亂命也,粵不奉詔。」(羅敦融:《庚子國變記》,載《清代野史》卷一,巴蜀書社1998年9月第一版,第130頁。)「亂命」一詞是李鴻章精心選擇的政治術語,意思是所抗之「旨」是一個不真實的「偽詔」,因此不存在對帝國ZF的反叛意圖——帝國南方的官員還沒有大膽到可以不加掩飾地與朝廷分庭抗禮的地步。儘管如此,這個表態已經是開天闢地了。帝國南方的官員們獲悉李鴻章的電文後信心大增,決心將帝國南方各省聯合在一起,抗旨到底。這也許是上一個世紀之交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一句話,它標誌著在封建帝國內具有近代政治意識的官員第一次在國家政治事務中顯示出鮮明的獨立性和抗爭性。大清國南方日益活躍的商品貿易和經濟活動,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官員們的思維方式和統治模式,這種影響雖可能如風蝕岩石般緩慢但卻是不可逆轉的。兩江總督劉坤一、湖廣總督張之洞、閩浙總督許應 、四川總督奎俊等在獲悉了李鴻章的電文後,確定了共同抗旨以求東南互保的原則。他們的道理很簡單:如果大清國的南方也發生了動亂,那麼亂了敵人的同時肯定也要亂了自己。雖然在以後很長時期內這些人被是非不分的部分國人痛斥為一群「出賣民族利益的無恥之徒」,但在1900年的庚子巨禍中究竟是他們確保了大清國南方半壁江山的穩定。關於東南互保 (節選) 台灣學者對東南互保多持肯定態度,如王爾敏認為,「庚子五月,拳亂起於近畿,仇洋殺教,圍攻使館,以致釀成巨釁,東北尤罹浩劫。而南方各省,得免於兵禍,保全半壁河山,實由於各督撫應付得力,其重要關鍵,則在南省立約互保的成功」。[24]戴玄之指出:「庚子拳亂,實近代史上一大奇蹟,由於東南互保,始使風雨飄搖的中國,倖免瓜分之禍。糜爛僅限於大河以北,東南半壁未睹烽煙。」[25]吳文星則對東南互保作了這樣的定性:「東南互保訂約運動的倡行,是當時上海中外官紳盛宣懷、沈瑜慶、湯壽潛、蔡鈞、沈曾植、余聯沅、何嗣焜、福開森(J. C. Ferguson)、汪康年、趙鳳昌等在盛宣懷的領導下,欲使張(之洞)、劉(坤一)等以實力鎮壓叛亂,維持地方秩序,向洋人承諾保護教堂,拒阻洋兵入侵東南各省之作為合理合法化的活動。」[26] 東南互保的首倡者究竟是誰?歷來眾說紛紜,有謂首倡於李鴻章者,有謂首倡於張之洞者,有謂首倡於張之洞、劉坤一者,戴玄之辨析有關史料後指出,東南互保的首倡者是盛宣懷。他說,「考保護東南章程之發端與訂定,皆由於盛宣懷之倡導與策劃」,「劉坤一、張之洞僅是採納其建議,出名行事而已」,而李鴻章則沒有參與東南互保條約。戴對盛宣懷稱讚有加,說盛「精明幹練,聰明機智,眼光遠大,思慮周密,凡所策劃,動關大計」,「以北方業經糜爛,東南如再有事,國家危亡即在旦夕,乃建議劉、張兩督與外人訂閱----互保東南之約,並受命襄助談判,東南各省賴此以安」。[27] 林世明不同意此說,他認為東南互保的首倡者是英國ZF。戴玄之謂,庚子年五月,英國ZF曾電令英領事轉告兩江總督劉坤一和湖廣總督張之洞,英國打算派海軍入長江,幫助彈壓土匪。「時盛宣懷在滬,知英人名為幫助彈壓土匪,實則欲達其出兵長江之詭計;果爾,則各國效尤,大勢去矣。補救之法,唯『自認保護,勿任干預』。遂於廿四日(六月廿日)致電兩江總督劉坤一云:『各領事並無占吳淞之意,英領事要我請其保護,是其偽術,若為所愚,各國必不明……自吳淞以迄長江內地,公應飭滬道告知各國領事,自認保護,勿任干預。』」[28]對此,林世明指出:「早在光緒廿六年五月十八日(六月十四日),上海英國總領事霍必瀾(Pelham L. Warren)即已電告英國外相沙利斯堡(Lord Salisbury,時兼首相),建議英國ZF若與北方清廷中樞決裂,則應立即採取措施與湖廣兩江總督取得諒解,以維持當地之和平及避免所能引起的重大損失」。「由此可知,東南互保運動早在盛宣懷『推動』前(即光緒廿六年五月廿四日前),即已有芻議。根據現有資料記載,知盛宣懷、余聯沅於致電劉坤一、張之洞建議與各國領事訂約互保前,即已與各國領事有初步的諒解。故東南互保運動其實為英國ZF所發韌者也。」[29] 林世明還分析了英國首先倡議東南互保的原因。從中國方面來說,東南兩江、兩湖地區是英國在華利益最多的地域,義和團運動期間,「英國最深懼列強藉機伸展勢力入長江地區,若長江地區一旦發生變亂,不僅英國在該地獨佔利益將受嚴重打擊,而其他各國勢必借口要求派兵入駐,以保護僑民之安全,則英人勢難維持在此一地區之獨佔勢力」。就國際環境而言,當時英國正在南非進行布爾戰爭,在列強中較為孤立,「在東方勢必無法大有作為」。[30] 王爾敏考察了東南互保的發起、訂約和具體的實施過程,還對東南互保成功的原因進行了分析。他認為以下因素起了重要的作用: 1. 南方的社會組織多為會黨,「其宗教性質不及北方的教團深厚」,兩者之間有本質的區別。會黨以人為本,教團以神為本,會黨尚忠義,教團尚迷信,會黨靠自身實力,教團靠巫術符咒,會黨組織嚴密,「其原始帶有反清的政治色彩」,教團組織鬆散,源於白蓮教,「沒有固定的政治色彩」。由於兩者「本質不合,彼此不相謀,故不至於一時勾結而成巨患」。此外,劉坤一在互保條約簽訂之後,招安江南最大的會黨首領徐寶山及其會眾,保障了長江中下游的安全。 2. 由於利益攸關,列強互相牽制,「彼此監視」,「誰也不敢遽為戎首」,向南方進兵。此外,由於「門戶開放」政策的影響,列強在此次事變中未存領土野心。 3. 南方各省督撫,尤其是李鴻章、劉坤一和張之洞三人起了重要作用。 4. 互保條約的訂立,對中外雙方都是一個約束,「在後來的運用上,則是南省應付外人的良好武器」,而「外人則在相對義務上,不得不嚴格地履行條約,避免負不義之名」。 王爾敏還對東南互保的意義進行了評價,他認為東南互保是史無前例的一個「創舉」,保約的訂立是「良好的外交成就」。對東南各省而言,「這次的保約,地方上獲得完整無缺,避免了兵禍,保全了民命」。對清ZF而言,全國第一的東南「財賦」得以保全,尤其重要。此外,「南省的自保,對於後日議和,以及索還東北,在外交上增強不少力量」。[31][24] 王爾敏:《拳變時期的南省自保》(上),《大陸雜誌》第25卷第3期,1962年8月15日。[25] 戴玄之:《盛宣懷與東南互保》,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主編:《中國近代現代史論集(13)? 庚子拳亂》,台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版,第175頁。[26] 吳文星:《庚子拳亂與日本對華政策----日本與東南互保》,《中國近代現代史論集(13)? 庚子拳亂》,第239頁。[27] 戴玄之:《盛宣懷與東南互保》,《中國近代現代史論集(13)? 庚子拳亂》,第177、179、188頁。[28] 《盛宣懷與東南互保》,《中國近代現代史論集(13)? 庚子拳亂》,第177頁。[29] 林世明:《義和團事變期間東南互保運動之研究》,台灣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第6頁。[30] 《義和團事變期間東南互保運動之研究》,第54頁。[31] 王爾敏:《拳變時期的南省自保》(下),《大陸雜誌》第25卷第6期,1962年9月30日。《東南互保章程》內容共有九款:  一、上海租界歸各國共同保護,長江及蘇杭內地均歸各督撫保護,兩不相擾,以保全中外商 民人命產業為主。  二、上海租界共同保護章程,已另立條款。  三、長江及蘇杭內地各國商民教士產業,均歸南洋大臣劉、兩湖總督張,允認真切實保護, 並移知各省督撫及嚴飭各該文武官員一律認真保證。現已出示禁止謠言,嚴拿匪徒。  四、長江內地中國兵力已足使地方安靜,各口岸已有的外國兵輪者仍照常停泊,惟須約束人 等水手不可登岸。  五、各國以後如不待中國督撫商允,竟至多派兵輪駛入長江等處,以致百姓懷疑,借端啟釁 ,毀壞洋商教士的人命產業,事後中國不認賠償。  六、吳淞及長江各炮台,各國兵輪不可近台停泊,及緊對炮台之處,兵輪水手不可在炮台附 近地方練操,彼此免致誤犯。  七、上海製造局、火藥局一帶,各國允兵勿往游弋駐泊,及派洋兵巡捕前往,以期各不相擾 。此軍火專為防剿長江內地土匪,保護中外商民之用,設有督巡提用,各國毋庸驚疑。  八、內地如有各國洋教士及遊歷洋人,遇偏僻未經設防地方,切勿冒險前往。  九、凡租界內一切設法防護之事,均須安靜辦理,切勿張皇,以搖人心。盛宣懷: 《愚齋存稿》。[/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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